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好比走钢丝,在几节钢丝之间,形成微妙的平衡。如果这是一只有权有势的猫,那没有人能够惹,但是如果是没人要没人养的野猫,那结局就说不一定了。但这只猫很聪明,惯用的小伎俩,也惹得众人争相护着。
她就想着,等哪一天她腻了、烦了,不想要了,那不如纵身一跃,就算是粉身碎骨,也不枉此生了,反正她想要的,都尽力抓在手了。
她看一眼进门的人,挑眉,看着那人略微错愕的眼神,笑着寒暄到:“陈公子,可还喜欢先前的那支花?”说着,摘了手套,芊芊玉手往前递了一下,做了一个握手的姿势,“正式认识一下,我叫商陆。”
男人也跟着笑起来:“很漂亮,谢商小姐的花,在下陈少笙。”说着,抬手虚握了一下。
“不客气!”她笑容明媚的走了几步,似乎想到了什么,回过头来压着声音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花,没你好看。”然后手掩着唇,低低笑了两声,走了,这回是真的走了。留下迎着众人暧昧、羡慕的眼神。谁不知道,南京的商陆小姐就如那矜贵的金花茶,美丽、骄矜。
后来的一切就是如此的顺理成章,在加上上头人的顺水推舟,她和他也算得上是半在交往了,作为一位矜持美丽的小姐,她自然不会上赶着去。
因为,也有的是人将她往他怀里推,也是这时,她这才知道这位爷到底是谁。
据说在早年的北平陈家,是谁也搭不上的勋贵之家,后来几位子弟常年在海外定居,直到前面几年,国内形式安稳一点儿才陆续回来,办了厂,也算是国内数一数二的企业家了,各方势力都争相拉拢。
如今的世道就是如此,谁手里有枪有钱,谁就是老大。陈家老宅在北平,办的厂子大多在上海,上海,另一个繁华而美丽的地方。
她想,如果有机会,她也想去闯一闯。
但是美丽的上海滩,终究也没能迎来这位美丽的金花茶。
有的人送花喜欢用海棠,有的用玉兰,她却偏爱红玫瑰,艳丽,热烈,有时候聚会晚了,陈少笙会亲自去接她,随手捎上一枝红玫瑰,逗她开心。
原以为他会像大多数人那样,拘着她,断了她从前的路,却没想到,他只在后头护着她,无论她能不能应付得了,从从前到现在,有很多人喜欢她,宠她,但没有一个人如他一般,只要回头,总能在不远的地方找找人。
有时候吃着下午茶,看着对面的人,她就觉得,这样过上一生也是不错的,对面的人也似有所感,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抬手向鼻梁上推了一下,推个空,倒叫她揶揄的笑起来,他也跟着笑起来。
城南和城北两家的婚事恰巧撞在了同一天,城南是当年和她一起演过电影的那位杨小姐,而男方,则不是他们以为的那位年轻导演,是金陵的另一位富商,说来也讽刺,当年杨小姐演的是是留洋归来的娇小姐,角色里嫁人时穿的是白婚纱,如今,在这婚礼上,顶着红盖头,凤冠霞帔的也是她。
城北的婚礼采用的则是新式的婚礼,新娘穿着洁白的婚纱,是周副司令的女儿,她们也有过一面之缘,嫁的,是一个留洋归来的小少爷,如今正在军务处当秘书。
她作为女伴与陈少笙一同出席这两场婚礼,两人间的亲昵令一大批人惊掉了下巴。
婚礼过后,他带着她去了一趟北平,回了一趟陈家老宅,老宅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年轻的大多长居上海,年长的,要不就在国外没回来,要不就已经走了。这次回来,是为了陈少笙哥哥的儿子,陈斯年。接了陈斯年回金陵的路上,她顺手捡了一个少年,叫阿木,是个哑巴,长得眉清目秀,像极了当年在她身边照顾的一个小丫头。
后面的一切平静的过着,陈五爷还送了她一只猫,并不名贵,是一只土生土长的狸花猫,据说是陈五爷在外时扒住他的裤腿就不放,他看着可爱,就送来给她养着了,可能正好碰上了换毛期,她第一次抱它时就粘了满身的毛,然后,在嫌弃与喜爱之间,它的名字就成了毛毛。
这狸花猫,长得不好看,眼光倒好,如她一般,她笑着想。
大多时候,都是她站在自家窗户边上,怀里抱着猫,看着下边陈少笙派来的人在教阿木打拳,偶尔陈少笙也会比划上几下,这时候,她就会站到旁边,手里拿着块帕子,等他们歇着了,就上去帮他擦一擦汗。
平静的日子总是不长久的,就如同她所期盼的爱情,欢喜与悲痛的转换就在一瞬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