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得他几乎失去了知觉,血向四面散开,眼前的景象逐渐模糊,只记得血液慢慢流向脱落的项链。
等等?!
项链?!
“是项链!”程越大喊。
席元拿出车祸现场带回来的项链,问道,“是这个吗?”
项链是一块质地温润通透的玉和复古的棕色珠子组成,白色的玉色泽如月光一样清透,触 手生温,丝毫没有一点冰凉。
程越点头,“从我有记忆的时候,我爷爷就嘱咐我不能拿下这块玉,我曾经觉得它太过老气,尝试过拿下来。”
程越陷入回忆,“第一次拿下来,一只鸟精准的在一群人里面拉屎在我头上,第二次拿下来,从家里二楼掉下来,第三次拿下来,落水差点淹死,后来类似的事情次数多了,我就再也不敢拿下来了......”
于箫显得非常惊讶,他们认识的时间也有七八年之久,按道理说不可能没见过这个项链,“那我们怎么从来没见过?”
程越揉了揉眉心,低声道,“这个项链很神奇,只有我发生危险的时候,外人才能看见它一段时间,我爷爷从小就告诉我这件事不能跟任何人说,况且这些是什么很光彩的事吗?”
于箫倚在墙边撑着下巴,“那你对这个项链看起来很不上心啊,这么神奇的宝贝,很不应该啊。”
程越知道她什么意思,解释道:“这个玉佩并不是万能的,我曾经跟它许愿不被惩罚,彩票中奖之类的事,毫无作用,它只能保证我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我就一直没管它,席元知道。”
席元点头,“我曾经确实见过。”
在他们之中,席元和程越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他曾经见过这个项链,他们儿时,程越闹着去摸狗,谁知那狗突然发疯咬了他,席元在现场捡到这个项链,归还给程越。
奇迹的是程越的伤势愈合速度非常之快,非常人所能及。
令他费解的是,以前程越的受伤并没有听说见到什么人或物。
席元心里突然有种捉摸不透的情绪,他好像明白了一些事但还不确定。
沉默片刻后,他拿起小刀划破指尖,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席元已经将血滴在白玉上。
一颗鲜红的血液滚落,滴在玉的表面,两者一触碰,血液像被一股无名的力量所控制,立马被吞噬干净。
眨眼间,一抹暗红色的身影出现在眼前,衣襟层层叠叠,暗纹织就的衣服恍若霞光,腰间束着织金腰带,领口处垂着串珠璎珞;
裙边系着玉坠银铃,头发上金丝攒成的簪子衔着珠翠,步摇上的银链在鬓边轻晃,衬得那张脸眉目如画,粉面含春;
脚上一双织金镂花的鞋子更是华贵夺目,整个人与日光交辉相映,流霞涌动,彩秀辉煌,恍若神仙。
她微微垂眼,长睫轻颤,笑意已达眉眼间,语气里满是兴奋与好奇,“你是不是也看得见我了?”
众人皆敛声屏气,等着席元作出反应。
比席元的语言先来的是他点头的动作,三人被他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席元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发颤,开口道,“箫箫,你也来试试!”
听罢,于箫也往指尖划了一个口子,将血滴在白玉上,果不其然女人的身影出现在眼前,脑子里的知识存储使得她发出最高规格的赞叹:
“哇!”
等三人情绪逐渐平静,席元才缓缓开口,“这件事只能我们知道,其他人知道对她很不利。”
程越和于箫严肃的点头,从古至今人性都是自私的。
早上把女人的事公之于众,下午就不知道被带到哪个实验室去。
虽然理论上以人类现有的手段并不能困住她,但是以人类的疯狂指不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举动。
三人一致决定守护这个秘密,女人虽然不全懂,也明白他们是为自己好;跟着懵懂点头。
她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知道,除了相信能看见自己的三人外,别无他法。
程越所住的医院是席元家旗下的产业,几人很快顺利出院。
......
段不宁被吓得在医院住了一晚才缓过神来,几人将事情告知他,将信将疑的他看到程越身上好得差不多的伤,照着于箫的话滴了血在白玉上,
“哇!哇!”
段不宁发出于箫同款震惊声。
引得程越家里为数不多的佣人频频侧目。
这几人真是太奇怪了,自从回来,又是遣散人,又是大喊大叫,不仅腾出来一间没人住的大房间,还不允许规定的时间工作,碍于高薪工作,没有一个人敢询问,只得当这是有钱人特殊的癖好。
段不宁用了半天时间接受了这个事实,他好奇的逮着女人问东问西,
“你能吃饭吗?”
“你能喝水吗?”
“你会变什么魔法?”
女人被段不宁逗得咯咯咯笑,
早在于箫的普及下,她对这个高科技时代了解大差不差;接受能力令程越,于箫,席元三人吃惊不已。
于是一一回应段不宁的问题,能吃能喝能睡,
然后迫不及待展示自己的能力,桌上没来得及收拾的餐具瞬间悬在空中,又掉下来,盘子哐当一声掉到地上,清脆的碎裂声作响,残羹剩饭瞬间溅得到处都是,
速度快到几人都没反应过来,程越阴沉着脸,女人可怜巴巴的看了程越一眼,默默低下头等待恶魔的咒骂。
至于为什么是恶魔!
女人想,于箫说程越这个人脾气差,没同情心,还有莫名其妙的洁癖,反正实在找不到优点。
“嘿嘿,怪我,怪我。”罪魁祸首段不宁陪笑道,
“我家里有一套路易十六王室的餐具明天给你送过来。”话一出口便后悔了。
不容他后悔,程越带着笑意夸奖,“宁哥大气,你再摔两个。”
这么有钱,还这么小气!女人心想。
佣人很快收拾干净残局,这几个人到底要闹啥,压着疑问,面带得体的笑容默默离去,害怕多问一句就让自己工作不保。
于箫想到什么似的突然开口,“话说,我们以后叫她啥啊,总不能一直没名字吧?”
几人自然明白于箫口中的她是谁,陷入了思考......
程越看向女人,轻嗤一声,“一身红衣,就叫程小红!”
于箫鄙夷地看向程越,论土这人没输过,于是发出自己的想法,“叫于仙仙,听起来就很美。”
段不宁立马反驳,他对这两人的取名水平嗤之以鼻,“叫段不听,这才是最好听的。”
程越咬着牙说道:“凭什么跟你俩姓?”
于箫立马吐槽:“我俩都是女孩子,我最懂她了!”
段不宁立马补道,“我的姓是最好听的。”
“我才是第一个看到她的......”
“你们根本没有审美!”
三人争论不休,女人在思考要不要操控点东西砸死几人,自己的名字为什么要他们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