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要窒息时才结束这个吻。
她深深注视他缺氧的表情,眼眸像深丛里飞舞的夜光虫,妖冶而美丽,抚摸着他脸颊,吐息带上几分湿意:“今晚怎么装作不认识我?”
少年的情况也没好到哪去。但听到这句话时,林筠还是从混沌的意识中反应过来,双目潮润地看向她,眼底露出轻微的困惑。
“说不定我会当着他们的面吻你,还会跟着你走。”她拇指缓缓摁向他的下唇——这里除了不能说话,什么都很好。
【你会杀了我。】
“我居然给你留下了这样的印象。”时穗一扫备忘录那行字,慢慢松开了他。
【无论以何种方式,你都会解决掉任何威胁、侵损你名誉的存在。】
手机合上,屏幕的光灭了下去。他看上去很累,靠着沙发,低下疲惫的眼。
“也许吧。”她没有否认,给出吝啬的夸奖,“做的不错。”两人的确只是在夜晚相见的关系。
时穗没有在这里耗费太多时间,停留不久就离开了,似乎来这里只是为了问这个问题。
*
布莱尔是个金发碧眼的美国女人,经过时家严格的筛选和考核,从时穗五岁启蒙的时候就陪在她身边,教学内容涉及英语,法语,俄语等国际通用言语。只是近来学业紧张,停了半年的课程。
时穗的英文名“Kira”就是她取的。
kirakira是日语中キラキラ罗马音的拼写,意思是闪闪发光。布莱尔第一次见到她,女孩的眼睛很像草尖上轻盈澄净的露珠,在太阳照射下闪闪发光。
她坐在客厅里阳光照到的地方,温柔地抚摸小兔的毛发。授课结束,布莱尔从洗手间出来,看见这美好画面时不由一笑。
这只小兔是布莱尔早上经过早市看见的,当时摊主小声抱怨,如果没有人买走的话,干脆就卖给兔肉饭店好了。小兔扒着笼子,圆溜溜的黑珠看着自己,布莱尔心软,立即买下了。
“kira如果喜欢这个兔子,我把它送给你吧。”布莱尔在她身边坐下,“它很乖很安静,不像小狗一样闹腾好动,也不会像猫咪一样喜欢碰倒桌沿的杯子。”
“你的心意我收到了。”时穗垂眼,将兔子放回笼子,只是喂食的动作不曾停下。她温声,“我家里人不喜欢养宠物,老师还是带回去吧。”
“那真是太可惜了。”
这么说,布莱尔忽然记起来,时穗七岁收留了一只流浪狗——是她牵着她在公园散步的时候捡到的。小狗才五个月大,蜷缩着在垃圾桶旁边脏兮兮的,打结的毛发沾染污垢。送去宠物店里洗干净后,就像蜡笔小新里的小白,橱窗的玩偶一样。
即使布莱尔一周只来一次,也足以在女孩的眼里看出她对小狗的喜爱。
她会带着小狗去大草坪上,小狗会气喘吁吁垂着灼热的舌头,奔跑着跳进女孩的怀里,女孩抱着它打滚,直到浑身沾满草,乱了头发;她会置办一个专门安放小狗衣服的房间,每天入睡前必做的环节,就是在想明天早晨要给它换上哪件衣服;在夏天,还会和它一起跳进家里的泳池里,抱着游泳圈,和小狗比谁先游到对岸。
没有任何东西比那年的小狗更招她喜欢了。时穗每天抱着它入睡,做的梦都是甜甜的棉花糖味。
一年后,被厨师做成一道菜出现在饭桌上。
而坐在主位的时父命她吃下去。
惊魂未定的时安坐在时母怀里,不停用手背抹流泪——刚刚下车时,去逗狗差点被咬了手指。
时父眉目愠色过浓,没有经过自己的允许,家里居然多出一个活物,如果不是自己突然回国,不然都不知道这只狗要坏多少事,而这只是初步警告。
小时穗闻到味道,就捂着嘴跑到卫生间吐了出来。
……
布莱尔听说她要去英国上学,很高兴,她曾经在英国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布莱尔很健谈,是个话痨,她跟Kira不停分享英国的风土人情和环境,还有她上大学至今印象深刻的事。听完,时穗唔声,尾音上扬,“我已经开始期待了。”
“希望你的父亲能允许我带你去我曾经的大学游玩,那一定很有意思。”布莱尔握着她的手,眼睛充斥着回忆往昔的兴奋激动,“对了,听说你的父亲过不了多久就要回国了,他肯定很想你。”
她不置可否,笑着说:“我也很想他。”
*
林筠请了一个早上的假,专门来医院看望亲姐。
林晴靠着床头,早就坐着在等他,看见他提着几袋东西来,还佯装抱怨,“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我这里又不缺你这些。”
他浅笑着将水果放在桌上,动作间,手腕内里白皙得可以看见静脉。
姐弟俩相差十岁,父母是煤矿工人,一次煤矿塌陷,两人都没有生还。自奶奶死后,他们从小相依为命。林筠成绩优异,尽管情况特殊,还是顺利入读江湾最好的高中,除了不会说话,其余特征表明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没过多久,噩耗传来,林晴确诊白血病。无疑是给这对贫穷姐弟的困难状况雪上加霜。林筠很快就办了退学。
林筠在床边的椅子坐下,看着像是又瘦了一圈,林晴不忍直视,问起最关心的问题,“说实话,你最近还在做之前的工作吗?”
他摇了摇头。
“……有好心人资助医药费,你不用这么辛苦。等我出院找到工作,卖掉老家的房子,很快就能还上这笔钱,你不用有太大压力。”
【别担心我。】
林筠输入字,而后出示给她看。事实上,他在做三份工作。林筠连高中学历都没有,只能做点体力活,白天在餐馆里端菜洗盘子,傍晚跑去家楼下帮大爷搬水,晚上再去KTV当服务员。
他想尽快还上医药费,空闲的每分每秒都是对内心的苛责。
“自己的身体,你多注意点。”林晴看着当年的小屁孩成长得这么快,感慨万分。从小,隔壁算命的就说林筠命苦,一路坎坷,跌跌撞撞活到老。
八岁的时候被人贩子拐走,都快躺上挖器官的床,被认识的邻居认出来了,但是送回来的路上发生了车祸,颅脑外伤,功能区造成一定程度损伤。不能再说话。林晴对这个弟弟充满愧疚,如果那天放学没有贪玩,早点回家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前两年好不容易经济好转,她又……
如果成长是要付出代价,那林筠失去得太多了。
看着从前活泼的弟弟性子逐渐变得愈发内敛,身边不见知心朋友几个,林晴忙于生计,对此无计可施。
所以,他带时穗回家的时候,林晴感到很意外。
“你和朋友相处的怎么样?”林晴显然不会知道那些事,看着他毫无反应,询问的语气变得很轻,“怎么不说话了?”
他头垂得更低,而后林晴看清他在备忘录输入的字。
【我和她……相处的很好。】
“林筠,至于其他,我们就别想了。只是交个朋友,没什么的,大大方方的啊。我们虽然很穷,但也不能看轻自己,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人穷志不穷。出去多交几个朋友,别死气沉沉嘛。”
林筠站起身,在袋子里挑了一个桃子要去洗。
林晴靠着床头大笑,“欸,每次说这些你就忙起来了什么意思?算了算了,我不说这些你不爱听的话了。”
林筠在这里没有待多久,和亲姐在医院一起吃完午饭,让她好好休息就作势离开。
林晴抓着他手,又一番千叮咛万嘱咐,“年纪轻轻,别给自己太大压力,好好照顾自己,听到没。”林筠无奈着答应下来。
莫姨:小林,今天周末,下午店里很多人,你抓紧来啊。
莫姨是他上班餐馆的老板娘,平时对他很好。
林筠收到消息就加快脚步走出医院,低头回复完,学校观众号弹出时穗和陈景允主持毕业典礼的最新文章。照片上,两人笑着看向对方,评论清一色“登对”“毕业了我大胆磕”“好甜好甜”。
许久,他抬指,点下“不再关注”的选项。
林筠和时穗的相识是个意外。
时穗的期中考以三分之差,错失年纪榜首的排名。时父正好那个月回国处理事情,知道这个消息后很生气。
她的脸被扇向一边,迅速地红了起来,紧接着,是第二个迅速落下而不失力度的巴掌。
他冷眼看着她,说他们家的儿女,在哪都要争第一,区区一个期中考都做不好,丢了他们家的脸面,真是废物。时母在一旁,提醒时父她明天还要见人,脸上的红印会惹来不少怀疑。
时穗最后从车上下来,车子扬长而去。
彼时,他站在不远处的人行道,提着一袋苹果,为了省那两块钱公交费,选择徒步从江湾大桥横跨回家,透过车窗,隐约认出前几周出现在电视上慈善会的男人。
当时的他怕她想不开,站在远远的地方。川流不息的江湾大桥上,江面摇晃着散散落落的灯火,和着呜咽的风声刮过耳边。过了许久,她终于有了动静,只是朝他看来。林筠不明所以。她说,“我不能让别人看见。”
林筠只好将自己带帽的黑色羽绒服脱下来。她拉上拉链,将帽子一带,夜色已深,如果不是特意去看,不会有人注意到她的脸。新月湾和城阳区都在桥的一侧,他们回家的方向是一致的,两人一前一后走着。
林筠在便利店结完账,白布包着冰块,指了指她的脸庞,示意她需要处理。时穗没有接过,看着他的手不语。或许有钱人都是习惯由别人来服务自己。
便利店窗前的椅上,两人中间隔着接近一米的距离,他伸长了臂,没有去看她,目视前方。只是几次指尖无意擦过她的脸庞,奇妙柔滑的感触。
时穗从玻璃窗的反射里,与偷偷瞥向自己的少年对上视线。
他浑身一僵,托着下巴的手腕慢慢上移,掌心掩着半张脸,默默移开视线。
只是另外一只举着冰块的手从未落下。
至此之后,两人并不能说是认识的关系,只是知道有对方这样的存在,她像是深谙哑巴最擅长保密,没有主动开口提起那晚桥上的事。
在走廊上撞见,两人的视线在对方脸上停顿一瞬,而后心照不宣地看向别的地方。傍晚,他在家楼下见到了送还羽绒服的她。看到新包装那一刻,林筠很慌张,假使是数不清零的价格,他该怎么还她的人情?还好她挑的是相同价位的衣服。他松了口气,为她的贴心而感动无言。
她和他待在一起的时候不怎么开口,可能是觉得和哑巴说话没必要。林筠并无其他想法,只是在她需要自己时候,安静地在旁边待着。
直到某天,同样是一个这样的夜晚,林筠现在还记得她当时的说辞是她忘了家里的密码,在开锁工到来之前无处可去,现在想想自己能这么轻而易举地就相信了,愚蠢可笑。
家里没什么可拿出来招待她的,林筠背对着她,小心拉开冰箱,冰箱只有两颗上次剩下来的苹果,还有两盘中午的剩菜,他把苹果反复洗了很多遍,直到确认上面没有饭菜味。
时穗在阳台里吹风,肩膀被人戳了戳,转过头去,他端着切成块的苹果,眼底透亮,疑似还精心弄了摆盘。
她胃口不佳,摆了摆手,拒绝。没想到会被人误会了。
身旁的人疑心自己被嫌弃了而忘记吞咽的动作,咬着半块苹果,不知所措。看着他欲哭无泪的表情,时穗忽然改变了主意。
林筠还在这胡思乱想,忽然,一只手按上自己的侧脸,手腕上熟悉的留香让他乱了心拍。
一切寂悄无声,夜风吹乱她的长发,在透明清凉的月色之中,他微微张大的瞳孔里倒映着她逐渐靠近的缩影——女孩长长的眼睫闪现着纤细的光影,而后是玫瑰色的唇瓣。他忘了呼吸。直到时穗从他唇间,咬下半块苹果肉,对他笑:“很甜。”
她的话语仿佛一寸寸染红了他的脸颊。
她离开已经过很久,他站在阳台始终无法冷静,随后慢慢将脸埋进手心里。面颊至耳际泛起红潮。
起初只是蜻蜓点水,浅尝辄止。
后来,事情的走向越来越过分了。
尚未病重的姐姐在房间熟睡,一门之隔,两人在被子里,小心翼翼地接吻。
直到她的视而不见,如同那盆从头顶落下的冷水,让他迟钝地反应过来——他应该是被时穗耍了。一方面,他有点庆幸,还好时穗对自己没有来真的,他怎么配?另一方面,他又无法控制自己失眠难受的情况。
他一直都很有自知之明,自己连一根她脚趾头都不如。他每分每秒都提醒着自己,不会对时穗有任何肖想。时穗是他见过最美好的女生。就算只是她的一时兴起也是他赚到了。可是这并不足以阻挡这段由时穗主导的事态。
正是他的默许,导致这段关系一错再错,或许他最初就应该在那个夜晚结束后,在第二个吻到来之前拒绝她。
林筠时常想不通,时穗为什么选择自己?
她身边出色的男生比比皆是,愿意和她的人肯定不在少数。
他只是个肮脏,被随意贱视的哑巴,在路上被车撞死都不会有人来收尸——这是她的原话。可能有人会觉得,时穗,出名企业家的女儿,身价百亿,样貌和能力都无可挑剔。而他只是个社会底层的贱种,一条命都抵不上她裙摆的钻。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而自己痛苦的根源来自于那丁点没有价值的自尊心。
如果他能抛下自尊,或许就能够在她命令自己舔她全身的时候,毫无芥蒂地从捧起她的月却开始;在她抬起手那一刻,乖乖将脸凑上去,成为她情绪的发泄口;在既被她喷了一脸之后,又被拽着头发仰头和她接吻,将要窒息的时候再被放开,内心平静掏出纸巾擦脸;在她到来之前,要听话地将衣服脱光,以最涩情的姿势在床上,而自己最难堪的表情和震颤的身体,会让她轻声笑出来。
或许,等她去了英国,他的生活就能回到原来的模样。
现在的林筠:如果那天付那两块公交费就好了。
以后的林筠:不要…不要抛弃我…别说英国就算是天国也要带我走啊[爆哭]
哎 我太喜欢用其他视角描写女主了,感觉很神秘。明天估计还有一章,这章评论继续掉红包[让我康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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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林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