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高悬,洒下大把皎洁的光芒。稀疏的林间,一前一后两个人影飞速穿行,来到一处宽敞的空地上停住脚步。
一袭黑衣的薛暮冉气喘吁吁,擦掉额头的汗水,左顾右盼起来:“这里地势好,一会你把僵尸招过来,我们一眼就能看见。”
四周视野开阔,远处就是著名的桐柏山,抬头望去,高耸入云,峭壁光滑,在月亮的照耀下泛着怪异的白光。
身后不远处是黑乎乎的树林,远远望去像是潜伏着一群漆黑的怪物。微风过处,不知从何处飘过来一阵腐烂的臭味。
二人不约而同捂住口鼻,眉头紧皱。
“这是‘闭息丹’,可以暂时封住五感,减缓呼吸。等会僵尸来了也察觉不到我们,这样好办事……”
柳水鹤丢过来一枚赤红的圆形丹药,也往自己嘴里塞进去一颗。
见他喉结上下一动,似乎已经吞下去,薛暮冉这才将闭息丹也塞进嘴里,顿时一阵**辣的腥气从嗓子眼里涌上来。他猛地咳嗽两声,口齿不清地抱怨起来:“什么玩儿意?好难闻啊!”
一抬头,却发现柳水鹤正憋着一股笑意,转过头去。心里顿时有些忐忑,忙问道:“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我感觉你小子在骗我!”
本就是才认识不久,加上对方是个赶尸人,阴森可怖,薛暮冉有些担忧,同时也为自己轻信他人而懊恼不已。
柳水鹤正要回答,一片乌云好巧不巧地飘过来,遮住圆滚滚的月亮,一时间,大地变得朦胧一片。
风里的腐臭味似乎更浓烈了一些,从远处的林子里飘出来。
纵使薛暮冉再迟钝,这时也察觉出来不妙,他见柳水鹤半蹲下身子,藏在杂草中间,也跟着蹲下去。
双眼紧盯着那片树林,发现隐约几点荧光,像是飘着一群萤火虫。于是低声道:“难道,那僵尸就藏在林子里?没听说过僵尸眼睛会发光啊……而且你都没有摇铃铛……”
“嘘!”柳水鹤发出短促地一声,随机埋下头,贴在大地上,“不对劲,这不对啊!”
喃喃低语几句后,他拉起薛暮冉,眼神凄厉:“对不住了兄弟!如果今夜能活着回去,我一定补偿你!”
满眼疑惑的薛暮冉刚想出言相问,柳水鹤却自顾自往桐柏山的方向跑去,一边大叫:“快逃命啊!”
看向那片密林,薛暮冉一时有些踟蹰,他忽然间发现,自从碰到柳水鹤,自己就一直在倒霉,碰见僵尸,郑明夫妻惨死……自己却好像着了魔一样跟着他四处跑,甚至还打算去捉逃掉的那只僵尸。
空气中的臭味越发浓重,甚至变得肉眼可见起来。他伸出手掏了一把,手心里一层细细的黄沙。
风儿吹走的云朵,月光重新洒向大地,他眯起眼睛,看向远处的林子,逐渐看清了那群黑压压的东西是什么,一下子瞳孔放大,蓄满了惊恐之意。
那是一群摇着尾巴的野狼,在黑夜中觅食,点点荧光是他们饥饿的眼睛,阵阵腐臭味来自他们口中的美味佳肴。
不,很快它们的食物就变成新鲜可口的活人肉了。
想到这里,薛暮冉才反应过来,疯狂地跑向桐柏山方向。也许是恐惧驱使,也许是天生神力,薛暮冉竟然追上了柳水鹤,并将他甩在身后,率先到达山脚下。
只可惜,接下来的事情还是让他犯了难。
眼前的山崖光滑一片,没有可以攀登的突出石岩。他绝望的看向姗姗来迟的柳水鹤,一脸悲怆。
柳水鹤喘着粗气,一边抚摸着光滑的山岩,终于,叹了口气,道:“看来——哈——今夜——哈——咱们,是难逃一劫了。”说完,依旧抚着胸口大声呼吸,似乎想在死前再感受一把活人的知觉。
“话说,你吃了这闭息丹还能跑这么快?你到底是什么人啊?”柳水鹤扶着腰,缓了缓气息,问道。
“我怎么知道,可能天生神力吧。”
“那身后那群野狼就交给你了,天生神力兄。”柳水鹤白了他一眼,重新端详起眼前的悬崖峭壁,深思片刻,忽然一拍手,笑道:“你说,这群野狼吃你一个人能不能吃饱?”
“在它们吃我之前,我先打晕你!咱们一个都跑不掉!”薛暮冉摩拳擦掌,掰得骨节咔咔作响。
论体力,他不一定输给柳水鹤,虽然对方比他高,比他强壮,但是不知道为何,薛暮冉却很有自信。也许是因为对方身上那股子阴气,有点像死人堆里的味道,而他,早已经习惯了跟死人打交道。
死人再强壮,也不过是个躯壳罢了,重要的还是身体里的精神气。他相信自己的精神力量足够强大,不说除妖伏魔,但是干掉一只小鬼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也是为什么,他轻易答应跟着对方一起捉僵尸的原因。
只是眼下,要对付的是一群野兽。
俗话说,不怕你横,就怕你不要命。什么东西不要命?自然是没有意识的东西。动物是没有思想的,至少,不像人类那样想得多。
就好像狼群,可以不要命地去围攻比自己强大的狮子老虎,就为了填饱肚子。
更何况,站在它们面前的只是精瘦的两脚动物。没有尖锐的牙齿,锋利的爪子。跑步速度也不快,甚至还会互相算计。
它们缓缓接近,围成半圆形。
往左右两边,沿着山脚跑,注定赛不过狼群的四只脚,所以他们在一开始就放弃了这个选项。
原以为可以爬上山,躲过一劫,却没想到这是一座光滑如镜的悬崖。
狼群逐渐靠近,传来粗重的呼吸声,为首的那只堪称狼中之王,眼神凶悍,额间一撮白毛,体型巨大,有半人高,咧开嘴,露出白森森的獠牙。
“脱衣服!”柳水鹤掏出火折子,从腰间抽出酒壶,满脸英勇就义的悲壮模样。
一看这个架势,薛暮冉多少也明白了对方的意思,看来是打算用火攻了。他连忙脱下棉袄,露出白色的棉布衬衣,刚准备继续脱,一下子冻得浑身打颤。
他抱住胳膊,牙齿直打架,断断续续说道:“不行,太冷了,这衣服不能烧……”
话音未落,柳水鹤一口酒喷出去,火折子随之掉落,火焰四起,罩住两人,吓得狼群后退了几步。
见暂时得救,柳水鹤才缓过神来问道:“你刚刚说什么?”
黑色的棉袄已经燃烧成苍白色的灰烬,薛暮冉只好苦着脸摆手道:“没事了。”
借着酒精,地上的枯草也跟着噼里啪啦烧起来,很快蔓延到两人的脚底下。薛暮冉赶忙连手带脚清理出一小片空地,两人得以暂时躲避火焰跟狼群。
冬日里的杂草失去水分,加上连日来的大晴天,空气干燥,火势越变越大。借助风吹,零星的火点飞到狼群之中,燃起火花,吓得那群混沌的动物慌忙逃窜,后退数十步。只是天公不作美,很快风儿变了方向,吹起地上的草灰往二人脸上扑来,呛得他们涕泗横流,说不出话。
灰尘吹进眼睛,刺疼无比,慌乱之间,二人只能用手不断擦拭眼睛,才能勉强看清那群作势欲扑的野兽。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大火也是一样的道理,枯草燃烧殆尽,自然也引发不了火灾。
泪水朦胧间,火势渐微,柳水鹤连忙又喷出一口酒,也不过翻起来一阵小火花,再没有方才火烧连营的阵仗。
拿着酒壶的手不断颤抖,在严冬天气,他额头竟然渗出一排汗珠。见他如此不中用,薛暮冉夺过酒壶,摇了摇,立刻震惊道:“空了?”
“啊?”柳水鹤呆若木鸡,仿佛听不懂他的话一般,喃喃自语起来,“完了,想不到我柳水鹤一世英名,还没娶上媳妇儿,就要命丧这群畜生的嘴下,我不甘心啊!”
狼群逐渐逼近,吭哧有声,怒气隐隐,一只只都瞪大了铜铃一般的眼珠子,盯着眼前的两个异类。
眼见逃脱无门,薛暮冉大叫一声:“天啊!要是你今天可以救我们一命,我一定结草衔环,报答您老人家!!!”
连着呼号数十遍,忽的从峭壁之上垂下来两条手腕粗细的绳子,两人俱是一惊,抬头望去,山顶上乌黑黑一片,看不见人影。
正在犹疑之际,一只饿狼已经忍受不住,率先冲过来,被柳水鹤一脚踢开。他抓住绳子掂了掂,似乎十分结实,于是双手抓住绳索,双脚一盘,飞速上移。
狼群似乎也吃了一惊,很快反应过来,也不顾地上的剩余的火花,四足飞速前进,想抓住薛暮冉饱餐一顿。
眼见同伴已经上爬了好几米的距离,薛暮冉也赶忙抓着绳子往上攀岩。忽然脚腕一疼,原来那只狼王竟然飞冲上来咬住他,一双眼睛凶残不已。
薛暮冉忍住疼痛,双手死死拽住绳索,用完好的那只脚使劲踢向狼头,下脚极重。
可是那狼□□力也十分坚强,死咬住薛暮冉不放,四足凭空乱摆了半晌,忽然两只前足抓住薛暮冉的脚,一双利爪直接扫过去,便传来钻心的疼。
情急之下,薛暮冉也下了狠心,直接对准狼王的双眼踢去。但是因身体悬空,不好控制准度,导致踢空了好几下。
索性最后一击直接踢爆狼王的左眼,狼王吃痛,一下子松开嘴跌了下去。趁此机会,薛暮冉飞速上爬。不知过了多久,寒热交加,他脑子也昏昏沉沉起来,只觉得头重脚轻,双手一松,却被上方一人抓住,将他一把提了上去。
恍惚间,他好像看见了一堆火焰,让他在寒夜里感受到一丝温暖。
阿嚏——
等他再次醒来,已经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只是眼前依旧昏暗。薛暮冉支撑着起身,发现身上盖着一层毛茸茸的动物皮毛制成的毯子,花斑纹路,看不出是什么品种的。
他摇了摇头,只觉得头昏脑涨,眼睛干疼。往四周望去,眯着眼睛好一会,这才看清眼下自己所在的地方,原来是一处洞穴。
阳光从洞口照进来,在墙壁上投下一处光斑。他披着那件皮毛毯子,慢慢直起身子,忽然脚腕一疼,他低头看去,脚上已经包扎了一圈灰色的布条,边缘层次不齐,也不知道是哪里撕下来的。
好不容易走到洞穴口,薛暮冉写了口气,再往下看去,一时间云深雾绕,有些眼花,他连忙扶住墙壁这才没有晕倒。
这时洞穴深处传来说话声,他靠在墙壁上,喘着粗气,紧紧盯着那黑洞洞的方向。直到柳水鹤那张脸出现在眼前,他才松了一口气,缓缓坐到地上,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柳水鹤指着身后的人笑道:“这是云黎,就是他扔下的绳子。”
那人比柳水鹤矮一点,瘦削身材,套着深蓝色的短卦,裤脚捋到膝盖,脚上竟然穿着草鞋,已经磨得破旧不堪,跟拖鞋没有两样。
大冬天作如此打扮,一看就不太正常。薛暮冉忍不住警惕起来,只可惜手脚无力,捏起的拳头也不过是绣花枕头。
“云黎是住在这附近乡村里的人,因为这山里时常有野兽出没,所以他们在这山头上设了一个据点,观察野兽动向。昨夜我们点起来的大火引起了他注意,这才扔下绳子救了我们。”
听完柳水鹤的解释,薛暮冉心中依旧疑问不断,比如他刚好身边常备两条绳子吗?再比如,为什么直到最后他才扔出绳子救命?
似乎看出了他的疑问,云黎走过来,从怀里掏出几只热乎乎的红薯递过来,笑道:“那两条绳子是从柴火担子上解下来的,耽误了点时间,差点没赶上。还好最后你们还是爬上来了。”
经过一夜的奔波,薛暮冉腹内饥饿难忍,经过短暂的心理斗争,终于还是接过热乎乎的红薯狼吞虎咽起来。
不到片刻,一只手掌大的芋头被他吃得连皮都不剩。
得知脚腕伤到筋骨,这几天都不能用力,薛暮冉只好由柳水鹤背着下山,打算先去云黎的村庄修整几日。
沿着山路往下,沿途仿佛经过了春夏秋冬四季一样。山顶草木枯黄,寒风彻骨。越往下,温度越高,周遭树木绿意盎然,脚边的花儿五颜缤纷。
柳水鹤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嚷嚷起来:“热死了,你把那毛毯子扔下来不行吗?”
“我倒是想扔,要不是你刚刚让我裹紧一点,现在至于拽不下来吗?”
两人一人一句,互不退让,一旁的云黎满脸笑意,指着前方大声道:“快到了,再忍忍,再说了,薛兄弟你脚伤严重,不能吹风,等到了就好了。”
远处隐约可以看见几间茅草屋,隐藏在苍翠的树木之中,旁边有一汪湖泊,颜色宛如绿玉,清澈见底,在阳光下闪耀着粼粼波光。
空气清新,夹杂着草木香气,令人神清气爽。两人精神为之一振,柳水鹤的脚步都轻盈起来。
很快到了村子口,路边摆着一尊大石,刻着寻水乡三个大字。
村名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那石头一人多高,不知道是本身就在此处,还是后人搬过来的。那三个字银勾铁划,苍劲古朴,隐隐透出一股蓬勃不息的气势,令薛暮冉暗暗赞叹不已。
一进村子,生活气息扑面而来。几只随地散步的公鸡乱叫个不停,黄毛狗追赶着长脖子的大鹅,在栅栏里左奔右跳。水鸭子扑闪着翅膀飞进湖里,互相追逐……
家家户户的屋顶上都冒出淡白色的烟雾,飘出阵阵饭菜香味,只是其中还夹杂着少许硫磺的气味。
柳水鹤说出心中疑惑,云黎笑着解释道:“这群山之中,蛇虫鼠蚁众多,为了躯干蚊虫,各家各户都会在院子四周放置一些石台,里面装满硫磺。久而久之,已经形成习惯,都不觉得气味难闻了。”
“原来如此啊,对了,我学过用硫磺制作鞭炮呢,回头扎几个给你看看!”柳水鹤道。
此时日当正午,已经到了午饭时候。一想到此,薛暮冉肚子就咕噜咕噜叫起来,柳水鹤隔着一层毛毯都感受到他肚子的躁动,笑道:“再忍忍,等会就能吃饭了,吃晚饭我得好好睡一觉,可累死我了!”
经过几户人家,沿途碰见好几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迎面走来,她们看见生人,面色一下子变了,交头接耳起来,走近之后却仍旧眉目慈祥的冲他们微笑。
云黎一一打过招呼,满面乖巧。薛暮冉心里嘀咕,也许是老人家不喜欢外客到来,但对云黎的友善很显而易见,可见他在本地人缘很好,心里的怀疑又减少了几分。
很快到了云黎的家,推开门进去,一个头发全白的老妇人迎了上来,眯着浑浊的眼睛絮絮叨叨:“阿黎啊,怎么才回来啊?我可担心死了。”
云黎面上一红,似乎不太习惯这亲昵的场景被外人看见,干咳两声后,跟他们介绍起来,眼前的这位老妇人正是云黎的奶奶。
顺便又将昨夜的事情经过简单跟老人说了一遍。
老人顿时担心不已,似乎十分担心孙子的身体。云黎好说歹说,终于让老人放下心,去准备午饭。
三人顿时松了一口气。
柳水鹤将背后之人缓缓放下,放在板凳上坐稳,这才松动筋骨,大笑一声:“可累死我了!”
薛暮冉推开身上的毯子,满头大汗,一头短发贴在额头,脸色煞白,嘴唇毫无血色。云黎给他倒了杯凉水,脸上浮现担心的神色,问道:“还好吧?”
“就觉得热,其他的好像没什么。”薛暮冉摇起手来扇风,忽然一阵头晕目眩,浑身燥热,脑袋却好像掉进了冰窖一样寒冷,顿时失去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