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机未到。生与死,轮回不止;爱与恨,峰回路转;看野色苍茫,霜林摇落,似我宦情懒。
男人的动作,惊世骇俗;女人的沉默,震耳欲聋。古往今来,男尊女卑;迄今为止,男女有别。海贼与刺客,不愿活得清醒;惟愿殊途同归。
塔莎用游离的眼神观察着眼前如痴如醉的景象,尝试着理解因果轮回的规律,稍微迟缓的思维跟不上恶报凭空降临的节奏,似乎沦陷沼泽的深渊。眼前的画面就像是一个阴差阳错的误会,又像是谁和她开了一个恶劣浮夸的玩笑。也许,她根本就是在做梦,一个很冗长、很幽暗、很恐怖、很悲伤的噩梦。
马尔科是她此生最爱的男人,亦是赋予她重生的男人。尤其是在她历经生死劫后,在他送她礼物后,她便感到距离他们修成正果的境界不再遥远。她欣喜若狂至巴不得昭告全世界:青雨女神邂逅了能颠覆她命运的男人,故此她将退出暗世界的杀戮舞台。
可梦境的内容是:她最爱的男人,将曾经亲手送给她的礼物,在如今又亲自摧毁殆尽。不虞意味着他彼时对她所有的温情、所有的怀柔、所有的甜言蜜语;在梦醒时分都会烟消云散。
一眨不眨的蓝色眼珠盯着滑落床脚的残渣碎片,心脏突突狂跳,脑袋嗡嗡回响;被刻意延迟的痛楚仿佛在此时铺天盖地压过来,令遍体鳞伤的她雪上加霜。而她如同倔强濒死的人,在临门一刻才肯流露出痛苦的神色。
好的不灵坏的灵,阿尔法的预言一贯灵验如神,只是想不到鉴别预言虚实的时刻如此猝不及防。残酷的现实宛若一块巨大而锋利的岩石,霎时击碎了她所有的痴心妄想,命格沾满血腥的刺客果然不适合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原来都是她的一厢情愿,她的一败涂地。
男人永远都是一副换汤不换药的薄情德行——女人再漂亮,男人再钟意,换来的也不过是他短暂的回眸。外面有大好的河山任他弛聘,一旦选择的余地过多,就不会觉得非谁不可。何况,她不算漂亮,他也不够钟意。
她言不由衷在心里怒斥自己:他在乎什么,看重什么,你不清楚吗?你只会陪他上床有何用?他处过的女伴多如牛毛,你怎会认为自己是独特的例外?你道貌岸然戏耍了他,还明目张胆打伤了他的兄弟;正如他所言,你犯了死罪,他应该判你死刑。至于他还愿意留着你的命,不见得是他心慈手软,更不见得是他喜欢你,可能只是不想让你死得太快。
马尔科如假包换是城府颇深的男人,他把你押在此处不给你走,就是为了将你推入不忠不义的矛盾境地。亲人、家人、金钱、地位、权势、姻缘;当你失去本该属于你的一切,生活俨然会成为抹不去的黑暗,生命的含义又在何处?当你和外界的联系彻底断绝,你就只能依赖他的垂怜过活,沦落为最初的那只可悲的笼中鸟,在他的手掌心被他玩弄践踏,自由的意义又在何方?
自由就像是空气,寻常你察觉不到它的存在,当它被剥夺的时候,你才能参透它的可贵。
刺客二十几年的血海生涯,让她如同行进于迷雾中,远方寂寥无声,凶吉不定,唯有前行,不断前行。拿捏一种介乎于如履薄冰与大步流星的状态,心中永存七分警惕,两分侥幸,以及一分最不该有的——对命运的无力感。
无论暗界的同僚如何谩骂她冷酷残忍,评价她嗜血成性,可是只有她自己心知肚明:她就是喜欢假装,喜欢冷酷,假装成熟,假装现实,假装世故。她把她表弟卖了,把她父亲卖了,把她未婚夫卖了;把马尔科骗了,连把她自己都骗了,结果骨子里却仍然天真。
人生千姿百态,人类千奇百怪,有的人一辈子被感情左右,有的人只有理性和目的。塔莎走投无路穷途末路,她是被感情和理性夹在中间的女人,多少难免会失衡。
捉襟见肘,她塔莎是铁打的青雨女神;她不甘心,她不放弃,她不认命。顺境中放手,逆境中重生,逃出无间炼狱,迎接光明未来,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
下一秒就卷腹起身,生理腹痛也好,流血骨折也罢,全部被她抛掷脑后。几乎源自本能的反应,她迫不及待想挽回象征他们感情的东西,一个劲儿地伸手去够地面足环的碎片;仿佛它是她的救命稻草似的,触手可及又遥不可及。
遗憾她还没摸到它分毫,又被马尔科按住肩膀压回床上,“我在雅斯特送礼物给你的时候,你不是还嫌它碍眼,想当场就把它摘下来吗?你正好不用苦恼了,我一举帮你解决它!”
铁证如山的指控将塔莎打击到哑口无言,她的视线从残片转移到对方的脸上;他是强大的、是勇敢的、是狡猾的、是坚毅的、是运筹帷幄的、是顶天立地的、是无所不能的。高谈阔论,问鼎天下:诸如此类优秀完美到无可挑剔的男人,谁能绑住他?谁能控制他?谁能算计得了他?即使他再自负,戒备心再高,又何必提高至杞人忧天的程度?
她并未听出对方的话里裹藏灰色情绪的感慨,却发现他伶俐的瞳孔像两只枪洞,提前一步瞄准了她。然而,由于心慌意乱,她询问的音量逐渐降低,“你不是……想拴住我的一生吗?”
“我都撤回了对你的诺言,当然也要收回送你的礼物,因为你不配拥有它。一生?我也不用拴住你的一生,我消耗你一晚便足矣!你不是想辞别吗?不必急着走,过了今夜,你我到此结束,以后你爱滚哪就滚哪,管你滚回家还是滚到德雷斯罗萨,总之别继续在我的地盘转悠!否则我见你一次,就弄你一次,弄死你为止!”
塔莎想,马尔科多半是喝醉了,有时思路清晰,有时毫无章法。他几分钟前明令禁止她离开,也说舍不得弄死她,还说今生今世都不放过她。现在又推翻自己的命令,改为撵她滚,究竟意欲何为?他不再挽留她了?他玩完就不要她了?把她视为路边的垃圾丢弃了?
也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管友情亲情亦或爱情,他都对它们有崇高的信仰。他天生是眼底容不得一粒沙的精神独裁者,一直秉承着人心换人心的真谛,于是他容忍不了她的隐瞒,接受不了她的欺骗。纵使他的嘴比心慢半拍,一旦看透了,戳穿了,也就是心灰意冷了,无情便休了。
雌雄两性终有差,雌性跟雄性最显著的差别是:雌性通常嘴硬心软,雄性向来嘴硬心也硬。
她早已江郎才尽黔驴技穷,无法消化对方形同恩断义绝的狠话,也无法找到合适的说辞反驳对方。任由自己的胳膊被他蹂躏,任由自己的胸脯被他揉捏,任由自己的双腿被他掰开;凋零目睹自己被他拆骨入腹的淋漓过程,惆怅等待彼此重蹈覆辙的凄惨命运。
语言不愧是世界上最狠毒的武器:杀人于无形,毁人于无容,叫人无地自容。比起他动手摘除她的子宫,比起他动腰侵犯她的**,他动口撵她滚更令她感伤。心底有一万个委屈,也有一万句对不起,在她的心肝脾肺奔腾千万遍,却一句都说不出口。
前尘往事,纷至沓来;恩怨情仇,就此作罢。
终于体会到何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心情,须臾想起彼此那段甜蜜浪漫的回忆,塔莎的眼眶莫名发热,卑微哽咽道:“哥哥,你是一个男人,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在你兄弟的眼中,你是他们呼风唤雨的大哥;在你粉丝的心中,你是一名缔造传奇的枭雄。我只是一个女人,对你们造不成任何威胁的小女人,你不能这样对我。”
马尔科的脸匿在阴影中,一时喜怒难辨,手指却有意无意地拨弄她落在胸前的发尾,“开弓哪有回头箭?你是我的阶下囚,囊中物;我想怎样对你就怎样对你,需要经过你的同意?还是需要经过他们的认可?你总不能叫我跟你的未婚夫打个招呼吧?”
男人如石,女人如水;滴水才能穿石,以柔才能克刚?百试不爽的定论?狗屁不通的谬论!
想叫酗酒成瘾的逍遥海贼听你的话,光有女性的温柔不行,徒有美貌也不够。首先得让他发自内心待见你,再让他打从心底重视你。由此可见,仅凭这方面,塔莎就望尘莫及,其他女人更不用提。
直至男性的专属凶器迫近她的下躰边缘,她才缓慢回过神来;然后就勾起了那些被她封印在时光深处的,不愿开封的,也不敢开封的晦涩记忆。它们百孔千疮,它们不堪回首,它们撕心裂肺,它们天昏地暗。
对方滚烫的陽物近在咫尺,他霸王硬上弓的意图迫在眉睫,她腹腔内的每一处细胞都在叫嚣着疼痛,脑海内的每一根神经都在传递着恐惧。如此熟悉亦陌生的可怖场景,终究敦促她弃如弁髦咬牙切齿道:“难道你们海贼都患有偏执症?难道你们海贼是没有信条的流氓?难道只有掠夺劲敌的未婚妻,才能让你们得到与众不同的满足感?”
所谓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塔莎不惜牺牲自己的色相,向口无遮拦的世人验证了它的道理。
虽然马尔科没有做出话语的表态,但却付诸了肢体的行动;她听到自己的锁骨和肩胛骨在他的指掌间訇然作响,接着她就疼得冷汗涔涔。朝夕相处养成了她对他动手动脚的坏习惯,拜其所赐也养成了他对她毛手毛脚的坏毛病,冷不防顿悟一件被她忽略多时的真相:马尔科要教训她何必用刀?又不是刀客,更不是刺客,甚至无须动用武装色霸气;他单靠赤手空拳,就能轻而易举把她肢解!
其实,塔莎不是不长记性,可她在气头上,心里又烦乱;背负着无法治愈的心伤,还怀揣着无法释怀的情伤。由表及里,由内到外,含沙射影,捕风捉影;就容易把酝酿许久的、阴暗的、不好的、负面的情绪都宣泄出来。顺藤摸瓜,顺水推舟,临阵磨枪,暗箭明枪;就容易将未经脑回路转弯的台词脱口而出,爱憎分明的质问就等于冷嘲热讽的诠释,会改变问句本来的味道。语气散发的味道改变了,语境象征的意思也就扭曲了。
惨白如霜的皮肤被他勒出几道青紫的印迹,刺客与生俱来的危机意识告诫她:必须为自己寻求一条出路,通往花好月圆鸾凤和鸣的理想出路。
她可以受伤,可以流血,可以苟活,可以死亡,却不可以被自己所爱的男人践踏尊严。船过无水痕,爱过无悔恨;就算他们判若云泥的立场会导致彼此有朝一日分道扬镳,但她在形同陌路的情形抵达前还想面对他,还想陪伴他。因此她不能助纣为虐,不能同流合污,更不能为各自的立场种植仇恨的胚胎。
“我前面说恨你是不着边际的气话,但你不要让我真的记恨你。”她期待能够唤醒他的良知,可他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她心急如焚裂裳裹足,窘迫向后挪动了几公分,将分开的腿弯曲成剪刀的形状,膝盖合拢再收回搭落自己的肩膀位。
问题是塔莎的身高有一七七,显然在女性中不算矮,还超出了新世界女性平均身高的水准,身高的缘故造就她的腿不会短。在祖玛穿着旗袍逛街时,一双得天独厚的大长腿,招惹了不少色胆包天的异性瞩目,还吸引了不少身材欠佳的同性羡慕。可惜,拥有长腿的主人并不高兴,相反恨死了自己的腿。毕竟他们的距离相近,对方卡住她的下肢,而她的无心举措使其脚尖若有若无抵着他的胸口。
有志者事竟成,塔莎勉为其难忍着生理痛及骨折痛,肝脑涂地冒着被对方挫伤至脱臼的风险,忐忑不安地扭动着接近残疾的身躯,牵连身下的床单翻起无数层褶皱。奈何她赴汤蹈火挣扎折腾半天,照样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照样逃脱不了对方的禁锢,更阻止不了对方的施暴,孤苦无依堪比刀俎上孤立无援的鱼肉。
男人像座巍峨的高山压在她身前,势不可挡,霸气汹涌。好整以暇欣赏着她反抗的幽默模样,就像欣赏小丑表演杂技一样搞笑,但他的俊容没有呈现出笑意,皆因她再次恰如其分地激怒了他,“你的激将法用错了地方,倒出乎意料用对了人,我就相当受用你的激将法。反正你恨我不是一两天了,遥想被自己憎恨的对象吃抹干净,也别有一番滋味。我放过你的受孕器官,你就该知好歹懂收敛,虽然我很想弄死你,但我言出必行,今晚我只是要吃你,尚且不会弄死你。”
他提醒的同时刻意压低自己的上半身,强壮的体格挡住浴室的灯光,“既然不会弄死你,你就不要作死,倘若你想玉石俱焚,我也不介意。但我不建议你采取此等不聪明的做法,目前你在生理期,还在流着血,别想着用你们刺客不入流的伎俩对付我,你徒劳的抗拒只快加速自己的死期。不过,你就喜欢挑战我的底线,我也挺喜欢你向我挑战的气魄。但我警告你,我的耐心有限,你敢再挑战我的极限,我会立马弄得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可能还会控制不住把你撕了。言尽于此,你自求多福,惹怒我的后果,你自行承担。”
塔莎的眼帘瞬间一片漆黑,一如既往是绝望的代表色,腹痛感越来越明显,恰逢对方强行拽过她的膝盖重新掰开。惊慌像涨潮的海浪一般灭顶而来,包罗万象席卷了她所剩无几的理智,千钧一发她又适得其反触碰到了他的底线,“你要吃我,我给你吃便是,没关系,我又不是没给过。但明早我一定会离开,我会去我该去的地方!滚到你看不见的国度!找我该依靠的男人!履行我该履行的婚约!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犯贱?屡教不改?饥渴难耐?等不及找死?天高皇帝远,远水解不了近渴,水性杨花的蕩婦,你不必再苦心孤诣惦记他。就近原则,近水楼台,我满足你!”转眼的功夫,他便模仿捕食的雄狮擒住他的猎物,腰板肆无忌惮挤进她的跨间。腰腹两侧无懈可击的人鱼线,彰显他既强悍又性感。
在你推我搡的罅隙中,她的大腿内侧摩擦着他的腰方肌,连带小腿内侧碰撞着他的竖脊肌。他完全不给她活动的空间,完全不给她挣扎的余地,龙腾虎跃的体位撑得她难受至极。尽管不是第一次跟雄狮先生打交道,她依旧没法迅速适应。作为有经验的过来人,不是她危言耸听,也不是她故弄玄虚;在他纵欲到不懂克制的状况下,恐怕没几个女人承受得了他的威猛。要是谁能承受,绝不是运气,简直是勇气;要是谁想伺候他,需要实力,还需要体力。
零距离服帖男人炙热的身体,被他锁住手脚束缚了行动,就像被他抽走了筋骨;她热火朝天又如履薄冰,却只能任他宰割炮制。她的心脏伴随他的行为一阵阵抽紧,脊梁不可遏制地颤抖,犹如感冒畏寒的病人。恍如隔世的恐惧劈头盖脸朝着她砸下来,从某个暗不见光深不见底的地方,一群蚂蚁争先恐后地爬出来,蔓延她的四肢百骸。
塔莎紧张到血流成河,他们分明面对面眼对眼,他却对她的窘迫视而不见,不忘初心实施攻略城池的目标。她在麻烦的生理期,可想而知攻城计并不顺利,因为血液不比躰液;不仅没有润滑的功效,反而增添了起初入体的难度与阻碍。加上她还跟他唱反调,存心拧着盆底肌拒不配合他。
容我插句嘴,在此奉劝某些没见过他裸躰的海米们,千万不要觉得他苗条,也千万不要觉得他的腰身细窄。不少网友称呼他为细佬,中看不中用的华而不实;绝对是人云亦云的谣传,是浮想联翩的错觉,那是他肩宽所造成的视觉差。
雄狮是豹属猫科的大型猛兽,是耳熟能详的食肉性动物,平时躲在树荫下偷懒睡觉,保持安全距离就没有危险。可雄狮轮到捕猎时,又是另一张穷凶极恶的嘴脸:攻击力十足,爆发力十足,马力也十足。另外,只要是雄狮自己捕到的食物,哪怕是它吃剩的残骸,也不会让给其它的动物。遵循先到先得的潜规则,连觊觎腐肉的鬣狗也不能同食。
强者为尊,弱者为奴,雄狮毋庸置疑是强者,它不会把鬣狗放在眼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真正的胜者,从来不在意身后败者的犬吠。
众所周知狮子是群居动物,它们的特征是团结一心,领域意识强,排外观念也强。它们有着自己的生活圈,没有关联的外人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狮群首领的宝座是禅让制,不是世袭制,当雄狮获得首领新位时,前任首领千金弊帚的领地,包括视若珍宝的雌狮,都是它的所有物,且爱好吃独食。同时,雄狮也是眼底容不得瑕疵的高智商猛兽,它会毫不留情咬死前代首领的子嗣,再跟雌狮群繁衍自己的骨肉。
事实证明:无论雄狮发不发威,你都不能把它当作病猫。
如果把白胡子海贼团比作狮群,把莫比迪克号比作狮群的驻扎地,把白胡子比作一代老雄狮,再把马尔科比作二代雄狮。塔莎自然是他到嘴的食物,多弗朗明哥就是寻求同食的鬣狗。
这一章的成语好像用得挺多,我的语文老师大概会潸然泪下,考试三十几分的同学终于有出息了
我给小马哥塑造成霸道总裁了,我把他比喻成雄狮很贴切,但他也有温柔的一面,他也是牧羊犬
我前面比喻过艾斯是狼,把女主比喻成是白羊,鬣狗是明哥,但鬣狗好像和贝拉米的外号重复了
在我的文中贝拉米不是鬣狗,我早就说过贝拉米,他娘的是明哥的舔狗,和路飞跳了十几集的狗
问题来了,下一章不管我怎么写,怎么注意措辞,都是要被封的,老规矩,等着我在贴吧公布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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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刺客的沉默,震耳欲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