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觉间,怜君与蒋秉呈已在攘州留数日,蒋秉呈非性情温和的人,而怜君的心胸也不算宽广,原以为其二人的相处之道是井水不犯河水,实则相识久后,他们也能在偶尔松懈之时搭上几句话。
原因无他,言语犀利的人并非就不能观察入微,病弱者不一定就懦弱不堪,其坚韧的意志或许超乎寻常。
私交的人若能察觉出对方合性情的一面,来往的次数自然而然就会频繁起来。
这日鸡鸣声渐响,怜君手捧一碗饴糜慢慢入口,他的食物一向是软食,来了这么久都不曾变过。
他刚咽下一口,咕的一声从旁的腹部响起,他抬眸看向那人,带着些许讶异。
王驹捂紧发声处,面色羞赧地说,“抱歉,怜公子,我这胃不争气,待我去灌上几口水应该就不会了。”粮食本就不多,他今早没舍得多吃几口。
“你——”怜君颖悟,止住过于天真的话。
他手持另一个小碗,将食过的碗口朝向自己,拨入小碗中持平后,笑着递过那碗大的,“我吃不下这么多,若你不嫌弃与我共食,便收下吧。”
王驹连连摆手拒绝,“不不不,这是专门为怜公子准备的,您本就需要多养养,”他自拍胸膛,砰砰作响,“哪像小的,粗汉一个,扛得住!”
“不接?”怜君不容他拒绝,面上巧笑,手上的动作却不慢,“不接我可就倒了。”
“接接接。”王驹急忙上前接住,他的肚子这次发出的响声震耳欲聋,他尴尬地立在那,喉结还是诚实地滚动了一下。
怜君移开视线,自若地喝起来。
王驹捧着那碗温热的饴糜,眼睛泛起酸涩,就着不知何时落下的泪水大口大口喝,没几口就已见底。
末了他高端起碗往嘴里倒,直到一滴也不剩。他随意地用袖子抹干脸,一脸触动又感激地行礼。
怜君没细看这位硬汉落泪的一幕,他意识到现状远比预想的困难,而后他起身去蒋秉呈那里一趟。
此时蒋秉呈正坐着,方桌上放有几张面饼,看着就冷硬,倒是挺厚实的,他撕成几块放嘴里。
怜君来时蒋秉呈刚吃上,他示意对方继续吃,不用理会他。
在等候期间,怜君掰了一小块含入口中,粗糙难咽,没有味道,是他吃过最为劣质的食物,但蒋秉呈面色如常地吃下这样的食物。
怜君知晓世间总有人食不果腹,每日的入食不过是求生存,此时攘州的千万民众也在这样度日。
他内心复杂的是蒋秉呈如何能与他们置于同等处境,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山珍海味不足为奇,难的是如何摒除奢贵者的高高在上。
怜君尚且做不到,他的胃同他一样娇气,已全然离不开舒适养人的环境,他压下心中的思绪,寻些不相干的话头,“谏官大人,你可能与我讲讲先前的攘州?”
聊些其他的话题,以他们现在的关系并不会显得突兀。
蒋秉呈答道,“攘州一向贫瘠,这是事实,少有鲜艳娇嫩的花枝,但你要是来的时机巧,赶得上气候好时,便能看见不错的景,至于这里的人你也清楚。”
怜君与蒋秉呈熟悉后,他发觉此人不会无端抬杠,反而时常有问必答,只有在面对那些不堪的人或事,他才会极度敏锐嘲讽。
不仅如此,蒋秉呈虽然嘴上从不说贴己话,但与他相处几乎算得上是体贴细微,他能够轻易察觉出旁人的神色。
可大多数人是扛不住这个过程的,无他,蒋秉呈实乃常人之难以忍受。
他过于直白,又过于犀利,甚至还会戳到当事人面前,即便是怜君,起初也避免不了拌上几句嘴。
神奇的是,最后妥协的不是怜君,而是蒋秉呈,仅限于他,对他人仍是一如既往的难相处。
蒋秉呈换了个离怜君更近的位置,盯紧他的面孔,突然问起,“你姓怜?那为何程家派你来?”
怜君虚虚地看向别处,瞧见一旁的火盆残留灰烬,像是刚烧过纸张。
他没有看问话的人,在蒋秉呈面前他从不主动谈起程家,这次被一问,他却不加以掩饰,“谏官大人可是不知,程炳生为我义父。”说话时他又掉过脸来,拢起头发。
蒋秉呈的目光顿时透露出一丝审视,“我以为你跟程家没有关系。”他话中的关系范围很广,怜君听懂了。
他笑着反问道,“什么关系?一荣俱荣?还是说,”他凑近对方,紧贴着他慢慢说道,“狼狈为奸。”
“我希望你是说的玩笑话。”蒋秉呈说得很认真,字字句句都像是一根刺,直直地刺向怜君的心底,他好似被看得通透。
“谏官大人在怀疑什么?是怀疑我?还是怀疑程家?”
原本怜君不该带上情绪,他应该冷静地试探对方,可他忍不住,话中终究还是带上了刺。
蒋秉呈轻摇着头,“怜君,你找上我,就该知道我定是要探清的。”
他明白怜君接触他是别有目的,清楚怜君招惹他是为了程家那些掩盖的秘密,但他不理解为什么程炳生会是怜君的义父,这相当于怜君主动趟入程家的浑水,难以脱离,此后也难以清白。
他笑了起来,不是冷笑,而是常人惯有的笑,只不过没什么温度,“今日有得忙了,我们走吧。”
怜君没有解释也没有追问,他别过头压下一时泛起的血腥味,扬起微笑跟上。
之后他们相当有默契地避开这个话题,关系好像没有变化,却不再说些空闲话。
在怜君来之前,蒋秉呈收到了一封信,是先前探查程家的回信。
他静默地从头看到尾,看完后一卷,放入燃着的火盆中,有些出神地看着跳动的火苗。
——
柔弱无骨的人撑在程壬的上方,娇声地贴着他的胸膛说道,“哥哥也不知道多疼疼我,我好累。”
程壬护着对方翻了个身,细瞧对方的神色。那人躲着不让他看,可对方的力度对他来说如同蚂蚁一样微小,他总能如意。
“嗳,哥哥不知羞!”挣扎的人只能落得一个手脚被制住的下场,那人颇有些羞恼。
程壬情不自禁叫出对方的名字,“怜君……”说罢他就想吻上去。
怜君呵呵直笑,“哥哥,你想得可真美。”
程壬不答,唇间碰到了怜君来不及躲开的侧脸。
怜君面色赧赧,一向苍白的脸灵动起来,他哼了声娇睨道,“我自然没有哥哥力气大,哥哥想做什么我阻止不了,但我偏不叫你得意。”他的身影瞬间消散。
程壬没有吻到,他醒了。
只是他做的一场美梦,他直愣愣地想,原来他对怜君是这样的心思。
他不吭声地起身洗了亵裤,才打消了绮丽的念头。
大多数时候他都在战场上,不会想些有的没的,唯有梦是不能受他控制。
程壬每次上了战场,总会冲在前头。
他的眼神愈发沉寂,他不畏惧敌人的刀剑,他的刀从无数敌人的脖颈上掠过,刀光剑影交织的每一次都是生死搏斗。
他的武器没有比敌人锋利多少,可无一例外他都是胜者,但凡他输了一次,那他将成为敌人的刀下亡魂。
他依傍死亡,但死亡带不走他。
程壬摩挲着铸血的刀,他早就做好了回不去的准备。如若成真,幸运的话这柄刀留着,嘱托其他将士带去送给一位姓怜的公子。
那位公子应该在攘州,很好认,他相貌甚美,一眼就能瞧出是哪个。如果看见他身体不好,就不要道明真相,说是故人送的就好。
若不幸,那就走吧。
他不再叹息,也不再惋惜,命运会给予他最好的归处。
他将刀一次次刺入不同敌人,砍下敌人的头颅,在其他将士的吼声中一发当先。
刀起,刀落,数不清的项上人头滚落。
最终他取得那狡猾如狐狸的敌方将军的头颅,砍的力度大,血喷在他的脸上、颈上,一直流到他的脚下。
程壬面无表情地看着敌人丢盔卸甲,他成为了那名最威武的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