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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犬之中 第16章 第16章 藏金

作者:Midst蛮荒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6-25 16:04:03 来源:文学城

“你刚刚在船上都看见什么了?”

“看见……”孟鸷想了好一会儿,因为在此之前从没见过,很多东西认不得,他实在有口难言。

在船上时,身后的水汇入远方,到了他看不到的地方,身前的水绕过无数小洲,他们的船只进入不同的岔口。

四方的陆地上隐约窥到寺庙一角,岸边沙鸥遍地,偶尔一小群胆大的飞至船旁耍玩,扑棱声不断,你永远不会知道究竟是哪只在耳边鬼鬼祟祟地偷听人类秘语。

“……我还没问,咱们在哪里上的船?”

“鱼珠码头。咱们在天字下的。”

“那海叫什么?”

“其实也不算是海,准确来讲是江,珠江。”

“在船上的时候,我看见背后是珠江的水,好像绵延到了很远的地方。它到哪儿去了?”

“到……”未琛明卖了个关子,眨眼望向孟鸷,“你不如猜猜,它会到哪儿?”

“我猜它入了海,反正不会到我家。”孟鸷半开玩笑地说,说罢又用确凿的语气补了一句,“南边一定是海。”

“为什么这么确定?万一南边是陆地,这只是内流河呢?”

“风不一样。”孟鸷歪着头看他,太阳渐渐狡猾,略感毒辣地挥洒下来,照得孟鸷眼底蒙上生理性的水雾,“我已感受到了,内陆刮来的风干,又燥,这里的不一样,是凉的,润的。我弟弟告诉过我,他课本上讲海上的风就是凉的。”

“确实是海。”未琛明顿了一下,他没想到孟鸷会这么说。他本做好准备要向孟鸷解释一番,这下看来是用不上了。

“南海。”他只好补充道,“也是国家的一部分。”

南海,孟鸷听过这个名字。他从前听孟修源背书,有背到康有为的事,这人就是“南海先生”。

像是有心灵感应那样,未琛明即刻便说:“有为之乡,飞鸿故里,佛山之誉。”

飞鸿,即黄飞鸿,洪拳系的大师。孟鸷年少的玩伴里曾有人一度迷恋打拳,对方就将黄飞鸿当做理想。

“你原来有个弟弟的么?”未琛明眼睛一弯,突然问。

孟鸷愣了一下,随即道:“是,那小子叫孟修源,今年十七。别看他小,个子比我还高,马上就高考了。”

提起弟弟,未琛明注意到孟鸷的眼里含着淡淡的笑意。

“好年纪。学习很好吧?”

“那是!”孟鸷的腰板直了,走路也带了点儿风。

“那么,你带我来越秀区做什么?”两人沿着江岸缓慢地走,孟鸷转头问。

他的鬓角上粘了水珠,兴许是下船时不小心溅上的,可他没在意,任由水珠从脸颊一路滑下,从下颌落进脖颈,顺着喉结和锁骨弯弯绕绕,逐渐没入衣领深处。

也许在短短几秒钟内,水珠已到了不为人知的境地。不过显然可知的是,随着滑行的更进一步,水珠的体积也必然减少,唯有一路水痕记录它行过的方寸年华。

此时的风是轻微无声的,它只能带起树梢的零星孤叶和行人耳后的碎发。

“你怎么不说话?”声音在未琛明面前陡然响起,伴着强烈的困惑感。

某片脆弱至极的叶不愿拘泥于芸芸众生,它自孤身从空中飘落,竟随着风势落进孟鸷的视野,然后消失,最终落在了未琛明的鞋前。

猛然惊醒,未琛明抓了抓自己后颈的头发,眼神迅速从某处收回:“带你去见好东西。”

而当他话音刚落,脚下步伐忽然加速,像是故意要将孟鸷甩在后方一样。

“不是——我们每次都要跑着去吗!你等等我!”

爽朗的笑声顿时响在孟鸷眼前,他也撒开腿去追。尽管没干正事,好歹当兵训练两年,又自己闯荡过一阵,体质却到底不如眼前的那个人。孟鸷全力去追,依旧与那人差了几步。明明只是几步,伸手抓不到。明明只是几步,像隔了万水千山。

来自海上的凉风深入内陆,带着秋的微冷遍布大街小巷,也引着二人来到一处胡同。

“我刚看牌子,这里叫陶街。”孟鸷气喘不止,“是卖陶器的吗?”

“差不多,这里经常卖小玩意儿。”未琛明终于放慢了脚步,甚至停下来回望孟鸷。他的脸一点不红,气也不喘,如果没看到后面的孟鸷,恐怕旁人都以为他是走着来的。

不是说年长的人更沉稳?未琛明……也就刚见面时沉稳过一刻钟吧。孟鸷这样想着,鼻间却滑过了香气,循着味儿,他想到小城胡同外的米粽,尤其是夏秋季,总是十里飘香,连绵不绝。

原来这里也是一样,甚至端午早过,米香却仍充斥着大街小巷。

四处寻觅,他望到了街角里埋着的小摊。

他从小吃甜粽长大,来之前听别人讲南方的粽大多是咸的,里边加肉馅。

“陶街里卖米粽,这倒是我见着的第一家。”未琛明笑出了声,眼神却在孟鸷脸上来回流转,“我去买俩,你吃甜的么?”

“咸的!”孟鸷赶紧道。

他想试试不一样的风味。

未琛明愣了一下,随即微微笑了起来,摆手快跑几步买粽去。

苔草见缝插针地扎满街角,只有人常走的路上没有它们的身影,其他土黄砖瓦边上总要覆上绿色。

人家洗衣水顺着排水口形成涓涓细流,溜着墙根儿蔓延到街外,走势相当精巧,没有玷污到任何摊位。

除了老板的吆喝、顾客的询问,这是理所应当的,还有街口抽烟的男人,唠嗑的女人,摔倒的孩子,偶尔从他们中央传出吵架声。留神片刻,孟鸷似乎听到音乐声——有人在拉胡琴——以及酒罐子撞地的破碎音——谁的酒洒了?

该听的听过了,孟鸷这才低头看向那一个连一个的小摊。陶街里卖什么?除了一眼不知真假的陶器,还有各种锅碗瓢盆、家用电器,甚至是首饰玩具、唱片单车,一条街百米长,应有尽有,望不到头。

“靓货,新上的唱片,没经过和经过一次手的,你要的么?还有邓丽君的新片,机不可失!”

“小孩,你打哪里来?没见过你呢?项链看看?纯手工,上边坠的都是上好的石。”

“看两件衣服吧,哥哥仔,你来看看?”

“你抽烟么?给你点上?”

孟鸷被一连串的呼唤冲昏了头,一会儿被哪个阿姨拉进店试穿,一会儿又被哪位大叔拉去听音乐,或者和抽烟的男人站在一起扯天扯地,还有不是谁往他身上扔了串项链,上面串着孟鸷看不懂的花花绿绿的石子。

“啊——姐姐,我没付钱!”孟鸷冲着四面八方喊,但其实并不知道是哪位塞给他的。

“哎——我送你!好好戴着!漂亮的孩子,你常来!给姐姐试试新衣!”

孟鸷连连应声,他从陶街一头堪堪走到腹地,又顺着弯弯绕绕的小道不知走到了哪里,再转身已找不到了回去的路,而他此刻却也到了另一个大街上。

身上钞票没几张,也没有骑单车来,他的脸上尽是迷茫和无奈,但好歹没有惧色,他信自己能找回去,也信未琛明能寻到他。

倏忽片刻,耳边乍起一阵戏腔,红纸飘在了孟鸷双脚正前方。

他吓了一跳,抬头去看。不远处行来一道车马,跟在后面的是个红轿子。

声音不知从哪里来,只听那咿咿呀呀似乎全是孟鸷听不懂的言语,在混沌绵长的声音里,他约莫懂了几句,是“折柳醉春烟”,是“长相守枝生理连”,是“深情眷眷风度翩翩”。

一片,一片,漫天的红色让孟鸷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好像他在这一刻回到了故地的那座小城。原来这里也是这样的吗?人们结婚也时常撒红纸唱戏词,走马观花绕城行吗?

他不自主地后退两步,可红色还是飘在了他的脚上,他飞速掸落在地,退回到了陶街。

“啊,结婚哪还有这样的?红轿绕城,敲锣打鼓,哪个新娘子还愿意这样呢?现在不都去海边办西式婚礼么?”一个姨姨的声音响起,“哎呀,这红纸好难扫的,又要麻烦扫街的大爷啦。不过那戏词是好听,哪里的戏?我没听过呢?”

她话里带着嗔怒和好奇,不过也只说几句就住了口,转头招呼自己生意去了。

孟鸷目送轿子离开,等声音淡到再也听不见,路上人们形色依旧,倘若没有遍地的红,孟鸷真以为那红车是自己的幻想。

“喂!”

“……你!”

孟鸷又被吓了一跳,一拳挥在背后人的胸口上,引得对方连连喊痛。

“你要了我的命!”未琛明吃痛,要死要活地大呼小叫。

看他的样子,孟鸷心里升起了愧疚,他委屈地小声道:“你讲讲道理,是你先吓我的。”

“那你也讲讲道理,你先动的手吧?”未琛明根本没觉得痛,他故意凑近,在孟鸷眼前扮样子。

“我错了,怎么办?去医院么?”孟鸷顾不了别的,他急着扒拉未琛明捂着胸口的手,眼里忽然慌乱,“你这儿不会有什么病吧?还是残疾?我打到你伤口了?怎么补救?”

“哎哎哎别动别动!”未琛明装得过头,他连忙打住孟鸷的动作,“补救可以,你帮我把米粽剥个皮,等会儿回家你骑车载我,我就原谅你,怎么样?”

“……”盯着未琛明的眼睛,孟鸷看出了这人眼里将笑未笑,方觉自己被骗了个头昏脑胀。真是被刚刚红轿迷了眼,什么也分不清了,这样拙劣的演技也骗了他。

将计就计,孟鸷一把扯过未琛明手里的米粽,剥皮后见对方张嘴要吃,他一把塞了进去,将对方的嘴堵了个严实。

“咳、咳咳!你——?”未琛明被憋红了脸,这还是他头一遭在别人手里栽了跟头。

“你骗我!怎么能骗我!”这回孟鸷先生了气。

完蛋,好像玩脱了。察觉到孟鸷语气变得尖锐,眼睛里蒙上雾,未琛明顿时后悔。

“我逗你玩呢!不是等会儿,我给你买粽子,将功补过好不好?我跟你闹着玩呢,真的!没想骗你!我怎么愿意骗你?本打算马上告诉你的!我一点儿事都没!”未琛明拥了上去,这一下倒是让孟鸷顿了声,“你刚刚在看什么,那么认真?看到哪个漂亮的姐姐妹妹了?”

“你瞎说什么!”孟鸷挣脱他,脸色涨得通红,食指指了对方半天,可还是没说出来个所以然。

“我真的错了,米粽,你尝尝?”未琛明拿出另一袋粽子递给对方。

孟鸷接过去咬了一口,等甜味在味蕾化开,他方觉不对劲:“这里是喜欢把糖当盐用么?”

未琛明反应很快,他定定地看了一眼自己刚吐一半的米粽,然后和孟鸷对视片刻,却在下一秒相视而笑。未琛明也是个糊涂蛋,也许是刚刚吐的太快,他竟没尝出来嘴里的咸味儿,反倒是把甜的留给了孟鸷。

“这都什么破事儿啊?你等等,我再去给你买一串。”未琛明叉腰大笑着,转身就要再去买。

“别了,我们先逛陶街吧,等会儿从那边回家时再买。”孟鸷拦住了未琛明。

“我还没问你,一眨眼就不见了,我问过好多人才寻到你。”

孟鸷耸肩,无奈道:“叔叔姨姨太热情,我被一路拽着过来的。”

“嗨,你和我刚来时一样!”

孟鸷在脑海里幻想着未琛明被人们拽来拽去的样子,像他这样的人应该不会感到无措吧?他看上去那样落落大方,什么也不怕,和谁都相处的来。

陶街实用的东西大多是二手,不过设备完好,价格也低,深受居民青睐。在琳琅满目的小玩意儿里穿梭,孟鸷挑拣了几款项链,买了一件缀花淡黄长裙,又买了一张邓丽君的唱片,还买了两支成色不错的钢笔,掂在手里很有份量感。

“你送我这个?”未琛明愣了一下,接过其中一支。

“我知道你常写字,见过你房里的毛笔字。虽然我不懂书法,但只觉得你写的漂亮。这支笔也很漂亮。”

站在陶街和外街交界处,孟鸷仰脸,头顶阳光正好,恰恰洒在他的其中半张脸上,另一半还埋在陶街的范围里。

“另一支打算给谁?”

“孟修源那小孩儿。”

孟鸷的眼里藏着光,未琛明先前只在孩童的眼里看到过相似的场景。

那里面装着白帆,飞鸽,装着一片静谧的海。

未琛明低头端详,钢笔黑色裹身,金丝镶边,环着甲骨纹路,贵气且不庸俗。老板说这是民国时某个大户人家打造的,后来那户人家没落,好东西全被当去了。

“……漂亮。”未琛明点头,眼睛终于从孟鸷身上移到了钢笔身上,“形似灰燕,眼底藏金,怀抱古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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