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打烊了。
杜宾锁好门,拎着一个帆布袋往家走,远远看见便道摊着一坨白花花的东西,走近些才看出来是一床棉被。
他当是谁丢掉的,但再往前,看见里面伸出来的一只脚。他头皮炸麻,往四周看了看。
槐县是个小地方,资源匮乏,一个月忙活下来到手一到两千元不等,原住民贫富差距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心思较为单纯。
凶杀案这种事,他活了这二十八年也就听说过一次。
杜宾根据轮廓估算脑袋的位置,猛地掀开,棉被下是一张苍白的脸——是季厌。
杜宾先松了一口气,下一口气又卡在喉咙口。
季厌的呼吸又浅又急,脸颊连着脖子都透着不正常的驼红色。杜宾拍他的脸,皮肤烫得吓人。季厌骨架小,人又瘦,缩在棉被里显得格外可怜。
“诶,醒醒。”杜宾使了点劲儿拍他,“怎么躺这儿了?”
“唔……”季厌眯着眼,“我被招待所赶出来了……”
鉴于季厌的人品和性格,杜宾自然是不信。
不光不信,他还有点生气。倒不是气季厌耍他,而是气这种不爱惜自己的人。
“起的来吗?”杜宾又把棉被裹起来了,顺便把季厌的脚也推进去,“我扶你回去?”
“我该走了……”季厌的意识乱成一团,却本能地说,“我要退烧药……”
原来是出来买退烧药的。
杜宾眼里一沉,也不再问了,给季厌裹成鸡肉卷扛到肩上。
招待所的前台回来了,见杜宾扛着棉被卷进来,惊得嘴巴张成一个圈:“狗哥,你捡破烂去了?”
县城的人几乎都认识杜宾,那群小混混叫“狗哥”,其他人为了氛围感也跟着一起叫了。
“不是。”杜宾正正经经地回答,“你这儿有退烧药吗?”
前台摇头:“那肯定没有。”
他眼神往棉被卷里瞄。从形状上看,里边应该有一条人,但裹得太严实,连根头发丝都没露出来。
等杜宾上楼了,前台后知后觉:“那不是我们家的棉被嘛!”
杜宾把季厌放下来,打开棉被,往他裤兜里掏钥匙。季厌一身痒痒肉,扭来扭去的不配合。
“老实点。”杜宾隔着棉被在他后背上掴一下,劲儿不大,主要起威慑作用。
杜宾语气凶,季厌又病着,莫名其妙被吓住了,杜宾顺利拿到钥匙开了门。
房门一开,农夫山泉的空桶滚了出来。
杜宾搀着人不方便,伸腿把桶踢远:“你这儿怎么这么乱。”
算上卫生间的面积,屋里有十来平。一只做工精良的基础款双肩包大喇喇扔在地上,床头桌上放着一碗没吃完的凉面,和半瓶大白梨汽水。
两桶未拆封的矿泉水像路障一样摆在过道上,杜宾一边把东西踢开,一边往里走。
“他们服务不好,没给我收拾……”季厌被扔在床上,“怎么能怪我呢。”
杜宾挺无语的。
这个点保洁早下班了,幸亏杜宾跟招待所老板是朋友,旅游旺季时,他经常给这边的旅客送东西,一来二去对招待所了如指掌。
他去保洁间取一床新棉被回来,扔在季厌身上,季厌就像仓鼠一样四处乱拱,自己把“窝”铺展开,舒舒服服地窝了进去。
杜宾对这种“爱惜身体”的做法感到欣慰,语气缓和不少:“我去拿药。”
季厌“哼哼”两声。
杜宾平时有定期整理更换医药箱的习惯,但他几乎不发烧,所以不一定备有退烧药。在路边犹豫片刻,他决定回家碰碰运气。
药盒是拆开过的,铝箔板上少了一粒胶囊。
季厌拿到手时,连药盒上写的什么名字都没看,直接抠出两粒塞嘴里,抄起桌上的大白梨就要灌。
杜宾没见过这么不惜命的,赶紧把人按住了:“吃一粒,别拿汽水送。”
季厌吐出一粒,硬生生吞了下去。
杜宾:“……”
杜宾这人看着不好相处,实际是个爱操心的命。当初在卫生院看过身份证,季厌比马昭然还小一岁,他就把季厌当弟弟看。
不管关系怎么样,能不能处到一块儿,他都打心眼儿里希望季厌好好活着。
“这边降温早,冬季很长。你要还想待在这儿,就别成天穿个短袖瞎晃悠。”杜宾不放心,指着衣柜说,“下回穿个长袖出去,别把身体作坏了。”
“抱着就不冷了。”季厌拍拍棉被,嗓子还是哑的,“今晚有空吗狗哥?”
真白瞎了。
杜宾扭头就走。
退烧药还没起效,但能带来心理安慰,季厌觉得舒服些了,在杜宾开门之前,支使说:“帮我拿一下烟。”
“发烧了抽什么烟?”
“就在桌上呢。”季厌咳嗽两声,声音软下去不少,“谢谢狗哥。”
杜宾冷着脸回来,拆开烟盒塑料膜,抽出一根。
季厌很配合地张开嘴咬住:“有火儿吗?”
杜宾声音也是冷冰冰的:“老烟民没火儿?”
季厌笑嘻嘻:“想用狗哥的。”
属实蹬鼻子上脸。
杜宾拉开门走了。
“谢谢啦。”季厌靠在床头喊。
杜宾回超市拿了个打火机上来,对方咬了咬烟卷,撩起眼皮瞧他。意思是,让他给点。
季厌的眼神和本人一样懒散,烧成这样了还坚持说些漫无边际的话,搞得杜宾现在觉得那双眼睛会勾人。
明明是求人办事,却像是邀请。
按照他对季厌的了解,要求得不到满足就死缠烂打,软磨硬泡。杜宾受不了那一套,不如赶紧把这摊事儿了了。
“过来点儿。”杜宾说。
季厌的位置比较靠里,不方便,但是季厌没动。杜宾长舒一口气,一条腿跪上床。
火苗“啪”地窜起,点燃了那支烟。离开时,手背无意擦过季厌的嘴唇,热的,软的,带着高烧的干燥。
他手指抽了下,胃口的地方像被谁抓了一把。
杜宾觉得奇怪。
他常跟人打交道,身边又是一群二十出头的小孩。男人之间勾肩搭背,凑一块儿喝酒打牌太正常了。
但都没有刚才那种感觉。
杜宾说不上来哪里不对,他觉得自己矫情,潜意识里却觉得不能再待在这儿。
“我走了。”杜宾端起半碗冷面,顺带把床头两个纸团扔碗里,“面给你扔了,好好休息。”
“等一下,还你钱——咳咳!”季厌不会抽烟,吸的那几口完全没过肺,一开口说话,烟雾就从嘴巴和鼻子轻轻溢出来,“在包里,咳!你自己拿。”
他赤着脚,曲起一条腿斜倚在床上,指间夹烟,整个人笼罩在暖色的床头灯光下,泪眼朦胧地看着杜宾。
杜宾脑子里闪过某些桃色电影片段,眼中的季厌愈发颓靡脆弱,屋里呛人的烟雾也变得暧昧。
他一时记不清该找季厌讨多少钱。
“咳咳——”季厌咳的狠了,扯了好长一截卫生纸抹眼泪,“真难抽……咳咳!”
一个卫生纸团闯进视野。
杜宾猛地回过神,捡起来扔到冷面碗里。
“外层。”季厌喘匀了气,指指地上的书包,“我记得有三百五零钱。”
于是杜宾抽走四张纸钞。瞥一眼季厌,夺去他手里的烟:“这种东西不适合你。”
“为什么?”季厌眉峰一动,半真半假地问,“你怎么知道我不深情?”
杜宾不再看他,把烟摁在冷面上:“你连自己都不爱。”
“我爱啊。”季厌反驳说,故意拿眼神在杜宾身上溜一圈,“我为了让自己吃上好的,宁愿多活一阵呢。”
杜宾蹙起眉。
他看不透季厌。这人正常不过两句话,前一秒勾出他几分怜惜,后一秒就激发出想揍上去的冲动。
人救了,药吃了,钱还了,他们俩互不相欠。
杜宾不再多留,扔下一句“好自为之”,彻底离开了。
吃了几天退烧药,季厌终于康复了。
热水器修好了,房间也被打扫干净了,崭新的床品躺起来更舒适,太阳出来了,气温也回升了。
至少表面上看,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季厌从前台拿了一本旅游手册,槐县跟其他城市差不多,景点无非是地标性建筑,商业街和小吃街。
他挑了个风和日丽的晴天,打车去这里唯一的商业街买秋冬的衣服。
季厌不讲究吃,但对衣着有追求,要面料舒适,还要穿起来方便好看。挑挑拣拣一下午,手上多了十几个购物袋。
回来时路过一家理发店,门口站了个蓝色头发的男人发传单。男人身形瘦高,皮肤白,五官深邃,气质和县城格格不入。
季厌看人家长得好看,接了传单进店。他没想过剪什么发型,把一颗头全权交给对方。漫长的几小时过后,季厌跟镜子里的人对视。
前额刘海做了细碎的处理,后颈处留长,软软搭在脖颈上,显得脖子线条挺拔顺畅。头□□成了金色,但跟杜宾小弟们的发色不一样,他脑袋上这个好像更高级。
蓝头发理发师说,用的是同一管染发膏,高级的是脸。
从理发店到招待所,季厌被人看了一路。
他冷脸走过,却杀了个回马枪,冲到几人面前嬉皮笑脸:“我也觉得好看,你们看仔细点。”
“神经病吧!”几个人被吓一跳,很快走远了。
季厌嘴角落下去,一脸无所谓地进了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