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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夜行 第2章 孤灯长夜漫漫

作者:鹤洲苿蒿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5-17 17:29:32 来源:文学城

第二章:

“去的是刑部哪里?”程溪双眼放光,一双眸子被房内的红烛衬得愈发透亮。

“你知道的,小姐。”莺歌支支吾吾,不敢说出“府狱”二字,牢狱是不吉之地,免得冲刷掉今日的喜气。

“听说是重案,好不容易抓捕到歹人,事急从权,姑爷听到消息就着急忙慌地赶往刑部。”莺歌瞅一眼小姐,具体什么案子她无从知晓,但连新婚之夜都顾不上,必定是大案子。

“小姐别急,估摸着姑爷去看一眼,就会立马回来。再要紧的案子,也不急这一晚。”

程溪摆摆手:“罢了,今晚他不会回了。”她扯开衣带,准备换下身上的华服。

“姑爷虽此前在刑部任职,但现今高迁到都察院做御史,本就不是其管辖范围,听前院说是姑爷此前的同僚刑部侍郎杨秋大人特意来请他。”莺歌按住程溪的手,对这未来姑爷的身份打听得门儿清。

“你这顺风耳千里眼,一时半会儿就了如指掌,简直健步如飞。”这红烛才烧的一指甲盖儿厚,先前莺歌还说太师府待人刻薄,如今倒打探消息飞快。

“那倒不是,这后院寂静,大家都聚在前院吃喜酒,我去前院路上碰巧撞上通报的小厮,他脚程慢,我怕小姐久等,得了消息就马上跑回来。”莺歌眼轱辘一转:“不过,这处院落太偏了,可恶!”

莺歌再次打抱不平,这地方在府邸的西北角上,又偏僻又不显贵。

程溪并不在意这些浮华俗事,心里盘算着时辰,夜审重案怕一晚都不够。

“你知道为何别人唤他为阎罗,不就是因为他尤其喜爱夜审。不如早点洗洗睡才是正事。”

“什么阎罗?!小姐,你在外头说说就算,在太师府还是改了这口癖。”莺歌听着自家小姐的狂语,吓得一哆嗦。

宋言殊名字一听,易让人联想到柔弱书生。实际却是,不能以貌取人,更不能以名取人。

年纪轻轻能做到都察院的正二品监察御史,仅靠显赫的家世是不够的。更多靠的是他那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头——“阎罗”。这并非好名头,敢当面提要抱着进牢狱的准备。

早年间京师有三大酷吏,刑部都官李融虎擅用各种“出其不意”的刑具,囚犯光听说就能吓破胆,大理寺慕容怀安酷爱虐杀处置,曾为审谳平反刑狱千里追凶名动京都,因三人严刑拷讯,造就毒刑炼狱之风气,令京城秩序井然、但人人自危。而这三人中,要非论谁的手段更残忍,宋言殊是公认的第一。简单一句话:“活人见不着,死人说不出。”又加之一贯是夜审犯人,府狱本就是阴气盛重之所,午夜亦是一日阴气最盛之时,两两相结合,京师就开始传言宋言殊是阴曹地府里夜判的“阎罗”,借夜晚招死者之魂来断案。

百姓中的贼人害怕,而在朝堂上的百官更是战战兢兢。因为百官皆知,酷吏能在此朝此代扬名京城,都是皇帝的授意。皇帝要铁石手腕理政,才会让这三人冒出尖儿。

其中之一的宋言殊最不讲情面,只**理。皇帝听闻这名号,年纪轻轻杀伐果断,不畏权贵,辨别曲直,也不怕仇报阴事,必定是一身正气浩然。

因此皇帝赞为刑部的獬豸,后又为他加官进爵:“既然众爱臣如此害怕,那就让其任职都察院监察御史,监察百官。”

自从,宋言殊的阎罗名号彻底震慑都城,能止孩童深夜啼哭,能让摸黑贼人胆战心惊。但人人不敢当面提,亦或是背后论,免得被有心之人听到,成了被“阎罗”审判的“小鬼幽魂”。

屋外恰巧一阵微风吹过,桌上一支红烛又恰巧熄灭。莺歌哆哆嗦嗦地又给点上:“小姐,你看,说不得那两个字。”

程溪不以为意:“身正不怕影子斜,那些灵异鬼怪的话本儿还是少看。”

莺歌双手合十,默默念叨着自家主子口无遮拦惯了,希望不要怪罪于她。

程溪笑看她那副模样,就着倦意慵懒地清洗脸上的胭脂白粉。

窗前芭蕉叶子沙沙响动,适时飘来一声啼哭声。莺歌刚在心里祈祷完毕,被吓得又一哆嗦,自然先入为主:偏不碰巧今日就抓到犯人,还偏要晚上审,莫不是小姐嫁给宋言殊,被脏东西盯上?

啼哭声清晰传来,就是婴儿夜哭没错。莺歌往程溪的方向靠近,大红喜服的程溪,在此时莺歌眼里透露出诡异。

程溪满脸淡然,难道莺歌认为她嫁给“阎罗”,就是嫁到鬼宅了吗?看来改日要把莺歌常看的话本儿都收缴上来,免得整日疑神疑鬼。

“大饼,咋跑到这来了?二夫人的猫也知这是喜气之地。”

原来是猫。

莺歌拍拍胸脯,这自个儿吓自个儿的模样,终于让程溪忍不住笑出声:“瞧你这胆小样,这鬼神之说,不信则不怕,信则会怕。子不语怪力乱神。”

“小姐,快别笑我了,我又不是听不出是猫叫声,只是这猫在夜里突然一叫……” 莺歌狡辩道。“不过这猫的确是灵气吉祥之物,这四足宾客也来给小姐道喜。”后又意识到刚刚自己失态且失言,忙开始找补。

“算了,睡吧。”程溪的眼睛被睡意压得微闭。

莺歌以防万一,又去前院看到宾客尽相散去,说是刑部府狱那边没有消息,客人也不便久等。嘴上交口称赞宋公子胸怀大义,新婚之夜把儿女私情放在一边,为国为民。

莺歌扫兴而归,但深知这位宋御史招惹不起,劝说让程溪强撑着等候,两人就着红烛回忆起年少事,等到三更天,依然未有人通报府狱那边的动向。

程溪第一夜来到太师府就着微弱月光沉沉睡去,莺歌守在隔间,听着庭院的蝉鸣,此生从未觉得长夜如此漫漫。

程溪做了一个浅浅的梦,恍惚间回到八岁那边,当年长兄还在主客清吏司任职,托同僚从番邦带来一只异瞳波斯猫,送给娘亲做生辰礼物,因为猫的毛顺滑雪白,府里的人给它取名叫“霏霏”。霏霏比别的猫温顺,娘亲也特别喜欢它。

莺歌说是这猫每日贪嘴就懒惰,懒惰就不爱动,旁人瞧见自然就温顺,像极了程溪。莺歌与她从小一处长大,主仆之情胜过姐妹,当初祖母说她伶俐会说话,但她十句话有七句的心思用在插科打诨程溪上。

梦里的霏霏在冬日飘雪里留下一排排脚印,抬头是一片红梅,鲜艳地如同面容白皙女子嘴上点的胭脂。猛然一阵寒风凛冽,梦里的程溪用鹤氅挡住迎面袭来的飘雪。

却听得霏霏呜咽一声,循声看去雪地上渗出一片殷红。霏霏倒下的一旁立着一位少年,全玄色的身影在皑皑白雪中甚是突兀。手里拿着一方长剑,剑身上贪婪地吸食着无辜的鲜血。

玄衣少年的眼神淡漠,对上那双眼,只有令人恶心的寒意。

噩梦本不可怕,但反反复复出现,就是挥之不去的心魔。

程溪睁眼望着陌生的床栏,辗转反侧。她此前从未预料到,梦里的玄衣少年,有朝一日会成为自己的夫君。

更让程溪难以释怀的,是霏霏惨死的那一年娘亲也撒手人寰。不知不觉间,程溪的泪落在枕巾上。

都说宋言殊叫阎罗是诨名,他本人不喜这称呼;但阎罗本是判官,并非嗜杀之人,宋言殊在程溪眼里,何德何能配得上阎罗二字。他残忍嗜杀,却不像黎显将军一样上阵杀敌,反而打着不畏权贵的酷吏名号,为了升迁高就,行炼狱之事。

程溪思绪繁多,愈发难以入睡,醒来后口渴,于是起身走向桌上的茶盏处,月光透过琉璃窗洒在地面。

“醒了?”低沉的声音划破静默,程溪吓得一个激灵。往屏风后寻去,程溪才察觉靠窗的官帽椅上坐着一人,仪态端正,手里把玩着一串绿松石捻珠。

程溪恍然顿悟为何深夜微冷,并不是屋外的风紧,而是屋内有阎罗坐镇。

此时的宋言殊应该在府狱里审讯犯人,竟然悄无声息潜进房内。不过宋言殊本来就是这间院的主人,用“潜”并不合适,是正大光明的“回”。

程溪抿了一口冷茶,点点头,她的眼睛注视下方,不敢与其对视:“案子审完了?”

宋言殊微微抬眸,今夜月明星稀,月亮仿佛孤灯一般照亮人间,也照在那袭深紫喜袍上。声音轻柔地似怕惊扰旁人美梦:“未审完。杨侍郎也熬不住,便放到日后再说。”

随后指尖又指向桌上的一盒糕点:“杨侍郎的新婚贺礼,明福斋的点心。”

程溪一听,手中的冷茶瞬间寡淡无味,明福斋的糕点是京城四大点心阁里的上上等,尤其是那入口即化的芸豆卷,程溪从小吃到大,永远吃不腻。当然,这“上上等”是程溪自封的,采露斋的芸豆卷过于甜腻,轩逸斋的山楂太酸,至于流芳斋的馅料层次不够丰富。

程溪大喜过望,对着糕点望梅止渴,杨侍郎的形象也高大起来,心里已然把杨侍郎列作吃喝方面的同道中人。

宋言殊捕捉到她眼中闪过的金光,手间的捻珠拨动地更加快。

“既然如此,我亦备了回礼给宋御史。”程溪就着月光向床头摸去,即使没有这明福斋的糕点,这份礼也是照送不误。她今日一直贴身带着,迫不及待地想送给未来的夫君。

宋言殊点燃一根红烛。程溪递过来一方宝奁,精雕的红木做工细致,放在掌心十分轻巧。

宋言殊并未打开:“这糕点是杨侍郎的心意,你并不用还礼。”

“还讲什么礼不礼的。”程溪撇撇嘴,她只是顺着宋言殊的话头寻个理由,把这份“心意”送出去。而且她心如明镜,堂堂杨侍郎怎么会把一份糕点算作新婚礼物,应该就是顺路买来让宋带回家,就不算是正式的礼。

但在宋言殊听来,以为程溪的意思是两人已做了夫妻,我的就是她的,她的也是她的,大家是一家人,便不用讲什么礼。于是他打开宝奁。

里面躺着一颗硕大的珠子。圆润的珠子在烛光下,正中间有一条界限分明、明亮剔透的“线”,与底色形成鲜明对比。

“这是猫眼狮负?”

宋言殊一眼就认出这贵重之物。这珠子数量极其稀少,他在宫中见过,是外域进贡而来,别说平民百姓家,连权贵世家都少见,因为用钱也买不到。但想到程溪有一位身居礼部的兄长,疑虑逐渐散去。

程溪并未回应,宋言殊还算见多识广,认得这猫眼儿宝珠。这物件在多钟鸣鼎食之家、遍地黄金的京师都算是稀罕物儿,可是她天天求爷爷告奶奶地找大哥讨来的。但比这宝物更让程溪在意的,是宋言殊的反应。

她拐弯抹角的暗示,不知会让这位“阎罗”想起什么来吗?

但是他的眼神就如曾经一般冰冷,这千金豪掷下去,掀不起一丝秋波起伏。也连带着程溪的心,被寒霜封冻起来。

“过于贵重,无功不受禄。夫人还是收好吧。”宋言殊关上宝奁,将其递还给原主。

送出去的礼,岂有收回的道理。

“其实,这礼物还有层寓意。”宋言殊的手滞在空中,程溪嘴角拂过一丝冷笑。

“哦?”并不缺金少银的御史大人,听到这话,语气里透出饶有兴致的意味。

“猫眼狮负寓意着大人明察秋毫、洞若观火、断案如神;上面一条界限清晰可见,如同宋大人善恶分明、公正无私。”

程溪的心已彻底被寒意覆盖,宋言殊屠戮过多,光人命都不知背负了多少条,一个“畜生”的命怎又会记得?但一个大婚之日,就能看出太师府阖府上下对她的不待见。为求得日后在府里的立锥之地,她不得不抱紧宋言殊的大腿。

既然达不到勾起他对往事的回忆,那就干脆当做程溪的“投名状”,讨得对方一个欢心。

宋言殊迟疑片刻,侧目而视那勉强勾起的嘴角:“府衙待久了,对这真话假话,很容易一听就知一二,不过这奉承之语,倒无所谓虚实,也无所谓对错,因其本意是为了求生。”

程溪不敢直视宋言殊,只能从语气去判断对方的喜怒。虽然他言下之意是说知道程溪在假意迎合他,但语气缓和,察觉不到丝毫怒意。可见这上位者,明面知道别人是甜言蜜语,暗地里却甘之如饴。

所以程溪附和道:“宋大人心怀悲悯。

宋继续说道:“既然有缘成了夫妻,便不必拘礼谨言。褪去一身朝服,我亦只是一介平民。”

程溪心中冷哼,如果不是此前了解宋言殊生性凉薄,她听到这番话还真会错把他当成愿“与民同乐”之人。

程溪虽不屑于宋的“官话套话”,但知其话中意是嫌她疏远生分,她是妻子,又不是宋的“鹰犬”。

于是程溪假装怯生生地抬眉望去,对上那双空洞漆黑的眼瞳,如同梦里一般淡漠,沾染常年在血腥味里泡出来的肃杀之气。

只是这一看不要紧,程溪才发现先前宋言殊隐于黑暗中的另外半张脸上,爬满了星星点点的斑驳血迹,在月光拂照下,彷如半张青面赤纹的厉鬼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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