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是比笑容更具有感染力的。】
今天应该是专属于他的舞台。
所以当那个女孩被人群推搡至台前,成功吸引了全场注意力时,杰罗姆承认,他的内心此刻不爽至极。于是他当然毫不犹豫地掏出了枪,对准了这小贱人的额头。
杰罗姆已经预料到了后面将会发生的一切,这个愚蠢的小女孩儿会开始尖叫,眼神饱含惊恐失措,然后砰——一声,她倒下,他狂笑,这个小小的插曲告终,他重新回到他的舞台。
然而这女孩好似完全不知道面前情况的严峻,她只是迷茫,隐隐带着一点点意味不明的兴奋。杰罗姆熟悉这种眼神,当他初次站在马戏团的舞台上时表演着万箭攒心时,也是如此。
“拜托,老大,我仅是个异乡人。初来乍到,一无所知,还请饶恕。”眼前的女孩微仰着头,像是一只狡黠的猫,撒起娇来也是一股挑衅,却不过分。
好吧,都是拖延时间,她也不错。毕竟这点细微的发现足以让他好奇:这位小姐,不是高官富绅,不是黑街混混,只是一个普通的哥谭市民,面对生死之间,她要怎么做呢?
那群道貌岸然的警察,会因为她而行动吗?既然她选择了另一条路径,那么最好给他留点惊喜。
于是杰罗姆抬眼看着这位女孩儿在他面前展露她那拙劣的演技,笨拙的肢体动作,还有浮夸的台词,就像是一个拿错剧本的龙套演员。
小姐,这里是哥谭犯罪现场,不是百老汇剧院,请别再念着那些莎士比亚、萨特、欧里皮得斯的台词了,真让人倒胃口。
老天,他真的无力吐槽,即使是他最初上台时的表现,都没有这位小姐糟糕。庆幸她没有生在马戏团吧,不然他想她遭受的毒打绝不会比他少。
唯一可圈可点的只有她所表现出的信念感,这是她的天赋,她具有感染力。
眼见她的脸上展现出如他身侧信徒一般狂热着迷,惟妙惟俏的举止,他不知道她有没有成功骗倒她自己,但他如果不是因为看过太多类似的神情,他会上钩。
当然,他还是毫不留情地戳穿了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笨蛋小姐,你的表演真的不太行啊。不然还是让他作为顶级喜剧演员,给她展现一下真正的演技吧。
杰罗姆颠了颠手中的左轮手枪,确定了子弹位置。他凑近她的身侧,按下了扳机,预备与她开一个恶意的玩笑。去死吧,笨蛋小姐。
于是杰罗姆看见这位小姐定定地望着他,笑了,笑得游戏人间。
嗯唔……美味,他喜欢她的眼神。
她既不像詹姆斯·戈登一样镇定自若,也不像布鲁斯·韦恩一样慌乱天真。她只是一只介于两者之间摇摆不定的羔羊,在迷茫间挣扎,在慌乱中冷静。好人,坏人,站在死神的面前,你会选择哪一边?
但是她好像一眼可以看穿他。当她的指尖轻轻触碰到他脸颊的伤痕时,杰罗姆身体一颤,手足无措,这一切发生得太猝不及防,他没有想过她会如此胆大。
“你疼吗?”
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诚如那个瞎子老头给的夸奖,他应是哥谭的噩梦,狰狞的伤疤算什么?它只不过是相得益彰,一份道具,一份装饰,一份混乱,一份……不得体。
够了!世人皆应为此恐惧不已,这就够了!他虽然不喜欢它们,但是他欣然接受。你看,隔着这些腐烂无感的表皮,他将世界看得更清晰。
可望着那些旧疤痕,她的眼内却盛满了坦然又愚蠢的怜悯。这不是临死前的无谓挣扎,企图唤起他内心不存在的良知,这仅仅只是一份单纯的好奇和善意,好像是从天堂而来,渡化众生。
杰罗姆没想到,怎么会有人那么天真呢?死到临头,竟然内心还想要同情一个罪犯,甚至是即将杀了她的刽子手?这着实令他感到好笑,背后却爬满了荆棘。在哥谭,这着实稀奇,稀奇到他全身不适。
他并不擅长处理这些莫名的情绪。
那一刻,他是真的想让她就此闭眼。这样他就不用去面对这些琐事。但不知为何,有道声音从他心底传来,它反复着催眠着他。杰罗姆,你应该留下她。杰罗姆,你应该留下她。不然你会后悔的。
于是他还是放过了她。
当眼前的女孩说出她的名字时,他承认,他有一瞬间的失神。Lily,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见这个词汇了。眼前的她确实就如一朵纯洁圣辉的百合花,这让杰罗姆下意识握了握手中不存在的百合花瓣。
杰罗姆想起了七岁那年,他那瞎子老爹(当时他还不知道他是他的父亲),曾经唯一对他好的人,给他了一袋牛皮纸包裹的黑色花籽。
他说,这是百合,莱拉最喜欢的花。杰罗姆,圣诞节快到了,你要试着种一棵吗?我想莱拉会很高兴收到这份礼物的。
他被这个提议说动了。于是他从河底挖来淤泥,装进他珍藏的草莓罐头瓶里,将花籽埋入其中。这个已经有点生锈的红黑色小罐子,是去年生日时莱拉回来时带给他的礼物。
杰罗姆还记得那天的雪下得大极了,莱拉的睫毛上沾着冰晶,脸颊被冻得通红。她冲杰罗麦露出一个心疼温柔的笑,对他们轻声说着抱歉,将怀里的草莓罐头塞至他的手心,然后她拉着情夫的手,毫不留情地转身离去。
车门被关上的那一刻,杰罗麦瞬间收敛了脸上的乖巧,冷笑着将手中的罐头扔给角落里的弟弟。他说:你吃吧,我讨厌草莓。
为什么?这可是妈妈给的。杰罗姆并不能理解哥哥的想法,可他还是很感激杰罗麦愿意将它让给他。他双手捧着冰凉的铁罐子,甜腻的味道在口腔里蔓延。那一刻,他感到温暖极了,他仿佛幻视着母亲依旧陪在他们身边。
那个冬季,杰罗姆悉心照料着这朵花。他叫她 Lily。他期待着她开花的那一天。这样圣诞节到了的时候,他就能送给母亲。他幻想着,她会给他的额头印上一个甜蜜的吻。
可他该想到的,最后自己能收获的只有破碎一地的白色花瓣,和亳无理由的毒打,在一片混乱中,他看见了杰罗麦楚楚可怜的脸上映出戏谑的冷意。为什么呢?这一切是为什么呢?当时的他永远不能理解杰罗麦的想法。
不过现在一切都没有必要知晓了。他很久以前就已经不在意这些事情了。没有人告诉他该怎么办,所以他用自己的方式处理了这一切。
当他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黑暗恐怖的大笑话,他开始狂笑不止。疯狂混乱带给他了自由和快乐,他现在把它毫不吝惜地送给哥谭。
所以从楼顶坠落的那一刻,他并不后悔。
因为他知道,无论他选择哪条路,这都是他最终的结局。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天来得那么快,又或者说,来得太慢了些?
中枪后,他跌落天台。
他承认,詹姆斯·戈登身上有着一股天生的警察气质。看他多谨慎小心啊,他完全不相信他会这么轻易坠楼身亡的烟雾弹。他竟然探出头来,看见攀着排水管的他,露出了然的神情。
杰罗姆·瓦勒斯卡看着戈登肩上被擦得锃亮的警徽,突然一时兴起,想同他开个玩笑。于是他说:“真是为难啊,警长,你要让我摔死吗,还是把我拉上去,逮捕我?怎么样,执法还是杀人?”
正义之警,你要选择光明还是黑暗呢?他真的很好奇。
他看着这位警长随即皱起眉头,犹豫再三,还是伸出了右手。
可是他并不想给詹姆斯·戈登这个做好人的机会。
无论是布鲁斯·韦恩,詹姆斯·戈登,他那死去的瞎子老爹,还是那个新认识的百合花小姐,为什么要妄图拯救一个罪犯呢?他不能够理解,也懒得理解。面对这些他想不通的事情,他只选择一条路径:毁灭。
所以杰罗姆选择了松手,并且决心在死前还要恶心这正义之星一把,令他日后也能时常牙痒痒地回想起他的恶作剧:“乖乖戈登,总是按规矩来。所以我活得比你久,所以我比较惹人爱。我根本不在乎他妈的规则。”
虽然知道杰罗姆知道这些炫耀只是他在自欺欺人,但是他并不想承认,也不想被看穿。
在放开栏杆的那一刻,他看见詹姆斯·戈登露出错愕的表情,脸部肌肉却放松下来。像既保住了他那岌岌可危的道德底线,又解决了一桩心头大患。
这点临终发现让杰罗姆有些顿生无趣。多么虚伪啊?是不是?就像在这个城市里,会让人失望的一向是所谓的正常人。这一点即使是詹姆斯·戈登,哥谭最完美无缺的模范警察也不例外。
杰罗姆承认,这位警长只说对了一件事情,从天台到下面的路确实很长。长到他足以回忆起自己短短的一生。游戏玩到今日,他一无所有,他盆满钵盈。他没有选择不甘心的权利,他只有恨,无尽的恨!没有意义的恨。
杰罗姆想起从前他还在马戏团里的那段可笑日子。
某个遥远的傍晚,天气就像今天一样好。他在被莱拉(他实在不想称她为母亲)连同她的炮友亳无理由地将凳子狠狠地砸在他的脑袋上后,作为他们游戏的中场插曲,他被她的情夫命令扮成一个小丑在彩灯斑斓的水床上演出。
他感到铁锈味在口腔里弥漫,鼻子火辣辣地疼,有液体从额头上缓缓流下。他的眼前雾气弥漫,在一片黑暗的视线中,烟花在他的脑子里炸开。
不过莱拉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般,她看似心情好极了,细致用心地将颜料涂抹在小男孩的脸上,给眼前的杰罗姆勾上一个夸张的微笑。
直到当她看见他残余的眼泪时,她便皱起眉来,面露不悦,“为什么你不笑笑呢?我的宝贝?为什么你如此严肃,亲爱的?你不爱我了吗?”
“不是的,妈妈。”小可怜虫杰罗姆抬头望着她,声音抽搐地答道,“世界上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
“呵呵呵,小骗子!你只想杀了我!你毁了我!看看你的眼神,”女人笑了,她把化妆品全部砸在杰罗姆身上,将他溢血的唇角用力拉扯至耳根,凝视着他的眼睛,歇斯底里地怒吼道:“你给我笑,大笑,知道吗?没有、什么、是比、笑容、更具有感染力的了。”
杰罗姆看着眼前发狂的母亲,挤出了一个小丑式的滑稽笑容,掺杂着血泪。是的,笑容是最具有感染力的了。他恨她,可他一直记得这句话。所以现在他还是笑着,开怀地大笑着。
这位正义之警的天真感,是此刻唯一让他感到有趣的事情。詹姆斯·戈登若是期盼着他死后一切将会尘埃落定,那他就大错特错了。如今发生的一切只是一个小小的开幕式,只要想到哥谭日后将会堕入更大的疯狂,杰罗姆就开始兴奋起来,他睁大着眼睛,目不眨睛地坠落。
要知道,他会一直盯着这个城市的。
詹姆斯·戈登问他:“下去的路很久,你确定你能活得比我久吗?”
当然,因为他不止是个人,他是个“理念”,这份疯狂的种子会继续在阴影里延续下去,活在哥谭的不满中。此外,他那好哥哥,虽然他讨厌他,把舞台让给他,真不甘心。但没关系,杰罗麦会做好的,赫赫赫赫,他可是乖乖仔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不过在落地那刻,杰罗姆还是再度尝试握住了手中不存在的百合花瓣。他想他还是爱这个城市的,即使她和莱拉一样并不爱他,他已经用尽全力,试图献上他能做到的最好礼物——毁灭她。
这里就是第四季时杰罗姆的领盒饭片场了,他不是小丑,只是小丑的替身,一个理念,被拿来遛观众的。我恨呜呜呜呜。
所以既然他不是小丑,前期的他都不会疯到全无人性……毕竟如果太癫还拍什么拖QAQ,现在只是神经质暴躁又喜怒无常的疯批,加了一点点小心思,还没到小丑的程度,小丑比较封神(?毕竟是个旁观式的养成史,黑化也要慢慢来嘛——
要经历什么,才能让他成为超级反派呢?当然是虐他——
以及,我是不喜欢写虐女主的桥段,今天看到一个剪辑片段是自杀小队里,小丑问哈莉,你愿意为我而死吗?对方狂热地说,当然。然后跳进化工池里。
我就不太爱,我会想,那么你呢?她愿意为你毙命,J,你愿意为她而死吗?答案显而易见,他一定是不会的。
(ps.个人很不喜欢这版小丑,讨厌一些中二霸道总裁以及他的钢牙……)
所以本文里女主也不会是圣母救赎向的,去无限奉献,忘掉自我。她主要是冷眼旁观,或是推波助澜,但是。[划重点]
总之,如果一份爱太失重,就像是一场玩笑,会让我觉得这没有任何意义。我不想写,我也不会写。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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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哥谭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