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未明没说真话,只说接了个收入还行的活儿,去工地给人盘车。
“盘车?干什么的?”祁同玉的注意力转移了。
这是一句行话。干化工的,通常会对机泵进行再检查,靠人力转动轮轴,确保传动部分没有卡滞。屿村人力短缺,除了本地工人之外,通常也会招聘外工。报酬还不错,干两天给八百。
祁同玉听了嗤之以鼻:“就这么点工钱值得你累死累活的?你陪我一天,我给你八万。”
李未明宁愿要那八百,也不愿要这八万,当天晚上便开始准备行李,两件短袖和一次性洗漱用品,装进黑色单肩包里,收拾完东西,还主动走进厨房把碗给洗了。
那晚祁同玉头回睡觉关了门,大有不理他的意思,到了第二天,李未明起了个大早,出门前再度看了一眼,卧室门仍然紧闭着。
李未明出了单元楼,左转,去食街,先解决早饭。冻过的双皮奶配一屉小笼包,早就备好了,摆在最角落的桌子边。
这家店是老字号,李未明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在这里了,二十几年顾客盈门,一大早就排起了长队。老板娘崔莺莺刚过六十,前年招了个勤劳的上门女婿,每天都到店里帮忙,老板娘乐得清闲,坐下来陪李未明聊天。
“未明啊,我听说你交了个女朋友?”
妇女们的聊天话题似乎总是这些,谁家女儿找了有钱佬,谁家准备添丁,谁家在外头偷腥被当场抓包,邻里之间,事无巨细。李未明清瘦的指节剥着茶叶蛋,他抬头一笑:“崔姨,您这是听谁说的?”
“邻居们都在说呢!据说很漂亮!怎么样,哪天带过来给崔姨见见?”
李未明唇角浮出一抹笑来,摇头说:“没有的事。”
缺了日后老姐妹聚会的谈资,崔莺莺大失所望,踱着步子出门逛早市。李未明吃完剩下的包子,用余光瞅着那道穿花衣的身影消失在巷道边,他的目光缓缓沉了下来,转向一边:“老板,再加碗豆浆。”
“唉!得嘞!”
回话的是崔莺莺的女婿,名为赵景森,瘦高个,秃头,微驮着背,半只眼带黑罩子,据说有眼疾。当初崔莺莺女儿执意要嫁这人,招来邻里街坊不少闲话,好在赵景森干活麻利,能把最普通的豆浆熬成琼脂玉酿,给店里揽了不少生意,崔莺莺便以为这女婿是财神爷派来的,乐呵呵地接受了。
“未明,豆浆要无糖还是有糖的?”
“无糖的。”
李未明眼皮不抬,看着赵景森的手端着碗,移到眼前。那只手宽大,粗粝,腕骨至手腕前半截,有条长长的,狰狞的伤疤。
赵景森放下碗,察觉到他的目光,笑了笑,撸下袖管:“慢慢喝啊,小心烫。”
“谢谢森叔。”李未明用勺子搅着豆浆,这时已过了上班高峰期,客人少了很多,赵景森得以歇下来。他左手撑着灶台,右手拿着个糯米鸡,揭开荷叶,慢慢地吃着。
“森叔,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李未明和他闲聊。
“好久了,二十几年,”赵景森户籍不在屿村,是上个世纪的外来客,那时屿村比现在更加闭塞,外地来的都是稀奇客,回忆起来,他由衷地笑笑,“没想到,来了就留下了,再没出去过。”
李未明点了点头,继续喝他的豆浆。
他是常客,平时没事都在店里坐着,赵景森和他也熟,待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收拾完台面,赵景森松了口气说:“未明啊,今天有没有别的事儿?”
今天下午三点要到工地报到。但李未明撒了谎,摇头说:“没有,挺闲的。”
“那你帮叔个忙,看一下店,叔去去就回。”
李未明想都没想就应承了:“你去吧,森叔,我帮你看着。”
赵景森感激地对他道了谢,解开围裙,朝集市走去。李未明坐在那儿看了会儿,忽而起身,跟了过去。
赵景森左腿有顽疾,说是老风湿病了,一到梅雨季节就疼得闹心。眼下是盛夏,却湿气浓重,晚间会有场暴雨,赵景森的腿应该也不好受,走路有点跛,速度很慢,不至于跟丢。
李未明盯着那件布衣,穿梭在闹市区。人群熙攘,叫卖声此起彼伏,赵景森途径许多小摊,却没有停顿片刻,显然他极有目的性,而且对这条路非常熟悉。
集市并不是赵景森的目的地,他一路直走,忽而毫无征兆地右拐,不走主干道,反而抄小路到了陆家宗祠。
陆姓在屿村是大姓,这陆家宗祠已有百余年历史,传言是清朝某个大官员,辞官退隐后云游至此,来屿村做了乡绅。不过这么久了陆家也早已没落,宗祠周边杂草丛生,屋檐斑驳,缺角散朽,被政府列为一级危房,早就无人敢靠近了。
李未明脚步骤停,他看见赵景森飞身掠至檐后,竟然翻墙而入,跳进了院子里。
动作如此敏捷,看来赵景森对外宣称的腿疾是假的。
此时天色已经彻底阴沉下来,天气预报中傍晚要下的那场暴雨终究是提前了。李未明竖起风衣领,遮挡住半张脸。他眼前风雨如晦,也似有疾风而至。
他等候片刻,学着刚才赵景森的动作,借力跃起,双手支撑,无比快速地翻越围墙,踩着枯叶落地。
附近静悄悄的,赵景森不见了。
李未明却不着急,他怀疑赵景森已有两年之久,跟踪,暗中窥探的时间已满半年。他明白欲速不达的道理,这个时候必须要沉下心来,静心等待。
最初只是听崔莺莺时常抱怨自家女婿,李未明从小就和崔莺莺做邻居,小时候叫她崔阿姨,双亲离世之后,崔莺莺觉得这孩子可怜,私底下时常给他送温暖,后来李未明跟崔莺莺关系近了些,改口叫她崔姨,如果崔姨女儿嫁了人,按辈分算,李未明理当叫声哥。
见到赵景森本人,赵景森却很不好意思地告诉李未明,以后还是叫森叔吧。
看起来也应该这么叫。赵景森显老,真实年龄四十三,看着得有五六十岁,面色沧桑,满脸皱纹。起初崔莺莺死活不同意这门婚事,觉得自家女儿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崔家的其他亲戚也强烈反对,无奈崔莺莺女儿恋爱脑癌晚期,死活要嫁,不嫁就活不下去,最终爱情与幻想还是击败了现实,两人顺利成婚。
婚后赵景森表现得憨厚,老实,疼媳妇,而且非常勤快,每天天不亮就到店里忙活。众人对他的印象逐渐改观,就连李未明也没察觉到不对劲。
直到那天,李未明在店里吃早餐,无意中看见赵景森和面之前挽起了袖子,看见了他手臂上那道疤。
李未明忽然有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横亘在无尽岁月中的谜团,终于有了线索。
屿村举国闻名的灭门大案,李未明是唯一的幸存者。
父母,哥哥,爷爷奶奶,原本幸福的一家五口人惨死在一个雨夜,温暖的家里,凶手心思缜密,事先早有预谋,手法十分高超,此案至今未破。
当时李未明只有十二岁,因为种种顽劣行径触怒了班主任,被留校处罚,回家晚了,侥幸逃过一劫。时至今日他仍未告诉警方,凶手的手臂上有一条伤疤——
这不符合逻辑,凶手作案时他还在学校,不可能看到凶手,就连他自己,也以为是记忆出了差错。
或许是受了太大的打击,扭曲了记忆,将噩梦当作现实,如今不论李未明再怎么回忆,也想不起来了。
赵景森手臂上也有一道疤。
他也是屿村人。
这会不会太巧了?
于是李未明决定跟踪赵景森。
今天终于等到了机会。
在越安静的空间里,李未明的把握越大。
他生来就有非同一般的五感,和普通人相比,视力超群,嗅觉、味觉优秀,听力更是敏锐到影响日常生活的程度。他站在萧瑟风中,能听到不远处赵景森的脚步在缓慢地移动。
砰!
棍棒敲击的闷响,随后是赵景森的叫喊声。李未明身体比脑子还快,朝声音源头飞奔过去,却不见赵景森。
他停下来,看四周。
这是一片空地,散落着不少破旧的课桌椅,大部分堆积着厚重的灰尘,只有两张凳子明显被擦拭过,也就是说,刚才这里有两个人!
李未明再转身,看了看墙上的告示板。
告示板也很旧了,木制的,右下角某处有击痕。看来有人带着重器,而且这块区域,刚才发生了一次猛烈的斗殴,那么他们离开的方向——
李未明目光投向宗祠内室,下午天还很亮,室内却好像是完全漆黑的,像一个危险的洞穴。
他没想太多,抬步走了进去。
宗祠内,隔音效果出奇地好,没走几步,外界的声音就一点听不到了,李未明打着手电筒,像是行走在一条漫长的隧道里,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
忽然,眼前一片漆黑。
李未明暗骂一声,该死的,手机这时候没电了。
既然进来了,他不可能中途退出,于是只能摸黑行进,又走了一会儿,前方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急促的脚步声。
李未明全身的神经瞬间紧绷到极点,电光火石间,一声惊呼,眼前白光一闪,他愣在原地,感觉到一个温软的身躯扑到他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