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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 第1章 契机

作者:JadeisOK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31 05:52:17 来源:文学城

雨季的空气总让人想起鱼缸里的金鱼。潮湿宛如藤蔓,攀附上木质的墙面,又游走在狭小房间的各个角落。

窗户打开了。阴天的光线悄然穿梭,伴着早晨特有的泥土、露水的气息。李明珠翻了个身,身体比意识先察觉寒意,扯了扯总有些窄短的被子。

间或有鸟叫的气息。——很奇怪,在这种二三线城市的偏僻单元楼里,竟然能听到清脆的鸟叫。但李明珠很少见到鸟,鸟影也没有。

也许它们的生物钟和人类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和一个贪恋温床的高中生相比。但今天是个例外,今天是高二新学期报到的日子。后知后觉的闹钟在鸟叫后也迫不及待地响了起来,像一曲丧钟,瞬间敲醒了李明珠,她先是让腿慢慢露在空气里,再是完全离开被子的束缚,在柔软的小床上躺了漫长的几分钟后,很快睁开眼睛,一跃而起。

整个高一忙碌而混沌的日子早已将这个十七岁的少女,规训成了一个冷漠的行动机器,并教会这些孩子在最短的时间里将自己从一只困熊变成一只困但讲究的熊。

然后是开灯的声音,趿拉拖鞋的声音,打开水龙头的声音,流水哗啦啦的声音。

这些声音虽然笨重,但在李明珠的控制下却显得流畅,甚至一些柔软。这时她在梳头发,没有一点声音。她很喜欢她的头发,甚至超过了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经常清洁和洗护,总是显得格外柔顺,硬朗的黑色,温凉的触感,梳子落上去只会有轻轻的一点声音,像是赞美。

这时候,房间就会显得格外安静。仔细听的话,她能听到浓厚而均匀的呼吸声。今天是父亲难得的休息日,这声音听起来他睡得很安稳。父亲是一个长途司机,李明珠对他最大的印象就是早早出门、晚晚归来,她不知道她有多累,但此刻还是放轻了声音。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书包,李明珠拿上钥匙和饭卡,小心地带上门离开。

一个夏天过去了,却像昨天刚刚离开这里。从李明珠住的小单元楼到明德高中,仅仅只有不到一千米的距离,其中要穿过好几条红绿灯。总会与她同行的同学,这条街上诞生的都是坚定的时间教信徒,如果你发现身边只有你一个明德高中学生,那么你一定是睡过头了。

来的不早不晚,已经有几个人到了。倒是有两三个男生聚在一起说笑,李明珠脑子里闪过了她以前看过的老韩国片里面经常出现的和蔼的韩国大婶。——这种状况在理科班尤其明显,因为男多女少,男生似乎承担了一份女生的责任,又或是天性如此,在闲暇时总是闹得不可开交,嘴总不会闲着。

李明珠所在的十三班,更是如此。这不是一个被钦定的快班,是高一分班后那群不上不下的孩子来的地方,来源广泛,话题也更多。但有趣的是,很多神奇的事总与“十三”有关,这个班在分班后却在接下来的考试中成绩突飞猛进,从一开始是从几个平行班中排到第二,接着是第一,最后的高一期末考试里冲进了快班末尾。尽管在西方,黑色星期五总是在十三号。

但与其他理科班不同的是,十三班有些吵闹过头了。因为大家的来源广泛,地域也不同,总有人看不到门上的“请说普通话”,在教室里用五湖四海的方言大声说话。但李明珠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准确的说,是用新奇的词语表达夸张的情感,她觉得自己并不在此显着聪明,索性闭上了嘴巴,反正,女生在哪里都能找到同伴,可以一起吃饭一起集会一起上厕所。

不讨巧的是,第一次座位她没有占到好位置,周围都是男生,第二次换座位时,那些女孩都已经三三两两结伴而行了,直到现在,李明珠还是只有一个人。但幸好她还有几个能说话的朋友,这次她放下书包时,就看到左边的卡妹,她笑意盈盈地朝李明珠摆手。

卡妹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和男生女生关系都很好,是班上的文艺委员,也就是上课前五分钟的“歌曲放映员”。卡妹之所以叫卡妹,得益于她收小卡的爱好,李明珠曾亲眼看到过她一整套小卡,小小的卡包里差不多有二三十张,一张都要一百多。这样的小卡爱好,其他女生也或多或少有,甚至男生也是,他们的饭卡总是包着不同的卡贴。

李明珠没有。她的座位很整齐,书本也很规矩,椅子上没有垫子,桌子里也没藏着镜子,她的桌面上总是放着一本书和一支笔和一个水杯,饭卡用了一年也还是看着很新,她总觉得贴着新奇的东西会破坏这种,秩序。

但李明珠有自己的秩序。她会带课外书,尤其是小说,有时也会借别人的看,这种风气在十三班是再正常不过。——有趣的是,尽管是几个班上吊车尾的同学,也会偶尔一板一眼的看那些大部头的书,大仲马,小仲马,夏洛特,李明珠觉得很奇特。

因此,班主任风哥也抓的很紧。不过说归说,他还是有一点疏懒,或者说班主任都有这样的通病,下一秒就忘了自己上一秒说什么,然后下一秒依然继续制定各种不成文的规则。真正落到他手上的,没几本。

但依然小有风险。

卡妹似乎没找到那个她要找的人,她只好眨巴着大眼睛对李明珠卖可怜:“李明珠,陪我去超市买点东西好嘛?”

“走吧走吧。”李明珠欣然答应,下一秒就被卡妹挽着走出了教室。

和女生亲密接触还是很奇妙,这种感觉上一次可能还是在小学,天真烂漫的时候。这时候已经快到了中午,阴天也不见了,暖暖的阳光洒下来,像是夏天的小尾巴。

管理严格的高中内部一般很少有超市,就算有也只有生活用品类型的。但明博却很大气,有一个小小的超市,但是里面应有尽有,零食和盒饭,里面还有一个小微波炉方便加热。

超市离食堂和篮球场很近,人流量在饭点和体育课后总是很多。现在还没吃午饭,店里没几个人,卡妹走到另外一边买小零食去了。李明珠现在还不觉得很饿,但被饮料柜里面的葡萄果汁吸引了视线。

她刚要走过去,迎面一个高高的穿着黑色短袖的男生,旁边跟着几个男生,他们也许说了什么有趣的事情,那个男生轻轻笑了一下,一双弯弯的杏眼蕴着一点青光,像稻田里洒了阳光的水面,一眨眼,那笑意从抿着的唇边溢了出来。他手里拿着一小瓶咖啡和巧克力曲奇,看起来像只青涩的羊,但身体却有一种成熟的张力,他很高,并不瘦弱,胳膊的曲线很粗犷,隐约有一点男性杂志上那些健美明星的感觉了,但尚未成型,让李明珠想起了昨天在水果店买的一枚红红的、有些橙黄色斑驳的车厘子。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组合。青涩,却带着即将成熟的气息,这样的果子最招人喜欢,在果摊里也总是那么显眼,鲜亮的红色,薄薄的果皮裹不住的软软的果肉。

也因此,在那一小群男生里,李明珠最早看到他,最后视线也落在他身上。当他视线要扫过来时,李明珠就涣散视线,像是在打量那边的零食区。

他们很快地从李明珠身边穿过去了,像一阵风一样。

李明珠走过去,拿出了那瓶葡萄果汁。直到她和卡妹结完账走出超市,李明珠打开瓶盖喝了一口,深深紫红色的液体,不像葡萄,却有点车厘子的甜。

李明珠见过他。不止一次。

第一次是在艺术晚会上,那是一次游学活动,夜晚早早地降临,大家点起了篝火助兴。他当时穿着校服,个子很高,盘着腿坐在草地上弹吉他,唱了一首英文歌。幸好那次是个班级错开的活动,十三班和他们三班正好是一组,那个男生就对着他们安静地唱歌。话筒效果一般,但他的声音和弦音却像火花一样,在沉闷的黑夜里闪着耀眼的光芒。

他唱的是□□的歌,《Rosie》,一首复古的情歌。

他吟着Rosie的名字,却不显得缱绻,像个火焰前的信徒,向自然表露自己的赤诚之心。

他仿佛不是用那两片淡蓝色的肌肉唱歌,而是用一种流淌在青春的身体里的生命活力来吟唱,金黄的火舌吞吐,奇妙的辉光镀上他的皮肤,那片普普通通的校服布料都焕发着一种崭新的生命,声音将他和世界连接,他的身旁似乎飞着一群海鸥,游着一群鳕鱼,夜晚的草地也变得柔软了起来。

那是李明珠第一次听到这么会唱歌的男生,尽管话筒溶解了他一部分声音,她不是很听得懂内容,却为此撼动,她的平平稳稳的世界,似乎被人掀开了一个口子,从那个划开的地方,第一次洒进了世界的五彩斑斓。

那时她还不知道他的名字。

后来,不知怎么的,她看到过他几次。尽管隔着距离,她依然确认这就是那个唱歌的男生。有时候在考场,有时候在集会散场后,有时候在食堂。

世界是这样这样小,她总能看到他;世界却又远的不知边际,他那夜在草地的辉光并没有消失,有时在阳光下他的碎碎的头发间,有时候在蕴着笑意的眼尾里,有时是他运动场里那个矫健的影。

李明珠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是在一次大考后。明博也许是走上了短视频的前面,思索出了一个激励学生好好学习的法子,将那些过于优异的孩子的照片挂在光荣榜上,尽管照片总是单调的内容,却总有人闪烁其间,让人羡慕不已。

李明珠就这样认识了他。他不是在前三的榜,而是进步的榜上,尽管如此,他在那一堆照片里依然闪闪发光。照片有些泛白,他显得白白净净的,脸上是淡淡的微笑,有一点面对镜头的不适应,但弯弯的杏眼依然明亮,这时候他不像红透透的车厘子了,像刚在树上结出来的花籽籽,有一些不谙世事的书卷气。

上面用楷体工工整整地写着:覃翰。

李明珠凑近了看,看的很仔细。这样大气的名字,用在他身上,像多了一些重量。

三班是快班,他能考进去,并且在短时间里有让老师赏识的进步,一定是个很努力刻苦的人吧。

这样的人,在李明珠这个外人看来,尚且如此。那段时间,那个榜前被人围着看的次数明显多了一些,也许是李明珠的敏感,她觉得和他有关。

“我刚好像在超市,看到了一个人,”李明珠放下了饮料瓶,对着卡妹说:“就是那次我们游学,晚会上那个弹吉他的男生。”

“覃翰?”卡妹很轻易地想起来,她的语气多了一些欢欣:“你看到他啦?真好运,他真的好好看,唱歌也好听,学习也不错,上次我去英语办公室看他给他们班抱作业,英语老师也很喜欢他。”

提到这个人,卡妹的话明显多了起来。她是个很大方的女孩,尤其喜欢和好看有趣的人交往,因为同热爱音乐且经常出入英语办公室的原因——覃翰是英语课代表,她是英语奇差,她跟覃翰有一点交际。

只聊了浅尝辄止的一点,李明珠很随意地换了话题。和她想象的一样,他真的很受欢迎。一个几乎在青春里,接近完美的一个人。

和火焰,和阳光,和热腾腾的蒸汽,和金澄澄的烤面包一样。

李明珠楼下不远有一个装潢精致的面包店。每当她晚上回去,店就要打烊了,这时仍然能闻到非常香甜的烤面包的味道,金色的灯光在这些圆形的物体上裹了一层金色的糖衣。她总是不经意就看了过来,肚子总是空的。她喜欢这些面包,金色灯光,喜欢的要命。

但每个面包的价格都不菲。所以李明珠总是远远的看着,好像闻到了香味,也是另外一种拥有。

她想,她对覃翰的情感也像对烤面包一样吧。“情感”,这个奇怪的字眼。有些人在出生的一刻起,他的命运已经注定;此后他的一生里遇见的大多数人,都是和他差不多的人,但总有那么少数的几个人,带来的一点绚烂,足以让他回味终生。

对于处于青春的他们,总是热衷于奉献与给予,爱着英雄的故事。李明珠不愿索取,她觉得这样的覃翰,他本身的存在,就是一种给予。

李明珠总觉得,远远地看着就好了。

直到几天后,一次无聊的社团招新里,她在操场上接到了一张小小的传单,看起来有一些设计感,是戏剧社的招新。她正琢磨着这些精巧的图案时,下面一行小小的字刺了她一下,有些微微的疼。

上面有覃翰的名字。

——“你也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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