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达乌城,时间过了下午一点十分,临比赛指定时间完全不足一小时。故封舟几人又踩了油门,堪堪抵达现场。
一行人匆匆到达音乐大厅门口,却意外被保安拦着不让进入。
“参赛者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入场。规定时间已过,不得入场。”
“就迟几分钟,又不影响,放我们进去怎么了?”洛星辰不满的叉着腰,好不容易把人送来,却因为这点小事不让进,让她简直火冒三丈。
保安面不改色的还是那句话:“这是规定。”
洛星辰气极,洛星域见状把她拉了过来,打了一通电话。
很快,音乐大厅的经理便连忙出来,跌跌撞撞,知道这群人身份时差点没栽个跟头。
“哎,哎,是小叶总朋友吧。”经理擦了一把不存在的虚汗,一看全是些神仙人物,连连赔笑,“是来参加比赛的吧,里面请,里面请,一会儿比赛就开始了,我带各位进去。”
洛星辰轻嗤一声,领头走在前面。
任时之跟着进去时,余光却不见故封舟几人动,不解的停下脚步:“故哥,你们怎么不进去?”
故封舟摸了摸他的头:“你们去吧,我帮你们订酒店,一会儿发消息给你们。”
一想到故哥他们连夜送他们来乌城,任时之便心生感激:“好。故哥辛苦了。”
话刚说完,Carolina就假装生气的捏了捏他的脸:“小可爱,不和姐姐说辛苦了吗?你就偏心你故哥啊?”
“Carolina小姐辛苦惹。”
“啊,真听话。”Carolina说完忽然皱了皱眉,“脸怎么这么红,是不是生病啦?”
许言迟看一旁黑了脸的人,好心拉着她走。
“许哥再见。”
许言迟点头,担心的看了他一眼,转头对着步屿道:“回去给他买点退烧药。”
步屿点头。
进了大厅,几人很快落座。
御谨言和他们相反,转身进入后台后换上准备好的服装。
这身服装是一身金色蔷薇刺绣西服,每一处纹理和做工都非凡复杂,和他平时的穿搭截然相反,却又相融,似乎是一种潜在的气质,平添了几分沉稳与贵气。
通过楼梯口的灯光,御谨言看到上面舞台。那是他梦寐以求的舞台,他做梦都想站在这上面,在万众的瞩目下,引来属于自己的掌声。可为什么现在会这么难过呢?御谨言心里毫无波澜,心里也再清楚不过。
他想,如果在没和蒲霄玉发生种种之前,他不否认自己想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可,他想证明自己所追求的东西不是因为一时冲动,而是一腔热爱。但是遇到蒲霄玉之后,他找到自己一直以来都迷茫无所寄托的心了。
他想拉给一个人听,往后也是。
帷幕之下,黑暗笼罩着御谨言拿着小提琴的手。他握紧了小提琴,指尖却在不停的发抖。
比赛进程不知不觉进行到了后半段,观众磨了这么久的耳朵,兴致难免消沉了下去。
直到一首缓缓的前奏被拉响,众人慢慢提了神。
很奇怪,这个前奏明明特别单调,也没缠绵悠长的婉转,听起来甚至能听出几分苦涩,可偏偏有着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让人如同身在枯败的草野,日落即将沦陷在无人的夏夜,有种说不出的凄美。单是一个前奏,就让在场的所有观众抓紧了心脏。
紧接着,苦涩的调子转进一个轻快的步调,好像枯败的草野被最后黄昏渡了一层柔金,眷恋的残留在绿野上面,仿佛是落日赠予的一份独一无二的赠礼。
而这里,不得不说拉小提琴的人技法极其高湛,曲音拉得生动隐忍,透露着一种不可告人的黄昏之恋。
随即转接进入**,风格迥异,如同一场黑夜里暴风雨,催打那片令人流连的绿野。此时此景,观众已然并不是在听一首曲,而是真正看到了演奏者用弦来演绎一段刻骨铭心的故事。
直到这首曲子结束,在场的所有听众还沉醉在那个世界,甚至没有回过神发生了什么,就从另一个世界强行抽离了出来。
下一瞬间,台下所有的观众全部爆发出热烈而经久的欢呼和掌声,送给台上那个挣破黑暗的灵魂。
这些欢呼和掌声都属于自己,御谨言缓慢的意识到后,剧烈的呼吸起来,深深的鞠了一个躬,强忍着眼泪回到后台。
然而,他不可置信的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人逆在光里,就那么站在那,安静而又美好的看着他。
御谨言发不出声,直到明确的看清那人后,才敢冲过去抱住他。
“我来迟了吗?”蒲霄玉被人抱进怀里,回抱了回去。
“没有。你来什么时候都不晚。”御谨言道。
“你刚刚在台上很耀眼,很帅。”
御谨言苦涩的笑笑:“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
“我也要勇敢一次不是吗?”蒲霄玉看着他。
“霄玉,我,听不懂你说得什么意思?”御谨言语无伦次道,“你能说明白一点吗?我不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意思?”
蒲霄玉启唇,道:“我喜欢你。是你对我的那种喜欢。”
这句话他日日夜夜都想听到,御谨言嘴唇颤抖,死死握着蒲霄玉手问:“你说真的,你喜欢我爱我想和我在一起是吗?我也是,我很早就喜欢你了,很喜欢很喜欢,唔——”
蒲霄玉赶紧捂住他的嘴。这是什么场合啊,这人也不看看,他真是又羞又恼:“回去再说。”
御谨言就着他的手,乖顺得没边:“好。”
比赛结束,到了颁奖环节,御谨言再次在经久的掌声中荣获第一。
但是相比被喜欢的人表白,御谨言把奖杯和证书忘之脑后。蒲霄玉怕挨着御谨言导致他情绪太激动,跑去挨着任时之。御谨言自知蒲霄玉的性子,转头跑到步屿那。
“干嘛?”步屿瞥了他一眼,见御谨言这个贱贱的表情准没好事。果然,下一秒,御谨言就招了招手,低声说:“看到时之旁边那个人了吗,我对象。”
“……”
步屿顶了顶腮帮,直接就踹了这货一脚:“滚一边去。”
御谨言也不生气,跑前面把蒲霄玉拉走了。
回到酒店,步屿让任时之坐一会儿,自己把买来的退烧药打开去倒水。
任时之缩在沙发里,昏沉沉的很快打起瞌睡,意识朦胧的回想起小时候的事。
他很少生病,多数都是初中和别人打架受过伤,加上那段时间要打工,他早上上学和下午打工都要跑一段路,体质没差。
唯一一次大病,是在六岁那年,同样是高烧。
那是在任景凡第一次找到他们后,他被他妈妈藏在房间里,第一次看见那个男人对他妈妈动手。
由于惊吓过度,导致那天晚上小时之高烧不退。舒薇抱着小小的他去诊所输液,哄了他一整晚烧才退下去。
步屿拿着药到沙发处时,见任时之紧皱着眉,放下水杯,把人抱起来揽进自己怀里,便听见任时之嘴里似乎在说什么。
“去死…去死……不要碰我妈……”
步屿知道任时之他爸对他们做的那些破事,心疼坏了,轻轻拍着他的背安抚道:“没事,没事,阿姨没事,没有事了时之,我在呢,以后都不会有事了。”
任时之还是紧皱着眉,在梦境里挣扎。
画面转了又转,转到步屿撞见自己回家救他妈妈那天。其实那天他被任景凡砸了头后血迹遮了他的视线,看不清步屿的脸,但他头一次见步屿发了疯般像一头凶猛的野兽揍向任景凡,完全手下不留情。
画面一转,转到步屿带他从医院回公寓,他被步屿抵在门后,温柔,心疼,小心翼翼的吻着,还看见了步屿眼角划下泪痕。
不知转到哪里,画面里出现一个男人。那人抱着他,声音哽得几乎不成句:“不要死,不要死,我把我的心脏给你,你不能死……”
“任时之,你要完完全全占有我——”
一瞬间,梦境里出现的一个人影全部重叠。
步屿出现在自己的视野,任时之看着他,仿佛隔了很久一般,忽然笑了笑,捧着他的脸吻了上去。
“好久不见。”
这个吻蜻蜓点水,即触即离。
步屿不知是被这个吻还是因为这句话愣在了原地,顿时惊恐得手无寸措,甚至隐隐发起抖来。
“你想起来了。”
任时之猜到他害怕的原因:“是。”
就在步屿想怎么解释的却不知怎么解释的时候,任时之再次吻住了他。
这个吻停留了很久,带着安抚的意味,而一切想说的话,都在这个吻中不言而喻。
步屿想哭,紧紧的抱住他。
“你不要讨厌我。”
“我不讨厌你。”
“我跟他不一样。”
任时之挑眉:“哪里不一样?”
“我不会强迫你,我也不会…不会……”步屿响起梦里对他做的种种,话头一转,埋进他怀里,“我会对你好的,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爱你护你,不管你对你错我都永远在你身边。时之,你不会那样对你的。”
“笨蛋。”任时之摸着他的头揉了揉,道,“我也是。你也要完完全全占有我。”
“你…”步屿抬头,红着眼看着他。
这张脸实在俊极,任时之受不了这么滚烫直白的视线,蒙住他眼,正经道:“但现在还不行。”
步屿拿下他的手,脸蹭着他的手心:“我知道。我可以等的。”
任时之错开话题,努力克制自己的声线,“我想睡觉了。”
话音一落,臀部便被一双有力的手颠起来。
步屿抱起他起身去卧室:“好,药吃了再睡。”
等再次睁眼,窗外的天已暗下帷幕,只剩天上若隐若现的繁星与高楼下的灯红酒绿。
任时之撑起身,身上黏糊糊的。他下意识叫了步屿一声,没人回应,开灯起身出去,也没见着人。
出去了么?
任时之在灯光下伸出手,看着手心晃了眼,他感觉空气中的能量波动序乱了一瞬,又收紧手心,平复下心境。
他心里不安,崽崽的出现也让他有些心存疑惑。他知道他的神力出现问题了,有一道阻隔,像是来自另外一种力量在试图融进他的神力里,间接性的出现失控。
“啧”了一声,任时之心想应该是他还是神的身份时发生了什么,而他记忆还有些错乱。
不过身上实在是不舒服,只能暂时放下这个疑惑,先去浴室洗个澡再说。
等他出来,房间的门正好滴了一声,就见步屿提着两大袋的东西扔在地上,大步流星冲过来抱住他。
任时之有点懵,整个人都被步屿抱在怀里。
他闻到步屿身上汗水的味道,似乎是跑回来的,抱住他的手还隐约颤抖,不明所以问道:“怎么了?”
“想你了。”步屿很不安的蹭着他脖子。
任时之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步屿可能感受到了刚才的能量波动,急冲冲跑回来看他有没有事,顿时安抚的拍拍他的背,道:“我没事。你放心。”
步屿抵着他的额头:“我看看退烧了吗?”感受到不那么烫了,又忽然凑过去嗅了嗅,“老婆香香的。”
“什么?”任时之红了耳根,道,“我刚洗完澡。”
步屿捧起他的脸用力香了一口,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我买了衣服,你试试看。”
任时之有种不好的预感,嘴角抽了抽,问:“那些袋子都是?”
“嗯嗯!”
“你买这么多做什么,我们只待一晚。”
“我不管,反正就要给你买。你喜欢哪件穿哪件,你随便选。”
任时之无奈,被步屿搂在怀里:“行。”
接着步屿就拉着他一顿猛换,风格应有尽有,皮衣,牛仔,衬衫,小香风,大衣……任时之寻思着步屿是怎么把这么多东西拿回来的。
最后一套,任时之换上一身白色丝绸衬衣,黑色收腰牛仔,唯一一抹亮色是脖子上系的丝巾上的紫色兰花。
任时之站在镜子面前,刚准备戴上眼镜一看,怎料被步屿拿了去,倚靠在门框上打量。
“哥哥真好看。穿什么都好看。”刚正经不到两句,步屿这家伙就拐上不正经的话题,“不穿更好看。”
任时之脸颊微热,红晕了一片,声线冷如丝巾上的兰:“说什么荤话。”
步屿靠近他身后,戴上他的眼镜,熟练的环住他的腰身,下巴搭在他肩头上。
“别戴太久,对你眼睛不好。”
步屿眯了眯眼,发现确实有点晕,但没摘下来,道:“哥哥不带眼镜更好看。”
任时之生得一双桃花眼,奈何眼里无半分风情,更多的是一丝寒霜,叫人不敢直视,可即便这样,也掩盖不了这双眼的绝色,卧蚕下的那颗痣更是蛊惑人心。
为了显得亲和些,任时之平日里都带着眼镜,想压一压自己的眼神。
步屿倒是个敢直勾勾盯着他看的人,恨不得把他吃入腹里。他还特别喜欢任时之这种眼神,看谁都像是废物点心,不屑花一分精力在对方身上。
任时之敛了敛眼睫,低垂眼眸不去看镜中的自己。
他记得任景凡曾说,他这双眼睛很漂亮,还对他说想把他的眼睛挖下来做收藏品。而这双眼睛他也很少能够正视,无他,因为与他父亲太像了,他生怕别人瞧见他眼中藏的恨。
下巴突然被人抬起,任时之看到镜中的人,略带闪躲。
“时之,你在害怕?”
任时之不答。
要是步屿不提这个话题,他倒也不怎么在意这双眼睛,奈何此时焦点落在他这双眼睛上,任时之浑身不自在,像被撕破了什么秘密。
步屿略微想了一下,飞快知道刚才自己因为说了什么导致任时之这个反应。
下一瞬,任时之一惊,便被一双手抱起来放在洗手台上。
这个体位比步屿高处大半个头,任时之低头看他,步屿就见他眼眶红了一圈,顿时心如刀割,想抽自己两巴掌:“看你委屈的,问了你又不说,你要我心疼死谁?”
任时之强忍哽咽:“我这双眼睛真的好看?”
“好看,当然好看。是独一无二的好看,全世界再没有这么好看的眼睛了。”
“那你想把他挖下来收藏起来吗?”
步屿愣住,叹了一声:“怎么会,我要它永远生动的看着我。”
任时之控制不住,强忍的眼泪瞬时夺眶而出,抱着步屿的脖子抽泣出声。
步屿心疼,又高兴他把情绪释放出来,把他抱离洗手台,抱着走到沙发那,把人放下,蹲在前面又是亲又是哄。
等止住情绪之后,任时之自觉自己太过娇气,以前天大的委屈都能憋住,偏偏在步屿面前一下子崩溃彻底。
他捏住步屿的手指,在不安之后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
步屿回握住他手,下定决心不会让这双眼睛受委屈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