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喂猫了没?”
宁愿回家以后总问我这一句,我每次都敷衍。
“又不是我的猫,你要么自己喂,要么把食盆换成全自动的。”
“行。”
“你真要继续养它?脾气不好老是掉毛,活着不能招财进宝,死了又不能吃,你干嘛喜欢?”
他不说话,蹲下身将泡芙抱进怀里安抚,这是一只布偶,瞳色很靓。是我送他的二十岁生日礼物,刚到家的时候才三个月大,如今两岁多。我没想过养宠物,是他要求,这类消耗感情的生物怎么会比物质更令他愉悦?他让我鄙视的地方可不止这一处。取名字的时候我就笑过一遍了,这名字没新意,好土。
“它比你通人性。”
“扯,你们什么时候答辩?”
“4月初。”
“那你这段时间就好好准备,不用三天两头往我这跑。我想见你的时候,会提前联系你。”
“你赶我走?”
“怎么会?”
“你又看上谁?”冰箱里全是他不爱喝的,他拿起水壶给自己倒了杯热水。泡芙专心舔着罐头,他把半个身子陷进沙发里,抱着抱枕,满脸疲惫。
“天地良心,你学校离这远,我说给你在大学城附近或租或买你都不同意。我做不到次次接送你,让你早点去把驾照考了,也不肯。来回都要花一个半小时坐地铁你不嫌费劲吗?我真搞不懂你脑袋里面每天都在想什么。”
“就算有钱也不能是这个花法。”
“你教育教育小孩就行,别教育我。”
我把茶几上被水果盒子挡住的遥控器递给他,我理想中的生活是在我有需求的时候知道他住哪儿,不是听他告诉我那些不咸不淡的大学日常,容忍他的宠物时不时就破坏家具,而我站在一旁看他盯着屏幕里的综艺和纪录片。两年前一起去买猫粮,他问我,你本来就是那么没有情趣的人吗?
我说不是啊,你这样想,证明我对你没感情。我对谈过每一任都不这样。
以前他还会朝我大吼,说你不就是仗着我喜欢你吗?有什么了不起?他的喜欢现在怎么样了,多了少了我不太清楚。对我的了解越来越深,他的崩溃越来越少。把头一歪,问我,
“你爱她们?”
“我只爱自己。”
“你会对她们说情话吗?”
“我会说谎。”
他点点头,表情很无所谓。我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一段时间的如胶似漆与一段时间的形同陌路,都不会促使我决心将这段关系变得清晰,下个定义。非要形容,我觉得我们的关系是界于现实与荒诞之间的草率。就好像天气,阴晴不定,一会儿万里无云,一会儿晴天霹雳。如果他哭,就下雨;如果他一笑就是艳阳天,我会过敏。所以我习惯在他的世界里呼风唤雨,只要他给我这个权力。
这样很好,我没想把他怎么样,要他套用不合适的身份、要他听没有爱意的爱称......做我的爱人感觉很糟,他永远不会是我的前任。别人提起来,我通常概括成朋友,比朋友再多一点点。
多了他的奢望和我的**吧?都好贪。
好多年前他就突兀地表白,勇气和耐心多到用不完。在听到数不清是第几次的“我爱你”时,我笑着对他唱“友谊地久天长”。
友谊这块遮羞布很劣质,如果他不长这个样子,无论多久我都不会注意到他,更不会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去接近他。有一段时间他致力于逼迫我承认他对我很特别,我说别想太多,这不可能。他说他有证据,证据是我对他有着占有欲。我见过许多情侣,因为一些芝麻大的事,掀翻醋坛子。可我不是那样的人,不会因为他与别人有瓜葛,就气急攻心。和他的距离也忽远忽近,这不是什么欲擒故纵的手段,只是与我的爱好有关。
我喜欢钓鱼,喜欢放风筝。
牵起他的手,温柔握紧风筝的线,在他好高骛远的时候与别人亲近,提醒他不要沾沾自喜。以期待为饵,他是我见过唯一一条反复上钩的鱼,每次张嘴说爱,都鲜血淋漓。
他说实习期已经结束了,想住一阵子。我希望他搬出去,但我说想住多久都行,他微笑着吻过来,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敞开怀抱,不拒绝。
我有两个发小,一个因为他基本和我翻脸,另一个痛斥我的行为不妥。我说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喜欢纯洁、暗恋、自我感动的那一套。他问我为什么一边谈女朋友,一边又要和宁愿纠缠不清?既然放不下,又为什么不选择在一起?我说那自然是他有他的好处。不能说放不下,只能说暂时舍不得。不把食物在过期之前吃掉,是一种浪费。浪费要遭天谴。那时他说,
“你活着就要遭天谴。”
“你要替天行道?”
“你不信我的就等着看。”
“我不喜欢宁愿,也从来不会对他说我喜欢他。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他总不可能爱我一辈子。这就叫,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扯,我不信你对他一点感觉没有。我和金天的取向一直很稳定,不像你,东一下西一下,乱七八糟的。你不喜欢他,干嘛跟他浪费时间?干嘛不选别人?要我说你那些前任都唯利是图,宁愿才是最具真心的那一个,这么多年,你都没考虑?”
“考虑啥?你说的那些在我这都不算他的优点,他的优点不是脾气好也不是会照顾人。”
“那是什么?”
“他最大的优点,是方便,实用。他要是个女伴,哪天突然大着个肚子来找我,那我岂不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我看蓝一欢沉默了一会儿,艰难地拍了一下我的胳膊,最后那句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
“小白,作为朋友来说,平时只觉得你我行我素,不计后果。太自私,太自恋。但你今天彻底给我上了一课,以前我不知道人可以渣到这个地步,你不一样,你天赋异禀。宁愿遇到你,真是倒八辈子血霉了。”
他还想骂,被我笑着打断。我说行啦,好歹这么多年交情,要换个人这么说我我早生气。
又是一夜缠绵,我见宁愿困得睁不开眼,随口问他几点了?他摸出手机看了一眼,说凌晨。我说行,那我出去一趟。他拉住我衣服,问我去哪儿?我不常在家,陪他的时间少得可怜,也知道他最不喜欢我说走就走。不说为什么,也不说什么时候回来,会让他感觉自己是只任人抛弃的小猫,或者小狗。
我揉了一圈他的头发,套了件外套,存心说,
“他们约我去酒吧,世界杯一个人看没意思。”
“比赛不能在家看吗?就不能明天再去?”
“都说好了。”
他不放手,脸皮很厚。
“能不能不走?”
“能,你求我,我就不走。”
“我求你。”
我笑了,说,
“跪着求。”
他坐起身,愣在那儿。和我对峙了一会儿,就红了眼眶。我把外套往旁边一扔,下了床,说,
“骗你的,我不走,就去趟卫生间。”
走到卫生间,刚把马桶盖子掀起来,门就忽然被推开。我往他在的方向转头,他手里拿着个杯子,泼我一脸的水。
“白万千,你怎么不去死?”
说完,他把门一摔。
我很无奈,“我爱你”,“你去死”,他对我说过最多的话就是这两句。扯过毛巾把自己的脸擦干净,我想是时候找个借口让他走了。让他走倒也不是要和他断干净,跟我扯上关系,他别想干净。至少不能像现在这样,小打小闹,同吃同住,不能太像情侣。
他有时候让我头疼。
就比如一些专属于恋人的节日,能看出来他想要惊喜,也不是不行。做饭我不会,布置房间我嫌累,最后用一束花搞定。店家没跟我商量就在里面夹了一张贺卡,上面的内容我看了觉得有点犯恶心。他总在不该知足的地方特别知足,我觉得他不争气。
还有一次,他问起我给他的号码存的什么备注。我说无非就是心肝宝贝啊,还能有什么?他不信,我把手机解锁扔过去,我经常删消息,给他看看也没事。通讯录里心肝是他没错,但他发现宝贝有很多,上面标着1234......他问我不会搞混吗?我说不会,我记尾号。这不是分类,是排名。他白了我一眼,说能不能删了?我说你想删就删,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么。
他不理我了,我没哄他,能让他删号码我觉得已经是在哄他了,还想怎么样?就算我不去哄他,他也会自己哄自己。
晚饭的时候他又给我夹菜,我问他,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不和金天在一起?当初他喜欢你喜欢得要命,要是和他在一起,那肯定是你说一他不敢说二,你往东他不敢往西,至少能对你好,能做到只有你。他放下碗筷,说,
“我不会和他在一起的。”
“为啥?高中的时候,我说了很多遍我真的有心撮合你们,他非不信。”
“因为他是你的朋友,而且那时候我已经喜欢你了。”
“啊?那现在也不晚,他已经,不是我朋友了。”
“一般来说,你对一个人有感情,就不能再去和他身边的人,或者朋友有什么。吃饭吧,这是原则,我跟你说不明白。”
这话我不同意,坐到他身边,点起烟,
“这有什么不能的?唉,你有朋友吗?有亲近的人吗?我去和他或者她谈恋爱,给你打个样。”
他很生气,质问我,
“男的女的都行?”
“嗯,是你朋友就行。”
“你不是坚定认为你不是同性恋吗?”
“我不是啊,我没感情也能谈。怎么样?你还想着有一天要当我男朋友吗?”
话音刚落,他抬手就给了我一耳光。
他说我说过的很多话,都是混账话。他听到,或者我做了什么把他气哭的时候,就会这样打我。以前我不计较,是觉得他手劲小,我下手不知轻重,一还手他准完蛋。可这下确实打得有些重,让我不舒服。
刚才那句玩笑哪里过分了?
我用舌尖顶了一下腮,左手搂住他摁在肩上,拿烟的右手往他白皙的脖颈上贴过去,被他躲过,但还是长长地划了一下,烫到了。
“疼吗?”我明知故问。
他将我的手推开,
“我烫你一下试试?你给我滚。”
“坐着别动,帮你擦药。”
“你就没把我当人。”
“怎么没有?就是因为我太过纵容你,你才敢这么跟我说话。”
棉签碰上伤口,他哭了。我很喜欢看他哭,因为我哭。眼睛红红的,喘气像小兔子。给他擦眼泪的我心情好了不少,他问我,
“你觉得你对我算好吗?”
我说,
“你觉得还不够吗?”
他默不作声。我觉得应该够了,在我能力范围内他想要的一切物质条件我都满足,都愿意给,但他不要。告诫我,爱情不等于交易。我说我不需要爱情,我需要交易。快和我达成一致。
可能是天太热,也可能是处理得不好,伤口周围冒出一小圈细密的水泡。一不小心就感染了,他在夜里发高烧,踹起被子。我把人往医院里送,医生问怎么搞的?我说不清楚,应该是他自己弄的,他喜欢自残。
喜欢我,就是喜欢自残。
输液那几天我都陪着,本来可以装工作很忙,一走了之。但他知道我一点都不忙,装不像。替他换药以后,他伸手摸着无菌贴的边缘,我问他是不是怕留疤?他说留就留吧,留下来你最好多点愧疚。
这几天的殷勤不是因为愧疚,看他发烧很紧张也不是因为自责。我只是单纯讨厌承担责任,毕竟伤口是我造成。
我觉得我不是同性恋,我没有非谁不可,可以不是。我那两个发小都是,如果我也是真就太奇怪了,他俩早早出柜,其中一个因为出柜把自己亲爹气得住院,没住两天居然气死了。科学来讲,是死于高血压引起的并发症。可别人不会这么想啊,只会说那孩子把他老子气死了。
死亡是每个人都无法挣脱无法逃离的,对我而言失去谁都不可惜。但我不允许自己成为某个人的死因,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决定了。
写了一个月终于快把上册写完了,存稿五十章,日更。攻太气人了,所以这个月长痘长痘长痘。本来打算一月连载,现在觉得没必要等那么久。本文为《第一人称》的续集,第一人称系列共有三部,蓝一欢在每一部都有戏份。
每日不定时更新,感谢观看!(今天开文连更五章)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物尽其用,人尽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