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元因从外面回来的时候,管家杨阿姨正在指挥人收拾东西。
大厅里摆了个黑色的行李箱,用来装饰的棕色植鞣牛皮上钉着紧实的针脚,箱子打开,她隐约闻见一股牛皮的味道。
杨阿姨拿起几件替换下来的商务款衬衣,交待给笔直站在一旁恭敬等侯命令的年轻姑娘。
“小胡,把沈先生的衬衣送到家里的洗衣房去。洗完后用毛巾一点点吸干水分放到太阳光里晒,不许用烘干机。要是再弄错了,你下个月就不用来了。”
被称作“小胡”的姑娘唯唯诺诺的应:“我保证不会再犯错。”
见她进来,杨阿姨赶忙起身迎过来:“叶小姐,你回来了。”
她细细“嗯”一声,好脾气地说:“回来了。”有问必答,一副努力认真的乖学生模样。
杨阿姨想,这位叶小姐,气质温润,眉目安静,轻烟薄雾笼罩似的一个人,像中秋时节的月亮,树叶中筛下柔和的光,轻轻罩在人身上,千里共婵娟。
还记得第一次见她是在夏天,高挑瘦弱的女孩子,怀里抱一束粉紫色相配的花,穿最简单的黑白色衣服,素净又矜持,衬着她那张白皙透亮的脸,美好的仿佛入了诗。
都说第一眼见了就能记住的人,一定是前世有因缘的人。
杨阿姨岁数大了,越来越相信人和人之间的相遇全凭缘分。有时候搭眼瞧一下,就知道会不会跟这个人产生交集。她很喜欢这位温和静默的叶小姐,也相信她们之间确实会和睦相处。只是不知道她跟家里那位是什么样的缘分,竟会拥有这么奇怪的交集。
那位性子冷,想得多,思维缜密,严于律己,是个不怎么好说话的人。彼此间差距太大,身份地位和性格喜好南辕北辙,年纪上也差了六七岁,看起来并不相配。
更让她想不明白的是,虽然他们认识了有三四年,但其间两个人见面的次数连一只手都数得过来。偶尔见了,也是客客气气的,淡漠疏离,不像是感情很好的样子。
谁又能想到,突然就结婚。
杨阿姨只是为这个家庭服务的很多人中的一个,虽然她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很多很多年,雇家也一向待她不薄,但杨阿姨拎得起轻重,毕竟身份不同,人家待你再好那是情分,自己却不能不知道分寸。因此有些不合常理的事情看在眼里,烂在心里,嘴上是什么都不能说的。
她又看向叶元因,虽然她成了这个家的女主人,但人人都称呼她为“叶小姐”而不是“沈太太”,这个规矩,是沈积安的意思。
为沈积安服务的人个个都是人精,从一个小小的称呼上就窥见了背后暗藏的无限深意——这位叶小姐,目前在家里的处境是“主持工作”但“尚未转正”,万一哪天被厌弃,再空降一位正牌太太,到时候清除异己可不要倒霉到自己头上来。
职场如战场,这里除了对服务细节严苛一点,工资倒是给的慷慨。养家糊口的人,谁不是为了那五斗米而折腰?因此人人观望、个个谨慎,都跟她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只有杨阿姨是真心为她好的,微抬着下巴朝二楼努了努嘴巴。“刚回来,在书房呢。”
出差一个月的丈夫从外面回来了,没道理新婚太太连个面都不露。只是,叶元因摸不清他的想法,心里难免发怵。
杨阿姨见她表现不积极,开口提醒:“都好久不见了,是不是先去见一面比较好?”
“是的。”她还是那副事事有回应的好学生口气。
说完深吸一口气,鼓足勇气走进电梯。家里的电梯用了很多年,摇摇摆摆慢吞吞升上去,颤巍巍就像此刻的心情。
她敲门,里面很久都没回音。太好了,他不在,叶元因松了一口气。突然走廊最边缘的储物间被推开,沈积安从里面走出来。
她猛地转头,对上男人一双沉静如海的眼睛。
心脏受惊,大力跃动。
他穿挺括的浅色衬衣黑色西裤,站姿孤直,看起来低调清贵。因为从容,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不露声色的优雅。眼睛望过来,却又有一种上位者令人敬畏的气场。
见他走过来,叶元因低下头,不自觉往边上站了站。直到男人穿着浅灰色素净面拖鞋的双脚停在她面前。
她不解,抬头对上他尔雅清正的一张脸,面上的表情却是凝定端肃的。甫一开口,那嗓音又如山雨敲竹,铮然有声,“你额头怎么了?”
叶元因连忙抬手给捂住了,“我不小心磕到了。”
沈积安盯紧她,时间一秒一秒的卡过去,久到她心虚的都要招供了,男人却又漫不经心地笑了,“多大的人了。”
他抬步走进书房,叶元因缓了缓不受控制的心跳,忐忑随他走进去。
书房里的唱片机坏了,转盘已经被提了出来,她见他随意解开袖口挽了几折,露出一截肌肉结实的小臂。
刚才从储物间里拎出来的工具箱平摊在桌上,螺丝刀卸开内部电机,复杂的电路走向和不同颜色的按钮像解不开的古老咒语,经他的手一修理,摇臂带动唱针,音符像倒出来的水银,在安静的房间里滚了一地。
没有事可做,也没有共同的话题,更显得她无限局促。
沈积安坐回自己的书桌前。
那书桌台面是三米长一块整板,金丝楠木做的。木材长在云南的深山,成材率只有百分之十。桌面乌中带金,上面的年轮像荡出去的岁月,历历可见。
叶元因再一次感叹,有钱人的吃穿用度讲究的不是实用,是气派、是排面、是让人自惭形秽的震慑力。就像眼前这个人,喜怒哀乐都不在脸上,深渊似的,沉不见底。
只有结婚前一晚,听见张思零远赴他国的消息时,难得的,他关在屋里抽了一宿的烟。
沈积安从文件里抬头,问:“找我有事吗?”
叶元因回神,束手束脚站在阔大的空间里,像个伶仃的纸片人,秋风从打开的窗户里穿堂而过,吹得她一颗心左右摇摆。
她讲了句现成的客套话,“晚上……晚上你想吃什么?”
沈积安奇怪的看了她一眼,脸上带着些不耐,“杨阿姨会看着安排。”
叶元因知趣的说:“那我没什么事了,不打扰你了。”
这样闷头闷脑地来,又无声无息地回,她这个性格还真是多年如一日的绵柔。他把人给叫住,道:“明天晚上要回趟老宅,我让司机来接你。”
毫无实感的婚姻,让她仍浮在云端。
但彩衣娱亲这种事,该做还得做。只是,叶元因有些难以启齿的难处。
沈积安停下翻文件的手,极长的黑眸罩下来,像是炉膛里烧尽了的灰,随意蹦出来的一星半点,落到她身上,却是一场烫人的山火。
“我在等你的回答。”
叶元因心里难堪,贫穷就像短小的衣衫,不是努力就能遮掩,“我没有参加这种场合穿的衣服。为了你的面子着想,我会去租件合适的衣服,用完就还回去的那种,不会花费你太多钱。你看可以吗?”
沈积安简直怀疑是自己听错了。
这小姑娘,挂着自己太太的名号,婚前签了协议,孑然一身,分文未取。婚后虽然两人不是很熟,但不管当初是因为什么结的婚,总归也改不了已婚的事实,他不至于婚后还要去克扣她。明明给她建了基金账户,每月都有收入进项,搞不明白为什么她仍然过得像非洲难民一样。
或许她又再耍花招?想到这里,他的脸色沉了沉,声音里毫无波澜,“随你。”
“谢谢。”叶元因礼貌道谢,关上门就出去了。
*
傍晚那会儿,沈积夏从寄宿学校被接回来。沈积安好久没见妹妹,提前站在院子里等人。
他都出来了,杨阿姨自然把叶元因也给叫出来了。
司机刚停稳,一个十来岁穿着私立学校校服的小女孩推开车门就冲了下来,后面紧跟着只纯白色泰迪,她连跑带跳的跃进沈积安怀里,搂住他的脖子高兴的喊:“哥哥,你回来啦。”
杨阿姨见她像只树袋熊一样挂在沈积安身上不肯下来,忍不住摇头:“这么大了,还是没规矩。”
沈积夏才不管她,越发用劲的摇晃着他脖子,双眼放光地撒娇:“哥哥,Elsa的裙子你给我买了没有呀?买没买嘛?”
沈积安故意逗她,“哎呀,我忙忘记了。”
“啊?怎么这样!明明都跟人家说好了!”沈积夏失望大喊,“哥哥你真是个大坏蛋!可是不对啊,季荃不是一直跟着你吗?她肯定不会忘的。你一定买了对不对?!”
杨阿姨转头瞧一下叶元因,见她样子如常的笑着,不像是有嫌隙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
新婚当晚,丈夫就被这个叫季荃的女人给叫走了。她娘家没有势力,也没有能给撑腰的人,就算心里再不忿,也只能吃哑巴亏。
难怪婚配讲究门当户对,家世地位相差太大,处在弱势地位的人是承受不了那个压力的。
这位叶小姐,不爱说话,性格温静,长得自然是好看的,只是身上的文艺气质太重了。要是嫁给旁人也就算了,但守着沈先生这么一个人,环金抱玉、偎翠倚红似的,他不打女人的主意,女人还要反过头来惦记着他,像她这样文弱又好脾气的,怕是守不住。
还得是季荃这种铁腕做派,更适合他身边的那个位子。
*
吃过晚饭后不久,叶元因突然腹痛。
胳膊上起了一层荨麻疹,似在滚水中煮过又被火煎。
杨阿姨忙的走不开,让她像以往一样哄沈积夏入睡。
那晚,她忍着身体的不适,临睡前给她讲《了不起的盖茨比》。小女孩揉着覆在身上的纯白真丝羽毛被,问她:“你说盖茨比的美国梦实现了吗?”
叶元因盯着她不怀好意的面庞,反问:“你说呢?”
沈积夏打了个呵欠,狡黠又问:“你今天穿的鞋子是Gucci的吗?”
她的回答诚实坦荡:“不是。没有牌子。”
“我哥连双鞋子都不给你买吗?”
叶元因没有说话,腹中的绞痛一阵疼似一阵。
沈积夏享受着她难堪的沉默,拖长了语调,眨了眨眼睛说:“我想,可能也实现了吧。”
叶元因十岁的时候生活在苍莽闭塞的九陶村,唯一的梦想就是要好好读书走出大山,连盖茨比是什么都不知道,而生活在安城的十岁的沈积夏已经学会不动声色的嘲讽人了。
事实摆在面前,她找不出反驳的理由。脑子里却金戈铁马,敌军的将领将她的自尊一刀一刀砍下。
小姑娘睡着后,她轻轻关上门,拖着仿佛着火一般的身体,头重脚轻的从公主般绚丽的房间里走出来。
沈积夏的房间在三楼,对面偏西一点的房间是沈积安的卧室,叶元因住在东侧的客房。虽然结了婚,但因为不熟,他们之间连话都少的可怜,当然更不会睡在一起。
沈积安刚洗完澡,从盥洗室里走出来,隔着半条走廊的距离,两人又碰上了。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