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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迟归 第13章 喜被

作者:作风不作雨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6-15 09:40:23 来源:文学城

她听见这种话,愣了愣,不由得放下了手中的陶碗,坐直了,定定地望着他。

要说点什么。开心还是不开心。她脑子有些空,喉咙堵住,要此间再度落回宁静。

“那些狼牙,我拿来给你做一串项链吧。东西是好东西,就是不能入药,想来也卖不出去……”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一心岔开话题。

她边说边放下手里的陶碗,搁在手边,而后转身去自己的那堆宝物里捡东西,仔仔细细地捡,把散落在角落里的小颗的狼牙捏出来,捏进手心,再算,一二三四五。其实她方才已经来回算了好几遍了,心里清楚,一共九颗。但她还是要再算一遍,给自己找点事,好躲开赵野那炙热的目光。

“我才不要。”他看了那些东西,满嘴的嫌弃,撇撇嘴道,“手下败将的东西带身上干嘛,又不是领头狼的狼牙,一看那缺口就知道是来自几只牙都没长齐的小崽儿的,晦气。”

赵野不稀罕这些东西,将礼服收好后,起身径直走过来,霸道地把她的手掌合上,随意道,“哪有卖不出去的,我小时候专门捡这玩意儿下山卖,一颗至少五百。”他以为章絮不懂行情,补充,“你要是信我,我明儿就拿去帮你卖了,肯定不少你。”

她摇着头,把手抽回来,不答应,倔强道,“你小时候都过去多久了。我就没听过有人收这东西……”女人哪儿知道他听不懂自己的意思,又不好意思直说,是因为心里有些高兴才想把这东西送他,于是硬着头皮辩解道,“那本来就是要把手下败将的东西带身上。如果你都打不过它,输了,现在在我手上放着的不就是你的牙了。”

他一听,心想,好像是这么个理儿。

“而且,我觉得你带这个东西会很有……”章絮觉得那词说起来太惹火,于是顿了顿,站起身,捏着一颗往他锁骨上比了下,红着脸道,“很有兽性。”

寻常人嘛,一听媳妇夸自己像猛兽,多半觉得她在骂自己残暴、凶狠。可他又不是寻常人,这一听,忽然高兴了,觉得媳妇夸自己猛,就连那小崽子的**也能看顺眼了,便开心地慷慨道,“那这些够么,不够我再去给你找些来。”

她听了,以为他要去杀狼,连忙摇头,收回手,答,“不够我就去地上随便捡两块好看的石头。”

“行,你自己看着办。”他点头,也不挑,弯身拿起那陶碗再次塞进她手里,“好了,先吃饭,剩下的吃完饭再说。”

——

因为他们不准备在这里久留。赵野跟她说,只要她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所以章絮没休息两天就着手收拾起出远门的行囊。

出过远门的人都清楚,路途遥远,最要紧的就是钱,没有钱,寸步难行。

章絮虽没经验,但不笨,想起从前在家为杜哥收拾行囊的场景,又记起母亲为兄长准备的盘缠,花了半晚上,对着火光在衣襟内缝了个小口袋,要把那些贵重的金饰都藏进去,以备不时之需。

可正当她收拾完最后一个针脚,想起自己还差了来月事时要用的草木灰,打算找个小铲往火堆下挖些出来时,就对上了赵野打量自己的眼神。

他可清闲,他那包袱到这会儿还都是张皮,不禁要她好奇,“你怎么还不收拾?”

他只关心火上烤的那两串野猪肉,和半刻前丢进火堆里的两三个小甘薯。

“我没什么好带的。”赵野拨弄了下火堆,理所当然,“从河西回来只穿着这身衣服,带了几张钱庄开的银票。倒是你,一路上什么都缺,觉得要紧的就多备点。”

那是自然,不出门还不觉得,她一想到路上什么都没有,心里可紧张。昨日还拖着他一同下山买了女儿家必要的梳子,铜镜,脂粉和换洗的贴身衣物。

这还不够,她知道自己胃口不好,吃不来大肉和生冷,没法儿跟他那样随手从树上摘个果子就放嘴里吃,所以光是口粮,粟和馕,就备了二十斤(汉代一斤=248克)。

有了粟,就得有甗。章絮算着两人的分量,决定今晚上用好面前的铁甗,明儿一早找个山溪洗干净带上。

有甗就要有碗、箸、勺。她一合计,又起身去石柜里取了两人份的用具。再问他,“火绒你带够了么?万一路上没火。”

赵野觉得她着急的样子可爱,但不打算纵容她,直言,“我会生火,我身上也带了匕首,缺什么咱们可以路上看到了再砍了树来做,或者到路过的店家那里买。娘子,按照你这么个法子,万一路上碰见雨,是不是还得一人备一套蓑衣。”

说到雨。她应了一声,“对!怎么没想起来会下雨,我得再去买把伞。”

这哪儿是远行,赵野觉得她走到前面那个村就得掉头。

“我前日就和你说过,咱们一人至多二十斤,没牛车、驴车,全靠肩背人扛,这已经是你我能承载的极限了。”他跟在章絮的身边,毫不留情地把那个已经鼓囊得快要撑破的包袱里实在多余的几套新衣拿出来,认真道,“这些你只能带一套,不然要把被子留下来。”

她看着新买的漂亮衣裳,犯了难。她怕冷,山里的温度低,没被子晚上根本没法儿睡,可衣裳都是新买的,还有杜哥送的那两套胡女才穿的长裙。她总不能一路上不换衣服,她也穿那条胡裙给杜哥看。

于是偷偷地捏住了衣裳的一角,依依不舍地倔强道,“可是我都想带。”

赵野看似装模作样地收东西,可眼睛一直盯着她手中压着的那两件鹅黄色的胡裙看。他当然知道她那两件衣服为什么带,那是他辛辛苦苦从河西背回来、一路上都不敢拿出来、怕弄脏的杜兄弟送给她的礼物。如果不是杜皓,她未必要去河西。

她肯定是为了杜皓才走这一趟。

男人的神色沉了去,扭头看她,见她还是那副愁眉苦脸的模样,确定,她肯定是为了杜皓才走这一趟。

可男人想把喜被留下来。他想,喜服又厚又重还不能天天拿出来用,干脆留在这里,也许几年后他们回来了,她回来了,还想要的时候,能找出来继续穿。

“实在不行……那就不留被子吧,大不了冷了我多穿两件,也省得拿。”她见赵野半天不答应,犹豫再三,下了决定。

谁知道男人神色一改,伸手将被子拿走,心安理得地装进自己的包袱里,改口道,“我突然觉得带上也行,不差这点重量。”

章絮不知他心里想的什么,她只在意自己能拿更多的东西:也许能用上的针线、能装半斗水(1000ml)的牛皮水袋、那一小坛盐还有他白天特意去来的一整罐蜂蜜。她边往包袱里装,像是要把那块破布撑破那样,边思索还需要带多少东西。

此行困难,绝非寻常人想的那样只须一股劲儿地闷头往前,不管不顾。

他们说好了走山路。就是从家门口开始,往西北那个方向,沿着山脉一座山一座山地翻过去的蜿蜒山路。诚然官道更好走,汉时的官道平均有六尺宽,且地面上铺了石板,要舆轿和驮马都能通行。但他们还是选择走山路。

赵野同她讲,这条道上常走的无非是商队、士卒和无处可去的流民。前者都不怕,就怕后两者。他当年就是因为吃饱了撑得没事下山,迎面撞上了征兵队伍,反抗无果,强行被他们抓走的。他又说,如果你想你走到一半儿就被人丢下来,那尽管走官道。

没得选择。章絮看了眼郁郁葱葱丛林,答应了他的选择,又问,“我们要走多久的山路?”

“要看你的脚程。”他把那床喜被叠得整整齐齐,又从她提前准备好的布绳里抽了两根出来,系紧,答,“快了还要一个月,慢了就得两个半。也不会太久,这边的山脉到了安定郡(今固原)就没了,再往前便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你知道平原是什么样儿的么,整个大地都是平的,像走在一个很平缓的大坡上。”

平原。章絮没见过平原是什么样的,这会儿听了,只点点头,在心里胡乱猜。

没说错的话,他们打算今晚就收拾好出门要用的一切,于明日一早卯时出发。不能太早,早了山里烟雾缭绕的,太阳还没出来,很难辨清方向,再加上早了山里温度低,容易有水雾,湿滑,不好走。他们出发时又正值七月中,是虢县雨水最充沛的雨季末,出门遇上坏天气的概率极大。

说到这里。赵野想起来,从腰上别着的几把刀里抽出一把特意给她准备的趁手的,递给她,道,“你等会儿忙完了,在腰带上缝个口,把它别在后腰上。平时若是遇到你我必须分开,而你又正巧遇上危险时,就拿出来用。”

男人做事从不逞一时口舌之快,把匕首塞进章絮的手心里后,干脆搂着她的腰,把她带至挂钩下的那副猪骨架前传授道,“鹿马一类的,见到你一般扭头就走,它们食草,对你不感兴趣,但要是遇上了熊、狼、虎,你跑不过又打不过的情况,就把包袱给它咬,然后对准眼睛刺进去。”

赵野的口吻在一时间变得冷漠,眼神也逐渐凶狠起来,仿佛眼前正挂在铁钩上的,是那凶猛的野兽。而后捏住了她的手,用力往下一扎。

“啊!”章絮闭上眼、低着头,禁不住往后一退,退进他怀里,退不动了,被他强健的身体挡住。接着感觉到自己的手腕外侧碰到了那只野猪的脸,好像真的如他所说,刺穿了野兽的眼睛。

这是她第一回用匕首,刀都没拿稳,就被他握着挥了出去,心里是又惊讶又害怕又觉得刺激的,等呼吸渐平稳了才敢缓慢睁开眼。

“你怎么知道我打不过也跑不过。”她有些不服气,感觉自己在他的眼中就是完全无用的空包袱,于是语气厌厌地抬头看他,“我可比你想得要厉害很多。”

赵野信了,但也不信,低头看了看她的脚,确定地答,“我就没见几个能打过它们的人。再加上,娘子,人的能力可不靠欢爱传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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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喜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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