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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叛逆期 第13章 傻子

作者:沿阶成碧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1-09 17:55:41 来源:文学城

靠着连臻关系户的作用,警务员把他们带到了一间单独的军舍,收拾整齐的双床铺,让刘獒有点受宠若惊。

“将军特殊交代,给你们安排了单人间。往后吃饭就去食堂,那里24小时提供餐食。今明两天,你们先适应咱们赫阳城的环境,后天正式分配任务。”。

警务兵声音高昂的说完,就推门离去。

“少爷,你后悔要来这儿了没。”,刘獒找了个床铺躺下,斜着眼准备看连臻的笑话。

连臻没应,只哆哆嗦嗦点开随身储物仓,从里面拿出了两床厚被子,把其中一床扔到了刘獒身上。

军舍里没有多余的热度,当天晚上刘獒就不要脸的挪到了连臻的床铺上。

“少爷,我的发情期快要来了,安抚剂被冻住了。边说着边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手里握着已经结冰的针剂。”。

连臻不欲多看,只伸手把人搂紧。

“不要紧。”。

为什么不要紧,刘獒也没问,就紧紧挨着连臻,想得一宿好眠。

第二天,俩人一起去逛了赫阳城。

赫阳城分五个街区、一个市区和三个军区,街区里是正常生活的民众,市区是集市买卖交易的地方,军区里包含全部将官兵士的操练、军事演习以及生活功能区。将军府在军区里面,也是整个军区的核心位置。

连臻带着刘獒去了市区,可是能够交易的东西其实很有限。赫阳城最有名的糖‘绒花’,轻薄的一片,沾着雪花吃下去,舌头冻麻了,嗓子结冰,也咂么不出糖味儿。

或许是两人的动作太滑稽,引得旁边摊子的小贩大笑不止。刘獒闻声,就要去踹掉他的摊子。

那小贩见状,连忙阻拦:“我这每一颗朱果都价值千金,你要是敢毁了,要你拿命来偿。”。

连臻看向小贩说的朱果,是一颗颗红艳艳的圆珠,长在一颗极鲜嫩的绿叶上。

再扭头看小贩,像是某种药剂失败染色的红发,惨白的脸颊上沾着几块泥斑,这么冷的天却只单薄的穿着件外套,没有鞋就光脚踩在地上。

像个疯癫痴傻的。

刘獒明显也察觉到了小贩的怪异,整了整衣服,就不再搭理。

正转身欲走时,一列军队跑了过来,应该是谁家的私属队伍。没有穿着赫阳军海蓝色的军装,反而穿着黑色的制式套装。

那个傻子见有军队来了,几步蹿到刘獒跟前,凑到他耳边,一反刚刚的嚣张气焰,可怜兮兮的说:“帮帮我吧,我把朱果都给你,他们是强盗,要抢我的朱果,还要杀了我,你帮帮我吧。”。

不自觉的刘獒就把傻子瘦削的身体挡了个严实。

这支私属队伍的主人,骑着高头大马,穿着一身白色西装走在队伍后面,走走停停像是在找什么东西,直到在接近刘獒时,停了下来。

“仙儿,快过来,我们回家了。”。

傻子不听话,只紧紧攥着刘獒的衣角,抖得愈发厉害。

路含章,也就是白色西装,骑马那位。隔着个人看那个让人不省心的小东西,掩饰不住的烦躁。

从腰间抽出马鞭,几欲落下时,被连臻给抽走了。

“你要做什么?”,连臻的嗓音在寒冷的空气中几乎要结了冰。

路含章不予理会,只一个眼神,就有几个穿个黑制服的人要拉走傻子。傻子不肯,又吼又叫,整个人几乎要贴到刘獒身上,就是不肯走。

推打间,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打了刘獒一下,下一瞬,刘獒就暴起揍了那几个黑制服,拿着藏在衣袖里,从洛虞城带来的铁棍,寒意不止的从手心冒出,心中更是在喊叫着:“揍这群瘪三,老子在哪里都不是受人欺负的料。”。

连臻看着刘獒拿着铁棍,一脸狠戾的模样,突然有点好笑。

私属队伍大概有16个人,连臻在外围赤手空拳拦着五六个,刘獒拿着铁棍猛挥,一副要打烂所有敢靠近人的脑袋的架势。

小傻子缩着头,紧搂这刘獒的腰,害怕被拉走,却是一个没防备,挨了铁棍一下。

路含章隔着混乱的人群见着他那副倒霉样子,就厉声喝止了这场闹剧。

那群黑制服十分听从指令,马上停手。

“仙儿,闹够了就过来,否则你往后就再也出不了司徒府的大门一步。”。

傻子这个时候倒是愤愤的从刘獒身后出来,路含章拉着他上马,之后傻子在马背上狠狠地甩了他一巴掌,然后回头看刘獒,像是说替他报仇了一样。

然后路含章剥开傻子的衣领,狠狠地咬上了他苍白惨然的腺体。傻子厉声尖叫,却没有再反抗。

回去的路上,刘獒一直打量着傻子的朱果,甚至想张口尝一下,即使被连臻制止了。

“赫阳城的人不在乎AO分化,因为气候和地理位置的原因,赫阳城的人即使在分化之后,AO特征也不明显。所以AO标记在这里什么都代表不了。”,连臻给刘獒如此解释着。

“但是刚刚那个白衣服咬了小傻子的腺体,我看得很清楚。”。刘獒淡声接话。

在帝国传统的教导里,标记是非常庄重的事情,Omega也是十分珍惜且脆弱的物种。来自流民街的刘獒从不认为自己是Omega,在和连臻的所有的床上交流里,他都可以当成是一场滑稽的cosplay。

但依然对小傻子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咬了腺体这件事,而感到无比愤怒。

入夜之后,穿着军装的士兵,造访了他们的军舍,并且指派了连臻明天的任务。

临出门时,刘獒忍不住发问:“赫阳城总共有几家军队,其中有穿黑色制服的吗?”。

那位士兵思考了一下,平和的回复:“赫阳城算得上军队的有三家,其一是林明枭将军的守城军队,其二是大约7年前来到赫阳城司徒家的私属军队,他们的军士是穿固定黑色制服。还有就是赫阳旧贵族岳家的私属军队。”。

“林将军对于另外两家的私属,都有做严格的战略把控。轻易是不会出什么问题的。”。

说罢,还是用眼神询问刘獒,是遇上什么麻烦了吗?

“没有,只是在街上看到了,就问一问。”。刘獒拘谨的回复。

索性俩人有点打架的本事,刘獒还带了趁手的兵器,一场架下来,脸上没留下什么伤痕。不然明天连大少爷可怎么去巡街。

当天夜里林明枭就造访了两人的军舍,冒着大雪,进门时眼睫上还带着没有融化的雪片。

“这两天适应的怎么样,军舍寒酸,没有委屈你大少爷吧。”,林明枭卸下大氅,坐在了军舍仅有的一把椅子上。

这话看是在问适应怎么样,但内含机锋,连臻也想到了白天在闹市区的事,就直接说:“那群黑制服的司徒家这么不好惹吗,要将军连夜来审我?”。

林明枭像看小孩儿一样看他,末了才让警卫员帮他点了一支烟,眼神桀骜,“审什么,你是我的亲外甥,在这赫阳城里没人该审你。”。

而后看连臻神色骄矜,又道:“不过司徒家的老头子说他儿子想见你,你明天巡逻完了,可以去一趟司徒家。”。

一支细烟燃尽,林明枭起身欲走。

“舅舅,我给你添麻烦了吗?”,连臻在林明枭起身后,轻声问道。

“你舅舅我七岁就揍得岳家的儿子七痛八灾不断,去帝都也揍过几个贵族,你外祖父也没说我给他添麻烦了。再说,不过几个小喽啰,你就是把老司徒那个金贵的儿婿猛揍一顿,也不是什么事儿。”。

转身他轻叹了一声:“只是司徒家的那个儿子有点可怜了。”。

连臻一脸莫名的看着林明枭冒着大雪走远,军舍里的暖气入夜之后更不管用,刘獒贴的愈发近,直到闹钟响起,外面都是黑洞洞的。

军部只指派了连臻的任务,刘獒作为军属,可以继续睡着。只是连臻一起床,一点点热气都跑光了,也就穿衣起床,迷迷瞪瞪洗脸,和连臻一起去领任务。

赫阳城驻军有三个军区,18支队伍,连臻被分配到了第六部队,主要职责是城内巡逻,随时支援外部。其实18支队伍,基本上都有待命守城的任务,只是平时也需要有安排。

俩人在接到任务之后,赶在队伍集结之前,去食堂吃了饭,稍微有点温度的饭菜在出锅之后,立马也凉透了。

照阳街属于赫阳城的外围街区,基本上都是一些失孤老人在生活,林明枭每年都会划一笔军资用于安顿他们,但也是杯水车薪,聊胜于无。

老人们都起得早,门户破漏,他们也都把门口打扫干净。在巡逻兵经过的时候也好走。

正走着,昨天那个傻子不知道从哪里蹿了出来,手里还是拿着几串看起来鲜嫩非常的绿叶红果。

他仍然没有鞋子穿,身形消瘦,衣物单薄。

“我先送他回去吧,昨天林将军也说要去司徒家拜访,直接去把这个事情了了。”。刘獒冷着一张脸,说着还摸了一下袖口,示意自己不会吃亏。

然后就几步向前,拉着傻子的胳膊要走。傻子此时竟也意外的听话,跟着刘獒走,把手和手里的朱果都塞进了刘獒的衣服口袋。

刘獒先是拉着傻子去找了一家衣帽店,买了件厚实的袍子,给他裹上之后,才试探的问:“仙儿,你家在哪里。”。

傻子在听到‘仙儿’的时候,却皱紧了眉头。

“我叫司徒羡,是羡慕的羡。”

“仙儿是路含章养的狗的名字,那条狗已经被我毒死了。”。

司徒羡在正式的自我介绍之后,一脸兴奋的看着刘獒,像是在等着他说。

“我叫刘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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