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清晨,安林市市委大院内,杨春左手两只鸡,右手两斤排骨,满脸的喜滋滋往院子中去,没走两步,就撞上一群妇女同志,个个都提着篮子,一看就是赶早去买菜的,见到杨林,又看了看她手上的东西,忍不住打趣。
“哟,杨同志,又买这么多好东西啊,不愧是市长家,天天都断不了肉。”
杨春一听,面上不显,心中却是得意:“这算啥,不就点鸡鸭鱼肉,要是你女儿成了干事,难道你连这点钱也舍不得?”
“干事?谁成了干事?顾晴吗?没听说啊?她不是还读书呢吗?说要考大学的,咋一夜间就成了干事?哪里的干事?”
一连串的提问,显示出来人的好奇,谁能不好奇?毕竟是顾市长家的事,他们虽来安林不过三年,但在大院委实是鼎鼎大名。
顾市长全名顾爱国,三年前来的安林,来时声势浩大,连书记都亲自去接人,一来就住进了副市长家垂涎了两年的小红楼,来了不到三天,市委就把厨师,司机给配上了,谁知顾家却拒绝了,毫不犹豫将人给退了回来。
众人不解,这顾家瞧着也不像是能自己动手干活的人啊。再打听,却吓一跳,原来顾家不是四口人,而是五口,另外一人是顾家大儿子,叫顾南,听说是个天才,十四岁读完大学后就一直入职国防,专门搞研究,听说很是做了些成果出来,不过运气不好,在二十二岁时,出了场意外,抢救了一天一夜,最后命保下了,但人却是昏迷不醒,成了那个什么植物人。
成了植物人,但国家却也没忘记他曾经的功劳,什么厨师,保姆,还有警卫都给配备了,所以顾家才不需要其它人。
众人听到这,才明了是何缘故,但心中对顾南更加感兴趣,一个昏迷的人,都能得这般待遇,那他之前究竟有多厉害呢?
可惜无论众人怎么打听,都没能弄清楚所以然,越是这样,众人越关注顾家。
所以如今顾晴当上干事,他们却连只言片语都没听过,岂不震惊?
杨春笑容微微一敛:“哪是顾晴,是方同志。”
“方同志,那是谁?”
“方珍珍啊,就是顾市长的二儿媳,去年嫁给顾北,后来进了公交公司的那个?”
“原来是她,这下李淑芬同志该高兴了吧,她可老喜欢这个儿媳妇了。”
杨春闻言笑得牙不见齿:“那是。”说着举起手中的鸡鸭鱼肉:“瞧,这就是李同志特地让我买的,准备好好请请公交公司的人事科科长,谢谢人家的帮忙呢。”
一听这话,众人夸赞的夸赞,附和的附和,毕竟都在顾市长手下吃饭,不能不看他的脸色,可有人就不爽了。
白翠是副市长家的保姆,当初顾爱国一家没来时,副市长可是风头无两,现在捧杨春的那些人当初可都是跟在她屁股后面的,到如今她却要捧杨春,这让她怎么受得了,想起前些日子黄副市长同志的愤恨,白翠嘴巴撇了撇。
“说来,都是李淑芬的儿媳,怎么这方同志,她就百般疼爱,关心,那易同志呢?貌似从嫁进来起,就从在李同志嘴中听说过她,同样是儿媳,这样厚此薄彼不太好吧。”
杨春脸立刻拉了下来,方同志长得好,人聪明,有一份正经工作不说,还是顾北喜欢,正儿八经嫁进来的。
那易思月算什么,不过是为了顾家权势而已,能让她正儿八经做顾家儿媳,已经是对得起她了,还厚此薄彼,她配吗?
白翠一见她这黑脸,更加高兴的拉踩:“都是儿媳,那易同志更惨,搞不好还要守一辈子的活寡,你们顾家得对她更好才行吧。”
好什么好,能嫁进顾家已经是她上辈子积德,再好,她怕是都不知道自己姓啥了,杨春满脸的嘲讽不屑:“白同志,我听说,你最近老嘀咕消化不好,是不是吃多了?”
白翠愣了愣:“这我的事,跟你有屁关系?”
“那顾家的事跟你有关系吗?吃饱了撑的,多管闲事。”
白翠脸一青,还想说什么,却被周围人给堵住。
“哎呀,杨同志说得对,这是顾家的事,你操什么心。”
“对啊,谁都知道那易思月爱慕虚荣,心思不正,李同志不喜欢她才正常,你替她说啥话?”
“对啊,虽都是一个地方出来的,但那方同志可比她强多了,不仅高中毕业,人长得漂亮,还厉害,就算是个农村户口,也给自己找了个工作,多好的人,你有啥不满的。”
白翠被这群人推推搡搡,居然挤出了大院,她气得吐血,连句话都说不出来,心中暗骂,这群势利眼,早晚给他们好看。
杨春望着白翠远去的背影,呸了两声,毫不犹豫的回了家。
易思月久违的睡了个安稳觉,醒来后望着房间上的伟人画像,大红的开水瓶,以及刻着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罐子,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真的穿书了,穿到了一本年代文成了女主嫁高门后的对照组。
前世,易思月直到十八岁,都是家中的宝贝,从没吃过苦,受过罪,可十八岁后,父母因为一场车祸去世,因为是疲劳驾驶,所以责任全在她家,不仅没得到赔偿,还倒欠受害者上千万。
从此后,她的天塌了,为了还债,易思月卖了房子,卖了车,上大学时,除了上课,其余时间她不是打工,就是在打工的路上,毕业后,她连上三个班,终于在五年后,将家里的债务还清,她一高兴,连熬三天三夜的心脏受不住,就猝死了。
猝死后,她以为自己这辈子就完了,说实话,她并不觉伤心,反倒松了口气,辛苦了一辈子,终于可以活回自己了。
谁知她死是死了,但却又活了,还穿成一本团宠小说中的对照组。
书中,女主方珍珍是她家邻居,因为救下一个大人物,所以她爹当上大队长,她娘成了公社的妇联,她又是家中三代唯一女孩,从出生起,就备受宠爱,顿顿白米饭,餐餐吃鸡蛋长大。
而原身呢,也因为父亲救人导致瘸了腿,母亲受到刺激,早产生下弟弟,从此干不了重活,一家子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平时出门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长大后,女主又靠着救命之恩进了公交公司,通过那人介绍认识了身为干部的男主,于是顺利嫁入高门,婆婆看她不恋权势,百般疼爱。
公公见她学历高,会读书,很是看重,老公喜欢她的活泼大方,对她千依百顺,小姑子更是成天宣传她多好,两人都处成了亲姐妹,日子过得幸福又顺遂。
而跟她同名同姓的原身,也因为一场意外,嫁给了已成为植物人的男主哥哥。
谁知嫁过去后,小姑子觉得她爱慕虚荣,为了钱连个植物人都肯嫁,成天和她战斗,婆婆觉得她家庭不好,见天防着她,连买根针都得看脸色,公公更是从来都不拿正眼瞧她,一家子,个个都厌恶易思月,她彻底活成了女主的对照组。
因为这鲜明的区别对待,她彻底黑化,仗着男主哥哥的存在,疯狂折腾男主一家,作天作地,弄得男主一家苦不堪言,终于,在躺了三年都没醒过来的男主哥哥彻底去世后,她被扫地出门,潦倒死在街头。
她死后,女主不计前嫌,亲历亲为照顾她的父母弟弟,获得了顾家全家的喜爱,还成为了市里的先进模范,众人榜样,有钱有人,过得不知多好。
易思月:“......原身真是倒霉她妈给倒霉开门,倒霉到家了。”活着的时候不幸福,死了还得成为人对照组,难怪她接手这具身体时,没感觉到任何留恋。
不过,“......有钱又闲,男人昏迷,没有孩子?”为什么还要在乎其它的?
活了二十多年,三分之一人生都在打工的易思月初初穿来时,是真不可置信,连续一个星期都在恍恍惚惚,直到今天,她才确认,自己确确实实穿书,嫁给了男主的植物人大哥,成为女主的对照组。
什么对照组不对照组的,她不在乎,只要男主的哥哥顾南活着,她就能一直咸鱼下去,这对于辛辛苦苦才能活着的易思月来说,委实轻松,望着躺在床上,脸色苍白,毫无生气的顾南,她暗暗想到,所以现在得想尽办法来延长他寿命了。
“易思月,易思月。”砰砰砰,一阵激烈的敲门声打断了易思月,“你是不是偷了冰箱中的巧克力和牛奶,易思月,你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