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红姑姑,你说,孝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呢?”
晚间,林乐乐躺在矮脚床里面,阿红姑姑躺在床的外侧,两人的披风都添盖在被子上。
小苹花和小剑奴则合睡在另外一个小侧间。
阿红姑姑吹熄了油灯,整个屋子顿时黑漆漆的,比现代的房间要黑多了。
林乐乐临睡觉前倒是在院子里看见了满天繁星,成千上万。她从未见过这么多星星,很冷,也很美。现在屋里只有关闭的纸糊窗户处,微微透出一点灰蓝色的月光。
黑暗中听见阿红姑姑叹了口气。
“孝王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主帅,是咱们大兴国最会打仗的人。你爹爹已经是名将,声震南北,够厉害了,他年纪比你爹爹小很多,名声却比你爹爹还要盛大,他把欺压咱们大兴国的异族人都打怕了,收复了十三城池,还纵横千里,打穿了敌人的王庭。”
“敌人只要看到他的王旗飘展,就会吓得落荒而逃。他是个军功盖世,高大英俊,才华横溢,清冷出尘的年轻人,我知道的,你喜欢他,三天两头的,总需要别人夸一夸他,哼!”
“怎么阿红姑姑不喜欢他吗?”
“说实话,不喜欢。义不掌财,慈不掌兵,孝王外貌俊秀,却心狠手辣,不是良配。”
“我不觉得他心狠呢。”林乐乐打个哈欠,继续套话。
“他要是不心狠,天底下都是大善人了!”阿红姑姑语气尖锐起来,恨铁不成钢。
“别的不提,单说他十三岁从军,因为长得漂亮,叫敌人起了个外号,瓷玉娃娃,站在城墙上拿这个嘲笑辱骂他。孝王破城后就抓住那些人,舌头全部割了,又把活生生的人扔进狼狗群里……”
“那惨烈的情形,谁看了不胆寒,他却在现场摆了青铜案,坐在狼狗圈外,看着惨状自斟自饮,气定神闲,面不改色。打这事儿出了名,从此军队内外再也没人敢轻视他,都知道这个参军的王爷不是个善茬。你十三岁在干什么?你十三岁敢杀人吗?”
林乐乐想象那个情景,头皮有点发麻,不禁朝被子里拱了一拱,盖住半张脸。
“唉,我就知道你不爱听他坏话。以前谁劝你,你就跟谁急!好的时候,抱着我胳膊撒娇叫我阿红姑姑,生气了就叫我坏阿红,臭阿红,不过是一个奴婢,有什么资格管你?打我两下,冷冰冰把我撵到外面去!我的好小姐,阿红又说了刺你耳朵的话了,你还打我撵我吗?”
阿红立着耳朵听,过了一会儿才听到答复。
“打人骂人多费力啊,我连小剑奴都没力气打了。”对方声音不急不慢,有点软软的,让人听着很舒服。
“阿红姑姑,其实我以前年纪小,控制不住坏脾气,我长大了,就不这样了。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阿红姑姑说这些话不怕得罪了我,是真心为我好。”
林乐乐伸手摸索,握住阿红的手,轻轻捏了一下。
“小姐,你今天好像突然长大,懂事了,”阿红声音微微哽咽:
“对小剑奴也好一些了,对我也好一些了。唉,这两三年……你总是有心事,心思越来越重,心情越来越不好,总是爱生闷气,阿红怎么问,你也只觉得烦,从不搭理。有时看见你默默流泪,真叫我着急地不知该如何是好。咱们许久没说这么多话,许久没这么亲近了。”
林乐乐见她动了真感情,倒像是一个赤诚的人,又软语安慰几句。
阿红心里熨帖极了,一直等到外面打更声传来,林乐乐也哈欠不断,这才摸索着帮她掖好被子,亲昵催促:“夜深了,快睡吧。”
静谧深沉的黑夜,只能听见外面风声,树叶摇晃。
第二天林乐乐醒来时,外面已经天光大亮。小苹花用黑陶盆给她端来温热的洗脸水,洗漱后,阿红姑姑找出铜镜叫她照着,自己抓起她一把子长头发给她梳头。
铜镜清晰度还可以,林乐乐这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竟然和现代的自己一模一样。都是细眉大眼,眼角微微下垂,看起来温和秀美,嘴唇丰润,有点嘟嘟的。
“我们小姐头发好,又黑又厚,密密实实的。”阿红姑姑一边说,一边利落替她也挽成男子发髻。
虽然林乐乐不喜欢梳男子发髻,但镜子中自己脑袋圆圆的,发际线也好看,整体看起来很清秀,也就罢了。
林乐乐已经知道这里是哪儿了。这里是越州薛城,孝王临时居住的一所深宅大院。
孝王白天去城外驻扎的军队,晚上回这里。或者在军队连住几天才回来一次。
孝王军广纳天下贤士,不管出身,有本事的都收。除了女侍卫营,还有五行术士营。这些人不住在城外军营,而是分布在孝王的临时宅邸。因为这些特殊人才都是各行精英,是他广撒网的细作,能混进敌人城中搜集消息,叫人防不胜防。
她们一行人凭家传武功混进了女侍卫营,之前参与了三次任务,在老江湖阿红姑姑的全力帮助下,林乐乐表现出色,积功成了副侍卫长,得了这所单独的小宅院居住,其他女侍卫们都是挤在一个大院子里的。
这里没有厨房,都是从大厨房一起拿饭。早晨,饭还没到,药先到了。林乐乐看见黑乎乎一大碗药,闻着那难闻的气味,就苦了脸。
昨晚上她捏着鼻子喝了,现在又得捏鼻子喝,毕竟身体生病是真的。
小剑奴等林乐乐喝完了药,就颤颤巍巍跪在她面前,双手举着棍子,等她的晨昏两顿打。
林乐乐看着她细如枯柴的手腕,灰布袖子滑落下去,小半截手臂青青紫紫,没一块好皮/肉,伤痕摞着伤痕,看起来十分可怖。都是以前打的旧伤痕,也不知道多大的仇怨,下手这么狠。
林乐乐把那棍子接过来。
小剑奴浑身都紧绷起来,闭着眼缩着脖子准备忍受,却没等来咻咻的棍子。只听见啪嗒一声,睁眼一看,林乐乐把棍子放在桌子上了。
“别怕,我不打你了。”
小剑奴睁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这么好运。
“谢谢小姐开恩!”
被打还得朝打她的人谢恩,林乐乐心里不是滋味,随口说:“因为打人也怪累的。对了,你看着年纪不大,十几岁了?”
“婢子今年十五岁了。”——童工啊。
“你还记得怎么跟到我身边的?”
“记得。婢子娘生病了,家里没钱抓药,婢子自己插了草标,上菜市场卖自己,小姐给了婢子五两银子,救了婢子娘的命,婢子就跟小姐过来了。”
“你家在哪儿来?”
“婢子是本地人,家就在城外乡下薛家集里。”
本地人?倒也好。
林乐乐轻声问道:“你想你娘了吗?”
小剑奴闻言抖了一下,满眼悲哀看着她,又低下头,说:“不想。婢子卖到小姐家里,就是小姐府上的人,跟原先的家没关系了,婢子……不想!”
“我要放了你回家呢,你真不想?”
小剑奴猛地抬起头来,不敢置信地看着她,颤声道:“小姐,你……你说真的?”
其余人也惊讶看着林乐乐。
林乐乐揣着手放在膝盖上,说:“是真的。我生病了,总不好,想着做一个善事,或许就快好了。”
这的确是一个好理由。菜市场还有放生鱼池呢,供“善心人”买了鱼摊子的鱼去放生。
小剑奴高兴地眼泪直流,又惴惴不安地说:“可是我家里把身价银子用了,还不起五两银子……”
林乐乐淡淡道:“不用还了。我是大……我家里有钱,做事情不能小气,叫人笑话。阿红姑姑,我们还有多少钱?”
阿红会意,微笑道:“咱们还有五十多两银子。”
林乐乐对这些钱没有概念,说:“你看看给她多少合适?跟我一场,该给她些钱的,宁肯多一些,不要少一些。”
阿红从腰间钱袋里掏出来一块银子,往手上颠了颠:
“这有十多两银子,小剑奴,都给你了。你们这里乡下,一年也花不了四五两银子呢,小姐开恩,不要身价银子放了你,你又白得到这些银子,也算是烧了高香了。”
小剑奴颤巍巍接过这块银子,接着双手合上,神情激动,又要磕头。
林乐乐受不了她给自己磕头,忙伸手止住她。
“免了……择日不如撞日,等吃完早饭,你收拾东西,从此出去吧。对了,阿红姑姑,咱们有淤伤药没有?”
“还有金疮药。”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你给她一些药膏吧。”
“好!”
放走小剑奴,她也松口气。
早膳还是菜汤,面饼子,煮腌肉,咸菜。
“奶奶的,这饼子硬的像冬天的石头,咬得我腮帮子发酸。一个地方一个饮食,咱们是真吃不惯。”阿红啃大饼子啃的咬牙切齿。
林乐乐盯着菜叶汤发呆。
难吃就是难吃,还不如想个法子回大将军府去吃山珍海味去。
饭后,小剑奴走了。给她身契的时候,林乐乐才发现上面写的名字是“小贱奴”,原主给写的,也不知她那仇人是谁,恨成这样。
不过,根据常理推断,一定是个她得罪不起的人物,所以只能找个替身殴打出气。
林乐乐随口套阿红话,仇人果然惹不起,竟是当朝永泰公主,据说在某次宴会中嘲笑自己木讷粗鄙,只会武功不通文墨,所以种下仇怨。
那还是幸亏放走了小剑奴,林乐乐心想,否则被人知道了又是一个把柄。对当朝公主,心怀恶意,不知是多大罪名呢?
自己跟公主应该没多少交集的,又不是在一个微信工作群里。既然公主身份高,自己跟她对上会吃亏,那躲开就是。难道她还能跑到大将军府里抓自己吗?
咚咚咚,敲门声打断了林乐乐的思绪。一个圆领袍的男装女子开门走过来,询问林乐乐什么时候病好,可以参加操练。
什么?!还得操练?!
林乐乐本来就有点头晕,现在更想躺在床上不起来了。
怎么还要操练呢?
她更想跑了。真是的,放着大将军府大小姐不做,来这里做小兵。她林乐乐这张脸好歹从小被人夸到大,现在穿越成有钱有势的大将军府小姐,这条件,什么漂亮小男孩找不到,干嘛寿星公上吊非得找孝王啊?跟他的结局可是万箭穿心而死呢。她活的开开心心,干嘛要寻死呢?
孝王,孝王,谁爱给他挡箭,谁就去吧。
她绝对不去抢这个送命功。
只是想到要离开这里,忽然又意识到一个麻烦。
原身会武功吧?好像还很不弱。问题是她不会啊。怎么叫阿红教她,又不显得突兀呢?
林乐乐转了三圈,想出办法,装作体力不支,一下子跌倒,脑袋撞到柱子上,接着软软“晕倒”。
这可把阿红吓坏了,怎么揉捏她都装作不醒,直到叫大夫过来,听着要扎针了,才扶着脑袋晕晕乎乎醒来。
这一撞,就把“武功”“心法”什么的全撞没了,说头痛想不起来,且“记忆”也变得七零八碎。因为脑子是人体最复杂的部位,虽然大夫摸着没什么鼓包,脉象也正常,但也不敢说林乐乐是装的,也不敢打包票说能治好她。
阿红姑姑急的脸都黄了,还得强忍着心焦安慰林乐乐:“不要紧,心法忘了我再教你,内力是多年累积,存在躯体之内,顶多不会驱使,绝不会随意散掉了。刀法我也重新教你。”
林乐乐呆萌萌看着她,委委屈屈点点头。演戏九分假带着一分真,脑袋真的撞得挺疼的。
阿红姑姑又看着窗外,无奈道:“小姐在这里不是生病,就是撞头,现在连记性都影响了,看来放走小剑奴是一点儿用处也没有的,白做了个好事!莫非……莫非风水不好,咱们跟这里不合……”
林乐乐低下头,努力去想这辈子最倒霉最伤心的事情,叫自己掉了几滴眼泪。
“我头好难受,姑姑,我好想家……”
“小姐,要不,咱们……回大将军府……”阿红姑姑紧紧握着她的手,试探着说。
要的就是这句话。
林乐乐幽幽说道:
“我没有武功了,不知道何时才能恢复……军队不养无用的人,我对殿下没有用了。”
没用才好,没用自由啊!
林乐乐又歇息几天,病好了就写辞职信。
因为写字也“忘得”七零八碎,阿红姑姑执笔写好辞职信,又另起一张,将屋子里的物品写了一份清单,方便走时交接。
小苹花也打点好行李了,又把零散的铜钱碎银拢起来交给阿红。阿红全数了数,眉毛皱起来。
“一共四十三两多碎银,另有几百文铜钱。越州距离京城千里之遥,路费盘缠倒也够使。但是咱们的马死了一匹,买一匹至少四十两银子,这样就不够了。”
林乐乐啊了一声,不紧不慢问道:“那怎么办呢?对了,我们在这里效力,不发薪水吗?”
“什么是薪水?”
“呃……俸禄,月钱,工钱之类。”
“这个有。小姐是副侍卫长,一月二十两银子,我是十两,小苹花级别低只有二两。今天是二月初三,上月的钱要等到十五日才发……要是领了上月的钱,加起来三十二两,勉强也够用了。”
“我这时候写辞职信,今天能提前结算上月的钱吗?”
“按照常理,走时结账,倒也可以。小姐,要走就快,出任务是有危险的,小姐现在忘记武功,不知哪日彻底恢复。早日回到大将军府,才能安心。”
把上月该结算的工资,也一一罗列在辞职清单里,林乐乐跟着阿红姑姑出门,七拐八绕,来到管此事的账房。
账房听了,收了三人联名的辞职信,又朝里面递,说要上面盖印。谁知道在外面等了半天,辞呈清单却被原样打回来了。
“上头办不了,说请林副侍卫长去城外军营的孝王大帐,面呈殿下定夺。”
林乐乐忍不住对阿红姑姑吐槽:“我官儿还当得挺大么!辞个职还得面见王爷。”
阿红也惊讶,说:“江湖人士,来去自由。别的侍卫长离去,只要交接清楚,没听说有阻碍的,怎么……”
两人对视一眼,只听办事的笑道:“我们也不知具体情形,想必林副侍卫长身份特殊,上面看重。马匹已经备好,您去不去?”
“去吧。”林乐乐接回辞呈,收好放进怀里。等和阿红姑姑出了账房,才拉着她胳膊软语道:
“姑姑,我想不起来该怎么骑马了,你抱着我骑马好不好,别叫我掉下来了。”
阿红姑姑点头,二话不说答应了。又皱眉道:“天上的鹰隼,孝王的眼睛。看来他知道咱们身份了,不然不至于特殊对待。小姐,我心里不安,你要是见了他……”
“有什么不安的,”林乐乐说:“不过是个辞职。”
“我是怕你见到他,又改变主意……”阿红姑姑满是怀疑地看她:“你当初可是一见他就两眼放光,眼睛粘在他身上,九头牛拖你都走不动道。”
林乐乐:“……”竟花痴成这样吗?
“啊,有吗?我全忘了呢。”
林乐乐望着天:“姑姑放心吧,我不会随便改主意的。我估计他只是看在父亲面子上,离别时说一点客套话,不会真心挽留我的。”
剃头挑子一头热的事情,林乐乐可不爱干。
林乐乐见了黑色骏马本来发憷,在阿红姑姑帮助下,飞身上了马。等骑起来,摇摇晃晃的,觉得身体好像能自动适应马匹跑动的节奏。凉风吹过脸孔,倒也十分畅快。
跑了不知多久,穿过宽阔的街道,见到各种粗布衣裳的百姓,通过厚重城墙的大门,护城河的吊桥,这才看见旷野中黑压压的军队。
士兵们都披甲拿刀,还有拿着长长兵刃,也不知是叫戟还是戈?林乐乐分不清楚,只觉得一队队士兵高大威武,远处沙场黄尘弥漫,正在操练,吼声震天,到处都肃杀之气。
林乐乐紧紧挨着阿红姑姑,不动声色打量环境,谨慎跟在引领小兵的后面,一路通报,来到正中最为宽阔的大帐前。
门前黑甲侍卫通传,林乐乐便听到里面一个清冷冷的,像是少年又是青年的声音,沉稳淡漠。
“进!”
黑甲侍卫闻言应诺,替林乐乐打开帐门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