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呜呜。”
“大人,人已带到。”两名衙役押着元灵,一脚将之踹跪在地,“老实点!”
沈则明头戴官帽,着青色官袍,脚踏勾勒云鹤的黑长靴。她眉心拧起一小疙瘩,眼神锋利似剑,无形的官威四散,叫人不敢直视她俊美非常的容貌。
“阅儿,你去审她。”
沈阅得令,抬眼撞进饱含关切又透着浓浓疲惫的双眼。
把两人如何害她的事说了一遍,沈阅又上前把药包交给衙役,“娘,这是据证。”
当着众人的面走完程序,沈阅“唰”地拔出衙役佩刀,挑掉元灵口中的破布,刀尖抵在她颈前,用力稳住自己紧张到发抖的手。
“说!舜弦被你藏哪去了?”
“公子明察,俾子日日在前伺候,并不识得什么舜弦,更不知……不知他去哪了。”元灵后退一分,刀就越近一分。
沈阅把握不了度,稍不留神就在元灵肩头刺了个小窟窿。
沾血的佩刀哐当落地,沈阅如芒在背,广袖垂在身侧遮住依旧颤抖的手。
她咽了口唾沫,扬声:“再不如实招来,这血窟窿就不止在肩头了!”
元灵大骇,拼命爬到沈则明脚下乞求,“大人明察,俾子是冤枉的,大人明察啊!”
沈则明面色不虞,两名衙役对视一眼,把元灵捆起来,吓唬不行就开始上刑。
不到两轮元灵便承认了如何背主,冷汗淋漓,依旧说不出舜弦的去向。
“杖杀。”沈则明下了令,风扬起官袍下摆,她声音响亮,“我沈家向来不随意打杀下人,此人为了一己私利不惜谋害公子,如今你们也见着了背主的下场,切莫起那不该有的心思!”
她掸着衣袖,转身:“阅儿,随我到书房来。”
“大人!大人!俾子再也不敢了,大人,求大人饶过我吧……”
绝望的惨叫不断入耳,沈阅紧着的拳头又松开。
她无法替原主原谅元灵,但她拥有一个法治世界的现代灵魂,在这种人命如草芥的时代,若元灵当真死在这,她只会永远记住今日血腥,日后也无法安心。
“娘,儿以为只需将元灵逐出府去,再将其画像、此番行径一并张贴城中。”沈阅提议,“她无卖身契出不了城,在云中县又声名狼藉,自是无人敢用、无人搭理,活不活得了都是她的造化。”
人的神经是极其脆弱的,在这种高压环境下,她活下来的几率和原主吃春.药脑梗死的概率相当。
沈阅想着这也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毕竟元灵也不是真的想要原主的命。
寒风吹过众人心头,沈则明颔首:“褪去夹袄,扔出去,你们都给本官盯好了。”
元灵无力反抗,被衙役架着往外推。沈阅收回视线,老实跟在大腿身后。
到了前院,沈则明让衙役先回去上职,转过身看到漂亮鲜活的女儿,她眉目舒展开,眼眶蓄了些晶莹泪珠。
沈阅被奖励一个大大的拥抱时如遭雷击,进了书房还在发懵。
“怎么,病了一场人就傻了?”沈则明觑了她一眼,揭开茶盖吹了口,“方才人多。”
所以她不好意思,把人支走就散发母爱?沈阅摸向手臂,不断回忆刚才的拥抱。
她向来没有什么特别亲近的人和事,好的关系几乎都是为了工作、为了钱。她的私人领地不允许别人来去自如,但现在多了个母亲,这让她觉得很新奇,特别是对方那张和她相似的脸。
沈阅想到原主,沈则明真正的女儿已经死了。她是外来人,沈则明知道了会不会一把火烧了她?
她敛下眼眸,弃了这些心思,默默拿起墨碇磨着。
半晌,她有些委屈:“娘,我不想被别人欺负了,我也想当官。”
“我要科考。”她目光流露出些许希冀。
沈则明愣了一下,随即笑声洪亮:“好孩子,这是病了一场开窍了?有这想法是好事,我还以为你想叫我养一辈子,虽说也不是不可以。”
“是,所以……”沈阅偷瞄她的脸色,“您的书房我征用了?”
“随你。”沈则明应下,毛笔蘸墨接着挥洒,头也不抬,“左右明日我要到郡城去,你就安心在家用功。”
“阅儿,你已经长大了,莫再如小儿般胡闹。”
“虽你天资聪颖,然父夫去的早,为娘又有官职在身,对你学业多有疏忽,叫你这几年浑浑噩噩度过。那四书五经不易参透,若阅儿觉得读书太难,那为娘再为你寻个好差事。”
沈阅明白虽然换了内芯,但刻板印象很难改变,也不强求她立刻就要相信自己。
来日方长。
“娘,你去郡城做什么?那里好玩吗?可以带上我吗?”沈阅好奇歪头,适时捡了些原主会问的。
沈则明把写好的公文放到一边晾干,理着衣袖,见女儿沉稳不过一瞬,心性还是好玩,心中好笑,只道:“也好,那你便回去收拾,天气寒冷,多带些厚衣裳。”
沈阅应下,忽然想起还在下房煎熬的素商,找沈则明要了她的卖身契回了后院。
“宿主的重心不应该在科举上吗?到郡城去干嘛?”系统不解。
“我和原主的性格并不相同,久而久之,沈则明必会发现端倪。”沈阅慢慢道出她的想法,“我想到郡城读书,先淡出熟悉人的视线,给她们接受我变化的时间。”
“最重要的,我没银子,沈则明有,就是不知她愿不愿意对孩子放手了。”
吃过晚饭,沈阅把行李收拾好,索性去看了看素商。
“还不错,日后你就在我身边做个书童。明儿跟着我和母亲到郡城去,早些休息吧。”
“是。”素商受宠若惊,“多谢公子。”
第二天一早,沈阅钻进马车,与沈则明一起靠坐在车内闭目养神。
马车摇摇晃晃出了城,两日后停在平城府码头,她们匆匆坐船到了九原县,又租了辆马车前往郡城。
午时终于进了客栈,用过午饭,沈阅一觉睡到了天黑,换好衣裳敲开沈则明的门,发现她端坐案前,一旁纸上字迹未干。
“娘吃过了吗?”
“自是等你一同。你这孩子,天还冷着怎么也不多披件衣裳,快先进来。”沈则明把她按着烤火,又去吩咐下人拿她的披风来,饭菜也一起端到房中。
沈阅系好披风,身心都暖乎乎的。
她瞥了眼案上的几张薄纸,走去拿起了一片,轻声念道:“周芙。”
“噤声,莫要在人前道此名讳。”
“阅儿不是问我为何到这来?”沈则明努努嘴,“诺,襄王就藩,我的任地属于她的封地,自然要来拜见。”
随行的侍女进来,端着饭菜摆放好,自觉地走到桌案前收拾笔墨。
沈阅想着母亲刚才的话,拿着那张写着大佛名讳的薄纸捏成一团,“先用饭吧娘。”
一夜无事。
沈阅神清气爽地打开房门,素商候在门口许久,恭敬道:“大人一早到府衙去了,公子想吃些什么?俾子去吩咐厨房做。”
“不必,还未见过晋阳风光,出去走走罢。”
她们所住的客栈是晋阳城的核心地段,大道上商铺阁楼层出不穷,更有画戟林立左右,西边拱桥下杨柳飘絮,小舟载客前行。
一派欣欣向荣,比云中县繁华太多。
沈阅走走停停,买了些街边小吃并些小玩意,打算待会儿回去送给沈则明。
穿过一条古巷,肉香扑鼻而来,沈阅寻着味到了摊前,要了只烤鸡让素商捧着。
“公子,要不要先找个食肆用饭?”
“也好。”沈阅确实有些饿了。
两人一路走过主街,穿过青石板铺成的小巷,沈阅听见“喵”的一声,循声去看却什么也没有。
“那家许多人进出,想必味道不错。”她往另一条街口走,忽而脚下一沉,一辆圆滚滚的白色身影踩着她的鞋飞走。
“阿白!”
清甜的气息紧随其后掠过沈阅鼻尖,许是体力不支,来人停下脚步。
她身披玄色大氅,呼吸声略显急促,不偏不倚地挺立在前。
女子投来的目光寡淡,沈阅一时不知如何开口,只将目光挪向慢悠悠路过她走向素商的白胖子。
她眼疾手快揪住了它命运的后脖颈,见它指甲剪去便放了力气抱在怀中,在那女子不变的神色下一步步走了过去。
“公子,这猫儿可是你的?”
女子身高稍低她几厘,只点头,并未将猫抱过。
沈阅近前看清了她的容貌,鎏金小冠束起了一头墨发,她眉目清冷英气十足,肌肤似雪山深处的雪莲毫无瑕疵。大氅下,月白藤纹交领掩不住与当世女子不符的瘦弱单薄身躯。
她的气质浑然天成,沈阅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话。
公子世无双。
怀里猫不安分地甩着尾巴,霎时满天飞毛,如雪花飘落又给来人添了分仙气。
沈阅挠了挠它下巴,心中翻腾,前世的经历不停提醒她,这一身装扮和气质无一不是用钱和权堆积而成的。
这是这个时代真正的贵公子。
她不动声色地站在原地思考,怀中猫儿干净亲人,主人家能追着它跑,想必平日里是极为喜爱的。
“为何它会到你身边。”周芙音色糯糯,却诱人必须回答。
沈阅只手顺着白猫柔软的毛发,看向素商,“某的书童嘴馋,买了只烤鸡抱在怀中。”
“阁下是晋阳学子?”女子眼中冷意退散。
沈阅摇头,扯了个谎:“家中贫寒,某全靠几本典籍和母亲教导才得以举业。”
阿sir说不能随意和陌生人透露太多个人信息,要时刻绷紧防范之弦,严防古代美女诈骗。
她态度不卑不亢,只一笑:“某向往郡城已久,初到此地。听人说这里遍地是黄金,就连抄书所得的铜板都更多,便打算在此半工半读。”
说罢,周芙勾了勾唇,并未接话。
沈阅有些猜不准,只好把白猫捧到她面前,一团纸条从袖袋里悄悄滑落。
她并未注意,只摸了摸猫儿的尖耳朵,思索片刻,再次开口:“它极为乖巧,可是叫阿白?如此会掉毛,公子得闲时可给它多梳毛,也可每日在它粮中添颗蛋黄。如此既减少掉毛量又可美毛,对它的健康也有益。”
“哦?”周芙挑眉,“想来阁下是对猫儿多有了解。”
沈阅见她有了兴趣,谦虚道:“某不才,平日只会做些猫饭与衙……家附近的猫儿食用,久而久之便发现了。”
说罢,沈阅将猫儿交给女子,“阿白可莫要再跑丢了。”
周芙捡起纸条还给她,接过阿白后致谢。
“不必客气。”
沈阅满心想着如何结交此人,一时没想起这纸的用途,疑惑地当场将它打开,看到上书郡王名讳“周芙”二字才不动声色地快速将其对折掩在袍中。
“某的无聊笔墨,就不污公子眼了。”
女子似乎并未看见,笑意在她眼中漾开,晃花了沈阅的眼。
“阁下既有爱心,又是好学之人。”
“我家世特殊不便科考,却向来欣赏读书人,阁下若缺科考典籍,闲时可到我府上一观。连同那猫饭,还望阁下教与我一二。”
女子留下地址,怀抱猫儿微微笑道:“阁下唤我表字子瑛即可。”
沈阅正愁怎么保持合适的距离和人套近乎,没想到人家直接邀她上门了,她当然恭敬不如从命,欢欢喜喜和人互通了姓名。
次日,沈阅站在朱红大门前,抬头看向那块龙飞凤舞的“楚宅”牌匾。
烈阳高照,她双眼微眯,心境几度变幻,笑了一瞬,心中暗道:“原是姓楚。”
楚子瑛,好名字。
沈阅凭心而论欣赏了一番,上前叩响了楚宅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