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都很热。
屋前的竹林有很轻微的摇晃,可我看不见风。
炊烟是有形状的往上升的。日落的景色一切都不显迷人。
在外独自工作的那段时间见过早上6点的城市。
街上无人,天不亮但也不至于不见五指。所有的建筑都是暗暗的色调。
我习惯了脚步匆匆,从这个地点前往下一个地点。对于我来说,只有加快步伐才意味着有更多的时间休息。
但是那天我走出店子的时候,莫名的被吸引住了。
不知道是十字路口的一股子清秀的风,还是我没走几步就升起的暗蓝色布幕。
我从未见过它这一面。
上午9点,阳光普照,稀少的是大楼之间交错的阴影。来去匆匆的脚步,装着货物的大车,排着尾气的小车,路是静的,物是连绵不绝的。
这个景象是我当初怎么也爱不上那座城的理由。
我选择花两三个小时耗很长的夜,去有名的景点,寻找自己心中可以寄托安宁的戏园子,更多的时候我只是一遍又一遍播放着周建龙先生演绎的盗墓笔记,再等待着几个有趣的客人。
我没想过几年后,回想之前种种,最令我心动的还是那个早晨。
许是我用了很长时间去探寻,又或者我只见过它一次,所以它在我的记忆里格外动人。
我也记得大雨,也记得打湿的外衣,记得小巷子里飘出的馒头包子的香气。
记得每次正中午回家的楼道里都会遇见的楼上那个穿着校服的少年。
第一次觉得别人好看,第二次觉得别人好看,很多次之后整点回家就成了我必不可少的事。
因为他会哼歌,他身上飘散着干净的味道,他的短发很利落,他的眼睛对未来充满希望。
所以他会在中午太阳最毒的时候出去,这个时候我在回家。
那一段经历泪水多过惊喜。
不是工作有多难,不是孤独,不是挥。
是压迫。我只是静静的等待这段时间过去,我可以独自熬。
但每一次亲人的打击,,
我就碎了。
人与人之间的不真诚,他们欺负我。只是觉得我话说得最少,所以好欺负。即便你把最不能忍受得火,最不能接受得语言摔在她身上,你觉得她不会反抗,你只管她哭,你一遍又一遍洗白自己得人格。
你觉得她话少,她好欺负。
你知道她话少,所以无论是非,只是想拿她出气。
受冤屈得人不应该伸冤,因为那会麻烦到很多人。
其实我也曾觉得无论那个地方升起来得太阳都应该是明亮无比,时刻温暖得。可我忘了,有些人是瞎的。他们爱名爱利,唯独不爱这个世界,也不爱自己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