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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鸟不飞 第7章 卖琴

作者:须臾羡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05 18:00:01 来源:文学城

魏琛越过沈晴走到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张银行卡。“这里面有两万,足够付下季度的房租了。”

张姐和他老公拿着钱走了。

魏琛做好了晚饭,喊他妈出来吃。沈晴从房间出来的时候眼眶红红的,还有点湿润。魏琛往她房里看了一眼,就看见桌子上放着一本摊开的相册。

一顿晚饭两人都吃得异常沉默。沈晴没吃几口便放下筷子,回到房间又去翻那本相册。魏琛拿着一瓶气雾剂走进来,把它放在床头柜上,提醒一句:“药放在这里,抽屉里也备了新的。”

沈晴“嗯”了一声,过了一会儿忽然说:“你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拉小提琴,拉得也非常好。”

正要走出房间的魏琛停住了。

沈晴轻轻地摩挲着一张照片,声音也轻轻的,好像在回忆:“你这个时候才十四岁吧?但是上台演奏一点都不露怯。”

魏琛转过身,目光垂直落在那张时光遥远的照片上——那时的自己只有十四岁,穿着干净的白衬衫,站在舞台中央演奏小提琴曲。

魏明远和沈晴坐在观众席上,笑着看他为全场数百名听众演奏《沉思》。而那时的魏琛闭着眼睛,深刻地觉得自己只有在拉小提琴时灵魂才是鲜活的。

演奏结束后,有许多人上来送花,沈晴则被一群太太围着说话。魏琛不喜欢太热闹,便拿着小提琴走到后台。走近了,他却隐约听到爸爸和一个女人在说话,语气和内容都超乎寻常的暧昧。

他不知道手里的小提琴是什么时候摔到地上的。直到他透过门缝看见魏明远和那个女人接吻的时候,他才匆匆挪开视线,然后发现琴弦已经断了。

小提琴被送到琴行维修,魏琛从那以后便没有拉过琴。魏明远死后,过惯了安逸日子的沈晴不得不开始早出晚归地工作。她的身体本来就不好,劳累更是压垮了她,哮喘则变本加厉,把她送进了医院。

一天琴行打电话来告知小提琴已经修好了,问他什么时候来取。魏琛手里攥着费用昂贵的医药单,看了眼正躺在病床上昏迷不醒的沈晴,做出了决定。

大病初愈的沈晴知道魏琛为了她把琴卖了,难受地躲在医院的卫生间里哭了一会。出来的时候眼泪已经擦掉了,魏琛则神色如常地叫她过来吃饭。

她低头吃了几口,觉得喉咙很苦,说:“以前一把琴我说买就能给你买了,老师也是请最好的来教。你那么喜欢小提琴,大家也都说你拉得好。王太太的儿子在意大利获奖,进了顶尖的交响乐团,每年在全世界巡演,你们是同一个老师。那老师私下和我说过,王彦十四岁的时候琴拉得并不比你好。”她叹了一口气,“要是你爸没死,要是我没有这病,你也不会连琴也要卖掉,都怪我太没用了……”

“你别这样说。”魏琛把药和水递给她,“反正我以后也不想拉琴了,留着它也没用,不如卖掉。”

那时每天小提琴不离手,在琴房里一待就是一整天,恨不得连睡觉都要抱着琴睡的男孩,怎么会突然不想拉琴了呢?沈晴看着侧身整理东西的魏琛,问道:“为什么不想拉琴了?”

“没兴趣,不喜欢了。”魏琛说得轻松,“而且我马上就要上高中了,应该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

即使如此,沈晴心里还是惦记着那把琴。有天魏琛拿着暑假家教赚到的钱给她,让她用来买药或者付房租,她却把钱存了下来,想要等有一天存够了就把琴赎回来。

如今这笔钱已经存得差不多了,估计下个月就能拿出来去赎琴。可没想到今天竟出了这样的事,让以往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

沈晴看照片看久了又忍不住掉眼泪,她觉得自己亏欠魏琛,没能力让他过上好的生活,甚至连他的小提琴也不能帮他留下来。

魏琛双手垂在身体两侧,拳头是紧握的。沈晴哭得有些激动,又犯了哮喘,魏琛帮她把药放到鼻子底下吸了许久她才终于缓过来。

她靠在床上,看着魏琛从房间走出去的背影,想到他即使从优渥的生活一下子跌落到困顿的泥潭里,也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沉稳得丝毫不像个十四岁的孩子。

如今,她眼看着这个孩子的身体变高,肩膀变宽,背脊的骨头硬邦邦地凸显出来,长成了一个让人看不透的少年。而这几年其实是他一直在照顾生病的自己,学习和生活上也从没让她担心过,甚至会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做兼职赚钱来补贴家用。

她的心里泛着酸楚,终于忍不住对儿子的背影说:“对不起……”

对不起,因为父母,让你的生活变得这么糟糕。

魏琛一只手握着门把,背脊紧绷着。沈晴看着他在门框里站了一会,然后什么话也没说地走出去了。

夜里,屋子里关了灯,四处都是静悄悄的。

沈晴在房间里睡觉,魏琛则在卫生间里洗那件被菜汤和血弄脏的校服外套。

水声尽量开到最小,手里搓出浓白的泡沫。魏琛反复想着沈晴对他说的“对不起”三个字。

接着他又想到在白天,学校的林荫道上,江逾白站在他面前微仰着脸,也对他说“对不起”。

每个人都在跟他说对不起,好像他现在的一切遭遇都是别人造成的,他自己则一点错都没有。

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不是的。

魏琛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手也不干净。

如果不是他诱骗江逾白让他说出实情,那么他的爸爸也不会杀人,魏明远也不会死。沈晴可以和他离婚,不用背上巨额债务,也就不会活得像现在这么艰难。而江逾白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他或许会拥有很多朋友,遇到一个喜欢的人,然后把“魏琛”这个欺骗他的人彻底忘掉。

去阳台晾完衣服,魏琛回到自己房间,摘下眼镜躺在床上,然后关掉了台灯。

房间里漆黑一片,魏琛在黑暗中翻了个身,却不小心扯到了侧颈上的伤口。一阵撕裂的疼,在浓稠的黑夜里显得尤其深刻,仿佛被死神的镰刀划了一下。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没有谁天生就喜欢流血、喜欢疼痛。

四年前那场凶杀案,让魏琛对血感到恶心。他不懂为什么江逾白会因此迷恋上血腥,甚至热衷于自残。

他想起少年手臂上、锁骨下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明知道会很疼,他还要去尝试,飞蛾扑火一般地自取灭亡。就像他明知道自己骗了他,还是要一厢情愿地凑过来,靠近他、看着他,一副偏执的模样。

魏琛把手臂放在眼睛上,凸起的山根和眉骨硌着他的皮肤。他忽然轻轻地笑起来,在笑江逾白太傻,也在笑自己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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