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煜出生的时候,没人喜欢,没人想要,因为他是在父亲和外遇生下的种。
小时候烧的很高,父亲不想照顾,交给了爷爷,爷爷的传统婚姻观念非常重,本就不支持父亲和爸爸在一起,很讨厌爸爸这种风流的男子。
所以爷爷没管,把孩子丢在床底下,让孩子哭去。
最后爸爸回来,急得把孩子送进了医院。
爸爸痴迷于父亲,但又改不了风流的性情,父亲不喜欢孩子,他也就不喜欢了,但是怎么能忍心看着孩子烧死烧傻呢?
张煜就出生在这种,爷爷那边人说尽爸爸坏话,父亲一边斥责爸爸,一边又疼爱爸爸,爸爸为了父亲,一直没离开那个家。
张煜见过父亲出差时,爸爸将情人带到家里,每次张煜见到的不同面孔,都是学生的样子,而且和相册里父亲穿着学生制服的样子很像。
爷爷不和他们一起住,因为之前和爸爸吵架,父亲又买了一个房子,给爷爷和没出嫁的姑姑们住。
张煜甚至被那些和爸爸睡过的大学生勾引过,爸爸一脸无所谓,总之就是,张煜不死,爸爸就不会担心。
这比父亲好一点,父亲不管他死活,而且如果不是爸爸,张煜早就被赶出去丢掉了。
在张煜的观念里,男人都该死。
他不爱说话,成绩很不错,越上越远,甚至住校,不是过年就不回来。
他在国外学了很多手术,一次又一次的模拟杀人,在房间里一个人演绎所有角色,一遍又一遍,直到动作已经成为条件反射。
他提出一起去海边玩,父亲同意了,作为父亲对孩子关注的缺失的礼物?
爸爸有些厌倦,但这么多年,他已经成了父亲最听话的狗,狗总得跟着主人去。
亲戚们都不知道,怎么旅游后回来只有张煜一个人呢?警方通知说两位尸体惨遭物理粉碎,应该是整治过程中不小心触碰了大型机械。
正好那里有一个地方正在施工,打算建一个旅游景点。
——
爷爷年纪大了,被气进了医院。
张煜被过继给父亲的弟弟,不过他还是经常不回来。
听说叔叔结婚了,但他有没见过叔叔,所以没参加婚礼,过了几年,听说叔叔们要去出差,孩子没人照顾。
张煜回去了,第一次见面,两个孩子都很腼腆,躲在厨房外面看他做饭。
这期间他也辅导这两个孩子的作业,其中一个孩子,应该是哥哥吧,比弟弟要听话,还会照顾人。
吃饭的时候问了才知道,原来高的那个是弟弟。
哥哥老是做错事,张煜一点耐心都没有,弟弟又护哥哥,动不得一点。
他渐渐发现,弟弟和他很像,找到了同类,这让他第一次有了家的感觉。
那次他叫弟弟过来,进他房间写作业,因为太喜欢弟弟,亲了他,奚满脸红了,问他为什么亲他,张煜解释说自己之前留在国外,那里的人都这样。
奚满很听话,更成熟一点,道理一听就懂,所以张煜喜欢。
亲着亲着,张煜对弟弟的感情就变味了,反正又没有血缘关系,有何不可?
——
奚满可能不知道,因为张煜觉得他的父亲和爸爸会影响自己和奚满的相处,就在某一天解决了。
张煜是有暴力倾向的人,他打不听话的哥哥,奚满恨他,开始抗拒被他亲,张煜因为杀人习惯了,多杀一个又如何?于是把哥哥也解决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奚满竟然猜到是他杀的,闹绝食,不上学……
张煜没跟人道过歉,他也是第一次对奚满道歉,可人就是不理他。
他想着,要不直接把人囚禁,等分化后给办了,就算真的是欧米伽,也不妨碍他那样做。
这也是一件好事,奚满不会怀上他的孩子他也讨厌孩子,到时候教奚满一些实用的东西,想惩罚哪个人了,费点时间就行。
张煜想将张奚满的全身抚摸个遍,听他在他耳边轻喘求饶的声音,把他的身体爱抚到他无法动弹,让张奚满脑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和世上唯一配得上他的人就可以一辈子在一起。
这么活着,好像也不那么孤单了。
那天,沈亦初来找他,说自己可以让张奚满有斗志,就是利用他激将张奚满。
奚满确实有了上学的意思,但是,这上学,还不如不上,居然这么快就有苍蝇飞上来了。
阉割技术他还不太熟练,可能手术过程会致人死亡,所以他要抓几个人练练手,最后在缠着张奚满的那个人身上实行。
但自己也没想到会落到这个苍蝇手里。
遗书,没什么好说的,财产留给张奚满,其他的人,都该死的。
这个世上为什么有那么多不可理喻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只有他和张奚满活着吗?
他写了一封信,诉说着他心目中年轻的神,寄给了张奚满。
等他收到信,再过半天时间,就可以执行死刑了。
当他拆开张奚满寄回的信时,一看内容,字挺多,仔细阅读,张煜的呼吸越来越凝重,甚至越读越绝望,尤其是读到最后一句,得知张奚满最爱的哥哥不是他时,眼里逐渐没了希望。
——
大哥:
我不可怜你,那是你罪有应得。
我不是什么博爱之人,在我小的时候,你可以杀所有人,但你动了张奚落,我一辈子都不会放过你。
现在高艺彦也死了,我反而对你没什么感觉,只是觉得,高艺彦不该死,死的应该是我。
应该是我和你在博弈中双亡,或者,你死在我手里,而我去自首。
沈亦初这个人我很讨厌,但你好像把他放在了和我同等的家庭位置,那时我怀疑你不爱我。
读了你的信,我没想到你是爱我的,但这让我很恶心,你所谓的爱,对我又造成了什么伤害,我想你清楚,懂的自然懂,不懂,我也不做说明。
就在死刑前一刻,你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恶,那么,我来一一例举。
第一条,讨厌的人不给任何改正的机会,说杀就杀,毫不惭愧。
第二条,以爱之名来行罪恶之事,调换概念,明知如此还不知廉耻。
你爱我吗?爱我为什么那天还要准备割破我的脚腕筋?
如果沈亦初没拦住,你割破了,我要怎么办?被你这个恶魔一辈子养着?
永远被监视着?
豪无自由与人权?
你不懂怎么去爱人,竟然还要告诉别人你爱他,说你是个大人,只不过还是个坏孩子罢了。
……
可能你还没死心,觉得我爱你但那个爱被恨意遮盖了,毕竟在父亲爸爸都在的时候,你还不打二哥的时候,我是那么的喜欢你,向朋友炫耀你,把学校里老师奖励的糖带给你。
想起来了,那时候真的很喜欢你,在你没杀掉张奚落之前。
但事实已经发生了,没有时光倒流的机会,我对你只有恨,毫无爱意。
哦对了,我现在喜欢什么恶心事都不知道的天使,就算我出车祸失忆,也不会喜欢上你。
是你把我养成了这个样子,当然,这句话没有要责备你的意思,我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因为来之不易。
不过你放心,我更不是什么对你有良心的人,你留下的钱,我会一分不少的,花完的。
因为,我为什么要和给我道歉的金钱过不去?还多亏了你以前经常打我最爱的哥哥张奚落,让我对金钱有了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