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寻有一个秘密基地。
教学楼的天台。很少有人去,因为很少有人知道那个地方。通往天台的铁门在一楼到二楼的楼梯拐角处,夹在消防栓和配电箱之间,位置隐蔽到就算有人告诉你“在那里”,你也要找半天。门上的锁坏了,不知道坏了多久,锁芯锈死了,锁舌缩在里面弹不出来,轻轻一推就开。门是铁皮的,漆面斑驳,深绿色的底漆上覆盖着一层又一层的涂鸦——有人用圆珠笔写了一句“某某某我喜欢你”,有人用马克笔画了一个笑脸,有人用钥匙刻了一个日期,有些已经模糊到看不清了,有些还很新,墨迹在铁皮上反着光。
江寻是高一刚开学的时候发现这个地方的。那天他走错了路,在楼梯间里绕来绕去,无意间推了一下那扇铁门,门开了,风涌进来,把走廊里积了一年的灰尘吹得漫天飞舞。他站在门口,看着眼前那个空旷的、被天空覆盖的、没有人打扰的世界,心里有一个声音说:就是这里了。
从那以后,天台就成了他的领地。每天中午,他带着从食堂买的馒头或者从超市带的饭团,一个人坐在天台的水泥围墙上,脚悬在半空中,风吹过来,把他的头发和衣领吹起来,他就着风吃饭,就着天空下饭。没有人跟他说话,没有人坐在他旁边,没有人问他“你今天吃什么”,没有任何打扰。
他喜欢这种感觉。不是孤独,是自由。
那天中午,江寻照例带着午饭上了天台。午饭是一个饭团——超市买的,紫菜包着白米饭,中间夹了一小块三文鱼,特价,三块钱两个。他买了两个,准备吃一个留一个当晚饭。饭团装在透明的塑料袋里,塑料袋被饭团的温度蒸出了一层薄薄的水雾,摸上去温温的。
他推开铁门。
门发出了一声锈蚀的、生涩的呻吟,像一个很久没说话的人突然开口了,声音沙哑而破碎。
然后他停住了。
天台上有人。
沈与时坐在围墙边。
他背对着门,面朝操场,双腿盘着,膝盖上放着一个便当盒。便当盒是深蓝色的,不锈钢的,盒盖打开着,里面的菜色很丰富——煎蛋卷,西兰花,炸虾,米饭上撒着黑芝麻,整齐得像一本美食杂志的插图。他的旁边放着一瓶矿泉水,瓶盖拧开了,瓶身上凝着细密的水珠,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他听到门响,转过头。
阳光正好落在他脸上。他的头发被风吹乱了,额前的碎发飞起来又落下,像一片被风吹得不知所措的羽毛。他的眼睛在阳光里眯了一下,瞳孔收缩,虹膜的颜色从深棕变成了浅棕,像一杯被水稀释了的咖啡。
“好巧。”沈与时说。
他的语气很平淡,平淡到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但江寻注意到了一件事——沈与时的便当盒已经打开了一半,里面的煎蛋卷少了一个角,米饭也缺了一口,筷子搁在盒沿上,筷尖上还沾着一点饭粒。
也就是说,他已经开始吃了。
也就是说,他不是刚到的。
也就是说,他可能已经在这里待了一会儿了。
江寻站在门口,手里捏着那个饭团,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的大脑在飞速运转——他在想一件事:沈与时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他是自己发现的吗?还是……跟着谁来的?
他转身要走。
“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沈与时说。
声音不大,但在天台上被风传得很远。那句话像一只手,伸过来,轻轻地拉住了江寻的衣角,不是拽,只是轻轻地、试探性地拉了一下。
江寻犹豫了。
他站在门口,背对着沈与时,风吹过来,把铁门吹得哐当响了一声。他看着楼梯间里灰暗的水泥墙壁,看着墙壁上剥落的白色漆块,看着地面上一只不知道谁丢的烟头。
他想走。他的理智告诉他走。他不喜欢和别人共享这个天台,他不喜欢自己唯一的一块安静的、干净的、没有人的地方被入侵。天台是他的,他先来的,他在这里坐了一年,沈与时凭什么说出现就出现?
但他的手没有推门。
他的脚也没有迈出去。
他站在那里,背对着沈与时,站了大概五秒钟。那五秒钟里,风很大,吹得他的衬衫贴在身上又鼓起来,像一面白色的旗在风中翻卷。
然后他转身了。
他走回去,在围墙边坐下来。他选了离沈与时最远的那一段围墙——天台的围墙是方形的水泥台子,大概四十厘米宽,围成了一个长方形。江寻坐的那一边和沈与时坐的那一边,是天台上最远的两个点,直线距离至少三米。三米,足够他把两个人之间的空气隔成两个独立的、互不干扰的世界。
他把饭团从塑料袋里拿出来,咬了一口。紫菜在嘴里碎裂,发出细碎的、干燥的声音,像踩碎了一片枯叶。饭团的米粒有点硬了,大概是放太久了,三文鱼的味道很淡,几乎吃不出来。但他吃得很认真,一口一口地嚼,像在完成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
沈与时没有看他。
沈与时转过头,看着操场的方向。操场上有人在跑步,有人在踢球,有人在练习跳远,沙坑里的沙子被铲起来又落下,扬起一小片灰尘。那些声音被风从远处吹过来,变得模模糊糊的,像隔了一层纱。
两个人各自吃饭,没有说话。
蝉鸣声很大。九月的蝉还是很有精神,叫声从下面的梧桐树上传上来,一声接一声,不知疲倦,像是在比赛谁能叫得更响。那种声音有高有低,有长有短,交织在一起,变成一张巨大的、透明的、看不见的网,把整个天台笼罩在里面。
风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江寻的刘海被风吹到一边,露出额头,他伸手拢了一下,但刚拢好又被吹乱了,他就不拢了,让头发乱着。沈与时的头发短一些,吹不乱,但额前的碎发一直在飘,像一面小小的、不安分的旗。
第二天中午。
江寻推开铁门。
沈与时又在了。
他坐在同一个位置,便当盒放在膝盖上,筷子拿在手里,正在夹一块煎蛋卷。他的姿势和昨天一模一样,连便当盒里的菜色都和昨天差不多——煎蛋卷,西兰花,炸虾,米饭上撒着黑芝麻。如果不是那些菜又被咬了几口,江寻会以为这是昨天那个画面的重播。
江寻站在门口,看着沈与时的背影。
这一次他没有犹豫。他直接走过去,走到昨天坐过的那个位置,坐下来。
但他没有立刻吃饭。
他看着沈与时,说:“你是不是跟踪我?”
他的语气不是很凶,但也不是很客气。那是一种介于质问和开玩笑之间的语气,像是在说“我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
沈与时转过头,看着江寻。他的表情很平静,平静到有点过分了——嘴唇抿着,没有笑,没有心虚,没有任何“被发现了”的慌张。
“我先来的。”他说。
他举起了便当盒。便当盒已经打开了一半,里面的煎蛋卷少了一个角,米饭缺了一口,筷子上沾着饭粒。一切都和昨天一样,每一个细节都对得上,像是提前排练好的。
江寻看了一眼那个便当盒,又看了一眼沈与时的脸。
他不信。
他不信沈与时是“先来的”。他知道自己每天到天台的时间是固定的——十二点零五分,从教室走到天台大概三分钟,他每天十二点零八分准时推开那扇铁门。这个时间是他经过了一年的反复验证得出的,误差不超过两分钟。
如果沈与时是“先来的”,那么他就得在十二点零五分之前到。也就是说,沈与时每天中午比他更早离开教室,更早走上楼梯,更早推开那扇铁门。一个从来不来天台的人,连续两天在同一个时间出现在同一个地方,而且每次都比江寻早到——
这不叫巧合。
这叫预谋。
但江寻没有拆穿他。
他坐下来,打开饭团。今天的饭团是金枪鱼味的,特价,两块五一个,比昨天的三文鱼便宜了五毛钱。他把塑料袋撕开,咬了一口,嚼了嚼,咽下去。
然后他往沈与时的方向挪了一点。
只是一点。大概一米。
从三米变成了两米。
沈与时注意到了。他的眼角余光捕捉到了江寻移动的轨迹——那个穿着洗得发白衬衫的身影,贴着围墙的边缘,缓慢地、不动声色地、像一只猫一样地挪了一米。
沈与时没有转头。他的嘴角动了一下,是一个很小的、几乎看不出来的笑。然后他继续吃饭,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第三天中午。
江寻推开门。
沈与时又在了。
这一次江寻没有站在门口犹豫,没有问“你是不是跟踪我”,没有任何多余的步骤。他直接走进去,走到围墙边,坐下来。
这次他坐的地方,离沈与时只有一米。
一米,一个手臂的距离。如果他伸出手,他可以碰到沈与时的肩膀。他没有伸手,但他知道他可以——这是问题的关键。
他知道他可以。
沈与时今天没有带便当盒。他的膝盖上放着一个MP3,银白色的,屏幕很小,上面滚动着歌名。耳机线从MP3里延伸出来,绕了两圈,搭在他的手腕上。耳机是白色的,看起来很普通,但不是苹果原装的那种——是某个音响品牌的,音质很好,这一点江寻后来才知道。
沈与时看到江寻坐下来,犹豫了大概零点五秒。然后在那个犹豫的缝隙里,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把一只耳机递了过来。
耳机线从两个人之间垂下去,在风中晃了晃。风一吹,耳机线打了个旋,缠在了一起——不是打死结的那种缠,是松松的、绕了两圈的那种,轻轻一抖就能解开的那种,但风一直在吹,线一直在晃,越缠越紧,像两个不知道该不该靠近的人在试探性地触碰对方。
江寻看着那只耳机。
耳机的海绵套是灰色的,有一点旧了,边缘微微泛黄,是被汗水和时间浸染过的颜色。耳机的线上有一个小小的线夹,银色的,上面刻着一个品牌标志。
他接了。
他把耳机塞进耳朵里。海绵套的温度比他的耳朵低,凉凉的,像一片薄荷贴在耳朵上。然后音乐涌进来——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周杰伦的《晴天》。
前奏的钢琴声像雨滴一样落下来,一个一个的音符,清晰而干净,在耳朵里炸开,变成一片一片的、碎金一样的涟漪。
江寻听了两秒钟,说:“这歌很老了。”
他的声音不大,但沈与时听到了。因为耳机只塞了一只,另一只耳朵还能听到外界的声音——风声,蝉鸣,还有沈与时的呼吸。
“好听就行。”沈与时说。
他在说歌。
但江寻觉得他在说别的东西。
他们听了一整个午休。
从头到尾,从“故事的小黄花”到最后那句“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一遍又一遍,循环播放。蝉鸣声在他们脚下响着,风吹过来,把他们的头发吹起来,把地上的灰尘吹起来,把远处操场上的加油声吹散了。他们谁都没有说话,只是坐在那里,听着同一首歌,在同一片天空下,在同一阵风里。
江寻发现了一件事。
沈与时把音量调得比正常大了一点。
不是那种会伤耳朵的大,不是那种震耳欲聋的大,而是那种刚好比正常音量高两格的大。那种音量,正常人听会觉得偏响,会觉得“你是不是在轰我的耳朵”。但对江寻来说,那个音量是刚刚好的——因为他的右耳听力比左耳差一点,是小时候中耳炎留下的后遗症,不严重,正常说话的音量他听得清,但声音稍微小一点他就会漏掉。
沈与时知道。
他是怎么知道的?江寻想不起来。他从没告诉过任何人这件事,连班主任都不知道,连档案上都没有写。这件事只存在于他的身体里,像一颗被埋在地下的种子,没有人知道它在那里。
但沈与时知道。
他不知道沈与时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不知道沈与时时怎么知道的,不知道沈与时知道了多久。他只是知道——沈与时知道。
这个认知让他的心跳加速了一点。
不是“怦怦跳”的那种加速,是那种你走在一条很熟悉的路上,突然发现路边多了一棵你从没见过的树,那棵树长得很高很茂盛,但你不知道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长的——的那种加速。
午休快结束的时候,预备铃响了。铃声从教学楼下面传上来,被风削成了碎片,断断续续的,像一段被撕裂的磁带。
江寻把耳机取下来。
耳机线还在缠着。
沈与时也取下了耳机,两个人同时动手解那团线。线缠得不紧,但很乱,像一团打了结的思绪。沈与时的食指和拇指捏住线头,绕了一圈,从中间穿过去,江寻的手指也伸过来,想帮忙解开另一个结。
然后他们的手指碰到了一起。
沈与时的指腹碰上了江寻的指节。接触的面积不大,大概只有指甲盖大小,持续的时间也不长,大概只有零点几秒。但那个触感像一颗石子被扔进了湖里,激起了涟漪,一圈一圈地扩散开来,从手指到手腕,从手腕到手臂,从手臂到胸口。
两个人都没有缩手。
江寻的手指停在那里,没有收回去。沈与时的指腹贴着他的指节,也没有收回去。他们的手指在那个小小的、拥挤的空间里并肩站着,像两个在人群中不小心碰到的人,不知道是该说“对不起”然后走开,还是该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继续站着。
江寻先动了一下。他的手指从沈与时的指腹下面抽出来,很慢,像是在试探那是不是一个可以抽出来的动作。他的指尖划过沈与时的掌心,在那里留下了一道微弱的、几乎感觉不到的触感。
然后他把耳机放在了沈与时的膝盖上。
耳机线已经解开了。
沈与时把耳机线卷好,绕了两圈,用线夹夹住,塞进口袋里。他的动作很慢,很仔细,像是在做一件需要全神贯注的事情。但他的耳朵是红的——不是耳朵尖红了一点,是整个耳朵都在红,从耳垂到耳廓,从前面到后面,红得像被火烧过。
“明天还听吗?”沈与时问。
他的声音很平稳,平稳到不像是在问一个可能会让他心跳加速的问题。但江寻注意到沈与时说这句话的时候,喉结滚动了一下——两次。
江寻说:“随便。”
又是这个词。
“随便”。在江寻的词典里,“随便”是一个多功能词。它可以表示“我无所谓”,可以表示“我不想显得太主动”,可以表示“我怕你知道我在意”。在不同的语境里,它有不同的含义,就像同一个汉字在不同词语里发音不一样。
今天的“随便”是第三种。
沈与时听懂了。
他笑了。不是那种礼貌性的、社交性的微笑,不是那种敷衍的、客套的弯一下嘴角。是真正的、从心里长出来的、忍不住的那种笑。
“那我当你答应了。”沈与时说。
和上次一样的话。
但这次不是江寻答应了他,而是他答应了江寻。听起来是一样的,但不一样。上次是沈与时替江寻做决定——你说“随便”,那我就当你答应了。这次是江寻在做决定——你说“随便”,我知道你的“随便”是“好”,所以我把“好”说给你听。
江寻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水泥灰是白色的,落在黑色的校裤上很明显,像一小片一小片的雪花。他拍了拍,大部分灰掉了,还有一些嵌进了布料的纹理里,拍不掉了。
他转身走了,没有说再见。
走到铁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下。
“明天。”他说。
没有说“明天见”,没有说“明天来”,只说了一个“明天”。像一个句子的开头,后面的部分被他咽回去了,但他知道他咽回去的那些东西,沈与时也听到了。
然后他推开铁门,走进楼梯间,下楼了。
铁门在他身后关上,发出哐当一声,那声音在楼梯间里回荡了很久,像一个被放大了的、延迟的心跳。
江寻下楼的时候,脚步比平时轻。
不是故意的,是他没有意识到的那种轻。他的脚踩在水泥台阶上,发出很小的声音,像猫走过地板。他不觉得自己的脚步变轻了,但如果有人站在楼梯下面看他,会发现他整个人都在发光——不是真的发光,是那种你心情很好的时候,整个人看起来很亮的感觉。
他不知道的是,沈与时在天台上坐了很久。
预备铃响了,他没走。上课铃响了,他也没走。他坐在围墙上,看着操场上的人越来越少,看着教学楼里的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看着天空从蓝色变成灰蓝色,看着风把地上的灰尘吹成一团一团的。
他在想一件事。
他把耳机递给江寻的时候,江寻接了。他把音量调大的时候,江寻没有说“你调这么大干嘛”。他问“明天还听吗”的时候,江寻说“随便”。他要走了江寻说“明天”。
就一个词,两个字。
但沈与时觉得那两个字比世界上任何一句话都好听。
因为他知道那两个字是什么意思。
那两个字的意思是——我明天还会来,不是因为天台,不是因为《晴天》,是因为你在这里。
沈与时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把MP3握在手心里。MP3的金属外壳被他的体温捂热了,握在手里有一种温热的、沉甸甸的感觉。
他走到铁门口,回头看了一眼天台。
夕阳把整个天台染成了橘红色,围墙上投下了他自己的影子,影子很长,从围墙一直延伸到铁门口,像一个在地上写的、巨大的“人”字。
他关上门。
铁门发出哐当一声。
然后楼梯间里安静了。
只有风从门缝里挤进来,发出细微的、呜呜的声音,像一个在唱歌的人,声音很小,小到只有他自己能听到。
但他在唱。
他在唱《晴天》的那句——“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
他不知道的是,江寻回到教室以后,坐在座位上,拿出课本,翻开,但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他的耳朵里还残留着那首歌的余音。钢琴的声音,周杰伦的声音,耳机里微微的电流声,还有沈与时的呼吸声——很轻,很匀,像风穿过一片树林,树叶在轻轻地响。
他摸了摸自己的耳朵。
耳机已经取下来了,但他还能感觉到那个海绵套的温度。凉的,但戴了一会儿之后就变热了,变成了他的体温。现在那个温度已经消失了,但他的耳朵记得。
他闭上眼睛。
明天。
明天他还会去天台。
不是因为《晴天》,不是因为天台,不是因为风吹起来很舒服。
是因为那个坐在围墙边、递给他一只耳机、把音量调大了一点、耳朵红得像被火烧过的人。
那个人叫沈与时。
他记住了这个名字很久了。
但从今天开始,这个名字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江寻不知道那个意义是什么。他只知道它存在,像一颗种子被埋在了土里,不知道会长出什么,但它一定会长。
他睁开眼睛,看着教室里的日光灯管。
灯光很白,白到刺眼。
但他的心里,有一个地方,是橘色的。
像天台的夕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