那一眼,虎视眈眈,吓了岑奕光一跳,他怎么这么看自己。
那时,他还不懂,这就是男人凝视女人的目光,充斥着将其占为己有的贪婪和蛮横。身为男人的他还不懂,因为一直以来,他都是凝视的人,从未留意过自己双眼释放的欲和恶。所以,当他第一次被凝视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冒犯,同时也深深疑惑,自己并未得罪他,他为何总这样盯着他。他并不懂得,那一眼背后所隐藏的意图。
正因为不懂得,所以心里愤懑不平,误认为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挑衅,可他再恼火,再不服,也没敢回瞪他。他没忘记,严城是他的老板兼大舅子,在这些面前,男子气概似乎又不值一提了。
他心里暗戳戳地、恶狠狠地想,看吧,你就使劲看吧。总有一天,我要让你再不敢这么看自己。我要让你看一眼,就不敢抬头看第二眼。
严城那一眼,让他平白长出一大截不容侵犯的男子气概。
他回到新闻部,喝了两大杯水,去了三躺厕所,还记着那一眼;下了班,坐公交回家,吃完外卖,打了个饱嗝,还记着那一眼;躺上床睡觉,闭上眼睛,黑暗的视野里,倏地睁开一双眼,还是严城。
他摆脱不了它,索性回瞪它,瞪着瞪着,他睡着了。梦里,他回到那间办公室。这次他的位置转换了,不再站在门外,而是坐在办公桌上,穿着西装裤和皮鞋的脚摇啊摇,他的脚离地面太远,只能在半空无助地摇摆。
这时,一双脚走进他的视野,他用脚好奇地碰碰它,碰到就黏上了,黏住后又将它勾住,往自己身前拉,他不让它走,死死地缠住它,好像溺水的人抱住一段浮木。
他对那双腿产出无限渴望,却又恐惧着,不敢抬头去看腿的主人。两种情绪在他内心拉扯。
突然,他的脚腕被一只手攫住,动弹不得。
他记得那双手,一双粗鲁而强悍的手,手背的青筋像树根拔地而起,沿着手臂蜿蜒而上,根根分明,象征着蓬勃的力量。
他和它的第一次相遇是在电梯里,那次他们遥遥相望,匆匆一瞥便各自分别。他怎么也想不到,这双手竟会伸向自己。
他忍不住退缩,却被它抓住往前一拉。在这双手里,他的脚腕显得那么脆弱可怜,用力一捏,就能要了他的命。他紧紧盯着它,看着它,居心叵测地一步步爬上他的腿,而他竟轻轻地咬住了唇,就像周佩仪做的那样。
梦的后半段模模糊糊,尽是杂乱的片段,饶是如此,他也被吓得不轻,醒来时,耳畔回响着自己急促而凌乱的心跳声。
他头一个想法是,这梦真有病。第二个想法是,自己太久没性*生活了。
其实男人梦见自己与其他男人暧昧,是很正常的事,这并不意味着什么。但他慌慌张张,想起那两个情迷意乱的夜晚,一阵心虚。尤其是他全身的器官都在意犹未尽,回味着这场梦带来的刺激体验。
第2天,他无精打采地去上班,上午去茶水间转了一圈,搜罗八卦,中午回到新闻部,跟总监请假。总监今年六十五岁,笔耕不辍,坚守岗位,是位好领导,就是有点耳背。两人对着吼,吼半天,终于批了岑奕光半天假。
他觉得,他该去找唐明珠了。
两人冷战将近一周,准确点说,是唐明珠单方面跟他冷战,不听电话,不回短信。这段感情岌岌可危,他的下半生岌岌可危。
他转了三趟公交,来到唐明珠工作的心心慈善会。
慈善会在一幢老旧的办公楼里,办公楼共三层,第一层是旅游社,第二、三层才是慈善会。进了门后,一面书写着心心慈善会的墙映入视野,往右走,是一条狭窄的走廊,走廊两边竖着七八扇门,门敞着,传出压低的人声。
他没有打招呼便擅自过来,若唐明珠看见他,不知会有什么反应,他踌躇片刻,决定还是不要在众目睽睽之下与她相见,转身走出门口,到办公楼对面的小卖部,买了一瓶矿泉水,在门前的椅子前坐下,等她下班。
下午五点半,陆陆续续有人走出门口,他抻长脖子张望,没有唐明珠的身影。又等了半个小时,他坐不住了,回到慈善会找她,有位加班的员工告诉他,今天唐明珠出去参加义卖活动了。然后给了他一个地址,让他去那找她。
义卖活动位于市中心的商圈,在熙熙攘攘的商场门前,布置着二十多个义卖摊,全是学生和志愿者自己制作的手工制品,有帆布袋,手绘画,相框,剪纸等等,价格实惠,目的是为患癌儿童筹集善款。
他在目光在人群中搜寻,夕阳的余晖勾勒出数道大大小小、高高矮矮的身影,那一道才是她?这时,两道声音从身后靠近他,男人说,我给你买支花吧。女人说,又花钱。
两人偎依着他们身旁走过,他抬脚跟上,不知怎的,他觉得他们会带他找到唐明珠。
一直往前走,往前走,最后在一个拥挤的摊位前停下。
他转头望去,穿过重重人影,看见正在忙碌的唐明珠,她将长发盘成发髻,身穿志愿者马甲,手里抱着一大捧单支装的红色玫瑰花,一支二十块,脖子挂着收款码,热情地招徕客人。
她青春靓丽的容貌不仅引来诸多关注,还带动了义卖摊的生意,许多年轻男子围拢在义卖摊前,眼神躲躲闪闪,看看花,又看看她,看看剪纸,又看看她,演绎得忙碌,只等她主动问自己,先生,买花吗。
也有胆大的,买花献给她,不料她大大方方地收下,丝毫不扭捏,反而让对方不好意思,红着一张脸,在同伴的起哄声中跑掉了。
除了年轻男子,孩子们也很喜欢她,拥簇在她身边,嘴里喊着姐姐,姐姐,一派天真灿烂。唐明珠也喜爱他们,蹲下身来,亲切地拉拉他们的手,或是摸摸头,嘴里始终含着温柔的笑容。
谁敢相信,那天晚上,这个女人因为他的一句话,朝他大吼大叫,发了疯。
夕阳也在她身后凝视着她,用柔和的金色光芒将她拥抱,让她毛茸茸的发丝在风中微微晃动,她的两腮红润而光滑,像可爱的婴儿。
他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砰砰,砰砰。
他站在那儿,像第一次真正地看见她,不止是看见她的美貌,还有她的灵魂。
他突然发觉自己一点也不懂唐明珠。
他被人群挤到前面,跟那些假装对花感兴趣的男人站在一块。唐明珠一眼看见了他,却故作不认识他。
她问,先生,买花吗?
他说,买。
她抽出一支递给他,说,20块。
他付过钱,接过花。
然后她就不再理会他。
他拿着鲜花,离开义卖摊,在不远处找了个安静的地方,独自坐着。他想自己罪不至死,她会原谅他的。
他情不自禁地望向唐明珠所在的方向,每看她一眼,都发觉出她的与众不同,每看她一眼,心里的自卑就多出一分。此刻,他深深迷恋着这个夕阳下的唐明珠。他在她的美丽与干净前无声忏悔。
他可怜她,遇上了自己。他自认不是什么好人,对社会规则不屑一顾,这不能怪他,他从小就没遇过几个善良的好人,能活到现在全凭自己的本事。但他敢说,他对她没有什么坏心眼,虽然他贪图她的钱财,但他会好好待她,他乐意扮演一个好丈夫,好父亲,而她也一定是个好妻子,好母亲,他们会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光是想到这一点,他都忍不住发出傻笑的声音。
自大如他,穷尽想象也不敢想自己将会拥有一个家庭,更别说碰上这样一个女人,得到她的爱怜,也许,我真的爱她,假如某天她突然一贫如洗,我也会爱她。这是他在这一刻,最真情实感的心里话。
虽然,他不得不欺骗她。这一点让他感到痛苦,但他认为,这两者并不冲突,只要他能欺骗她一辈子,那就不能算作谎言。
义卖活动在7点钟结束,他拿着玫瑰花,默默跟在她身旁。两人不发一语,他不说求她原谅的话,她也不叫他离开,两人就这么一直朝着回家的方向走。
不说话,也不妨碍两个人交流。他望着她的侧脸,用目光呼唤她的目光,她没有回应,却也没有躲避。又过了一个路口,她终于回望他,从他的脸看到他手上的花,然后又收回去。
又走了一百米,两人在红灯前停下。
在一百秒的倒数时间里,两人同时开口。
“对不起。”
岑奕光以为听岔了,她怎么会朝自己道歉?他抢先说道:“都是我的错,不管你怎么对待你哥,都有你自己的理由,我不应该干预你的家事。”
她抿着嘴,微微低着头,没有说话,那句对不起过后,她就闭上了嘴,一直在听岑奕光讲,讲他有多愧疚,多难受,多想她,说着说着,他还把那副黑框眼镜拿出来,戴上,小狗似地殷殷地望着她,讨好地说,我修了好久。
绿灯了,后面的行人涌上来,挤着他们往前走,斑马线这么宽,两人却紧挨着彼此走,他趁机握住她的手,潮湿而微凉。
过了斑马线,她终于开口,声音很低,但他还是听见了。
她说,那晚我打你,疼吗?
他说,不疼。
她说,其实你不该来找我。
他用力握紧她的手,问为什么。
这句过后,她又沉默了。岑奕光心里着急,却不想催她。两人走到一处僻静的公园,在一张长凳上坐下。
公园里有很多对相依的身影,隐没在树和灯的阴影之下。两个人没了话语,他在等他开口,她在等自己想明白,该怎么解释那晚的事,用什么方式,用哪一段故事,让他明白,那晚她的愤怒是从何而来。
她先从唐母开始说起,她说自从严城回来唐家后,母亲就千方百计地补偿他,甚至是讨好他,一个根深蒂固的念头在母亲的脑海扎根:过去的十三年里,她们过得越安逸,对他的亏欠就越是多。
唐母认为,现在这份福本该是他们三人享的,谁都不该落下。无奈那时年仅26岁的她身无分文,只能带走一个孩子。丈夫一家替她做了这个艰难的选择,他们把严城藏了起来,爷爷一边抽着大烟,一边告诉她,男孩是不能跟她走的,要留下来继承严家香火。于是她拉着五岁的唐明珠,坐上了前往大城市的火车。
第二次回老家,是十三年之后,两兄妹的父亲遭遇车祸,不幸去世,母女俩回去奔丧。
那时严城在县城读书,整天到处闯祸,脸上腿上凡是露出肉的地方不是打架留下的淤青就是龙飞凤舞的纹身,是个出了名的野小子。唐母一见他,便落了泪,这竟然是她的孩子。
那时,唐明凤事业如日中天,女儿被她养得比豆腐还要娇嫩,成绩优异,保送名校。儿子却被养成一个鬼见愁的废物。她恨啊,恨这姓严的一家子糟践他的孩子,离开那天,她说什么都要带走他,哪怕爷爷狮子大开口,要房子要钞票,她也要带他走。
离开家乡的严城,很快就适应了大城市的生活,他挥金如土,自甘堕落,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当一个纨绔子弟。唐母既不舍得骂,也不舍得打,花了一大笔钱,将他送去国外,好让他混个文凭。
没想到一到国外,严城脱胎换骨,不当纨绔子弟,当起了好学生好儿子,这份亲情在远渡重洋之后反而更加紧密,当两人母子情深时,唐明珠却被落下了。
从一开始,她就无法接受这个“哥哥”,这种情绪甚至导致她患上了抑郁症。
岑奕光将她轻轻搂入怀里,她侧着脸颊,半张脸朝着灯光,半张脸没入阴影。
她说,都是因为严城。自他搬进来后,唐明凤就再也不是她的母亲,而是“哥哥”的母亲,因为抛弃过他,所以唐明凤的天平永远偏向了他。唐明凤要求她必须接受他,不光嘴上要喊一声哥哥,心里面也要待他如兄长,不要让他一丝一毫的伤心,这都是她们欠他的。只要她不给他好脸色,或是两人见着面,没有说一句话,唐母就要怪罪她。在唐母的口中,她从一个好女儿变成了一个冷漠、高傲、自私的坏女儿。
等她说完,他诚恳地向她道歉,而她原谅了他,其实她早就原谅了他,她说,“这不怪你,你什么都不知道。”
“现在我知道了,我真后悔我说过那样的话,伤害了你。”
“其实,我是在生自己的气,我不该这么对你,因为你什么都不知道。”
他忍不住怪她:“上次是八天,这次是七天,为什么每次生气,你都要把自己藏起来?”
她没法解释。
他说:“明珠,我有时真想知道,你爱我吗?”
她缓缓抬起头,就像她也第一次看见他那样,用目光描绘出他的眼睛、鼻子、嘴巴、眉毛,她看得那么仔细,几乎出了神。
他问:“明珠,你爱我吗?”
她的声音轻飘飘地,像梦中的呢喃:“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