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因为陌生的环境,还是因为认床,在车上努力抵制昏睡侵袭的我,躺在床上却异常清醒。我想,可能是因为洗了个澡,把瞌睡冲跑了。
我不愿意承认,此时此刻,我仍然对肖平抱有幻想。他万一回了出租屋呢?他会不会发现我不见了,满世界找我?为什么他不给我打电话呢?
拼命地甩甩头,让自己不要再想了,那个大渣男负心汉现在也许正搂着新欢,春风得意。我大概是脑袋被驴踢了,才会觉得他会心急如焚——可万一呢?我们……毕竟有那么多年的感情,不是吗?
虽然理性一直劝说自己,但我一次又一次拿起手机查看——微信上没有小红点,未接来电里都是陌生号码。
我的脑子里的念头,左一下右一下,像钟摆一样,在最高点和谷底来回晃动。
终于,不知道什么时候,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凌晨两点时,我从梦境里喘息着醒过来,活像一尾从湖底拽出水面的鱼,荡在半空中,张着嘴巴呼吸稀薄的氧气。
在梦里,那还是初春的时光,我迷迷糊糊知道和肖平约好了一起去踏青。可我躺在床上,怎么也醒不过来,直到肖平在楼底下大声地喊我的名字。
我十分疑惑,他真的来找我了吗?他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呢?
他扬起的脸既熟悉又陌生,年轻好看的不像话。在恍惚中,我冒出的念头是:他是不是个幻影,就像是肥皂吹出的泡沫一样,戳一下就会破了呢?忍不住伸出手去戳他的酒窝。
“你每次都是这样,能不能有点时间观念?”肖平怒气冲冲冲着我喊。
“可是,现在都是我等你啊……每次迟到的人都是你,我不就迟到了这么一次吗?”
他瞪着眼睛望着我,“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呢?我陷入了思考。
风从四周往我的方向吹,楼底下那棵长满了巴掌形碧绿叶子的树在风中摇动着它的叶子,奇怪的是,叶子好像有自己的节奏,它们朝着不同方向晃动着,时而轻微,时而剧烈。
他一言不发背着书包飞快地往前走,我在后面跟着。他越走越快,我渐渐跟不上了,只能大声喊:“你等等我……”,可他像没听见一样,一眨眼,只留给我一个远远的背影。
我哭着追着他喊:“你去哪儿?你不要丢下我好不好?”
然而,他依然消失在我的视野,不知所踪。
说不出的酸涩在鼻尖涌动,嘴巴里都是苦味,心脏像是被人猛然攥住了。我环顾四周,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醒过来的时候,枕头上湿了一片。这些天,我拼命抑制自己想哭的冲动。切实的痛感,钝钝的,像是沙子揉进了贝壳,磨着柔软的蚌肉……可是沙子最后能变成珍珠,我的心呢?
屋子里一片漆黑,我盯着天花板,越来越清醒。
后知后觉地领悟,我一直在他身后,以为他会等我,跟他一起往前走……可是,他却没有同样的打算。
起风了,树叶沙沙作响。我没有关窗户,窗帘拍打着窗台,噼啪作响。
躺在那里,细微的声响在耳边放大。这么晚了,还有人在外面走动。应该是踩到了树枝,清脆的“咔嚓”一声,像在我耳边断裂一样。
会是什么人呢?是不是跟我一样,伤心失意无法入眠?
我翻向左侧,蜷缩起身体,两手交叠在胸前,努力压制自己快要止不住的呜咽,希望所有的情绪都能被埋葬……
可显然,老天爷并没有怜悯我。眼泪自己做主,一颗接一颗争先恐后地从我的眼眶里奔逃,慌不择路,从山脊上爬过,然后重重地摔在耳侧。
床显得异常宽大,我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就像一下被推入大海的小舢板,茫茫然,不知道前路,亦没有退路。孤单席卷而来,但这并不是全部。天地间一切都失去了意义,除了这满目的黑,没有其他的色彩。
攥紧拳头,更用力地拢住自己,眼睛刺痛,耳朵里嗡嗡作响,像是蒸汽水壶在我的耳膜里烧开了一样。
原本,我以为这一夜将会辗转反侧,不再成眠。我显然低估了自己,天色朦朦胧胧将明将暗时,我又睡了过去。所幸,没有梦。
再次醒过来,我的眼睛很疼,大概是肿了,要很努力才能睁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疲惫且倦怠。我半眯着眼睛,脑子里一片空白,望着天花板发呆。
我是谁?我在哪儿?
宇宙的中心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无限放大,再急剧缩小。悬浮在云朵还是海浪上?窗帘飞起来的时候,一道白光投射在天花板上。
突然一个激灵,我想起今早要开会。
跳下床抓起手机,已经快八点半了。穿过客厅冲去洗手间,我差点被行李箱绊倒。
虽然我猜到自己肯定憔悴得要命,但在卫生间镜子里看到自己的一瞬间,我还是被吓到了——脸色蜡黄,硕大的黑眼圈,快掉到下巴的眼袋,活脱脱一个失足边缘的妇女。
叹了口气,今天应该来不及化妆了;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昨天我也算半素颜见了孟猛——一个人同一群人没什么分别,如果有人问起来,就说自己认床没睡好——至少,有一半是真话。
叼着牙刷开始翻行李箱,明明记得带了米色的半身裙,我一直用它来搭白衬衫。可行李箱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找到。
“怎么会……”我刚一开口,牙膏沫啪唧一下坠落,我伸出手去接,没有赶上它的速度——很好,另一件能通勤的衣服也宣告阵亡。
我的心情像是刚睡醒就被拖拽到屠宰场的猪一样,无奈而绝望。
“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在刷牙的时候走来走去,把牙膏沫掉到到处都是。”我妈极度厌恶我这个习惯,把它归入恶习之一。我总是阳奉阴违,在我妈看不见的时候,叼着牙刷四处走着刷牙。离开家之后更加变本加厉,我会从卫生间一路经过客厅,最后盘着腿坐在床上刷牙。肖平从最初的惊讶到接受,再到把它归为恶习,要求我改。我从不听劝,现在终于自食其果。
散着头发,一屁股坐在地板上,勉强打起的精神这一刻全线溃败……周六还要去公司开会,我的心情彻底Down到谷底,很想骂骂咧咧“老娘不干了”,但我没有底气。
墙上的钟突然发出“砰”的一声,一只鸟从墙上冲了出来,怪叫着“九点啦!九点啦!”,吓了我一大跳。实在太惊悚了,如果昨晚它飞出来,我不确定自己和它之间谁会存活。
等我绑好马尾收拾妥当,已经九点一刻了。上班第一天就迟到,我不太敢去想老板的脸色。抓起扔在沙发上的包,匆匆忙忙换鞋,手机响了。
我本来不想理会,谁知道是哪个神经病公司又在周六一早推销。但手机不停震动,我从包里翻出来一看,果然是个陌生号码。我狠狠地按了挂断键。
穿好鞋,准备查下去公司的路线。电话又打进来了。
“你哪家公司的?是不是有毛病啊?!”怒火中烧,我冲着电话一顿输出,“不知道现在几点吗?打你个大头鬼!”
那头明显楞了几秒,然后我听到一个战战兢兢但略微耳熟的声音,“那个……我是孟猛。”
我也太倒霉了吧?!刚到新公司,泼辣的人设就立起来了,这委实是我没想到的。
呐呐地回应:“不好意思,我以为是推销电话……”刚说完,我恨不得扇自己一嘴巴,昨天刚交换了电话号码,今天就把他电话当成垃圾电话了。
还好他没接着来一句“你没存我电话呢?”,否则我真的会原地去世。
我火速扯开话题,“什么事儿?”
他似乎很不好意思开口,“你没去公司吧?!”
还没等我回答,他接着说:“实在不好意思,我以为今天是周五。这段时间忙晕了。”
“所以?”我的脑子里嗡嗡的,孟猛在电话里的声音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过来的一样,忽远忽近。我还没完全领会他的意思。
“今天不上班。周一和周五早上有例会,我到公司了才发现今天周末。”
“你的意思是,不用开会?”
“对,不上班,不开会。”
一块大石头落地,我望向小区里的小花园,不知道是应该高兴还是懊恼。
“实在不好意思,那个……我请你吃饭。”孟猛充满了歉疚,“周末大家都睡懒觉,更何况你还长途跋涉刚抵达T市。”
“不用不用……我昨天还打了你,要请吃饭也应该是我请。”虽然我现在是穷光蛋一个,但这些虚礼应酬还是得遵守,毕竟还得在这个新的环境混下去。我痛恨礼尚往来,但却没有办法独善其身。
孟猛还在那边争着要请吃饭,我只能告诉他实话,“真不用,我还没出门呢。本来以为今天要迟到了……”
“真迟到也没事儿,一个月有三次迟到机会。不过周一和周五尽量别迟到,老大特别讨厌开会人不齐。”他笑呵呵地透露新环境的生存之道。
“好的,谢谢。没别的事儿我先挂了。”我对于寒暄没有任何兴趣,在公司里交朋友既危险又无趣——有些人营造出生活和工作的高度重合,交往过于谨慎显得刻意且虚伪,太过松懈又可能会把自己栽进去。
我自嘲地笑笑,说得好像自己在工作之外就能交到朋友一样。
挂了电话,我更加茫然。时间还早,但在家也是无所事事,睡也睡不着。
今天的阳光很好,小区里种植的树下阴影婆娑,微凉的风拂过,出去走走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一楼小花园里种着蔷薇和玫瑰,空气里漾着清甜的香味,玫红色和嫩黄色的花朵轻轻颤动,似乎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满意。
初夏的T市,空气里还带着些微湿气,风吹到脸上甚至还有些凉。不知道谁家的小猫站在窗台上,远远地望着我,一脸向往的表情。
既然天气这么好,我又已经出了门,索性不如看看这个不知道会住多久的城市。
出了小区,走过两个红绿灯再转个弯,就是一条热闹的街道。两边是各种卖衣服的店铺,还有咖啡馆、奶茶店和餐馆。
没想到,我住在离繁华市区辐射的区域。这在S市,想都不敢想。
经过一家店铺,橱窗里映射出我的样子——素着一张脸,眼睛肿胀,挂着的黑眼圈和眼袋更加惨不忍睹,恍恍惚惚的,跟到处游荡的鬼魂一样。
尽管已经给自己做过心理建设——这个城市没有人认识我,邋遢就邋遢吧,但这个瞬间仍然感觉不自在,夹杂着羞耻和焦躁,已经很多年没有这种感觉了。在S市,出门就算不画全妆,粉底总是会打的,黑眼圈总会遮一遮的。任由这么破败不堪的自己出门,还是第一次。
每当有人回头看我的时候,我就一阵慌张,好像自己是个贴着清仓标签的滞销产品。
如果我以这副尊荣出现在办公室,会不会吓到同事们?随即叹息,捉襟见肘的荷包还得再贡献出一瓶粉底液。
大概是刚开门的缘故,商场里人并不多,稀稀落落的,化妆品柜台更是门可罗雀。我刷信用卡买完粉底液之后,肚子叽里咕噜一阵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自己没吃早餐。
我知道,最有性价比的早餐是买个包子加杯豆浆,但饥饿让我丧失了判断力。地图显示,最近的包子铺离这里两条街,我咬了咬牙,以慷慨就义的心情走进一家提供Brunch套餐的咖啡店。
出乎意料,最朴素的欧姆蛋配面包搭配一杯美式,才二十八块。
我已经很久没有在周末的早晨像这样好好坐着吃顿早饭了。
在T市,找工作到处去面试的时候偶尔会起得很早——第一家工作的台湾公司约了周六早上八点半,当时我们住在偏远的郊区,公司在对角线上,地铁还没有通。我要转两趟公交再骑十五分左右的小黄车才能到——那天,我是小区门口包子铺的第一个顾客。
工作之后,每个周末都起得很晚,从不吃早餐——睡到十一点多,煮个泡面或点个外卖。
坐下来,打开手机翻看公众号,关注的情感博主今日的推文是“治愈失恋的最好方法”。
我花了五分钟阅读推文,得出一个结论:失恋之后,尽量不要一个人待着。那会让你感觉自己被整个世界所抛弃。让忙碌填充你的生活,让兴趣爱好占满你的时间,让自己没有任何胡思乱想的空间。
早餐端了上来,喝下第一口咖啡,在这一刻,我觉得自己的人生也没有那么失败。至少,我还能买得起二十八块钱的早午餐,虽然是刷信用卡。
至于丢了的钱,尽管已经报了警,可我已经不抱任何希望。
吃完早午餐,心情好了一点。一路从这条街上逛过去,漫无目的,像一只游魂。我在化妆品柜台撸了个全妆,在镜子里看到元气满满的自己,我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BA从开始不停推荐到后面漫不经心地糊弄,大概认定了我就是个白嫖的客人。直到我问粉底液价格的时候,她黑如锅底的脸色才好转了一点。
原先我只会暗骂这些BA势利眼,可现在我竟然会想,要不是生活所迫,谁愿意周末站在这伺候一个不能给自己带来任何价值的“潜在”顾客。现实就是每个人都要赚钱吃饭。
我掏出信用卡又买了一瓶粉底液,脸上扯出了笑,心里不停骂自己:明明只是想去蹭个妆,又因为面子多花了钱。
路上行人的笑容看上去灿烂刺眼,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看上去都那么开心。一对年轻夫妻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小孩蹦蹦跳跳地拉着爸爸妈妈,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妈妈摸了摸他的头发,然后爸爸把小男孩举到了自己的肩膀上骑着,左手扶着孩子,右手自然地牵住了妈妈。
T市好像是个幸福城,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没有烦恼,除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