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直视王爷,进去后别偷看他,回话时要低头。”
林乐乐记得阿红姑姑的教导,盯着自己的脚尖走路,看着黑色的靴子一步一步踩在厚厚的红色地毯上,地毯上还有金色线飞禽走兽花纹。
帐子四角摆的青铜鼎,正冒着袅袅白烟,不知烧的什么熏香,挺好闻的。林乐乐以前就在博物馆见过青铜鼎,忍不住多瞥了两眼,觉得十分新奇。
大帐十分宽阔,走到约莫一半的地方,看见前面跪在地上两个人,林乐乐和他们隔开两步,就地跪下。
“参见孝王殿下!”林乐乐拿出怀里的辞职信,平放着双手举起。
有黑甲侍卫上前取走,递到上面。林乐乐听到翻动纸页的声音,而后那人随口说道:
“把这俩细作押到狮子口,明日之前,审讯出所有消息。”
两个黑甲侍卫应诺出列,抓住跪在她前头两个人往外走。他们经过林乐乐身侧时,叫她闻到一股血腥,林乐乐眼皮一抬,瞥见细作脸上手上都是血,有个人还失去了一条胳膊,用白布胡乱裹着,鲜血滴落在猩红毯子上,瞬间消失不见。
怪不得熏香,是为了遮掩浓厚的血腥气!林乐乐忙低下头。在小院子里岁月静好,不知世事,看到这儿才明白意识到,这里正在上演杀戮和斗争,是很危险的!
等门帘再次落下,孝王温声命令林乐乐起身,问道:
“你要辞去副侍卫长的职位?”
“是!属下才疏学浅,不能胜任,请求殿下准许。”
林乐乐顿了一下,想起来递上去的辞呈还夹杂着要结算工资的清单——
有实权的王爷,光军队花费过手的银钱怕至少百万。自己这点点钱,写上去,一定叫他感到十分无语。
但是干活拿钱,天经地义,于是:
“说起来不好意思,属下现在囊中羞涩,虽然还未到发钱的时候,却急等着用钱,因此把上月该拿的钱也写在上面了……请殿下准许账房结账。”
裴清玉:“……小事一桩。”
头一回遇到这么直白问他要钱的,裴清玉把辞职信扔在大案上,起身绕过大案走了过来。
“你把头抬起来。”
林乐乐闻言,顺从地抬起头。她也挺好奇这孝王究竟长得什么模样。阿红姑姑虽然不喜欢他,可几番夸赞过他的好容貌。
两人一高一矮,离得也就一尺近。他可真像是个瓷玉人儿,剑眉星眸,眉目如画,气宇轩昂,身形高大,一袭青色锦衣,如漠漠风沙中长了棵芝兰玉树。
对方垂下眼眸,也在打量林乐乐。看了一会儿说:
“林小姐长得不像林大将军,应该是长得像你母亲吧。”
林乐乐哪知道自己长得像谁?听他点出自己身份,也赧然一笑:“隐瞒身份来到这里,本想试探一下自己闯荡天下的本事,没有事前拜见殿下,是我失礼了。”
“女侍卫营是飞渡在管,他开始没有识别出你的武功,最近本王才得到消息。本王看了,你在女侍卫营里,出了三次任务,表现的都很好,怎么无端端要走?”孝王问道:“可是有人故意欺负你吗?”
“没有!我只是生病了一段时间,前几天又不小心撞到头,记不起来很多事情,连武功、骑马也记不起来了。”
“是吗?”
“是!”
林乐乐诚恳地看着他,指着自己的脑袋说:“病弱缠身,副侍卫长的职务如今我已经不能胜任,留在这里也是没有用处。而且,父母在,不远游,这里离京城千里之远,我应该回家了。”
“原来是这样。林小姐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走?”
“是的!”
“如此坚决,没有任何挽留余地?”
林乐乐点点头。
对方沉沉地看着她,忽然一伸手,捉起了她的手腕,林乐乐挣脱不及,他就隔着她的灰色窄袖,指尖搭脉。
把脉?
他懂医术?
完了,自己基本好了,当面拆穿可就有点尴尬。
裴清玉的手很好看,修长,骨节分明,指尖弧形圆润,极为干净。
靠的太近了,鼻端能闻到到他身上的气息,一种好闻的香气,凉凉的,像是这个人给人的感觉,清冷冰凉。
“你不能走。”
裴清玉了然地看着她,松开手,林乐乐握回自己的手腕说:“虽然我风寒好了,但真的失忆了……”
“正因为你失忆了,才更不能走。你为我效力,在这里受了伤,生了病,不把你彻底治疗好,怎么能把你交给林大将军。”
“啊?”
“飞渡,带林小姐出去,好生安置她,为她延请名医。”裴清玉不再看她,转身走回青铜大案后面。
“是!”一名黑甲侍卫出列,走到林乐乐跟前,手一伸:“请!”
虽然他说的很有道理,显得也很好心,但是林乐乐没忘记自己的目的,她可不想继续在这个危险的地方呆着。
“谢殿下关心,但是我的病已经基本好了,而且我的婢仆阿红武功高强,是经验丰富的老江湖,她可以保护我一路平安回去的。”
“最近细作越发多了,频出刺杀。”裴清玉已然端坐在大案之后,像是没有听见林乐乐的话,修长的手指拿起另外一本文书,从容翻开。
“飞渡,严密保护好林小姐和她的两位婢仆。林小姐若掉了一根汗毛,受了惊扰,我就摘了你的头。”
——
孝王一言九鼎,金科玉律,说出的话,就不可更改。在阿红疑惑的眼神下,两人都被安置在孝王眼皮子底下,军营中靠近王帐的一个单独营帐里。
“小姐,究竟怎么回事?”
“他说我失忆了,要养好才放我走。还说现在细作刺杀多,怕我们遇到危险,他不好给我父亲交代。”
“啧!”没预料到孝王会热情好客,阿红一时也不知该说什么。
名医很快就来了,身后跟着小童提着药箱,名医和林乐乐互相道过姓名,就给林乐乐把脉。
林乐乐苦笑道:“我只是失忆了,王大夫,我不必继续喝药吧,药实在太苦了!”
王大夫说:“怕苦没关系,老夫给你开些不苦的药丸,中间掺着蜂蜜。小姐的脉息倒是没有什么问题,只是病体刚愈,虚弱一些,我给你开些固本培元,补脑健身的药丸吧。”
“王大夫,您说我们小姐脑子被撞了,吃你的药,记忆能恢复吗?”阿红热切地问。
林乐乐:……
“这个嘛……老夫倒是有叫人失忆的药,可是撞到头再恢复记忆,可就难了。何况我摸过小姐的头,并未有淤血肿块,外表脉象都看起来极为正常,总不能无故给她针灸,且这种情况,针灸也没有用处。”
林乐乐松了口气,她才不想针灸!针灸扎的满脑袋银针跟刺猬一样,想想那个情景,太可怕了!林乐乐赶紧把话题带过去。
不多时候,小苹花也被带来了。
三人齐整整聚在这里,像是被拴在一起的蚂蚱。不过蚂蚱窝虽然从小四合院变成帐篷,里面家具摆设倒是换代升级了。
飞渡说,孝王吩咐,除了暂时不能出去,要他满足林乐乐所有的居住需求。
于是送来厚厚的皮毛褥子,崭新厚实的锦被,桌椅餐几形状精致,阿红手指头一弹,说是黄花梨的,木料名贵,甩原先的松木家具好几条街。
坐在厚厚的皮毛褥子上,能把人陷下去,帐子里还添了碳盆烧银丝碳,这种高级炭火没有烟,上面覆盖一层熏香,空气甜甜香香,周遭都十分温暖。
住的倒是挺舒服,吃饭的话,她可不想继续吃干硬大饼。
林乐乐试探着把要求说给飞渡,中午送来的提盒里就没干硬大饼了,是新鲜的嫩肉羊汤,刚烙出来的喷香小软饼,还有孜然香料,浓香诱人,滋味可口。
三人好久没吃过这么满意的一餐。小苹花收拾碗盘的时候,忍不住笑道:“殿下对小姐可真好!”
“我也觉得他人不错。”看架势,不是虚假挽留,人家是真把她当客人好生对待了。
“小姐今天第一次面见孝王呢,小姐觉得孝王怎样?他好看吗?”
小苹花笑嘻嘻促狭着说。
林乐乐回想了跟孝王的这次见面,肯定地点点头:“孝王长得好看,心地也很好,虽然年轻,看起来却十分威严。我从未见过二十来岁的青年能像他这样子的,气宇轩昂,芝兰玉树,天家贵气,不怒而威,真是一表人才,人间龙凤啊。”
林乐乐搜肠刮肚,把能用的好词全给他用上了。
二十一二岁,不是大四就是刚毕业,都是些眼神清澈愚蠢的脆皮大学生,她是真没见过这样雍容气度的王公贵族啊!
“小姐笑了!”小苹花轻轻拍手,又笑问:“小姐一直喜欢王爷,如今面见了王爷不说,他还对你很好,那咱们还走吗?”
“走,还是要走的。”林乐乐揉揉脸,收起自己的笑容。
保命当然比美色更重要。她不想留在军队里天天面对搏杀。
“小姐,你真舍得走哇……”小苹花犹豫了下,坐下来面对面小声说:
“想当初老爷舍不得小姐嫁人,要找文人学子给您招赘,您说招赘的全是庸才,没有一个英雄好汉,因此带着咱们一起偷偷过来投奔孝王。要真回去了,小姐您可就见不到孝王,还得答应老爷给您招赘了。您可要想好了?”
招赘?还有这茬?
招赘不就是倒插门吗?挺好的呀,她为主,丈夫为副,不仅有挑选的权利,对方还要听她的,多爽。
“孝王虽然好,但他是晚上的月亮,白天的太阳,光辉夺目,高不可攀,不是我这等凡人能触及的,我还是不要痴心妄想的好。”
虽然她们说话声音都不大,但是隔墙有耳,何况连墙也没有,只是帐篷。林乐乐以防万一,能说孝王的好话,就不会说他的坏话。
——
王帐内。
孝王司马宗政安正侍立在王爷身旁。
宗政安今年三十六岁,是孝王的谋士,将审讯文书递给孝王后,轻声说:“殿下,狮子口审讯结果已出来,两个人犯是太子派来秘密寻找林家小姐的。”
“殿下这次又取得大胜,军功已经快赏无可赏,军中威望无人能敌。太子心里不安,最近一直拉拢占据高位的武将。”
“林大将军武功卓著,是太子头一个目标,听说太子投其所好,知道林大将军想要给林小姐招赘,就遍找自己麾下的青年才俊,许诺任其挑选。太子是想把林小姐从咱们这儿挖走。”
“这两个人犯,已经不是抓到的第一拨细作。林小姐忽然要回京,不知道是否在咱们不知情的时候,就已经和那些人接触……咱们不能让林小姐倒戈成为太子的人。”
“她还没有接触太子的人。”
裴清玉翻看手里的审讯文书,快速阅览后,又拿起另外一本,一目十行。这本是暗中监视林乐乐的人呈上来的。
看到文书写到林乐乐早就心仪自己,还有林乐乐对他那一顿溢美之词,不禁微微挑了挑眉头。
——喜欢他,还不忘问他要微薄俸禄,还知道回家招赘更好,这小花痴跟一般的花痴不一样,还挺务实。
“放出林家小姐的假消息做鱼饵,继续诱捕太子细作。”
“是!殿下,那林小姐本人该如何处置?”
“先关着。”
第一天,林乐乐:你人还怪好嘞。
第n天,林乐乐:呔,狗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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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