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生活是货真价实的三点一线:教室,寝室和食堂,每一天都过得很相似,相似到夏榆有种时间停滞的错觉。
但是时间依然在以自己的步调前进着,很快来到了春生夏长的四月份。
“家人们,校园篮球赛将在月中举行。”班长蒋星程在讲台上宣传着,“有没有想参加的?踊跃报名哈!这可是高中阶段最后一次大型活动了,除了高考!”
蒋星程说得没错,明岚私高作为贵族私立学校,大多数学生出身名门、非富即贵,前途自然也不止高考一条路,所以高中主打一个松弛感,以体验生活为主,学校更是为同学们设置了数不清的各种活动。
但是学校办学也是要考虑升学率的,到了高三,还是要象征性地重视一下学习成绩,所以高三学生的课外活动就减少了很多,到了高三下学期,只剩下校篮球赛这一项大型活动了。
对此,同学们的看法也是两极分化的。有人觉得马上就要毕业了,参不参加的,有什么所谓?另一部分人觉得马上就要毕业了,此时不参加更待何时?
蒋星程属于后者,因此率先报名了篮球赛。而他的哥哥蒋宗泽则属于前者,非常佛系,眼看着报名的同学已经足以组成一支球队,遂放弃了报名的打算。
至于夏榆,他根本就不擅长打篮球,因此,听到这个消息,就做好了替蒋星程加油的准备。
“那就我,宋峰,黄子睿,李一涵,刘鑫,我们五个!”蒋星程敲定了人员名单,“同学们记得去看比赛哦!学习间隙看看篮球赛,振奋一下精神也是很不错的!”
以为事情就这样敲定了,没想到比赛前几天又出现了变数。
晚自习前的大课间,夏榆在座位上自习,蒋星程找蒋宗泽讨论问题,教室里只有他们仨坐在教室后面。
就在这时,文科班的一个女生叫唐妍姿的,叩响教室的门:“星程,我进来了?”
“诶,妍姿?进来吧!”蒋星程有点意外,“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吗?”
高一的时候,唐妍姿和蒋星程、夏榆还是同班同学,但是高二文理分科,她去了文科班,也就和夏榆失去了联系。但是唐家和蒋家是世交,也在津市商圈中占据一席之地,所以唐妍姿和蒋星程也从小就认识,颇有私交。
“别提了,愁死了!”唐妍姿坐在蒋星程旁边,大大方方地向夏榆和蒋宗泽点头致意,接着开始吐槽,“马上就要篮球比赛了,我们班到现在都凑不出一支篮球队!”
蒋星程:“啊,怎么会这样?”
“文科班男生本来就少,剩下的都没什么运动细胞。赶鸭子上架吧,又不是那么回事,愁死了!”
“唉。”蒋星程摇摇头,“我们班男生多啊,好多人想参加都没名额呢!要是能匀给你们几个就好了。”
“我就是为这个来的呀!”唐妍姿一拍蒋星程的肩膀,“你们班男生多,借我一个当外援呗?”
“还能这样?我怎么没想到呢!”蒋星程一拍大腿,“那没问题啊!我回头给你物色一个……”
“还物色啥呀,这不就有一个现成的吗?”唐妍姿大大咧咧地拍了拍蒋宗泽搁在桌面上的手背,“哥哥,你帮帮我们呗?”
从始至终一语不发专心学习的夏榆虎躯一震:哥、哥哥?
“我和星程是哥们儿,你不是他亲哥吗,我就跟着他这么叫了哈!”看蒋宗泽有点怔愣,唐妍姿就称呼问题解释了一番,接着笑问,“你可不可以给我们班当外援呀?”
蒋宗泽礼节性地笑了笑:“我很愿意帮忙,但是我并不擅长打篮球。”
“没关系啊,凑个人头而已,对技术没有要求。”唐妍姿说,“只要是个男的就行!”
“老哥,你就帮帮她吧!”蒋星程朝哥哥扬了扬眉,眼里满是鼓励之色。
蒋宗泽只得答应:“好吧,那我就去凑个人头。”
“太好了!”唐妍姿欣喜道,“你放心,不会很累的,估计我们第一轮初赛就淘汰了,累不着你。”
解决了正事,唐妍姿又跟他们聊了会天,欢欢喜喜地走了。
“这下你们都要上场了哦。”夏榆说。
蒋星程笑笑:“辛苦小木头给我们两个人加油了!”
夏榆隐约有种预感:“你们两个不会在球场上对打吧?”
“应该不会吧。”蒋宗泽道。
比赛当天,蒋星程专门换了一套专业的篮球装备:篮球服,篮球裤,篮球鞋,还带了护具。
“老哥,你不换一身吗?”
蒋宗泽笑着摇摇头:“我就是去走个过场,不用这么正式吧。”
蒋星程想想也是,文科班组成的“赶鸭子上架队”能走多远?便没再劝他:“那好吧。”
夏榆带着水、外套还有要看的书,陪他们来到篮球场。
蒋星程迅速加入了他的队友,五个人一起热身、探讨战术,非常投入。
蒋宗泽本来也想见见他文科班的队友们,但是没想到他们一个个都是i人,齐刷刷地拿着复习资料在板凳上背书,互不打扰。
见到这架势,同为i人的蒋宗泽自然也不会去打扰他们,和夏榆待在一起。
“你不用热热身吗?”夏榆说,“当心球场上受伤呀。”
“不会的。”蒋宗泽笃定地摇摇头,朝夏榆笑笑,“不用担心。”
夏榆:“好叭。”
在夏榆的印象里,蒋宗泽还是很爱运动的,但是他喜欢打小球,比如网球、羽毛球,还跟蒋星程学会了乒乓球,打得都很不错。
夏榆虽然运动细胞不发达,但是作为国球的乒乓球还是略知一二,和蒋宗泽这个初学者也能打个你来我往、势均力敌。
但是夏榆从来没有见过蒋宗泽打篮球的样子,因此有点期待。
很快,比赛时间到了,裁判员站在场中央大喊:“各班代表队的队长来我这里抽签!”
话音刚落,每支队伍都派出一个人排队抽签。
奇怪的是,文科班的这四个男生里面竟然没有一个人动弹。
迫不得已,蒋宗泽这个i人要去社交了。他走到四人面前,问道:“你们好,请问我们的队长是谁?去抽个签吧。”
四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眼瞪小眼了一阵,接着不约而同地疯狂摇头:“我可不当队长。”
“我也不当!”
四人之中有个十分白净清瘦的男生,怯生生地站起来,对于蒋宗泽说:“蒋……同学,要不你当我们队长,帮我们抽个签吧?”
蒋宗泽无奈一笑,望向裁判的方向。
抽签队伍里,蒋星程赫然在列。
如果蒋宗泽也去抽签的话,那他给文科班当外援的事实就昭然若揭了。虽然现在也已经很明显了,但是……
“我到底也是个编外人员,抽签这种事,还是得你们本班的同学来做吧。”蒋宗泽望着那个白净的男生,鼓励地笑了笑,“去吧,只是抽签而已,很简单的。”
那个男生叫林熙,是个艺术生,身材比夏榆还要清瘦,五官有种阴柔易碎的气质。或许是因为肤色太白,以至于他脸一红就非常明显,嗓音也细声细气的:“好的吧……那我去了?”
蒋宗泽轻轻一颔首,笑容温柔和煦:“去吧。”
林熙明显一愣,目光闪烁,接着红着脸低下头,小跑着来到队伍末端。
夏榆瞧着他的背影,微微抿唇。
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见到好看的人会不由自主的心动,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林熙刚才那反应……简直浮夸得像是在演偶像剧一样。
不一会,林熙拿着签回来了,一脸慌张:“完蛋了,我抽到了一号!我们要第一个上场了!”
“什么?!”队里一个胖胖的男生大声吐槽,“小熙你什么破手气!”
林熙懊丧地垂下头。
另一个戴黑框眼镜的男生哼了一声:“无所谓,早比赛早淘汰,早结束早点回去学习,反正我也没抱什么希望。”
“没关系,你抽到的签很好。”蒋宗泽拍了下林熙的肩膀,“我们准备上场吧。”
“……嗯!”林熙抬眼,一脸凝重地点点头。
“小榆,辛苦你帮我保管一下眼镜了。”蒋宗泽把眼镜摘下来,递给夏榆。
“没问题,这次一定不给你弄坏!”夏榆小心翼翼地接过来。
蒋宗泽牵起唇,抬手揉了下夏榆的后脑勺。
“……”夏榆内心小鹿乱撞了一些,紧接着回想起刚刚蒋宗泽和林熙的肢体接触。
突然间没那么高兴了。
不,不对!
这疑似吃醋的情绪是怎么回事?
蒋宗泽只是跟我表过白而已,还没有和确定关系,也就是说,他还是自由的,我没理由吃醋啊。
可是,他既然跟我表了白,就应该……
不,他说什么、做什么都是他的自由,我没资格要求他!
夏榆内心正在天人交战,蒋宗泽那边已经开始了对局。
万万没想到,他们的对手也是个文科班,而且比他们四个态度还要消极,站在场上一动不动。
“呃……”蒋宗泽开口,“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裁判员已经吹哨了,我们可以开始打了。”
“是呀。”对面说,“可是我们不会打呀。你们打吧,我们追着你们跑就行了。”
“不是吧兄弟,这么消极应战的吗?”眼镜哥显然跟他们认识,和他们寒暄了几句。
裁判员终于看不下去了:“你们几个到底打不打?这是藐视赛场!藐视规则!藐视篮球!藐视体育精神……”
“没有老师,我们在讨论一种更加和平的打法,这何尝不是另一种运动精神呢?”蒋宗泽说。
“那你们的和平打法是什么?说来听听。”
“嗯……”蒋宗泽环顾一周,说,“我们几个轮流投篮,投中计一分,最后谁的分数高,谁胜出,怎么样?”
“我看行!”眼镜哥说,“我最擅长投篮了。”说着,他率先站在罚球线上投了一球,直接进了。
于是十个人在球场投了20分钟的篮,最终蒋宗泽队以20:3的比分胜出。
“我们竟然赢了,不可思议。”眼镜哥说。
“你很喜欢打球吧?”蒋宗泽问他。
眼镜哥惊讶:“你怎么知道?”
“你投篮的姿势,能看出来是个老手。”蒋宗泽说,“既然喜欢打球,就不要说什么‘早点淘汰’这种丧气话,珍惜机会,能打一场算一场吧。”
眼镜哥被他点燃了斗志:“好啊,能打一场算一场!”
短暂的休息过后,他们又迎来了下一场比赛,这次的对手不知道有多强,但起码是个正常的队伍。
眼镜哥已经燃起了战意,裁判哨声一响,他就率先抢到球占据主动权,向对手篮下发起进攻。
对方显然是有战术的,封锁线非常严密,就在眼镜哥感到焦灼之时,他惊讶地发现蒋宗泽竟然在一个绝佳的空档等着他!
他是什么时候过去的?
眼睛哥心里一阵激动,本能地把球传给了他。
蒋宗泽接到球后原地起跳,以一种标准而优雅的单手投篮姿势进了这一球,时间快到所有人都无法预料。
时间好似停滞了一秒,场上的球员、场下的观众都不约而同地屏住呼吸,愣了一秒,接着纷纷欢呼出声,响如雷震。
夏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是他所谓的不擅长?
然而紧接着,蒋宗泽的每一个动作都在刷新夏榆的认知。
上篮、突破、三分球……蒋宗泽的球技令人咋舌,但是他的球风和蒋星程完全不同。
不同于蒋星程的热烈张扬,蒋宗泽没有多余的炫技的动作,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显得沉稳而从容。
队友们完全被他带动了起来。眼镜哥本来就很喜欢打篮球,也很会打篮球,只是苦于没有优秀的队友,这下完全投入到比赛中,和蒋宗泽密切配合,对手的防线节节告破。
然而,其他三个队友依然很菜,对手却不弱,二打五终究有些吃力。
于是为了维持体力,也为了增加其他队员的参与感,蒋宗泽将球传给了一直默默无闻、没有存在感的林熙。
前半场林熙的存在感一直很低,身边无一人防守。因此他接到球之后,纵使短暂地愣神一秒钟,也能有足够的时间摆好姿势、瞄准篮筐、起跳射篮。
球进了!
比赛也在这一刻吹响了结束的哨音。
林熙反应过来最后一个球是他投进的,并且他们也因此取得了胜利,顿时开心开心地在球场上欢呼跳跃起来。
对手五人脸色都难看极了。
他们几个私下里都瞧不起林熙,背地里骂他娘娘腔、同性恋之类的,没想到被讨厌的人打败,那滋味真是相当难受。
刚刚打完一场酣畅淋漓的的比赛,蒋宗泽却脸不红、气不喘,走到林熙身边,对他说:“你做的很好。”
林熙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兴奋之下竟然一把抱住了他:“太好了!”
夏榆霍地从长椅上站了起来。
蒋宗泽愣了一下,手臂纹丝不动,并没有回应他的拥抱。
林熙也发觉自己有点过了,连忙松开手,退开一小段距离,小声问:“你为什么要把球传给我呀?”
蒋宗泽神色恢复自如,平声说道:“因为第一场比赛,你投篮命中率还是很高的,我相信你。”
林熙的脸更红了。
夏榆听不见他们谈话的具体内容,只将二人对话的情形和林熙的表情变化看在眼里,便感到格外刺心。
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也没有立场吃他的醋,但是嫉妒就像雨后的藤蔓一样野蛮生长,紧紧缠住夏榆的心。
比赛还在继续。
不同于一开始的消极怠工,现在全队成员都被蒋宗泽激起了斗志,参与度更高,就连林熙这个柔弱的男孩也在尝试走位,和蒋宗泽互动,比赛也因此越发有看点,观众们的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
只有夏榆,看在眼中却并不愉快。
终于,在一次林熙被对手撞倒、蒋宗泽将他扶起之后,夏榆捏着蒋宗泽的眼镜腿,心里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念头:好想离开这里。
不想再看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