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瑞珉气冲冲地走出分局,“啪”的一声重响关上车门,力道大得使整辆车随之一震。欧阳少爷被吓得心跳漏了一拍,正要破口大骂,瞧见对方的脸色极为恐怖骇人,不禁咽了口唾沫,立即将来不及收回的手指向了车顶的车灯:“这灯咋这么暗呢?难道坏了?”
“坏的只有你的脑子。”愈发明亮的车灯仿佛在如此诉说。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甯安问:“怎么了?”
卜瑞珉降下车窗,使夜晚冰冷的空气渗入自己的每一个毛孔。他冷静了会儿,答道:“我撤销了案件转移申请。这个案子到此为止了。”
“为什么?”
“是我判断失误,犯人不是异类。”
欧阳尧旭眉开眼笑,向卜瑞珉伸直右手。后者白了他一眼:“干嘛?”
“五毛。”欧阳少爷义正词严。
卜瑞珉本处于气不打一处出却无处倾泻、浑身似个膨胀至极限并随时都会爆炸的皮球的愤怒状态,听到欧阳尧旭这极没眼色的一句,不知为何,怒气顿时烟消云散,同时还捧腹大笑起来。欧阳尧旭傻傻地看了看他,问:“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是没什么好笑的,所以才好笑。”卜瑞珉左手托住欧阳尧旭的手腕,右手从兜里掏出一元硬币,正想放到他手里,补一句“多出的五毛算利息”,又忽地想起了什么,打了对方手掌一下,“我又没说这案子的犯人一定是异类,凭什么算我输?”
欧阳尧旭本欲据理力争,但仔细一想,好像确实是这样:“那这次案子‘不简单’咯?”
卜瑞珉深沉地看了欧阳尧旭一眼:“一架能让人梦到特定场景的‘投影机’,你觉得这简单吗?”
几辆警车从分局内部呼啸而出。直至闪烁刺眼的警灯完全消失在视野之中、尖锐刺耳的警笛被夜风彻底搅碎,卜瑞珉才不慌不忙地下车:“这案子,我们会继续跟进的。抱歉让你们白跑一趟了。”
“辛苦你两头费心了。”甯安道。
“职责所在,不辛苦。”卜瑞珉不轻不重地关上车门,走向站在分局门口的蓝局。与此同时,和玉笙正站在讲台上讲课。
今天是和玉笙第一次在胜文教育正式上课,坐在底下的是一群刚于上个月月底迎来高中第二学期的高一生。
大部分高中都设有晚自修,便于学生们完成课内作业、展开自主学习。和玉笙认为学生成绩的好坏不在于学习时间的长短,而在于学习于效率的高低,所以主张充分利用好课堂和自习时间,不太支持在晚自修期间外出补习。然而看着满教室的学生,他不禁想,现在的家长还是太浮躁了些。下课后,一直坐在后座旁听的魏琛走来问:“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和玉笙一边整理讲义,一边说,“孩子们听讲时都很认真,问的问题也体现出了他们的思考。”
“包括‘老师,你是同性恋吗’?”
和玉笙一噎,旋即温柔一笑:“是的。”
“其实他问出口的时候,我还担心你会像原先一样手足无措,没想到你居然坦荡地回答‘我喜欢的人和我是同性’。”
“不行吗?”
“老实回答学生问题是好事,可这样一来,下次坐在这教室里的,可能一半都不到了。”
“抱歉。”
“没什么好抱歉的。就本质而言,我只是个商人。商人最擅长的就是精打细算,怎么可能连这点成本损失都没考虑在内?我之所以雇佣你,不过看你的教书本事具有长远的投资价值罢了。更何况,作为一家雇佣了同性恋教师的培训机构,其中具体可做的文章,要我一一细数给你吗?”
和玉笙直视魏琛,恬静笃定地说:“我明白。但不管怎么说,是你让我再次站上了讲台。这份人情,我一定还你。”
和玉笙温文尔雅、风度翩然,看似怯懦柔弱的眉目之中透露着一丝不为人知的刚强坚毅,呈现出一种倾倒众生的绝世之美。魏琛看他眼眸清澈如汪泉,好比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神,蓦地心生邪念,目光扫过其颀长优美的天鹅颈和细腻白皙的肌肤,贴着他的耳朵说:“若要还人情,还不简单?只要你……”
话音未落,一句“对不起玉笙,我来晚了”响起。史佩均风尘仆仆而来,气都还没喘匀,撞见和玉笙与魏琛靠近得几乎皮肤相触,立刻气势汹汹地冲过来推开后者,并将前者紧紧护于身后:“你干什么?!”
自从开始学习基金相关的事务后,史佩均忙得不可开交。一是因为基金设立与运营的复杂性,二是因为他本身是该领域的小白,说难听点,文化水平仅有小学生程度,狗屁不懂,需要学习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他今天好不容易才把该学的学完、该办的办完,心想来听和玉笙一节课,再去美滋滋地吃一顿宵夜,却不料临时有事耽搁了,而等他好不容易把事情处理完,再风风火火地赶到教室,却看到了这样一幅场景,怎么可能会有好脸色?尽管不认识这位仁兄,但凭他的言行,魏琛也大概能猜出他与和玉笙的关系。于是识趣地举起双手以示清白:“没干什么,不过说句话而已。”
“说话用得着贴这么近?”史佩均警戒地怒瞪魏琛,略略侧头问和玉笙:“玉笙,你怎么样?他有没有碰你哪里了?”
“没有。”和玉笙解释道,“佩均,你误会了。他是我的老板。我们刚才真的只是在说话。”
“那仅是玉笙你这么想,”史佩均不以为然,“他方才看你的眼神明显有所图谋,若我来迟一步,他怕是要对你动手动脚!”
魏琛无奈地叹了口气,大方承认:“是,我刚才是动了一点念头,但也只是作为老板逗逗新员工罢了,又不会真把他吃了,何必如此激动?和老师,你另一半的控制欲有点强啊。”
史佩均火冒三丈:“你……”
和玉笙按下护着自己的史佩均的手臂,上前一步,凛然正色:“魏琛,我认真问你一遍,请你认真回答我。你方才靠近我,究竟是真别有所图,还只是开个玩笑?”
魏琛不屑一笑:“我魏琛就算再怎么不济,也不会对已经有主的人出手。”
听此,和玉笙放心下来:“那就请你把握好一名雇主应有的分寸。如你所说,我已经有主了。另外,无论是对下属还是其他人,这种玩笑都开不得。”
魏琛一挑眉,不置可否。和玉笙拿起公文包,“我先走了。”接着拉起史佩均的手,走出教室。
望着和玉笙渐行渐远的背影,魏琛惋惜地“啧啧”几声,掏出手机,拨出了秘书的号码:“小青,帮我查查205号教室的监控。有个坐在中间的臭小子不仅上课开小差,还用手机偷拍老师。查到以后,通知他家长,叫他孩子以后别来上课了,学费全额退款。还有,那小子八成把照片发出去了,叫人处理一下。”
“对不起佩均,我以后一定注意……”
坐进东风车后,和玉笙抿了抿唇,话还没说完,就被史佩紧紧握住了右手。其实,史佩均是想将他搂进怀里狠亲猛亲的,奈何上次留下的心理阴影还在,只能退而求其次。他压抑着无与伦比的感动和欣喜,以带着几分鼻音的声音问:“玉笙,你知道我这一生,最难忘的时刻是哪三次吗?”
“哪三次?”
“第一次是我初见你的那个中午,第二次是你为我戴上玉佩的瞬间,第三次则是你刚才主动站出来,说你已经有主的时候。”
和玉笙柔声道:“这是我应该的。”
“玉笙。”
“嗯?”
“谢谢你,让我尝到了幸福。”
和玉笙宠溺地吁了口气,轻轻回握住史佩均的手,“傻孩子,你永远值得幸福。”
史佩均本以为回到家后,能美美地补上方才在车里欠下的份,却不料居然有一个抱着大包袱、活像个要饭乞丐的家伙蹲坐在自家门口。和玉笙讶然:“……时宁?”
时宁抬起头,露出了黯然无助的双目,随即又深深地低下头去,好似看到了什么很可怕的东西。
和玉笙拿出钥匙开门,“外边冷,有什么事,进屋后再说吧。”
有裴井然作为前车之鉴,史佩均对和玉笙的故人老友怀有本能的警惕,戒备的目光牢牢钉在时宁身上,至始至终不移动分毫。时宁紧张得不停眨眼、抠指甲,一面假装不知道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一面抱着包袱和膝盖缩成一团,瑟瑟发抖的身子不知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害怕。和玉笙给他泡了杯热茶,让他喝点暖暖身子,随后向史佩均介绍:“他叫时宁,是我的大学宿友,机械专业毕业。当初我就是想请他看看能否解掉你脖子上的项圈。”说罢,又对捧着茶杯的时宁道:“时宁,这是我的爱人史佩均。”
听闻“爱人”二字,时宁忍不住怯生生地打量了史佩均一眼,然后迅速收回目光,两手哆嗦得茶水漾出,烫到虎口后下意识一松,杯子掉到地上,打湿了一方地毯。和玉笙连忙蹲下来收拾残局,又让史佩均拿来一条毯子,给他裹上后关心地问:“时宁,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突然跑到我家来?”
时宁咬着嘴唇,不知所措地转着眼珠子,一下一下地拨弄着烫红的手指,一副焦虑得要哭出来的模样。和玉笙想了想,略带歉意地对史佩均道:“佩均,时宁没法在外人面前说话,你能让我们两个单独待一会儿吗?”
史佩均噘起嘴,“那我先回去睡了。”不太开心地进卧室。和玉笙轻轻拍拍时宁的背,轻柔地说:“好了,现在可以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吗?”
时宁抽了抽嘴角,声音轻得几不可闻:“我……我害了人……”
半夜,被子被悄悄掀开一角,一个人轻手轻脚地爬上床来。史佩均即刻转身将他搂抱于怀中,亲吻他的耳根和颈项。
和玉笙:“抱歉,弄醒你了?”
“没有你在身边,怎么睡得着?”史佩均闻了闻爱人身上的天然香味,“那个时宁呢?”
“睡下了。”
“他有说具体是怎么回事吗?”
和玉笙停顿了一下,把时宁杂乱无章的叙述重新组织了一遍。
时宁生性内向、不善言谈,一度患过社交恐惧症。当年由于被同班的舍友排斥孤立,才在辅导员的安排下,搬进了尚有床位空着的和玉笙所在的寝室。和玉笙温良俭让、耐心宽容,平日处处对这位埋头捣鼓机械、为他人所疏远的宿友百般照顾,故而成了他唯一敢依靠的人,毕业后也保持着联系。时宁的邻居王景因为某些原因,一直是独来独往,与他同病相怜,因此两人间渐渐有了交流,但也仅限于一个细微的眼神、一个细小的动作。某天,时宁看到他瘫在过道上酗酒,嚷嚷自己为什么不能像以前那样做梦,便发明了一个能帮助其做梦的小机器送给他。然而王景却把他的发明用以犯罪,还使他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成为了帮凶。不久前,警察逮捕了王景,目睹了全过程的他落荒而逃,但因走投无路,遂跑来求助。
“既然参与进了犯罪事件,我们收留他,算包庇罪犯吧?”
和玉笙不置可否:“你放心好了。他答应我明天去投案自首。”
史佩均抚了抚和玉笙的柔发,不禁同情起时宁来。他俩虽然出于不同原因沦为了他人眼中的异类、幸运地遇到了全世界最好的和玉笙,但终究,和玉笙选择了自己,成了他生命中的过客。他蹭蹭和玉笙的脖子,问:“你带他去吗?”
“嗯。他一个人肯定不行的。”
“我也一起去吧。”
“可是画廊那边……”
“没关系。我忙了那么多天,就让我稍微偷一下懒吧。”
史佩均摩挲着和玉笙的嘴角,亲了他一口。和玉笙闭上眼,默默感受透过对方的气息与温度所传递来的难以言表的甜蜜和酸苦。
这天,凌云特地早起了半个钟头。他预备早半个钟头到达分局,早半个钟头对队里的猴孩子们做思想动员,再早半个钟头去寻找时宁的下落,竟不想在他计划这无数个“半个钟头”时,时宁已然在和玉笙及史佩均的陪伴下,走进了分局一楼大厅。接到通知的他来不及刷牙洗脸,提上裤子就冲出了家门,再以飞一样的速度赶到了分局。
对时宁的审讯,几乎是在和玉笙的全程帮助下完成的,花了整整一上午的时间,险些把在场的所有刑警耗得当场去世。临走前,和玉笙被凌云请到一边千言万语地感谢,感谢他劝时宁前来自首,感谢他把时宁含糊不清的火星语翻译成人话,还保证一定会送个“十佳助警市民”的锦旗给他。史佩均见不得和玉笙被人拉拉扯扯,不耐烦地打断凌队,再推着和玉笙的肩膀,小跑着离去。
一名刑警见队长盯着两人远去的身影出神,打趣道:“哎,如果那位美人是女人的话,我就是死也一定要把他追到手!”
“就你这副德行?也不撒泡尿照照。”凌云鄙视地白了他一眼,“我在意的不是他,而是旁边那个。”
“……他?”刑警惊愕地瞪大了双眼,“凌队,不得不说,你的口味真是……有点重啊。”
“滚你妈的口味重。我只是觉得他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熟悉感,好像在哪儿见过。”
“在哪儿见过?”
“要是知道,我还会用‘好像’来形容吗?”凌队拍了一下刑警的脑袋,“算了,忙了一上午,该去补充能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