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对詹姆斯那本从霍格莫德的某个角落拿到的《一百个和女孩搭讪的方法》嗤之以鼻,我的意思是,认真看看也知道这不可能成功吧?
你好啊,漂亮的姑娘,要和我喝一杯吗?
这样的话如果放在洛瑞面前一定会被她面无表情地吓跑的。我才翻了第一页就看不下去了,我想没有一个有效的方法能将洛瑞·坎贝尔搭讪成功,除非她是真的想搭理你。
这件事我在很早就知道。洛瑞虽然看上去形单影只,但她真的很漂亮,配上冷冰冰的表情让不少自视甚高的男巫有征服欲,而她也并没有那么默默无闻,即使在格兰芬多,我也能听到一些男孩对她的讨论,不过无非是她的美丽,她的优异成绩,以及她到底是否正常。
不搭理那些蠢货就是不正常?我记住了那些比爱讲八卦的姑娘还要啰嗦的人,之后有机会每个人送一个恶咒大礼包。
或许我很早就知道,洛瑞·坎贝尔对我来说很重要,我容不下她被说一句不好。这个认知直到我五年级后才渐渐从我的潜意识走到了我的面前,但这一点都不迟,我想如果我更早的时候意识到,我或许不会像现在这样爱她。
所以在詹姆斯指点我到三把扫帚去的时候,我一开始是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的,后来本着到那边去见洛瑞一面的想法去了,却没想到直接听到了她对着伊万斯说喜欢我。
不愧是洛瑞·坎贝尔。我的心情很复杂,高兴中掺杂着“我早就知道她不会随便爱上谁”的感觉,我很了解她,这让我感到更加快乐了。
但我却又对任何主动开口感到很犹豫,甚至在那本搭讪指南的姐妹篇《俘获她的芳心》中寻求帮助,这次我是认真从头看到尾了,但是唯一觉得可行的就是,必须要大胆地伸出手,才能给对方一个机会决定是否握住。所以我就这么做了,而事实证明她愿意握住我的手。
啊,不过在那之后居然被说很粘人,真拿她没办法,只是想多和她在一起犯了什么错。
之后的时间临近毕业,洛瑞为了考试更加忙碌,有时候我写的信她几天都不回,我只好在图书馆和她一起复习,至少也算和她在一起了吧。还好詹姆斯和伊万斯最近一直在约会,根本没空和我们几个玩,不然该被他嘲笑我了。
她毕业后要加入傲罗的训练,我基本上不能常常见到她。我敢保证,我和洛瑞这样的关系简直和之前没什么两样,除了变得亲密许多——我们经常会交换一个或很多个吻。
我之前在伦敦租下的地方已经在毕业后正式搬了进去,有简单的家具,还有一些麻瓜的东西,乐器、海报、杂志,还有最近我在研究的麻瓜机车,我无法拒绝引擎的轰鸣声,这比光轮系列的扫帚还要吸引我,真正开始玩这样的东西我才发现我有太多东西要学了,我多数时间都泡在机车行,学习修理和组装,为了了解每一个部分的运行组合,我忍着不用一点魔法和麻瓜学习,洛瑞对此总是说,西里斯,我一点都不惊讶你做得到。而詹姆斯自然是忙着和莉莉·伊万斯约会,他们的关系进展的速度快到仿佛过去几年针锋相对的不是他们一样。
我在毕业后和掠夺者的其他成员一起加入了凤凰社——这个由邓布利多的主持下成立的抗击伏地魔这个日渐掌控魔法界的、具有强大野心的巫师,他所带领的黑巫师滥用黑魔法,肆意杀害麻瓜,宣扬纯血统理论,这样的邪门歪道却有许多的巫师,尤其是纯血巫师的追随。我知道雷古勒斯大概也会追随,毕竟他一定要让古老的布莱克家再次拥有荣耀,这很危险,但他会认为这是必须的路程。
于我而言,从霍格沃茨毕业后,我的生活虽然不再像过去那样充满着冒险和无知,却多了一份责任,为了自己的信仰而战,这就像另一场更加盛大的冒险,而我怀着更大的热情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