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儒学在汉朝的发展不可能这么简单。比如,还有古文经学,今文经学之争咱们丝毫没提。
本来就是简略了解,略过。
前面视频说的那些,可能让人对东汉的印象不太好。
不过,汉光武帝和汉明帝两朝也是能被人称道政治清明时代。
所以,他们当皇帝还是称职的。
本来应该继续说东汉,不过最近看到一些有意思的观点,所以咱们先不说东汉。呃,说了汉朝儒家,继续说这个也不算太跳跃。
咱们现在的考古发现,武丁的妻子妇好举行祭祀,参与战争,有自己的封地。不仅如此,考古也发现商朝有相当比例的女性,随葬有兵器和酒器,说明她们经常喝酒,也参与战斗。
和母系社会当然没得比,武丁好几个老婆呢,但商朝女性地位应该比后面封建朝代好很多。
“诗经“小雅”记载:‘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
已经可以看到男女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了。
还有诗经中被人们采辑出来写到《列女传》里的故事。
举一个例子:
卫宣夫人。齐侯之女也。嫁于卫。至城门而卫君死。保母曰可以还矣。女不听。遂入。持三年之丧毕。弟立。请曰。卫。小国也。不容二庖。请愿同庖。终不听。卫君使人愬于齐。齐兄弟从之。使人告女。女曰。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异爨同居。洁守终其。(《列女传·卫宣夫人》)
翻译过来也就是说,春秋时齐侯的女儿,嫁给卫君,至城内而卫君去世了,保母劝她回家,她不听。她选择留在卫国,为亡故的夫君守丧三年。
卫君弟弟当了国君,想娶她,她不肯。卫君使人告于齐,齐国的兄弟皆劝她嫁卫君,终不从,并作诗“我心匪石,不可转也”以明志。
简直离了大谱。
《诗经》中记录不少这类赞美鼓吹女子忠贞有节操的故事。
这种单方面对女性要求忠贞的故事,咱们就当误遇一臭水沟,捂住口鼻走过就算了。
毕竟《诗经》中还可以看到其他有意思的诗,其展现出了女子择偶自由,活泼、坦直,大胆奔放。
比如 《郑风·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思我,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这首诗被理学家认定为淫诗。我们现在看,这就是讲自由恋爱的。
有学者认为,孔教学说出世,萌生了女性须行蛰伏的意识。
按《晚清女权史》里的说法,女子地位是一步一步向低处滑去的。
孔子赞《易·家人》‘女正位乎内’,将女子困于室内,与外面隔绝。《易·系辞上》又将女子定在了卑贱位置。
《礼记》里束缚妇女思想的言词非常多,但那时男女不平等还不严重。
“孔子在《论语·颜渊》中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没有提夫夫、妻妻。
董仲舒提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没有说明“三纲”的内容。
到汉章帝时,《白虎通义》,明确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西汉末年刘向的《列女传》,使妇德如服从、贞节成为了女性伦理。
《列女传》里虽然多是鼓吹妇人忠贞的扯淡故事,但也有一些相对来说有意思的,比如漆室女。
讲的是西周时鲁国有个漆室邑人。年长未嫁,倚柱长叹。
邻居妇人以为她想嫁人。漆室女告诉她说,鲁穆公年老,而太子年尚幼,是鲁国之忧患。国有患,祸将及百姓。
结果,邻居妇人说啥,“此卿大夫之忧也。妇人何与焉。”
咳,妇人这句话就是后来一些朝代对女性的态度——国家大事,都是男人需要担心忧虑的,妇人之见懂个毛线。
漆室女说,鲁国有患。君臣父子被其辱。妇人独安所归乎。也就是覆巢之下无完卵的意思。
三年后,鲁国果然大乱。齐楚攻之。男子战斗,妇人转输。
漆室女被认为是一个有识之女,她的忧国忧民情怀被人所赞颂。她的故事也是“国家兴亡,匹妇有责”的典范。
还有许穆夫人的故事、齐伤槐女 ,婧,凭自己的智慧与辩才救了父亲,楚成王夫人郑瞀也是很有见识之人。
这些都是列女传里的故事,赞的是她们有远见、有智慧,和后世那些说“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朝代不一样。
女性地位确实是渐渐走低。
班昭作《女戒》辩护女子三从四德,‘视夫如视天’,把压抑妇女的思想系统性地编撰成书,成为一把被人利用的刺向女子的尖刀。
不管班昭写书初衷为何,是否以她姑祖母班婕妤为榜样教育自己儿女,反正她害惨了后面朝代的女性了。
最可恶的是,班昭被人所称赞,在她之后,各个朝代纷纷出现模仿《女诫》那样的女教书,全是迫害妇女的毒瘤。
可以说经学确立了礼教,女教书使礼教初步通俗化,然后受此影响形成的谚语陋习,使礼教飞入寻常百姓家,如‘女子无才便是德’。
由东汉班昭开始,女德的内涵不断变坏:
东汉班昭“不必才明绝异”,宋司马光不教女子“作诗歌”,
晚明《温氏母训》“妇女只许粗识柴米鱼肉数百字”,而民间流行的则是不“读书识字”为女德。
到了辫子朝,出现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谚语——以不读书识字为女德。
无怪乎近代时班昭被骂,“女子之大贼。”
至于现在有人洗白班昭,也不知道吹的什么风。
东汉
班昭,从听到女戒成尖刀开始就脸色苍白,摇摇欲坠,到这会终于软软倒地。
【大家都知道《列女传》和《新唐书》里,有寡妇再嫁的故事,时人并不以此为耻。
汉朝都有以二婚的为皇后就不用说了。
虽然有人认为贞节牌坊从秦始皇开始,但司马迁可是直言:“清穷乡寡妇,礼抗万乘,名显天下,岂非以富邪?”
因此,秦始皇给巴清筑怀清台,和后世既表彰名,又奖励其财的贞节牌坊不一样。
汉宣帝时第一次赐帛奖励贞妇。
东汉,汉安帝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有了第一个后世所说的贞节牌坊。
到了明,朱元璋把守寡贞节写入了法典。树立贞节牌坊,褒奖贞烈,她本人获得名誉,他的家族也能受到荫庇免除公役。所以贞节牌坊开始流行。
有人黑朱元璋下令妇人裹脚,这是没有的。要喷他残暴,倒是说临死前那个殉葬,和贞节牌坊啊。
实际上中国古代任何一个王朝的统治者,没有一个说妇女要裹脚的,像朱元璋倒是说过不要裹脚,辫子朝也说过不要裹。但是妇人仍要裹脚。(这可不是咱瞎说,是《北大中文系第一课》里提到的。)
裹脚这个可怕的酷刑,为什么会流行,现在写这话题的书不少。有兴趣的可以去搜一搜。
(大家看之前得做好心理准备,有些观点认为,这是妇人自主的选择,而不说大环境话语权在谁手里。)
总之,东汉虽然有贞节牌坊了,但妇人可以再嫁,不受限制。
唐代公主离婚改嫁的很多,且有再离而三嫁的。有二十三位再嫁,其中四位公主曾三次做新嫁娘。
到了宋,范仲淹母亲是改嫁的,他的儿子死后他把儿媳也改嫁了。
李清照在丈夫死后改嫁更是众所周知。
说明那时对妇女改嫁的态度还是较为宽容的。
但程颐提出,寡妇再嫁为失节,随着程朱理学的影响日益扩大,程颐之说影响渐渐深入人心。
所以到宋代出现了以离婚为耻的观念。
这个影响可太大了,一直到现在,还有些偏远地方的人把离婚当羞耻的事。
有学者说妇女生活是在程颐、朱熹倡导“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以后变坏的。
当然也有人为他们辩解,写书的人说其实中国女性地位一直不低。
她们能读书,有成为经学大家的,如崔骃的母亲,被王莽封为义成夫人。金印紫绶,文轩丹毂,显于新世。(话说,就是从这位女性开始,“夫人”开始成为命妇的封号。)
她们能领兵作战,把吕母当将军,荀灌救父,谢道韫杀敌拿出来说。
女性也能封侯、封君,如刘邦嫂子,萧何夫人。
杀妻犯法,女子还可以离婚等等。
为程辩解的称,程对女性的温和立场,反映在他坚定反对缠足的态度上,也体现在他对侄女的态度上。
谁知道他们提出那些观点时怎么想,造成的事实就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迫害逼死了多少妇人。一句他们被误解,就轻飘飘过去,实在可恶。
为朱辩解称,“存天理灭人欲”,实际上是限制皇权和规范精英的手段,并不是要“压迫妇女”。
咳咳咳,如果不是认真读书,只看这断章取义的,很容易让人真以为古代女性活得很滋润。
大部分写书的人为了论证某些论点,就往这个方向说。作者把有利的证据都捞进书里、堆在一起,以证明他说的是正确的。
这样一种思考方式和写作方式,我们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看似有道理,其实没道理……作者有其偏颇,读者又将它简单化。
(这个观点出自北大中文系第一课那本书,感觉被击中了,分享一下。)
我们迅哥在《我的节列观》里说的很明白:「汉朝以后,言论的机关,都被“业儒”的垄断了。
宋元以来,尤其利害。我们几乎看不见一部非业儒的书,听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话。
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说话的以外,其余“异端”的声音,决不能出他卧房一步。”」
既然只能听到儒家的声音,他们鼓吹的一些东西自然会被放大、被吸收。
女权史那本书提到,“司马光说‘女子十年不出,恒居内也。’
他还说女儿订亲后,父亲就不能进入她的房间。姐妹出嫁后回娘家,弟兄不能坐她旁边。有兴趣的可以瞧瞧他写的《家范》,友情提醒备好降压药。
朱熹引用礼学典籍说女人应终日留在内闱,还应该“姆教婉娩听从”,不擅自行动。
朱熹还曾热心地推行缠足制度于南部福省,作为传播汉文化的工具以教人男女有别。(林语堂.妇女生活)
——秦始皇、刘彻、李世民等:……
秦始皇:高祖母有功于我大秦。
刘彻:我娘二嫁的。
武则天更是冷笑出声。
明朝时朱熹地位那么高,他的学说观点造成的影响可想而知。
总之,明清时期,节烈女子成了免除徭役,光宗耀祖的敲门砖。
便出现了以子女的生命,换取本家、本族利益的残酷现象——她们的家人采取各种手段弄虚作假,逼其女儿或儿媳,不愿贞而贞,不愿烈而烈。
清俞正燮,是个提倡反封建压迫,为男尊女卑鸣不平的人士,他所写的抨击守贞的诗,
‘闽风生女半不举,长大期之作烈女。婿死无端女亦亡,鸩酒在樽绳在梁。女儿贪生奈逼迫,断肠幽怨填胸臆。族人欢笑女儿死,请旌藉以传姓氏。三丈华表朝树门,夜闻新鬼求返魂。’
读之令人胆寒。
孔教在文艺革新时代被骂为“食人的宗教”,和鼓励寡妇守节脱不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