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万物俱寂。
沈千奴耳边尽是呼呼的风声,吹得他头脑昏沉,耳畔发热,浑身滚烫,周遭嘈杂的一切瞬间远去,满心满眼只剩下跪在他面前的这人。
跪在他面前的男子眼中盛满了璀璨星光,浮光掠过的星河里倒映着沈千奴的身影,表情很是郑重,但或许是由于过度紧张,他语气磕磕巴巴的:“你愿意和我永结同心,相携到老吗?”
沈千奴没有回应,宋和锦心慌慌的踩不着底,他深吸一口气,豁出去了,抬头冲着沈千奴喊道:
“你愿意跟我成亲吗?”
沈千奴一怔,呆呆地看着宋和锦,彻底失去了语言。
宋和锦大声地将之前就想好的腹稿喊出来之后,紧张得不得了的心情反倒奇异地平静了下来,目光灼灼地望着沈千奴。
沈千奴呆若木鸡的样子百年难得一见,然而在场诸人没有一人有心思去惊奇感叹,反而个个屏息凝神,静静地围观着事情的发展。
沈千奴迟迟没有回应,宋和锦急了,沈千奴的反应不像不乐意的样子,可是他为什么不说话?难道说这个求婚仪式太超前,吓着对方了?
对了对了,还有一样东西!
他猛然想起了什么,手忙脚乱地从怀里掏出一个丝绸盒子,打开,里面是两枚镶嵌着红色玛瑙的金戒指,他鼓起勇气把其中一枚递给沈千奴:“请你接受我的求婚!?”
围观的士兵:“!”
喝!这这这……这竟然不仅仅是求爱,还是求婚!
摄政王,真男人!
有个别头脑极为清醒的这个时候还有空想到一个问题:两个男子可以成婚吗?
——但是,管他呢!现在气氛这么好,谁管它能不能成真!
这个时候谁还有空理现实问题,快活就是了!
“答应他,答应他!”裘百里看热闹不嫌事大,脸上的表情比宋和锦与沈千奴两个当事人还要激动,在旁边扯着嗓子小声念叨。
说是念叨,其实更像是催促,旁边的士兵见状,纷纷加入到催促行列,起哄一般地嚷起来:
“答应他!”
“答应他!”
“答应他!”
城楼上像是燃起了一个无形的火球,把气氛瞬间炒得热烈。寒冬腊月里,人人激动得出了一身热汗,越来越多的士兵围了过来,里三圈外三圈,踮脚伸头,梗着脖子看得津津有味。里面那圈的全都兴奋得脸红脖子粗,攥着拳头,身体前倾,嘴里催促着,越来越大声,像是恨不得自己亲身上阵,代其中的主人公应承另一方的请求,成就一桩美事似的。
在众人的瞩目下,终于,木偶一样的沈千奴动了,他慢慢地伸出一只手,有些颤抖地将要接过戒指。
宋和锦眼睛一亮,乘机抓住他的手,把戒指套进了沈千奴的中指,然后飞快地也给自己套上了剩下的另一枚。
“这叫‘名花有主’!”他有些小得意地凝睇着沈千奴,扬了扬手里的戒指,“戴上这个戒指之后,你就是我的人了!谁都不能觊觎!”
沈千奴喉结滚动了一下,抓住眼前宋和锦的手,戴着戒指的右手移过来。两只手放在一起,一只圆润秀气,一只骨节修长,对比分外明显。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你的戒指,有些大了。”
他这么一说,宋和锦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把中指的戒指拔、下来,套进了左手的无名指,不松不紧,恰恰好。
他满意地笑了起来:“传说左手无名指有一条血管直接连到心脏,戒指戴在这里,寓意‘心心相印’——暂时只能这样了,时间太仓促,改天我们再去改一下尺寸。”
沈千奴一下子攥住他的左手无名指,语调急而高:“不,这样就很好。”
宋和锦愣了愣,而后露出一个笑容,有些遗憾地道:“可惜户部不上夜班,不然我们就可以去领证……哦不,是去迁户口了。”
沈千奴:“迁户口?”
宋和锦:“你可是已经答应我的求婚了,我们是一家人了,一家人就该在同一个户籍本上,整整齐齐——诶?”
他话未说完,沈千奴拉着他越过人墙,从戍守小房里拿出一捆带着铁爪的绳索,振臂一甩,左手拉紧,随即单臂搂住宋和锦的腰身,从城楼上一跃而下——
“哇哦!”
众士兵齐齐扑到城墙边,满脸兴奋地朝下看去。
夜风鼓起下落两人的衣袍,沈千奴单手抓牵着绳索,在城墙上轻蹬数下,如履平地一般翩然落下。
这样轻松的姿态,需要强大的力量掌控以及灵活的身体协调能力,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门道,士兵们见状,莫不亢奋地“哇哇”惊叹。
有些崇拜者甚至冲着城楼下方两人的背影大喊:“将军威武!”
“将军好样的!”
“将军雄哉!”
“将军我向慕你!”
“诶——?!”众士兵拖着长长的尾音,听起来受到了极大的惊吓。
“诶什么诶,难道你们不向往仰慕将军吗?”说“将军我向慕你”的士兵理直气壮地瞪回去。
街头两边的民众闻声抬头,远远眺见两人衣袂飘飘,在猎猎作响的夜风中,如传说中的天上神仙眷侣一般从天而降。
“那是什么?!”
“是神仙!”
“是神仙啊——”
“娘,有神仙,神仙下凡了!”
“不能用手指着神仙!”闻声从屋里出来的长辈大惊失色,赶紧打下大呼小叫的儿子的手,慌慌张张地拉着他跪下磕头就拜:“有怪莫怪,有怪莫怪,小孩儿不懂事,不知者不罪,神仙你莫要怪罪。”
……
新朝的户部官员万万没想到,他一个主办婚嫁文书的小吏,有一天会被人用刀架着脖子从家里叫出来,让他到府衙里上夜班。
他更加没想到,他上夜班的第一对对象,竟然会是权倾朝野的摄政王与大将军。
从两股战战的户部官员手里接过契约文书,宋和锦摸着新鲜滚烫的纸皮封面,后知后觉意识到,他结婚了,在另一个时空结婚了,结婚的对象,还是个男的……
结婚之后,一般都会做什么来着……(⊙v⊙)嗯?
慢着,这条路,好像是通往沈千奴卧室的?
宋和锦: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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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城百姓的见证下,新朝的摄政王与大将军结为了同性伴侣,这场求婚在很久很久以后,依然为人们津津乐道,许多年轻未婚男女争相模仿,传为后世历朝历代的一段佳话。
消息传开后,这件事在各国权贵层中炸了锅,全都不敢相信,同时也让南晟的和亲彻底沦为了笑话。
“可恶!竖子可恨!可恨!”谢万摔了手中的杯盏,阴鸷的脸上布满厌恶,“两个断袖之人,逆阴阳,乱/伦/理,不偷偷掩掩,反而堂而皇之昭告世人,实在该打入十八层地狱,生生世世受业火焚烧,永世不得超生!”
谢安平却道:“父亲稍安勿躁,孩儿反倒认为,这不算为一件坏事。”
谢万怒气难消:“住口!那沈千奴公然宣扬自己与男子成婚一事,明摆着与我们南晟对着干,赤/裸/裸地打我们的脸,不把这口恶气出了,我妄为谢氏族长!”
谢安平继续安抚:“父亲说的是,想来其他世家叔伯也是这般想的,男子成婚,忤逆人伦,天地不容,为人所不齿,想必过不了多久,沈千奴就会众叛亲离,民心背向,树倒猢狲散,不攻自破。”
谢安平说到这里,冷笑一声:“两个男子,怎么都生不出孩子,表面关系再好,私下都养着情人,父亲你且等着,他们各自有了子孙后,必定要为子嗣谋福利,等到他们开始明争暗斗,我们便浑水摸鱼,推波助澜一番……”
谢万的眉头依然紧皱:“可怜了端和公主……陛下听闻此事,竟还下旨要封那沈千奴和所谓的摄政王为异姓王!陛下莫不是气糊涂了罢!?”
谢安平没想到在朝会之后陛下把父亲留下来是说了这件事,一怔之后,细细思量,恍然大悟:“陛下英明!”
谢万疑惑地看过来。
谢安平解释:“那沈千奴迟迟没称王,想来他也知道自己名不正言不顺,他扶持太子,不过是掩人耳目,但,不管如何,名义上,他依然为人臣,我们抢先让陛下登了基,太子便被变相废黜,按辈分来说,他还得称陛下一声‘叔父’,他既为陛下的臣子,他的臣子便是陛下的臣子,沈千奴便是南晟的臣子,陛下封他为异姓王,承认了他挽北地于倾圮之功劳,名正言顺,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该知足了!”
谢万冷哼一声:“此子狼子野心!他能感恩陛下?”
谢安平微微一笑:“所以说陛下英明,他再是不甘,又能如何?此事已盖棺定论,他只能接受。日后若是起兵造反,他便是师出无名,站不住脚,失道寡助。”
谢万听到这里,心里总算舒服了许多。他又考究了谢安平几句学问和为官之道,谢安平均对答如流,说得头头是道,他便又是欣慰,又是酸涩,最终维持着为人父的威严,让谢安平退下。
谢安平从父亲院里出来后,便往梅夫人的院子走去。
红叶月份大了之后,身体越发臃肿,谢安平渐渐就不爱去她院里了,只吩咐院里的丫鬟婆子好生照顾好她。
梅夫人在两人恩爱了几个月之后,终于传来了好消息,这几天害喜得厉害,谢安平每次见到她,她都因孕吐而脸色惨白,血色全无,一张瓜子脸越发尖削,小走几步身形便摇摇欲坠,看着就显得娇弱可怜,谢安平每次见到,都很是心疼。
明日他便要随军征伐彭城国,得一个多月后才能回来。他记挂着梅夫人的身子,临走之前,不去看一眼,他实在无法安心离家。
他刚出梅夫人的院门,管家便找上了他。
管家的神色很是犹豫:“今日有个自称景少爷的少年上门求见……”
“今日又有人冒充景弟?”谢安平的脸沉了下来,自谢景失踪的消息传来,这些时日便出现了一些自称是谢景的人上门认亲,一开始他们还以为谢景没死逃了回来,结果却发现那人不是谢景,失望之余,因为有心理准备,倒也不算意外,没想到陆陆续续的,跑到谢府冒充谢景撞运气的人越来越多,简直是把谢家人当傻子耍一般!
谢安平冷笑一声:“这群子刁民!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管家:“这个少年跟景少爷长得很是相似……”
谢安平不耐烦:“看来我们谢家还是不够威严,以至于什么阿猫阿狗都敢上门来招摇撞骗,景弟已经死了!谁若再敢冒充他,亵渎逝者,你一律命健仆打出去,乱棍打死!”
管家叹了一口气:“是,老奴遵命。”
谢安平甩袖离去。
一墙之隔的梅夫人院里,梅夫人的心腹丫鬟把头从花丛后面探出,看着谢安平走远,赶紧爬下来,碎步跑回屋里。
“夫人,少爷已经走了!”
半躺在床上原本气息奄奄的梅夫人闻言,顿时睁开了眼睛,她一下子坐起来,眼中精光闪烁,哪里还有半点病态?
“夫君总算离开了!”她伸手抚上肚子,脸色发狠:“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那个女人肚子里的孩子就出来了!我们今晚就动手!”
完蛋了,求婚现场,我满脑子循环播放的都是近来看抖音视频现代单身狗们围观楼下求婚现场时那声嘶力竭的“拒绝他!”“拒绝他!”
说一下啊,因为明后两天高中开学了,接下来一周比较忙,我暂时恢复一周五更,就是周一周二不更,其他时候都更的节奏,不过也不排除有天突然没有更新,相信我,不是卡文就是忙过头了/(ㄒoㄒ)/~~ 我发现入v也拯救不了我的手速/(ㄒo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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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风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