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言淡然一笑,比着手语告诉他:“没有谁,你听错了。”
林步点点头,先一步迈进餐厅。
“就这样?”盛凌睁了睁眼,明明除了陈言没人听得见他说话,却还是压低了声音,小小声地说。
陈言微笑着迈上台阶,微微偏头,小声道:“助听器没那么管用,他只能听见声,不代表全都能听懂,很多时候还是要靠观察口型辅助。”
盛凌长知识地“嗷”了一声。
点了餐,林步掏出手机,兴冲冲地递给陈言看——一位面容清秀的女生。
陈言了然一笑:“女朋友?”
林步笑了笑,带着点羞涩:“还不是,我在追求她。她很好。”
“你也很好,祝你成功。”
林步笑了,由衷里感到开心:“你总夸我。”
陈言挑了下眉:“这是事实。”
“哈哈,我还记得你小时候说过我很酷。”
陈言也笑了,他一次遇见林步的时候才四岁,被赵明带着在小区楼下玩,一群年龄相仿的孩子混在一块儿玩耍,吵吵闹闹的。
陈言玩累了,被赵明唤过去喝水,余光一扫,就看见了独自坐着的林步,眼睛睁得很大,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副乖巧模样。
陈言觉得他很特别,与其他孩子似乎都不一样,于是他拽拽赵明的袖子,指着林步:“我可以和他一起玩吗?”
赵明也蹲下来,看了眼林步,语气温和地说:“那个小朋友不会说话,你可以问问旁边的阿姨。”
于是陈言又迈着短腿跑去问阿姨,那阿姨很是惊讶,一脸讶异地盯着他,又看看赵明,最后蹲下来拉着陈言的手,说自己家的小朋友还不太会说话,让陈言带着他点。
于是那天起,陈言和林步成为了好朋友。
陈言觉得林步很酷,这是打心眼里觉得。他想别的小孩都只会吱哇乱叫地到处乱跑,玩得一身灰,而林步不会,林步到哪儿都很酷,干干净净又冷冷清清,随便往哪儿一站,小手一揣,别人问啥他都摇头,酷得要命。
也是那时候起,陈言跟着林步学习手语,起先没想着沟通交流,他只觉得这是一种咒语,一种别人都看不懂的咒语,他学会了就可以和林步光明正大地说别人坏话,而别人却什么也不知道,这很酷。
“我真没想到你会成为手语翻译。”林步露出一口齐整的牙齿,笑道,“比我这个聋人还精通手语。”
陈言也眯着眼笑了,用同样的话回答他:“这很酷,不是吗?”
盛凌托着脑袋听了全程,看着他的表情觉得尤为可爱,于是附在耳边轻语:“特别酷。”
林步去上厕所了,陈言等在商场廊道的椅子上,旁边的袋子里装着一只毛茸茸的小猫玩偶。
这是林步买给他心怡女生的礼物,他说那女孩儿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尤其是猫,他就想着每一次见面都给她带一只不同造型的小猫玩偶,要是以后有了机会,当真让他走了狗屎运,一同走进了婚姻的殿堂,他们就一起养一只小猫。
这话倒是给了盛凌启发,追着陈言问了一路,死活问不出他喜欢什么。
陈言不说,他就自己想,想来想去,也没觉得陈言对什么动物格外青睐过。此路不通,盛凌就换了个思路,想陈言对什么感兴趣,又是一番苦思冥想,盛凌斩钉截铁地断言:“陈言当然是对我感兴趣!”
当然,这话他是在心里偷偷说的,他可不敢让陈言听见,否则又要笑他自恋。但这么想了一通,盛凌也确实发现,陈言寡淡得有些无味了,好像什么都提不起兴趣,什么都入不了眼。
也就一样,陈言喜欢吃甜。但陈言不是那种大张旗鼓,恨不得昭告天下的“喜欢”,他是那种不显山不露水,不动声色的,要你日日相处、仔细观察才能觉出来的“喜欢”。就连盛凌也是观察了近半年才反应过来的。
喜欢吃甜,盛凌就在东城开了几家甜品店,爱吃蛋糕,盛凌就收购了那家私房,专门聘请师傅到家来做,硬是把做给全东城的蛋糕弄成了陈言一人的独家专享。
当然,这都是两三年后的事了,现在他就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鬼,什么也干不了。
啧,烦。
盛凌揣着胳膊,眼珠子滴溜溜地乱转,忽然瞥见了楼下的一家DIY店。
很大的一家开放式店铺,盛凌眯了眯眼,很容易就看清里面的人。银饰、香薰、串珠、手机壳、还有……盛凌眼前一亮。
“言言言言,我们去做蛋糕吧!”
“?”陈言投去稀奇的目光:“你又发什么疯?”
“没发疯,你看楼下。”
陈言依言看去,没发现什么:“怎么了?”
“楼下有个手工DIY店!”盛凌语气激动,“我看见了,里面有蛋糕制作,我们去做蛋糕吧!”
陈言不太感兴趣:“直接吃现成的不好吗?自己做费时费力还不一定好吃。”
“可是,”盛凌挎着脸,有点小委屈,“可是我想和你一起做嘛。”死之前,他好歹也是不大不小的总裁,掌管着东城一半的餐饮,自然是没那么多机会与陈言享受这种“浪费”。
陈言轻笑一声:“你和我一起做?然后被别人看到奶油自己动了,回去做好几宿的噩梦吗?”
“那,”盛凌企图思考对策,“那咱们也可以这样,你做,我指挥。”
“想得美。”陈言言简意赅地打断了他的幻想。
“陈言,言言——你就陪我去嘛……”
陈言充耳不闻。
突然,口袋动了一下,陈言皱了下眉,不满道:“别搞这些小把戏,我告诉你,没用。”
“什么把戏?我没动啊。”盛凌一脸无辜。
那声音确实不像是同一侧发出来的,陈言疑惑地转头——
四目而视,盛凌也反应了过来,用只有陈言能听见的声音大喊道:“小偷!”
陈言被他喊得头疼,脚下却丝毫不慢,轻而易举地截住了小偷逃跑的道儿,长腿一扫,那人就摔倒在地。
盛凌毫不吝啬地吹了声口哨,夸赞道:“帅死了!”
商场的安保已经赶来,陈言从地上捞起自己手机准备报警——啧,屏坏了。
坏得还很严重,陈言划拉半天也没见页面滑动一下。
此时,离开甚久的林步终于回来了。陈言向他借了手机。
电话已经打完,陈言归还手机,却见林步一脸难色。
“怎么了?”
林步又看了那小偷一眼,背过身向陈言比划:“我认识他,他是我以前的同学。”
这是陈言头一回以报警人的身份来到派出所。
见面还是老熟人,陈言对着迎面而来的程晃微笑着点了点头。
程晃也是一奇:“你今天怎么来了?没听说有什么案子啊?”
陈言无奈一笑,三言两语把事情缘由道了,末了又说:“那小偷也是个聋人,说不定还真需要我呢?”
程晃一愣,又是笑笑,大掌往陈言肩膀上拍了拍:“还真是辛苦你了。”
“啊!”程晃的手都还没来得及放下,陈言就听到了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
“他怎么可以拍你肩膀!”盛凌细声尖叫。
陈言狠狠地闭了闭眼,忍了。
既是报警人又是翻译人,陈言也是头回体验,忙完自己忙对方,忙得哭笑不得。
盛凌飘在空中,居高临下地看着陈言,心里却想起了上一世。
陈言本是个无足轻重的普通人,芸芸大众中的一个,扔进人海里也没什么特别的,脸是漂亮点,但漂亮的人多了去了,他也没那么特别。这样的人,本该与一位心仪的对象平淡而幸福地携手余生,也许是自己,也许不是,但无论如何,都不该是那样的结局。
如果一定要给这个结局找个原因的话,盛凌想,从一开始,他就不该与这里沾上联系。
如果他没有参与任何一场案件的审理,如果他没有在那一份份笔录上署名,或许就不会发生那场意外,后面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那是群胆小又狂妄的小人,他们不敢公然挑衅权威,于是将所有火力都集中到了这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身上,将他按在地上,踩进泥里,用钢筋穿透他的手掌……
前世种种,一幕幕浮现眼前,盛凌没注意自己握紧的拳头和绷紧的下颌,他有些偏激地想:他为什么要帮助那些人,天下会手语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偏偏是他?做一名普普通通的手语翻译不好吗?为什么偏偏要和派出所沾上联系?一次两次也就罢了,为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出入?他把自己当什么了,救世主吗?!
看到陈言忽而抬起的目光,盛凌这才惊觉,他方才不慎将心里话说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说出了多少,也无暇顾及,胸口涌起一团火焰,他只想狠狠地一吐为快。
他没注意到自己言语上的偏执,更没留心自己语气上的锋利:“你以为这么做他们就会感谢你吗?你自以为是替他们发声,他们却对你的付出理所应当。呵,你以为你受伤了他们会来看你吗?你以为他们会感激涕零吗?!还是你觉得自己特别伟大?无私奉献不求回报?”
屋子里的人都看到,陈言忽然对着一块空气凝住了,目光锐利而愤怒,带着些不可撼动的坚定,朝着那团空气无声地说了什么。
我自己的选择,还轮不到你来管教,滚。
盛凌看懂了,也冷静了,他知道他不可能撼动陈言的,上辈子是,这辈子也会是。
陈言就是陈言,会坚持一切他所认为正确的事,不论牺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