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自有秩序,这里指的是拱卫王帐的精锐部队,那些小兵和牧民可没这么多讲究,鱼贯钻入边市,开始吃吃喝喝。
烧烤架上的羊肉串,掳走;锅里煮的羊汤,端走;看别的客人桌上放着刚炒好的羊血羊杂,热气腾腾,竟一屁股坐下来,筷子往桌上一戳,开扒。
客人们饭没吃上,白白惹了一肚子气,只能自认倒霉,绷着脸离座,谁知没走两步,就被几个小兵伸臂拦住:“诶,就这么走了?来来来,身上的钱掏出来,这次出门,带了什么值钱的货,也都留下。”
客人惊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还有没有王法...嗷!”
话未说完,一记大嘴巴扇了过来,将客人扇得四脚着地,半晌才回过神来,‘噗呲噗呲’吐了满口的血,和几颗牙。
“哈哈哈哈哈...”小兵们哄堂大笑:“王法?在这儿谁能大过小王子去?不想被打得满脸开花,赶紧把钱交出来!”
客人迷茫地望向四周,所有人都躲避他的目光,他又望向那处王帐,盼着小王子能给他主持公道,但王帐内响起了马头琴的悠扬乐声,想必是听不到的。
客人流着眼泪,颤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钱,递到小兵手上。
小兵掂了掂份量,骂了一声:“妈的,这么少。”
客人低下了头:“大爷,行行好,放了我...”
“穷鬼,滚吧!”
客人屈辱地滚远了。
而这样的事,几乎边市每处都在发生。
甚至有些小兵不管不顾,直接钻进人家帐篷里乱翻。
这边响起一声:“兄弟们,看我找到了什么!女人穿的红裤头,喷香!”
几个汉子便一拥而上,争抢起来,最后围成一圈轮流擦枪,一边擦一边骂骂咧咧道:“可恶,连个正经女人都没有,净是些皮松肉垮的老货,比我娘都老!”
裤头主人的丈夫面色铁青,能做的,却只有往羊汤里偷偷吐唾沫。
一会儿那边又响了起来:“嘿,我找到一颗很别致的头盖骨,正好等会儿盛酒喝!”
一个边市人抱着他的小腿,哭喊道:“不行啊,不行啊军爷,那是俺爹的头盖骨,不能拿来喝酒啊。”
“去你的!”小兵一脚将他踹翻。
帐篷内,妹己死死抱住般星的腰:“冷静,冷静。你不要上头。”
般星攥着锡杖:“这还能忍?”
妹己道:“人间这种事多了去了,累死你也管不完。再说,你冒然插手,小雪球滚成大雪球,对边市未必是好事。”
修行者出手自有准则,一般凡人之间的倾轧,他们不管,因为相比于除恶扬善,人间的整体规则才是最重要的。与其靠修行者大展神威,不如多培训官府效率,提高执法能力,这才是人间发展的长久之道,而不是靠修行者今天飞这儿救一下,明天跑哪儿救一下。
而且眼前的这个情况,不是山林小道、市井小巷上遇见山贼劫匪,那打杀了也就打杀了,无所谓。这是一整只人间军队,自成煞气,其中还夹杂着王族气运,一般修行者都要避其锋芒。
极端点说,般星出去揍了几个小兵,她爽了,万一这小王子记仇,等般星走了将这边市的人全杀了,算谁的?
般星气鼓鼓地转过身,道:“道理我明白,就是有点气,这些小兵太嚣张了。”
妹己放开抱住她腰的手,累得倒在床榻上,这副身体实在柔弱,为了拽住般星这头野牛,简直一点力气不剩了,眼里泛出一层水光,一动不动地望着般星。
根本不用她说话,般星就已经内疚得不行,“唉,我不该冲动的,对人间了解还不够多,主要是修行不到家。”
妹己却知道般星能修成琉璃相,多亏了与人世交集少,否则一颗纯白无垢的佛心,早不知被熏染成什么样子。那种历经污浊,仍能保持无邪的修行者终究是少数。因此般星的赤诚在她看来,还蛮可爱的。
“你不了解,我来教你。在人间的处事原则之一,就是小不忍则乱大谋,能伸能缩灵活机变...”
这时,妹己和般星的帐篷门帘一掀,探进来一颗猥琐的大脑袋,眼神一转,盯着两个姑娘呆滞了一会儿,然后仿佛肥猪一般摇头摆尾地冲妹己抱了过去:“卧槽,有美女!兄弟们快过来!睡了她们!”
妹己:“...杀了!”
般星:...说好的小不忍则乱大谋呢???
等几个小兵跑过来,却发现帐中只有大脑袋一人,并没有什么美女。
一人‘啪’地打在大脑袋后脑勺上,骂道:“想女人想疯了吧,敢耍兄弟们。”
那大脑袋回过头来,竟两眼赤红,血丝密布,狰狞异常,他捂着脑袋,恶狠狠道:“你打老子,老子要了你的命!”
说完,便凶猛地扑了上去,对几个同伴拳打脚踢,拳拳入肉,一时间众人哭爹喊娘,竟制服不了他。
很快,其中一个擦枪的被他打碎了眼眶,撕心裂肺地逃了出去,滴了一路的血:“不好了!大脑袋撞邪了!他疯了!”
上级军官闻声前来查看,大脑袋竟不分身份,拳风呼呼,也想让上司尝尝他沙包大的拳头。
但军官不是小兵可比,手下亲兵众多,一拥而上,使用叠罗汉法,一个压一个,大脑袋就像那孙猴子,被压在了五行山下,徒然挣扎着。
这位军官进帐篷走了一圈,未发现什么端倪,只闻到一股如兰似麝的清香,盈盈绕绕在鼻间。顿时觉得这帐篷邪门,不敢多待,让手下将伤者抬走了事,并命令在边市肆虐的小兵都收敛点,这些年怪事频发,不要触碰了什么禁忌。
有上司发话,小兵们消停了许多,从帐篷里翻出来的东西值钱的留下,不值钱的都扔了回去。
这时候羊肉烧好了,香喷喷的气味勾人得很,小兵们都跑去吃肉喝酒了,边市竟一时太平下来。
帐篷内,般星抱着妹己,自半空降落。
妹己:“隐身诀?你想起来了?”
般星老实道:“想起来一点,所以只能隐藏一小会儿。”
般星想起大脑袋状若疯魔的样子:“那人怎么突然疯了?”
妹己耸了耸肩:“我的孽力不足,同样只能维持一小会儿。”
“哦。”般星没问黑金城那六百多年孽力去哪儿了。
妹己:“走?”
般星迟疑了一会儿,道:“明天吧,若是没出什么事,咱们就离开,扎木离老人对我们不错。”
妹己想了想,也不反对:“行吧,羊肉我还没吃够呢。”
此时,王帐内,主位柔软宽阔的狼皮座椅上,斜坐着一个十分壮硕的男子,手腕脖颈戴着黄金饰品,头上扎满了小辫,看上去倒还年轻,正是青狼汗国的小王子。他袒胸露乳,皮肤黝黑,大大咧咧地抚摸着浓密的胸毛,偶尔捉出一只胖胖的虱子,嘎嘣嘎嘣地丢进嘴里。两只眼睛细细长长,偶尔精光一闪,像是一头狡诈的野狼,这是青狼汗国王室家族典型的脸庞特征。
在他身侧,簇拥着许多美丽的侍女,手里端着的金银器皿中,盛放着晶莹剔透的葡萄、雪白柔软的奶酪、红白相间的肉干,以及醇香正宗的乳酒,只要小王子眼神一动,便有相应的侍女上前,将食物奉上。
大帐两侧,一人一案,坐满了小王子的臣属及信任的勇士。
门帘掀开,侍卫们送来了刚做好的羊汤、烧羊肉以及一只巨大的烤全羊,王帐御厨在边市人烹制的基础上,对羊肉进行了二次加工,撒上各种昂贵的香料,用蜂蜜和果汁涂抹,闻起来十分可口。
侍女们用银刀子切割羊肉,试吃无毒后,才分碟呈给众人。
小王子环视一圈,咧了咧嘴角,笑道:“都给我大口吃,听说这边市羊肉十分鲜美,今日就在这里驻扎,吃到尽兴再走!”
“好!”臣下们一阵喧闹,开始对付盘里的羊肉。唯有小王子右手边,一位中州书生打扮的老者没有急着吃肉,而是问道:“小王子,据我所知,此处边市背后的主人,是雪山一族博涅尔乞族,小王子选这里驻扎,是否有了什么想法?”
小王子闻言,大笑:“哈哈哈,还是陈师傅懂我。唉,瞧瞧我这些臣下,再看看陈师傅,中州人的智慧,果然智深似海!”
老者拱手一礼:“小王子谬赞了。”
小王子坦然道:“不错,我确实有了计划。”
他喝了一杯酒,喟叹一声道:“这次汗国内乱,我们六个王子王女相争,几乎将脑子打出来。老大中毒死了。老四这个女人最奸,抢先笼络了‘悍军’,逼着老臣站在她那一边,又暗地弄死了先王。老二老三因此联合出走,在红树林一带建立新的汗国,却被盟友出卖,落得被围剿的地步,最后两人的尸首被串在松木上烤熟,喂了秃鹫和乌鸦。老五那个废物,只知道当老四的狗,明明也是个女人,打起仗来却像是疯狼...这种情况,就算我留下来称臣,怕是老四也不会放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