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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歌 第4章 柔然人

作者:七月在予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7-11 02:40:35 来源:文学城

“喏,”边歌将手中的黄纸扔下去,睥睨着底下的人,郁栖川走过去在梯子下方捡起黄纸,仰头看着她,“我在上面念药名,你写。”

“是,公子。”他走到诊台旁边坐下,拿起毛笔,蘸了蘸墨水,提笔准备。

“川穹。”他写下了川穹。

“川贝母。”他写下三个字。

茯苓、白术、桔梗、石斛……

边歌检查完所有的药柜之后,从梯子上下来,拍拍双手的灰尘,走到郁栖川身旁。

毛笔一勾,一点,最后一个字完成,郁栖川站起来装作非常恭敬地双手奉上药单:“公子,写好了。”

边歌没有接,只是瞥了一眼确认没有错之后:“嗯,可以了。字写得不错,谁教你的?”

“先生。”

边歌颇为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个柔然青年:“能请得起先生的地位可不低,你先生叫什么?”

“树黎羽称。”

树黎羽称?边歌暗自记下了这个奇特的名字:“他是你们柔然人吗?”

“算是吧,他是鲜卑人,在长安游学十年才回到柔然。他在柔然开了一个汉学堂,所有柔然鲜卑子弟都可以去听他讲课。”

“难怪。”边歌坐在板凳上,斟了一杯水,“你还会什么?”

郁栖川低下头,虽然尽量模仿他以前见到的奴隶,但模仿得很拙劣,身上的傲气刻意被压制,反而显得变扭。

“以后不用这么可以拘束,你平时怎么样说话就怎么样说话吧。”边歌看了一眼。

“真的?”

“真的。”

“不会给你惹麻烦吗?”

“不会。你表现得正常一点,不会有人怀疑你是柔然人。”

“好。”他把身板挺直了,目光看着边歌,“我还会刀剑、骑马、摔跤、射箭、杀人……”

“停,有没有不那么打打杀杀的?”边歌打断他的话。

郁栖川想了想:“放羊,写字,笛子。”他除了打打杀杀,会的东西不多。

“诶,吹笛子不错,改天你吹给我听听。”边歌站起来,走到门口,忽而回头看了一眼郁栖川,后者还穿着一件白色里衣,身子单薄,脸色虽不似之前那般苍白,但也还是有些虚弱之态。

郁栖川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并无不妥:“如何?”

“我找一套我的旧衣裳给你,等等。”她走到郁栖川的身边比量身高,发现这个年仅十八岁的青年竟然比她高了一个头,她只到郁栖川的下巴位置,每次看这个柔然青年,都要仰起头来,“你……今年十八?”

郁栖川点点头:“下个月满十八。”

“嗯嗯,”边歌虽然知道草原上的人比较高,但没想到这个没满十八岁的青年竟然这么高,再过个两三年,确实能压她一头。

她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勉强挤出一丝笑,“我的衣裳可能不适合你穿,但由于啊……目前医馆的收入非常少,连我自己也过得异常拮据,所以只能委屈你穿我的旧衣裳了。”其实那些并不是她的衣裳,都是过去杏林堂那些帮工不要的破衣裳。

郁栖川点点头:“你是主人,我听你的。”

边歌在心里打着算盘,白捡的这个便宜货应该能干很多事情,虽然吃得多一点,但一餐一文钱来算的话,他挑水,洗衣,做饭,采药,烧火,劈柴都是能干的,而我只需要坐诊收账就好。

自己手里还有四枚戒指,改天拿去当了,应该也能换不少钱。这样一番打算下来,他觉得自己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白捡了好处!

等边歌再次从里屋出来时,她手里拿着一件灰蓝色袍子,袍子外观还打了好几个补丁:“去试试,这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一件了。等我医馆赚钱了,再给你做一套衣裳。”

“是。公子。”郁栖川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嫌弃,他非常平静地拿了衣裳进入里屋更换。

不到半刻的功夫,他从里面出来了,长身玉立,一身灰蓝色袍子妥帖称身,里面露出一层雪白色里衣,腰上缠着棕色绑带。

边歌抚掌走过来,绕着郁栖川走了一圈,细细打量:“哎呀,你真是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好看。”

听到边歌的夸奖,郁栖川第一次露出了笑。

“原来你会笑啊!”边歌走过来伫立在他面前,抬手按住对方的嘴角,做成笑的样子,“不要吝啬你的笑容,在杏林堂当伙计呢,要热情,要有耐心,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笑,不要整天摆着一个哭丧脸,会吓跑客人……哦不,会吓跑病人的!”

“是,公子。”

“还有啊,当伙计呢,嘴巴也要甜一点。”

“是。”

边歌看他一脸茫然的样子,直接把话讲明白:“你应该想问,怎么样甜呢?”

郁栖川点点头。

“我告诉你啊,有人进门,你要迎上去,问他有些什么需要的,如果看来人腿脚不方便,大胆地上前搀扶。见了老的男人要叫伯伯,见了老的女人要叫奶奶或是婆婆,见了稍微年轻的要叫婶子或是夫人,见了小的女孩子叫小妹妹,叫了小的男孩子要叫小兄弟。”

郁栖川点点头。

“还有最重要的一个,见了当官的要叫大人,见了当兵的管他叫军爷。”边歌揉揉太阳穴,她不知道对方到底能不能理解,“反正到时候你要是不知道该叫什么的,就不要说话,由我来应付就成。”

“嗯。”郁栖川再次点点头,最后来了一句,“这些我娘亲都教过。”

“呃?”边歌扶额苦笑不得:“早说啊,这样我就不用浪费这么多的口舌了。哦,对了,好好干,等我们的医馆挣了钱,自然少不了你的好处。”

边歌最后还不忘给他画一个大饼。

谁知道郁栖川也实诚,慢慢吐出一句话:“我是你的奴隶,这些不用给我。”

边歌在心里默默感叹:这家伙还真是守信用,不过说归说,人心隔肚皮,谁知道他是不是想让我放松警惕,然后偷走狼牙呢?

“这件事就不说了,来,我带你去办通关文书,再带你去街坊邻居那里转转,认识认识。”边歌抓起郁栖川的手出门。

右边第一家铺子是沈大娘的馄饨铺子,此时正值午时,馄饨摊上坐了两三个人正在吃饭,沈大娘也正在捞锅里的馄饨。水雾缭绕,把沈大娘整个人都笼罩在里面。

“沈大娘,看看我给你带谁来了?”边歌路过馄饨摊,站在灶台前,这么一喊,不仅是沈大娘听到了,连吃馄饨的客人也好奇地抬头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结果看到了一个衣着普通却仿佛天人的男子,他们甚至都忘了嘴里的馄饨。

“哎呀!边大夫,你这是从哪儿捡回来的郎君,真是长着一张俊俏的小脸!”沈大娘一看这位小伙子,心里赞叹不止。“我活了大半辈子了,真是头一遭见到这样标致的人物!”

“沈大娘,您可别说笑了。他叫郁栖川,您叫他小川就成,日后会在我的杏林堂当个伙计儿!”说完,边歌立即向郁栖川道,“这是沈大娘。”

郁栖川立即拱手喊道:“沈大娘好!”

“不错,这小伙子,人不仅长得好,连话也说得好!小川啊,以后肚子饿了,可以随时来沈大娘的摊子吃馄饨。”

郁栖川道:“谢谢沈大娘。”

“沈大娘,他的病还没好呢,我带他出去走走,顺便办张通关文书。”

“这样啊,那快去吧。”

边歌走在前面,给郁栖川介绍这条街上的铺子,这次主要是介绍里面的老板和伙计。郁栖川有些眼花缭乱,她把周围的铺子都瞟了一眼,根本认不出那么多人,但边歌说的很详细认真,他也就认真听,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耐烦。

清风酒坊的张大爷弓着腰在柜台里记账,他家酒坊几乎天天是座无虚席,整条街的人都喜欢来这里喝他家的酒。无他,只是酒够浓烈醇厚。而且凭良心做生意,自然多回头客。

相比较之下,对面的李小爷的朝阳酒馆就少人一点,郁栖川看到里面喝酒的大多是外地装扮的客人,其中尤其是胡人居多。

边歌说道:“这里的酒种类多,吸引多地商贩,而且他们这些多半只是来喝一次,李小爷做的也是一次买卖。”

这一次买卖,就是只有一次买卖成立,之后不会再有回头客,李小爷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能宰一个是一个。

“嘿,边大夫,来两个包子吗?新鲜刚出炉的!可香了!”

卖包子的大牛喊到,他今年大约二十五岁,与边歌从小在抚冥镇长大,生得五大三粗,一身的蛮力,嗓门尤其大,早上一声“卖包子咧——”能够把整条街的人都唤醒。

当大牛的喊声喊完之后,就是各家鸡啼的声音。所以大牛这个醒得比鸡早的人在这条街又有一个外号“一唱白”。

“大牛,下次再买你家包子。”

“边歌,你带的这个是谁呀?以前怎么没见过?”

“哦,他叫郁栖川,你可以叫他小川,他是我杏林堂新来的伙计,帮我跑腿儿的!”

“哦!早叫你招一个伙计儿了!每次我有事去找你,你都不在,想卖点跌打药都找不到人!”大牛盖上笼屉,走到旁边揉面团。

“大牛,你哪儿伤着了?”边歌问。

“唉,不是很严重,上房补屋顶,摔下来扭了腰。上次去找你,结果你那个小店歇业了!沈大娘说你去采药去了!”

“我帮你看看?”边歌伸手要给他搭脉诊治。

“喏。”大牛伸手过来,手掌白白的,都是面粉。

边歌:“现在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没有了,差不多好了。”大牛嘿嘿一笑,“不用治了,我年轻,身体好的快!”

裁缝铺的王娘子正坐在门口缝补衣裳,她的绸缎店里站着三个胡人,都在看她家的绸缎。

边歌压低了声音:“王大娘子的绸缎料子很好,她做衣服的手艺也不错,改天要是有钱了,我带你来做一身合适的衣裳。”

“嗯,我听你的。”郁栖川朝里面瞟了一眼,看到其中一个胡人的时候神色有些轻微的变化,他皱着眉头立即反手拽着边歌,低头,匆匆离开。

“怎么了?”边歌朝里面看了一眼,那三个胡人穿着差不多,都带着一顶羊绒帽。

“有个柔然人混在里面。”郁栖川走远了裁缝铺后才松了口气。

“是来找你的?你该不会真的偷了什么东西吧?”边歌想到了四枚戒指,那可是价值连城的东西,这一个不到十八岁的青年怎么会有呢?如果是偷来的,那就不能变卖出去了,不然会招来杀身之祸的。

郁栖川平静道:“我没有。”

“那你老实交代,你为什么会受伤?”

“我……”郁栖川低着头,咬着下唇。

“你是我奴隶对吗?”

郁栖川点点头。

“在你们那里,奴隶就不能有秘密瞒着主人对吗?”

郁栖川犹豫了一下,最终点头。

“所以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受伤的?”

“我……我族里发生了内乱,我是逃出来的。”郁栖川说了一句话。

边歌想了想,他的话确实找不出什么破绽,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柔然的军队实力确实有些逊色了,攻势也不像原先来得猛烈。“所以他们是来追杀你的?”

郁栖川点点头,又摇摇头。

“说话,你这又点头又摇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

“好,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逃出来的时候有没有带什么重要的东西?”

郁栖川陷入回忆中,他慢慢抬起左手凝视除了拇指外的四根手指:“我戴了四个戒指……但是在我昏迷的时候,有个人抢走了,他好像还踢了我一脚。”说着,他下意识地抬手捂着伤口,似乎回忆会让他本能地感受到伤口的痛楚。

“你那四个戒指是干什么的?”

“就是普通的四个金戒指。”郁栖川低头看着地面,尽力克制自己的疼痛。

边歌看着他疼痛的样子,心里有些愧疚,踹人的是她,偷走戒指的也是她,最后忽悠人家卖身为奴的也是她。她实在是一个黑心大夫。

“算了算了,不要想了,这些柔然人,咱们躲远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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