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是下午,阳光正好,他们在房内谈事,但古代是不隔音的,所以也怕隔墙有耳,所幸他们刚回来,此时过来串门,邻居可能觉得还得帮忙打扫,所以并没有人过来,谢衣一直盯着外面,顺便听宋恪的说词。谢衣并不是一个擅长拐弯抹角的人,他们这一行,永远都是追根溯源。他与宋恪这种成功人士,有着本质的区别,听着刘琼主动接过了担子,他反而舒了一口气,毕竟别人花钱,他做官这种事情,过于考验人性了,未来事谁说的准呢?
宋恪觉得可以,毕竟刘备在袁绍身边,那个时候他们反而更安全,刘备又逃亡荆州的时候,袁绍也已经跟曹操干起来了,那个时候他们完全可以趁势吞下幽州。那个时候就会跟曹操对上,但如果他们渔翁得利,拿下几州,刘备肯定会过来,他手下的猛将如云,那时曹操大本营还出事,根本不可能硬碰硬,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
那么,到时候,天下一统的速度就很快了,毕竟他们有足够的粮种,不说别的,土豆番薯一上来,什么都是弟弟,他们可以养活天下人,那么天下人就拜服,这就是天命,他们只需要一个前期的苟且期。
“你肯出面就好,但前期我们必须打上你的名字,而不是刘皇叔的名字,这样我们拥有绝对的主动权,百姓也会拥护你。”
“好。那我们什么时候去呢?”
“尽快动身吧,不然天寒地冻去那里有个什么万一,我们去就要赶在大雪之前。”
刘琼点点头,她毕竟是个资本家,行动力很强,“那明日就走吧,反正我们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收拾,谢衣你说呢?”
“行,金主爸爸说了算。”
刘琼等谢衣脱下斗笠,洗漱换了身衣服,才知道谢衣到底长什么模样,他非常高,换成现代也是188的大帅哥,身形挺拔,宛如苍松翠柏,面庞犹如精雕细琢的美玉,剑眉斜飞入鬓,双眸恰似星子落入深潭,深邃而明亮,高挺的鼻梁如同山峰般耸立在脸中央,薄唇轻抿,似笑非笑。
谢衣是女人时,也是回头率很高的大美女,虽然是记者,但是粉丝数量特别多,那时刘琼是柔弱白月光似的美人,那么谢衣就是那颗浓烈的朱砂痣,他们红白玫瑰偏偏玩得特别好,谢衣对她很照顾。
没有想到谢衣变成男人时,会长在她的心巴上,宋恪太小了,且长年过于打工人,刘琼一直觉得,与宋恪呆久了,会传染他身上的班味,所以她向来是很少与宋恪接触,也就是现在轮到她自己创业,宋恪是她最需要的人才。
“相公,喊什么爸爸,以后喊娘子。”
于是谢衣学着白蛇传许仙的语气,“娘子。”
刘琼也扮起了白素贞,“官人。”
“够了,请你们尊重一下未成年人。”
“相公,今晚咱们一起安寝如何?”
“那不行,”谢衣还想悍卫清白,“男女授受不亲,我们还没有三媒六聘呢,我多吃亏呀。”
“你在想什么?我们一路住客栈在夫妻俩要分开住吗?”
“咳,倒也是,我还是没有习惯现在的身体,我缓缓。”
“放心,朕不会非礼你的。”
“谢陛下,陛下深明大义,洪福齐天。”
“那爱妃等我去洗漱,咱们就寝吧。”
他们都是回归少年,只有宋恪,直接回归童年,他仿佛那个变成小孩的柯南,稚嫩的脸上满是无奈,“你们两个能不能正常点,我先去睡了,小孩的身体容易困,明天见。”
夜幕降临,古老的山村像是被一只巨大的手轻轻覆盖,渐渐没入了黑暗之中。
村舍间,几点昏黄的灯火在纸糊的窗后摇曳着,那是村民们在准备歇息。简陋的木屋内,一家老小围坐在简陋的饭桌旁,借着微弱的灯光吃完了简单的晚餐。孩子们在草垛上打闹了一天,此刻也被母亲哄着睡下,他们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盖着补丁摞补丁的被子,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中或许还在回味着白天在山林间玩耍的趣事。
村中的小径上,偶尔有晚归的农夫,扛着锄头,牵着牛,缓缓走过。牛蹄踏在泥土路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打破了夜晚的寂静。农夫一边走,一边哼着古老的歌谣,那歌谣在夜空中飘荡。
夜色渐浓,山村被一片静谧所笼罩。月光洒在屋顶的青瓦上,泛出淡淡的银光。四周的山林在夜色中犹如巨兽的轮廓,随着微风轻轻晃动,树叶沙沙作响,像是在低声细语。
不知何时,远处传来几声犬吠,那是守夜的狗儿在向黑暗中发出警告。但很快,犬吠声也渐渐停歇,整个山村再次恢复了宁静。
刘琼看着身边的谢衣,沉沉睡去,他们奔忙了一天一夜,心惊胆颤的,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被子是她出来的羽绒被,明天再收着放回去,他也可以把一些物资拿出来放在马车上,不然他们走一路什么东西都没有,还活得好好的就很引人注目。
当第一缕晨光照在山尖的时候,公鸡开始打鸣,此起彼伏的鸡鸣声打破了夜的最后一丝寂静。农妇们纷纷起床,开始生火做饭,烟囱里冒出袅袅青烟。又是新的一天。
刘琼起来的时候,换好衣服从房里出来,她捆了个麻花辫,她早晨翻出镜子,看见了自己现在的模样,和现代的时候差不多,但是又要年幼很多,那面容恰似春日盛绽的桃花,白里透着粉嫩,双眸清澈明亮且顾盼生辉。眉若远黛,细长而柔美,似一抹轻烟横于双眸之上。朱唇不点而红,青丝如瀑。她还是很满意的,如今的样子补足了之前气血不足的模样。
刘备的长相很好,史书上也说是龙凤之姿,天日之表。他的夫人们长得就更好了,都是出了名的美人,刘琼又是长女,这是基因最好的时候,所以也遗传了基因。
她在现代的时候,与谢衣是红白玫瑰,在谢衣的容貌下,她丝毫不逊色,只道是各有千秋,到了古代,他们的容貌更是佳偶天成。而谢衣那桃花很旺,村里的小姑娘们都过来看他,然后看到刘琼走出来,便唤了声谢夫人,就笑着一起走开了。
谢衣与邻居们打着招呼,说有事要出远门,让邻居们顺便帮帮看看家,乡人们自然应着,也不怕他们进去住,毕竟房子久了没人住是会坏的,有人进去反而有了人气。
“相公——”
刘琼的声音传来,谢衣就在向人们打趣的眼神下,硬着头皮回去了,谢衣容貌很盛,媒婆很多主动找上门,说某某千金看上他了,他都一一拒了,结果突然带回来一个媳妇,乡人们自然很是八卦,但也不好多问,人家新婚燕尔呢。
“夫人可有事?”
“自然是吃早食了。”
“已经午食了夫人,不过确实可以吃饭了,宋恪都准备好了,我们也可以吃完就走了。”
“甚好,相公,此去千里迢迢,可得有防身之物呀,你说是刀合适呢?还是剑合适呢?或者是枪?”
“哪种枪?”
“那当然是手枪了,我当时特意出国买的,空间里好拿,但是也不能买多,那会引起注意,就买了两把,然后买了些子弹,竟然刚好。”
宋恪抢过话头,摇摇头,这是底牌,没必要现出。
“这种东西不能拿出来,不然会天下皆惊,汉末的总人口不过五千万,这几年兵荒马乱下来,估计只剩三千万了,有什么事情很容易被人知道,尤其是武器这种让人敏感的东西,我们没有能力守住,反而会祸及自身,还是不要拿出来。”
宋恪看了两不靠谱的,“我们可以扮成世家子弟,我有崔氏的随身符,我们出了曹操地盘就可以买一辆豪车,路过袁绍的地盘时,世家子是无往不利的,这样也可以直接到幽州,你的剑放在这个时代已经很是豪华了,我们去开刃就可以了。”
刘琼接过话,她以为会来到末日,怎么可能不去开刃,“是开好刃的剑,很利。”
“就我们每人拿着剑的派头,是不会又不长眼的过来的,这还没到晋,盗贼还不会杀到世家上,怕踢了铁板。况且我们还可以招壮汉,我们去当铺,当一些红酒,现代完全无杂色的琉璃瓶,装的酒,可以当的很贵的。”
刘琼点点头,“其实暂时不用,因为我买了很多的金银,可以用银子,或者金子,等到了袁绍的地方,我们再当一些。”
“可以,我们走吧。”
他们吃完午饭就准备起启程,这个时候走,还可以今晚就到安邑找个客栈住下。然后明日置办些行头。
一辆马车缓缓行驶于崎岖的山路上。马车的木轮吱呀作响,车身随着山路的起伏而摇晃,驾车的谢衣紧紧拽着缰绳,拉车的马,口鼻呼出阵阵白气,它的四蹄小心翼翼地踏在山石间。每一步都充满了谨慎,马车的车厢是用厚实的木板打造而成,上面雕刻着一些简单的花纹。
刘琼与宋恪脸色发白,古代的晕车可不是那么好玩的,由于路不平而晃得更厉害,但是他们都强忍着,刘琼还好现在的身体健康,不然换做以前的,她都得凉。
山路蜿蜒曲折,有的地方狭窄得只能容下马车勉强通过。车轮压过地上的枯枝败叶,发出簌簌的声响。马车一路前行,扬起一小片尘土,在山间的微风中慢慢飘散。
“天色快暗了,我们的路线是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