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第一家向家生了个男孩,满京城的人都知道了,一时间竟是就着这个热闹起来了。
只有向家没那么热闹,个个愁眉苦脸。
是个小子没错,却是个病弱的小子,大夫说不知道什么病,但肯定活不长,要做好夭折的准备。
那孩子出生的时候面色惨白,连气都虚,哭都没力气哭,打他打狠了只会呼吸更急促,仿佛下一秒就要撅过去。
向夫人看着自己的孩子都要心疼死了,天天皱着眉,眼睛都差点哭瞎了。
向老爷拿了块金去打了个长命锁,又跑去寺庙开光,把长命锁戴在了刚出生一个月的他的脖子上。
向夫人没出月子就天天出去,去各个寺庙里求神拜佛,只求她的孩子能够长命,不求百岁,只求他能好好看看这个世界,不要留遗憾。
或许是诚心打动了天,孩子长大了,不过仍是病弱,吹不得一点风,不然就要咳嗽,咳得惊天动地,到最后还会咳出血。他也见不得太阳,一晒就要出疹子,红通通的,布满一大片,倒是真愧对他的名字了。
小少爷的名字是满月了取的,单取一个阳字,本意是向阳而生,可如今却是连太阳都不能见,可惜这个名儿了。
向阳坐在椅子上,苍白的手提着一只笔,在宣纸上龙飞凤舞地写着。
今年他十五,练字练了得有十年,什么样的字他都能信手拈来,仿名家的那仿得更是像,仿品都能卖出几两黄金来。
他没办法像其他孩子一样,出门到处玩,只能窝在家里,看看书练练字,再下下棋画画景,顺便学学礼乐,每天过的倒也不枯燥。
如果这种清闲的日子一直过下去,那倒也不赖,只是天不遂人愿,在他快十六岁的时候,病倒了。
生的重病,依然查不出来是个什么病,只是一直咳,睡着醒来都在咳,每咳一下都带着血。他吃不下饭,只能咽点流食,本来就不好的身子骨更脆弱了,身上没有一点肉,跟皮包骨一样,瘦的吓人。
向阳感觉自己快要咳死了,喉咙里好像一直淹着鲜血,满嘴的铁锈味,吃不好也睡不好,眼皮又格外重,总是闭上就再难睁开了。
“我救了这么多孩子,怎么就不能还我孩子一个健康啊?”向老爷坐在主厅,手锤着桌子,痛心疾首地说。
向大老爷是个善人,京城人谁都知道,每天都派发些吃食衣物给那些流浪的小孩,在向阳出生之后更甚了,几乎顿顿饿不着那些流浪儿,有时候甚至吃得比普通人家还要好。还建了个私塾,专供这些流浪儿学习些基础知识。
就这样,京城里的流浪儿看着都比其他地方的体面,也知书达理,几十年来感谢的数不胜数。
但命运不公,他的孩子生下来就可能会病死,好不容易捱过了十五年,却又要死在十六岁的第一天。
向夫人趴在向阳的床边,哭的撕心裂肺,上气不接下气的,“儿啊……儿啊……”,她说不出什么话来,什么话都换不了向阳的命运,她只能一次次叫,叫她儿,叫他的名字。
“娘,别哭了,我多活了十五年呢!”向阳勉强扯了扯嘴角,却又开始咳,一咳就是一滩血,“可值了。”
向夫人哭着摇头,她不想什么值不值得,她只想要她的孩子活下去,她的孩子不该死在春风得意的年纪,更何况现在还是万物生的春天,冬天都熬过去了,为什么要他死在富有希望生机的春天里?!
“老天你不公啊……”向夫人沙哑着嗓子,哭得不成声,眼泪也已经哭干了。
那天晚上,一对父母一夜白头,他们看着自己的孩子气息越来越弱,胸口的起伏越来越慢,越来越小,到最后完全不动。
向夫人看着,又哭晕在向阳的床边。向老爷没哭,也没说话,陪着夫人在向阳床边站了一夜。
天还没亮,鸡刚刚叫过一遍,向老爷听着安静许久的夫人又小声啜泣起来,后来放声大哭,向老爷只抱着她,一遍一遍地抚着她的背,什么话也没有用了,那都是苍白无力的谎言。
向老爷垂着眼,轻轻叹了口气,眼里泛起了莹光。
等到早上天亮的时候,向夫人已经停了,双眼无神地坐在床边。她已经安静很久了,一点声音都没了,好像已经接受了这个残酷的事实。
向老爷看她实在悲伤,怕她把身子熬坏了,差人给她送了回去,让她好好休息。自己站在儿子的床边,一眼一眼地看着那了无生气的脸,“儿啊,别怪你娘扰你清静,她只是接受不了,辛苦养大的娃就这样去了……早知道就天天带你出去玩了,这样你也就能放春天的纸鸢,看夏天的烟柳,赏秋天的枫林,踩冬天的雪,那样的话你也不会这样的无聊了……天天看着你趴窗口,看着别人家孩子在外面耍,我心疼啊,你听话,爹知道,可爹宁愿你顽劣一点,闹的家里鸡飞狗跳最好……”
那天早上,他说了很多,把这些年没说出口的话一股脑儿全倒了出来。他性子内敛,不喜说话,又时常公事在身,闲不下来,遇着向阳也只会简单聊两句,并不多说。向阳沉静,平时就看看书什么的,听话的很,用不着他操心什么,许多话也就憋在了心里。
向老爷后来说累了,就靠着床,坐在地上,一遍一遍地看着这间屋子。
突然,他听见了一声细小的碎裂声。他奇怪,站了起来,下意识朝着向阳的方向看去,发现他脖子上戴了十五年的长命锁,碎了,碎成了好几瓣,金光闪闪地圈在向阳脖子周围。
向老爷怕扎到向阳,急急忙忙又轻轻柔柔地收拾起来,最后一片碎片拿走,他听见了虚弱的呼唤,“爹……?”
他一怔,顾不得手里的碎片,猛的扭头,看见了盖在向阳身上的被子在微弱的起伏。
他瞪大眼睛,丢了手里的碎片,丢了礼仪,冲出门外跑进了向夫人的房间,“夫人!夫人!醒了醒了!儿子活过来了!活过来了!”
向夫人睡了将近一天,但精神状态仍然不是很好,这会儿听了孩他爹的话一下子眼就亮了起来,“真的?!我的孩子活过来了?!”
向老爷来不及说什么,抓着向夫人就跑向向阳的房间,一路上跌跌撞撞的,两个人在门槛那被绊了一下,一下子摔在地上,一时间也不在乎,直接爬到了向阳床边,激动地看着那微弱的起伏。
他俩声音太大了,就算向阳很虚弱这会儿也睁开了一条缝,“爹……娘……?”
向夫人听到向阳的声音,高兴得差点疯了,挨着床边握住了向阳的手,张张嘴却说不出什么话来,只知道自己现在很高兴,特别高兴。
她的孩子活过来了,她的孩子在春天里重生了。
向老爷又请了大夫来,这次大夫捏着向阳的手腕,捋着自己的胡须,眉头皱了松松了皱,最后站起来说,“小少爷这脉象属实奇怪,沉细极软,却又从容缓和,节律一致,怪哉怪哉。”
向老爷多少读过医书,听着这话不太对,他问:“这两种脉象可能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吗?”
沉细而软,那是气血虚衰,但从容缓和又是健康的脉象,怎么都不会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
大夫也想不通,只皱着眉,说:“不过小少爷应是没事了,虽弱但有力,身子应该比之前好了。”
向老爷听到这,也不管那什么奇怪的脉象了,只要他的孩子健康起来就好。
打那天之后,向阳的身体就一天天好起来了,能吹风了,也能见太阳了,就是会时不时咳一下,也没多大事。
但长了六七年后他们就发现不对劲了,因为向阳好像不长了。
无论过多久,向阳好像永远停在了十**岁,他的容貌在十**岁后就从未变过,身体状态也是,永远保持在了那个年龄。
向老爷刚开始还奇怪,后来想想就这样也不错,至少他的孩子不用再面对一个病魔缠身的命运了,他可以健康地老死,而不是在病痛中折磨而死。
可他们想错了,直到他们死,向阳都没有再变过,他好像被时间抛弃了,三十多岁的他依然像个少年一样,完全看不出任何岁月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
向阳沉默地看着遗像,这是他第二次送走自己的亲人,他知道,自己好像死不掉了。
自从意识到自己好像不长了,他就一直在试验着什么,他用小刀割破自己的皮肤,却还没等血流出来,伤口就愈合了。他不信邪,割的更深了点,痛得“嘶”了一声,看过去的时候却只发现了一道浅浅的刀痕,一息之后就完全愈合了。
他还曾经偷偷去跳了个崖,结果只是失去了意识,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身上一点伤口都没有,只是有点疼而已。
那之后,他就明白了,他似乎死不掉了,得到了某种意义上的永生。
那个曾经差点夭折的孩子如今却亲眼看着一个个家人离去,他被时间抛弃,也被死神遗忘,从此成了这个世界上的孤魂野鬼。
他在世间游荡近千年,看遍了人间的是是非非,孤独淹没他的时候,他却什么都做不了。那种无力感让他开始厌恶自己的名字,他不要向阳而生了,他现在想死,很想死。
于是他把阳隐去,加了个“斯”,谐音“死”,再怎么着在名字里加死字都有些不合适,所以他用了谐音字,用这个名字又飘荡了几百年。
他去过的地方很多,有次兴致来潮,去了趟乱葬岗,却发现只小猫,伏在那堆生蛆的尸体上,半死不活的,若不是向斯好奇去碰了碰,都不知道这小猫崽还活着。
向斯抱了回去,小猫崽病弱的很,生在乱葬岗里,又染了一身的疫病,他养了好久才见活,后来给它取了个“长寿”作名,打算压一压这一身的病。
说来也巧,这小猫和向斯还挺像,出生的时候都病得快要死了,却都比周围人活得还要久。
向斯对此还挺高兴的,千年来他终于有了个朋友,陪他一起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