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回来之后,日子忽然变得很平静。
买家名单上的那些人,由天津警察厅和北平警察厅联合行动,一个一个地被抓捕归案。顾霆琛每天忙着整理材料、写报告、出庭作证,忙得脚不沾地。沈砚安反而闲了下来——他的身份毕竟不是正式警察,有些程序性的工作插不上手。
于是他开始恢复以前的生活节奏。
每天早上睡到自然醒,然后在花园里喝喝茶、看看书。下午有时候去警察厅转转,有时候在家里练练嗓子。晚上陪父母吃顿饭,然后回房间看书或者早早睡下。
这样的日子,平淡得像一杯白开水。
但沈砚安知道,这种平淡不会持续太久。
北平城里每天都在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生,有人死去,有人欢笑,有人哭泣。而那些隐藏在平静表面下的暗流,迟早会再次涌上来。
这天下午,沈砚安正在花园里看书,阿福急匆匆地跑过来。
“少爷!少爷!赵小姐来了!”
沈砚安放下书,抬起头:“赵小姐?哪个赵小姐?”
“就是警察厅厅长的千金啊!”阿福说,“赵夫人也来了!说是来拜访太太的!”
沈砚安微微皱了皱眉。
自从上次在厅长办公室见过赵夫人和赵小姐之后,他一直有意无意地避开她们。不是不喜欢,而是他觉得——自己和她们不是一类人。
赵小姐是大家闺秀,应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公子哥儿,而不是一个整天跟尸体和案子打交道的人。
“太太在客厅招待她们呢。”阿福说,“太太让我来叫您,说赵小姐想听您唱戏。”
沈砚安叹了口气,站起来:“走吧。”
客厅里,沈太太正和赵夫人聊得热络。赵小姐坐在旁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旗袍,头发编成一条辫子,垂在胸前,看起来乖巧可爱。看到沈砚安进来,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砚安哥哥!”她站起来,声音清脆得像银铃。
沈砚安礼貌地笑了笑:“赵小姐好,赵夫人好。”
“哎呀,叫什么赵小姐,叫小芸就行了。”赵夫人笑着说,“来来来,快坐。”
沈砚安在她们对面坐下,阿福端上茶来。
“砚安啊,我听你娘说,你最近在警察厅帮忙查案子?”赵夫人问。
“也不算帮忙,就是闲着没事,去转转。”沈砚安谦虚道。
“那可不得了。”赵夫人说,“我家老赵说了,你可是破了大案子的。槐花巷那个案子,要不是你和顾课长,到现在还破不了呢。”
“赵厅长过奖了。”
“不过啊,砚安。”赵夫人的语气忽然变得关切起来,“查案子这种事,到底还是危险的。你一个富家少爷,何必去掺和那些事呢?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不好吗?”
沈砚安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没有接话。
沈太太在旁边打圆场:“这孩子从小就主意大,我们也管不住他。只要他平平安安的,我们也就不说什么了。”
“那是,那是。”赵夫人点头,“儿孙自有儿孙福嘛。”
又聊了一会儿,赵夫人话锋一转:“对了,砚安,小芸最近在学《贵妃醉酒》,老是唱不好。你能不能指点指点她?”
沈砚安看了赵小姐一眼,赵小姐正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
他不好拒绝,只好点了点头:“那我就献丑了。”
沈砚安带着赵小姐来到后院的花厅。花厅不大,但很雅致,墙上挂着一把琵琶,角落里放着一张古筝。这是沈砚安平时练嗓子的地方。
“砚安哥哥,你唱一段给我听听好不好?”赵小姐坐在椅子上,双手托腮,眼睛里满是期待。
沈砚安想了想,选了一段《牡丹亭》里的《皂罗袍》。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他的声音不算洪亮,但清澈通透,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味。每一个字都咬得很准,每一个音都转得很圆润,像是泉水淌过玉石,清冽悦耳。
赵小姐听得入了神,一曲终了,她还沉浸在那种意境里,半天没回过神来。
“真好听。”她由衷地赞叹道,“砚安哥哥,你唱得真好。”
“赵小姐过奖了。”沈砚安笑了笑,“你要是喜欢,我可以教你几个基本的唱腔。”
“真的吗?太好了!”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沈砚安耐心地教赵小姐唱了几个简单的段落。赵小姐学得很认真,虽然天赋一般,但胜在态度端正,倒也学得有模有样。
临走的时候,赵小姐站在门口,依依不舍地看着沈砚安:“砚安哥哥,我下次还能来吗?”
沈砚安看着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不忍心拒绝:“当然可以。”
赵小姐高兴地笑了,脸颊上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那就这么说定了!”
她跟着赵夫人上了车,从车窗里探出头来,朝沈砚安挥了挥手。
沈砚安也挥了挥手,目送车子远去。
“少爷,赵小姐好像很喜欢您啊。”阿福在旁边小声说。
沈砚安没有接话,转身往回走。
“少爷,您不喜欢赵小姐吗?”阿福追上来。
“不是不喜欢。”沈砚安说,“只是不合适。”
“为什么不合适?赵小姐长得好看,家世又好,跟您多般配啊!”
沈砚安停下脚步,看着阿福:“阿福,你觉得我是一个正常人吗?”
阿福愣住了:“少爷,您说什么呢?您当然是正常人了!”
沈砚安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門,站在窗前,看着外面那棵老槐树。
槐花开得正盛,一串串白色的花朵挂在枝头,散发出淡淡的香气。
他伸出手,看着自己的手指——纤细、白皙,骨节分明,像女子的手。
他想起自己的身体——那副隐藏在衣衫下的、不同于常人的身体。
雌雄同体。
这个词,他从小就知道了。
他娘告诉他,这是一种病,一种天生的病。不能对外人说,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所以他一直藏着。
藏在宽大的衣衫里,藏在微笑的面具下,藏在所有人的视线之外。
他以为他已经习惯了。
但每当有人靠近他,表现出好感的时候,他就会想起这个秘密。
然后他就会退缩。
因为他知道,没有人能接受一个这样的人。
没有人。
傍晚,顾霆琛来了。
他站在沈宅门口,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衬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结实的小臂。他的脸上带着一丝疲惫,但眼神依然锐利。
“你怎么来了?”沈砚安有些意外。
“路过。”顾霆琛说,“顺便给你带个东西。”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沈砚安。
沈砚安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张照片——一张五个小女孩并排站着的照片,和他在天津看到的那张一模一样。
“这是从哪儿来的?”
“今天整理周明远的遗物时发现的。”顾霆琛说,“他一直藏着这张照片。”
沈砚安看着照片上那五个小女孩的脸,沉默了很久。
“周明远为什么要藏着这张照片?”
“不知道。”顾霆琛说,“也许是为了纪念,也许是为了忏悔。谁知道呢。”
沈砚安把照片收好:“谢谢你,顾课长。”
“不用谢。”顾霆琛顿了顿,“对了,明天有个新案子,你要不要来看看?”
沈砚安抬起头:“什么案子?”
“城南一个戏园子,昨天晚上死了个人。”顾霆琛说,“死者是个旦角,唱青衣的,在后台被人勒死了。”
沈砚安的目光微微一凝。
戏园子。
旦角。
勒死。
这几个词组合在一起,让他隐隐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明天一早我就过去。”他说。
顾霆琛点了点头,转身要走。
“顾课长。”沈砚安叫住他。
顾霆琛回过头:“嗯?”
“谢谢你。”
顾霆琛愣了一下,然后摆了摆手,大步流星地走了。
沈砚安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暮色中。
夕阳的余晖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像一条黑色的河流,流向远方。
(第十七章完)
章末语:太平日子过得久了,就会忘记——这世上从来没有真正的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