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接一场的秋雨过去,京城进入了一年当中最好的时节,天高气爽,瓜果飘香,鸭肥蟹美。
这日,林奚若提着一柄水壶,正悠闲自在地给墙边几株开得正好的绿菊浇水。
东洲走上前来,一脸吃瓜的兴奋表情:“公子,出大事了。您一定感兴趣,只要五两银子,东洲马上就给您讲个清楚明白。”说完,他朝林奚若伸出手。
“爱说不说,少卖关子,当心我扣你月银。”林奚若头都没抬,往前移一步,换了一盆继续浇水。
“公子真没劲,现今连个玩笑都开不得了。”东洲撇了撇嘴,在林奚若身后慢吞吞地踱着步子,“听说沈毓泰今日班师回京,他这一回可谓是大获全胜,将荔州的山匪老窝全都给捣毁了,陛下说要好好的嘉奖他,这家伙居然说不要嘉奖,而是请陛下给他一道恩旨。公子可知道,沈毓泰他想要什么恩旨?”
东洲没说两句,老毛病又犯了,很快便反应过来,公子不喜他卖关子,连忙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直接讲出答案:“那道恩旨就是……”
“他想让陛下给他指婚,让许千澜做他的平妻。”
东洲惊愕地张大嘴巴,“公子,你是怎么知道的?”
林奚若狡黠一笑,“这天底下有什么事情是本公子不知道的?”
东洲早就知道自家公子自恋得要命,不好硬刚,只低头咕哝一句“有的是”。
却见林奚若不知想到了什么,提着水壶的手一顿,他回头吩咐东洲:“去帮我备些礼物,我要去趟沈府。”
许千澜醒来已有数日之久,她被沈毓泰派人送往京城,安置在离沈府不远的一处别院里,院内种着各样水生植物,除了常见的荷花、睡莲,还有黄花狸藻、鸢尾花、凤眼莲、灯芯草、耳叶蓼、梭鱼草、菖蒲、芦苇、斗篷草等等,只是过了十月份,许多花木已经谢了,只余下满院深深浅浅的绿,倒也并不单调。除此之外,其他各样布置也全是原书中“许千澜”的喜好,可见沈毓泰为了讨好许千澜,狠下了一番功夫。
许千澜从护院口中得知了沈毓泰剿匪成功班师回京的事,她站在池塘边,正满怀心事地想着,如今这番光景,倒是对应上了原书中金屋藏娇的剧情。
想必这个时候,沈毓泰已经向陛下请求指婚,让她做平妻。原书里的许千澜觉得对不起许晚晴,犹豫到最后也没有同意。所以,她也不需要同意,这下就轻松多了。
正想着,芸香匆匆赶过来,将一件水蓝色披风披在她身上,又绕到身前给她系好。“小姐,水边有风,您这身子才刚好,可不能再着凉了。”
明月三千失笑,“这么好的天气怎么会着凉,再说我身体好着呢,上次纯粹是因为说了不该说的话,让某人找到了整我的理由。”
“啊?小姐在说什么呢,奴婢怎么听不懂啊?”
“宿主,系统冤枉啊,系统也不愿意看到宿主受到惩罚,可这件事系统做不了主哇。”
明月三千冷哼一声,不想搭理这个鬼系统。
忽有脚步声传来,两人相继往后看去,见是沈毓泰大步朝这边走过来,一个喜一个忧。
喜的是芸香,她觉得自己的小姐可真是厉害,虽然那日将沈少爷给痛骂了一番,可沈少爷心里还是爱着她,一回京就立马来看她的小姐了。
忧的是明月三千,她现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沈毓泰,理智上,应该像原本的许千澜那样,小意温柔,与沈毓泰山盟海誓。可她实在是做不到,尤其是那日在沈毓泰面前暴露了真面目之后。
沈毓泰却跟没事人一样,完全忘记了那日的不愉快,满心满眼只有见到心上人的欢喜。
芸香极有眼色地上前行礼道贺:“恭喜沈少爷得胜归来。”
沈毓泰满面春风,从袖子里摸出块银锭子,扔给芸香:“赏你的,以后要更用心地照顾你家小姐。”
芸香喜笑颜开,又蹲下身福了福:“多谢沈少爷,奴婢省得的。”
“下去吧,我要单独和你家小姐聊聊。”
“是。”芸香笑着退了下去。
沈毓泰上前握住“许千澜”的手,喜滋滋道:“澜澜,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已经向陛下求旨,请他老人家指婚,将你许配给我做平妻。”
明月三千将手抽出来,慢慢往外走,“小沈哥哥,你还是不明白,如果我们两个的幸福要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那我宁可丢掉这份幸福。”
“我不懂你的意思。”沈毓泰亦步亦趋地跟上来。
“如果我嫁给你做你的平妻,那姐姐会怎么办?别人会怎么看她?两姐妹都嫁给你,别人又怎么看待我们许家?爹爹好歹是一州刺史,他以后的脸面往哪里放?”
“这……”沈毓泰被问住了,他确实没想过这些。
更准确来说,他根本不在乎这些,他只想把心爱的姑娘娶回家,其他人如何又关他什么事呢。偏偏他的澜澜是天底下最善良的女子,为了成全别人,他们两个已经错过一次,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放手。
“做妾更不行,总不能让你一直没名没分地跟着我吧。”沈毓泰恳切地望着“许千澜”,“算下来,只有平妻最合适。或许刚开始时,会有人在背后议论,等到时日久了,又有谁会那么闲一直关注人家的家务事呢?况且只要我们过得幸福,又何必在乎别人说些什么。”
“我在乎。我不能只顾自己,家人在我心里的位置并不会比你轻。”
“真拿你没办法,”沈毓泰叹口气,露出可怜兮兮的模样,“在你面前我永远都是输家,谁让你在我心里的位置远重过我在你心里的位置呢。”
太肉麻了,明月三千有些想笑,忙垂下头憋住一口气。
沈毓泰却误以为“许千澜”是在为自己的处境忧虑,忙将她揽进怀里,柔声道:“澜澜,你放心,我会继续想办法,无论如何都不会再让你受委屈。”
明月三千推开他,诚恳道:“小沈哥哥,我希望你能明白一件事,无论我们两个如何,都不要让晚晴姐姐受委屈,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沈毓泰点点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从别院走回沈府,不过半炷香的时间,这一路上沈毓泰都在思索,为什么许千澜会对许晚晴那么好,明明她们两个是敌对的关系,应该互相看不顺眼才对,可现在……
没等他想明白,门房已经笑脸迎了上来,“少爷,长乐公子已在府上等候您许久。”
“长乐公子?”沈毓泰闻言加快脚步。
果然,沈信和庄明芳正在茶室里招待林奚若,走近时,里面传来阵阵笑声,
看起来聊得很是愉快。
沈毓泰讶异了一下,大隋重农抑商,商人地位低下,经商之人为了追求生意稳当,常常会攀附官宦,以求庇护。这种风气由来已久,唯有林家是个例外。林家虽是商贾,却出了一个得宠的贵妃,搭上了皇权这条大船,且他们林家又是公认的大隋首富,因此反而他有许多官宦主动和林家结交。是以,林奚若虽然只是个商人,去到任何一个官员家里,都会被奉为座上宾。只不过,以他母亲的性格,亲自出面接待林奚若,实属平常,可他的父亲一向孤高自傲,不喜趋炎附势,这回何故一反常态,亲自招待林奚若呢?
怀着一肚子的疑问,沈毓泰撩袍跨上台阶,快步推门而入,朝林奚若拱手道:“长乐公子,该是我去拜会你才是,惭愧惭愧。”
林奚若并未起身,只笑盈盈地看向沈毓泰:“自荔州一别后,不过数日不见,少将军竟变得这般英武不凡。古语诚不欺我,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长乐公子说笑了,那时我身中蛊毒,身虚体乏,形容狼狈,又何谈什么英武?此事说来,还是要多谢长乐公子,若非公子的解药,只怕我早已经魂归九泉了。”
“原来竟是长乐公子救了我儿。”
“那长乐公子就是我们整个沈家的救命恩人。”
沈信和庄明芳这一惊当真非同小可,此后更加殷切地对待林奚若。
沈信又道:“我只当长乐公子所思所见远超常人,是个不可多得的大才,正想厚着脸皮与你结个忘年交。没想到,长乐公子与我们沈家还有如此渊源。”
林奚若淡笑着说道:“举手之劳而已,几位不必挂怀。”
一盏茶的功夫过去,沈信夫妇越发喜欢眼前这个年轻人,知书达理,又学通古今,还是儿子的救命恩人,有心要与林奚若结交,彼此间的称呼也越发亲昵。
“奚若,我这个儿子自幼性子古怪,也没几个朋友,在为人处事上面多有不周之处,还望你多担待着他些。”
话音刚落,沈毓泰和庄明芳俱是面露不满之色,庄明芳更是直接瞪了沈信一眼,在她眼里,儿子哪里都好,是天底下最出色的孩子。
沈毓泰忙道:“爹、娘,林兄特意来找我,想必是有事要谈。我们就先告退了。”
“去吧,你们年轻人在一处也更自在些。”
沈毓泰带着林奚若来到了自己平时练武的地方,那里是一处爬满珊瑚藤的花架,一眼望过去,粉紫色的花朵迎风招展,美不胜收。
林奚若从花架上收回视线,赞道:“沈兄好雅致。”
沈毓泰扯了扯嘴角,笑意并不达眼底:“不是我,是许晚晴搞出来的,这些珊瑚藤原本是种在别处的,她把它们重新移栽到我每日练武的地方,想以此讨我欢心,呵呵……算了,提到她就烦,不提她了。对了,林兄来找我可是有什么要事吗?”
“确实是有一件紧要之事。”林奚若露出个牙疼般的表情,深深地看着沈毓泰,目光变得有些拘谨,似乎是在斟酌该怎么开口。
“是什么?林兄但说无妨,若是我能帮得上一二,自当义不容辞。”
这话仿佛给了林奚若勇气,他缓缓开了口:“这件事还真没法不提许夫人。”
沈毓泰显然没料到,下意识皱了皱眉,“竟然跟她有关系?”
“沈兄可还记得,在荔州那个老大夫家中时,你曾说过一句话。”
“哪句话?”
“你曾说,你敬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凡你所有的,除了你心爱的女人,我尽可以拿去。今日我想问问,这话如今还算数吗?”
“当然算数,只是,”沈毓泰皱眉思索着,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你该不会是……想要许晚晴吧?”
林奚若点了点头。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三国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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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第 18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