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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春 第89章 Chapter85

作者:十里暮云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4-04 11:18:59 来源:文学城

薛晓星不会看错,也绝对不会认错,就是她,这人就是当年她和唐一姝在寺庙偶遇的女孩。

因为她长得太有辨识度,那种大张旗鼓而又张扬的美艳,是如今娱乐圈都少见的类型,实在是让人过目不忘。

她磕磕巴巴,眉头皱成了一团,脸上满是难看的狰狞之色,指着她不可思议:“竟然是你!”

蒋晨韵一出电梯与站在门口的两人四目相对,她目光在薛晓星身上简单扫了一眼,听到她咬牙带有微颤的声音,茫然地指着自己问:“大姐,我认识你吗?你怎么看到美女是这副狰狞的表情?”

林羡明:“......”

这个世界像她这种美而自知的人不多了。

但薛晓星那边就不好受了,对于年龄这种硬伤问题,她对小孩子叫她阿姨都抱有抵触之心,近几年好不容易能接受“阿姨”这个称呼时,又被人直接眼瞎叫“大姐”了。

而且还是被同龄之人叫大姐,这简直毁人心理防线。

她恼羞成怒,指着她鼻子骂:“你叫谁大姐呢?我与你跟阿羡同龄,你叫我大姐?什么眼神啊?”

“阿..羡?” 蒋晨韵勾勾手指嫌弃的扯着她的衣服往旁边站,她扯唇往前走了两步,双手环腰漫不经心以看戏的心态对林羡明打趣道:“哟,林羡明,你小名叫阿羡啊?”

她上下打量了一眼面前这个女人,没什么辨识度,很普通,普通到满大街都是。

当年的事她早就没印象了,况且对于一个出现在她世界里仅此几秒的无名NPC,要真记得那才有鬼了。

“没有。”他淡漠开口,解释道:“公司同事,来送东西的。”

林羡明对于“阿羡”这个称呼很反感,从大学遇到薛晓星之后,她就开始学着跟唐一姝一样叫他“羡明”,偶尔有时在公司会喊他“阿羡”,以此来表示两人关系的不一般。

但他每次迫于都同事在场,没有说什么,算是在公司给足了她面子。

蒋晨韵听到林羡明声音里的闷哑,敏锐看出他微滞的面孔上满是抗拒,她回头看向那个手上提着保温餐盒的女人,一股脑把手上的包和衣服全丢给他,拉着脸,脾气不好的当着薛晓星面问:“林羡明,你家是什么垃圾站吗?什么都收?”

她碰着过他的肩走进屋内,动作自然的像在自己家一样,脱了高跟鞋就乱丢,丝毫不顾及两人在门口亲亲我我,躺进沙发就开口命令一声:“赶紧滚回来做饭,饿死了!”

林羡明怀里被塞了一件衣服,衣服上面满是蒋晨韵身上留香的栀子花香味,无孔不入。

他瞄了眼视线一直往里投薛晓星,小心翼翼提着蒋晨韵那价值不菲的包,面无表情下达最后一次逐客令。

“还有事,就不送了。”

“......”

薛晓星本就不甘的心情又上升了一个档次,她指着里面躺在沙发上悠闲玩手机的女人,一鼓作气抛出了一些系列心里不得解的疑惑问道:“你们不是分手后,她出国了吗?怎么又回来了?难道说...你们又复合了?”

林羡明的脸上尽是看不见温度的冷漠,明明这么多年,她就习惯他现在这个表情了,也自认为自己是存在这个世界最了解他的人。

只是这一刻,她看着林羡明的脸,心底有些摇摆不定。

或许她是真的喜欢他,但或许不是真正了解他,她了解的太片面了,甚至对林羡明来说不过千分之一。

她喉间发哑,面对这样的他,嘴边很多话想说但又说不出来。

其实,薛晓星也想像其它正常默默暗恋的少女一样,对林羡明说一句喜欢。

但这种出口即会被众人谩骂的话,她怎么能说得出口?

难道要她告诉所有人,告诉唐一姝和薛迎坤,她喜欢他的哥哥,喜欢那个被唐一姝当作反面教材激励自己考上京大的人吗?

明明她才是最喜欢他的,也明明她才是一直陪在他身边从未离开过的人,为什么他宁愿选择一个曾经抛弃过他的女人,也不会回过头来选择她?

“今天她过生日,你早点回去陪她吧。”想到唐一姝,林羡明即使是再强大的内心,也还是会于心不忍,他回头望了一眼沙发上的蒋晨韵,松缓下语气,说:“顺便帮我问候一声,让她多注意身体,在钱没还完之前别死了,我会一直催的,让她休想忘。”

说罢,他就毫不留情关上门,将薛晓星一人独自隔绝到了门外。

他没有回答她那些疯言疯语,也没有给出肯定的回答,但意思其实已经很明显了,只是薛晓星自己不愿承认而已。

她提着保温盒走出小区,脑中全是蒋晨韵那张风韵犹存面庞所映射出的一举一动,心中堆压着愤恨与不满。

为什么?

她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放弃了大城市的高薪和能看见未来展望的上升空间,陪他一起回苏商干这种一眼望到尽头的工作,还本以为只要时间够久,就能让林羡明喜欢上她,没想到最后得到竟是现在这个结果,凭什么?

所以她的青春对他来说算什么,她心甘情愿的舍弃一切前途又算得了什么?

没有人能比她更爱他才是,但却为什么还是只选择了那个女人?就凭她那张姣好的面容和凹凸有型的火辣身材吗?

想着,她低头瞟了眼瘦骨嶙峋的自己,愤恨不满,嫉妒如一把熊熊燃烧的心火,正在灼烧着她脑海中最后的理智。

-

另一边,林羡明在煲汤间隙又开灶火炒了两盘素菜,等一切装盘出锅之时,汤也煲的差不多,终于可以吃饭了。

他一手端一盘菜从厨房出来,身上系着半身围裙,对沙发上躺姿奇怪的女人冷不丁开口叫了一声:“蒋晨韵,洗手吃饭。”

蒋晨韵的卷发顺着沙发边界落在亮白的瓷砖上,左右随着人的动作摆动,像是拥有自主意识的小精灵在嗨歌跳舞。

她举着手机,倒着身子往厨房方向瞄了眼,撇嘴应了声:“哦。”

林羡明看着蒋晨韵耷拉着脑袋进厨房洗手,刚刚拼命在耳边叫唤“饿饿饿”,像是三天没吃饭一样催着他赶紧做饭,现在饭做好了,汤也炖了,怎么等真吃饭的时候,兴致突然不高了?

当蒋晨韵洗完手从厨房出来时,林羡明已经盛好汤放在她常坐的位置上了。

看着碗里堆成小山的排骨胡萝卜,那股烦闷又开始在心底翻江倒海,想起站门口那女人手上提的紫色保温盒。

林羡明看她坐着端正盯着碗里的东西半天不动,开口道:“知道你是奥斯卡影后,不用跟我表演“望眼欲穿”这个四字成语。”

蒋晨韵抬起眼帘看向他,她其实说不清为什么,好像看到别的女人凑到他身边她就觉得心里不舒服,明明已经不喜欢他了,但心还是会避免不了的感觉到有些难过。

这人不是说要追她吗?怎么还跟别的女人搞这种暧昧之事,还送饭,是生怕他在家饿死吗?

说是喜欢她,其实对于倒贴的女生还是来者不拒。

她不由得有些生气,这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追求,还比不上学校里整天给她送早餐的金发男。

她拾起筷子,脑子里突然浮现十年前表白的场景,迟迟没夹菜,细声开口喊了声他:“林羡明。”

林羡明听到她喊他名字,下意识就准备伸手去旁边抽纸递她,头也不抬的继续吃碗里的菜。

只是这纸半天都没人接,直至他胳膊完全僵硬时,他才堪堪抬眼,看向坐在对面的女人。

他注意到,她那双的明亮的眼睛好似被蒙上了一层雾,变得隐晦不明。

“怎么了?”

“我走之后...”蒋晨韵主动提起当年的事,相当于自己揭开了自己心里那道血淋淋的伤疤,“你有去美国找过我吗?”

此话一经问出,就连她自己都愣了一瞬。

人为什么要去美国找你?他当年只是拒绝了你的表白,没有做任何对不起你的事,尽管后来他确实也承认了喜欢你,但谁知道那不是一种依赖所延伸的习惯呢?

但尽管如此,蒋晨韵还是很想听他的答案。

她在给当年的事情找借口,只要他说了他“去找过她,她就选择原谅他的一切。

林羡明感觉整个身子飘忽不定,那些年对他来说痛苦的回忆如潮水般将他吞噬,他垂首隐藏起自己眼里一闪而过的落寞情绪,夹起一块胡萝卜放进嘴里,又马不停蹄的端起碗混着喝汤时发出的声音,囫囵吞枣说了一句听不太清的话。

可即便是再不清晰,这个房子也只有他们两个人,所有该听见的不该听见的也都全部听见了。

她一字一顿地听着他说——

“我没有找过你,从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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