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树逢月》文/舒月清
2023.3.18于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1988年,夏。
烈日炙烤着大地,似乎要带走这片土地上最后一滴水分。
清晨的那点微风聊胜于无,短暂得就像是人的错觉。
程鸢摸着黑生了火,小心地度量着碗里的大米,舀一点又倒出去一点,最后倒进那一锅热水里。
那一碗米就像是洒进海水里的一把沙子,晃晃悠悠地荡到水底。
程鸢拿起一旁的木勺,木然地搅动这一锅热水,米粒随着木勺的搅拌上下翻滚;而程鸢,在这翻滚的水面里,瞧见了自己的倒影。
一个瘦弱的少女,平平无奇,唯有一双眼睛还算清亮,黑白分明,像两颗精心雕琢的宝石,也曾被人称赞过一句标致。
可程鸢听到这句“夸赞”只觉得遍体生寒,她讨厌这样的词语,更讨厌大人们评判的词语。
十四岁的程鸢站在灶台面前,望着这一锅悠悠荡荡的水,觉得自己的人生便如同这水,一眼望到头。
直到幺弟迈着小短腿跌跌撞撞地跑进来:“姐姐!姐姐——”
程鸢如梦初醒一般,盖上了锅盖。
“离我远点!”程鸢皱着眉头。
对于这个同父同母的比自己小八岁的弟弟,程鸢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
她的父母不算偏心,对他们还算一视同仁,可村里已经有太多把姐姐嫁出去给弟弟换彩礼的先例,程鸢当然感到恐慌,也自然生出防备。
可是幺弟迟钝,感觉不出姐姐的不喜,欢喜地抱住姐姐的手:“我帮姐姐烧火!”
他搬个小板凳坐姐姐旁边,给姐姐递柴火,火光映着姐弟俩的脸,难得有一分静谧。
可没过多久,幺弟开始撩袖子:“姐姐,我热——”
“不许脱!”程鸢喝住他,“嫌热就出去!”
幺弟不敢闹了,过了一会儿,他趁姐姐不注意,悄悄把衣服撩到肚皮上方。
好热啊。他吐了吐舌头,做鬼脸,试图吸引姐姐的注意。
程鸢却似感受不到这热浪一般,拿出一个泛黄的小本子,开始背单词。
她无比地珍惜能够学习的机会,因为她知道这机会如泡影,随时都有可能破灭。
程鸢的父母在早上四点钟去河道做工,而程鸢也在早上四点钟起来烧早饭。
早饭一般要烧一个小时,程鸢就会利用这个时间来背书,等早饭烧好了,程鸢要去河道送饭,再帮父母干些活。
等到七点五十左右,程鸢再去学校上学。
夏季的太阳出得早,程鸢把早饭送过去的时候,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没一会儿,天光乍亮。
只是今天多了一个跟屁虫,幺弟死活要跟着她来。
程鸢说:“你烦死了!那又不是什么好玩的地方!”
幺弟还是伸手拉着她的衣摆:“姐姐——”
程鸢没办法,只好带他去了。
她背着沉重的书包,手里提着装有早饭的竹筐,可是她的步子是如此稳健;为了省时间,她抄的是近路,一条布满荆棘和杂草的小路。
幺弟拿竹枝当拐杖,在前面蹦蹦跳跳地开路,还和她邀功:“姐姐,走这里!”
程二狗似乎是个天生的乐天派,村里话叫做缺心眼。
他们来到村里人做工的地方,大人们扎着汗巾,打着赤膊,将砌好的泥砖放进一种自制的木筐里,然后扁担一挑,挑到停在岸边的船上。
至于这些船,这些泥砖会去哪里,程鸢就不知道了。
大人们日复一日做着这样的事情,也不过是为了生计。
至于做这些是为什么,没有人思考,也不值得思考。
有人认出来她,和她开玩笑:“老程家闺女又来送饭了!”
“还是养闺女好啊!”
“小鸢都这么大了啊?过几年能嫁人了吧?”
……
程鸢低着头,快步走到父母身边,父母吃饭的时候,她就接替父母的工作,把那些泥砖搬进筐里,只是她力气有限,挑不动一整筐的砖,只能半筐半筐的挑。
“小姑娘力气就是小!”旁边的黑皮年轻人嘻嘻哈哈地笑她,“你叫我声哥哥,我帮你挑,好不好?”
程鸢皱了皱眉,只当听不见。
反倒是程二狗攥紧拳头:“不许欺负我姐姐!”
可他根本不把五岁的程二狗放在眼里,笑道:“哟哟,知道保护姐姐嘛,小朋友,叫什么名字?”
程二狗傻傻地报出了自己的大名。
“程二狗?”那年轻男人眼睛一转,“那么,你姐姐叫程大狗吗?”
四周一片哄笑。
直到程父走过来,才结束这场闹剧。
程父喝走那群看热闹的人,转头对女儿说:“你去学校吧。”
程父木讷不善言辞,说:“他们爱开玩笑,人不坏,你别放心上。”
“嗯。”程鸢低着头,脸上神色看不清。
程父问:“怎么把二狗带过来了?”他的语气里似有责备。
“是他自己要来的。”程鸢说。
“你做姐姐的,不能由着他。”程父说。
“嗯。”程鸢说:“我走了。”
她心里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火气,可似乎又没道理。
父母辛劳,她既不能不来送饭,也不能不照顾弟弟,她只有忍受和接受。
程鸢走在村里唯一修过的道路上,匆匆赶往学校。
程鸢今年上初一,按理说她今年十四岁,城里的孩子十四岁都上初二了,可是像程鸢这样的孩子,有学上就不错了。
能上到初中,也是父母仁慈了。
初中在镇上,三个年级,十二个班,整个学校的学生大概六七百人。
程鸢背着她破旧的书包,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走,嘴里念念有词,背着课本上的内容。
她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是最踏实的,这是完全属于她自己的时间。
她穿过另一座村庄,看见一个背着婴儿的女人在地里劳作,挥汗如雨。
女人年幼的面容令人毛骨悚然,也令程鸢加快了脚步。
她想要逃离这里,却不知该往哪儿去。
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些天愈发清晰:她不要再当乡下人!她要去城里!
至于城里是什么样,程鸢不知道,毕竟她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她现在上的初中。
在程鸢的想象里,城市是一个永远明亮的地方,高楼大厦,人们穿着精致的衣服,街上到处都是小汽车……应该就是这样吧。
总之,城市户口对于程鸢而言,充满了吸引力。
程鸢也打探了好久,只要考上中专,就可以获得城市户口。
永远地离开这里。
在这个寂静的早晨,程鸢在心里和自己重复:一定要离开这里。
她是可以离开这里的,她的成绩是整个学校最好的,只要她的父母不中断她的学业,她就可以从这里考出去。
去外面,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忽然,程鸢听得一声尖锐的汽笛声,从远及近,她还来不及转头,就瞧见一辆小轿车从身边呼啸而过。
汽车尾气喷了她一脸。
这味道令人头晕。
又走了几百米的样子,程鸢看见了她的同班同学,他们蹲在地上,像是地上有金子。
“你们在看什么?”程鸢实在好奇。
“汽车!”一个同学告诉她:“刚才有一辆汽车过去了。”
“我看见了。”程鸢说:“然后呢?”
“这是我第一次闻到汽车尾气!”同学兴奋地说:“我觉得好好闻!”
程鸢:“……”
程鸢走了,她的离开当然也引起别人的不满:
“什么嘛!天天一副臭脸!”
“程鸢最是清高了,毕竟她是咱们班唯一一个会说英语的人呢!”
“哼!那又怎样?她把自己当城里的大小姐了吗?”
城里人。
好像这个时候的人们都想做城里人,他们认为那里遍地是黄金。
又或者是因为当下的日子太苦了,所以给自己编一个梦出来,通过遐想别人的美好生活,来得到一个暂时性的安慰:
有一天,我也可以成为城里人的。
不要和一个吃不饱肚子的人说太遥远的事情,对他们而言,世界只有两个部分:城里,和乡下。
至于城里是哪里?
不知道,反正不是这里就对了。
他们唯一能了解外界的途径,通过是学校里的老师。
其实这些老师比他们大不了多少,十七八岁左右。
程鸢早早到了学校,她似做贼一般从书包里拿出一本厚重的字典。
英文字典。
趁无人注意的时候把它放到了办公室。
正当她准备离开的时候,她瞧见一个红头发的少年,把她吓了一跳。
程鸢差点以为自己见了鬼,这实在是因为在那个年代没人会把头发染成那个鬼样子。
抛去他不知所谓的头发不谈,程鸢承认他的样貌还是好看的。
他不是属于这里的人,他穿着程鸢叫不出牌子的衣服,甚至程鸢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牌子,更不知道他脚下的一双鞋抵得上她家一年的生活费。
“你好。”他向她打招呼:“你是这里的学生吗?”
“嗯。”程鸢问:“你找谁?”
陈渊也在打量着这个突然出现的少女,他看见她偷偷摸摸地溜进了办公室,像一只偷香油的老鼠。
陈渊这个人家世好,性子傲,纵使一朝虎落平阳,也改不了骨子里的傲慢。
贫穷,就意味着粗俗,不堪。
陈渊自以为掩饰良好,程鸢却已经敏锐地察觉到对方的傲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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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枯树逢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