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辞年走在前面,从容不迫地下着楼梯,方恪跟在他后面,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能感受到一道视线时不时落在他背影上,也许方恪在看他外套上的花领,也许是看他的权杖在楼梯上的落点,又或许……
其实他知道方恪在看他穿着复古样式皮靴的脚后跟。
很可爱的小心思。沈辞年大拇指在手托上很慢地磨了一圈。
方恪的目光移动了,落在沈辞年手指上。
这个动作,有点涩,虽然是他自己的问题。
但,方恪又抿了抿唇,克制住不干净的想法,低头继续盯沈辞年的脚后跟。
沈辞年的手指很好看,磨手托的动作也很好看,但他很不高兴。
为什么?就因为沈辞年摸手杖而不是摸的他?
可能是吧,他脑子有病,他就是这么想的,很没道理,但一个脑子有病的人会讲什么道理?
方恪忽然就莫名其妙冷哼一声。
沈辞年听到了这声不满的冷哼,他笑了笑,一点也没有把这小狗哼唧声放在心上。
他们原先的位置在二楼,要下到一楼去很快。
壁炉里面的火已经熄灭,白蜡烛仍在燃烧,但火焰是诡异的幽绿色。
地毯上有很多木屑和杂乱的血痕,地上散落着厚厚的不知名书籍和不知道谁寄来的信件。
沈辞年没多看它,信封虽然没有署名,但封它的火漆是红色,BkH palace的印章好认得很。
这封信,有九成概率来自兰国女王,维多利亚。
那么当前副本的时间线,应该在诡异降临前旧纪元的1837-1901之间,汉诺威王朝最后一个鼎盛时期,而在那之后,王朝走向覆灭。
沈辞年抬起手杖,观察了一下上面的徽记,确认其属于索尔兹伯里家族。
那么他扮演的就是那位赫赫有名、最不受维多利亚欢迎、保守派中的强硬者——“塞西尔伯爵”。
这个时期的塞西尔应该很快就会被爆出“财务舞弊”的丑闻,维多利亚以此来向外界公布他的失势,但其背后显然有更深层的原因和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那些如雪花般密集的女王密信便是证据。
一个不受欢迎的侯爵,甚至只能被称为伯爵的侯爵,为什么在多年前便与女王密切通信?
这些只是沈辞年一瞬间想到的东西,下一个瞬间他向前迈出一步,几乎没怎么辨认就锁定了总管家的卧室。
更贴切地说,是“家政总管”的卧室。
一层大部分卧室属于女佣,除此之外还有一间杂货室、一个会议厅、一个餐厅一个厨房,一间佣人的洗浴室。
从地毯上的压痕可以知道那个脚印最少、有靴子特有压痕的方向是总管家的房间。
在方恪还没抬起头来观察一下四周情况的时候,沈辞年已经从地毯上的细节得知了一层几乎所有信息,包括其中一位女佣喜欢偷吃主人的蜂蜜黄油吐司这件小事情。
方恪没那么多心眼,他打算一扇扇开门寻找。
他还没走到能够触碰门把手的位置,沈辞年忽然拽着皮绳把他拉回身前。
他下意识绷紧肩膀,又慢慢放松下去,压低声音语气不善道:“你干嘛?”
“我运气不错”,沈辞年用手杖指着一间房,“我猜那间是你的卧室。”
这是能猜的吗?方恪傻了才会信沈辞年的胡说八道。
沈辞年肯定是看出来什么了,但懒得与他解释。
不想跟他费口舌,还是嫌弃他没脑子?
方恪感觉自己被看轻了,他有点不服气,伸手抓住项圈前的皮绳,反过来拽着沈辞年往那间房走。
他不傻,他只是不喜欢思考。
大概在几年以前的新人时期他还没有那么强的力量的时候,他也会像沈辞年那样注意细节,然后破解迷题。
那个时候的他,情绪虽然不算稳定,但也还没有恶劣到现在这种地步。
方恪垂着眼睛,拧开房门。
不同于外面的凌乱,管家的房间意外整洁,写字台上有一本书、一瓶插着羽毛笔的墨水、几本账册、一串钥匙,和一个眼镜盒。
方恪走到桌前,把钥匙塞进兜里,刚翻开书的扉页便听到系统提示音。
0221不情不愿念着旁白。
【叮,获得道具——能打开所有门除了地窖的钥匙、管家的日记,剧情探索度提升至9%。】
【日记:1728年6月3日,主人去世满一个月了。我有些恍惚,我究竟在这里工作了多少年,我已经记不清了,上个世纪泥土和青草的气息仿佛还充斥在我的鼻孔中,我的小主人约翰.塞西尔就站在我的身前,那孩子与故去的主人长着同一张面孔,总让我觉得,是老詹姆斯又回来了。】
【可怜的小约翰才刚刚十一岁,好在家族没有太多产业,只是有一大块土地需要我帮着打理,我的小主人只需要见见那些刁钻的贵族就行。】
【说起来,今天是我第一次与小主人见面,他站在墓地里,一身黑色礼服,我一眼便认出了他,他实在太像詹姆斯了,但我还从没有见过他的母亲。】
【1768年10月14日,约翰死在了一个阴雨天,威斯敏斯特总在下雨,我看着灵车顺着遥远崎岖的山路一路将约翰送回哈特菲尔德庄园,我的心在颤抖。】
【约翰没有儿子,索尔兹伯里的爵位或许即将终结,天始终阴沉着,我看不到有太阳升起的迹象。】
【三十年以前约翰亲吻过我的左肩,从此我畏惧起烈阳。】
【约翰是个好孩子,他从不做出格事,即便王室削弱他的权力,他也从不抱怨什么。】
【1838年,我前往墓地准备探望我的两位主人,带着两束白玫瑰。七十年前的暴雨曾经冲毁过这里,重修后的墓地看起来冷清多了,但愿主人们在此安息的灵魂没有被惊扰。】
【哦你们猜我在墓地里看到了什么!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不足十岁的孩子!他……他怎么会与约翰如此相像呢?约翰死了七十年了,他难道是约翰女儿的孩子?】
【我把那个孩子带了回去,上报给王室,王室确认了他的身份,给了他爵位,他成了我新的小主人。】
【我问他,他说:他叫罗伯特,他让我派人送他回伦敦。】
【1853年,外面雷声很大,罗伯特与我的两位主人都不一样,他似乎生来就是要报复王室的,我在庄园里胆战心惊看着报纸,读着他与维多利亚女王大吵的消息,我担忧到了顶点,我太老了,我已经……】
【我……怎么会这么老呢?我已经活得太久太久了,可我怎么能活这么久……】
【我摸了摸自己的左肩膀,那里有一个很深的牙印,这么多年了,从未消失。我想起来了,我早就死了,可我仍然生活着,以这具永不腐烂的亡躯。1738年,可怜的约翰咬了我的左肩,唤回了我险些吊死在墓地中的魂灵,从此我获得了“永生”。】
【我就知道,他是老威廉,他回来了,我的主人其实从未变过。】
【我拿起晚间报纸——哦不,我的小罗伯特,他才23岁那么年轻,女王竟要驱逐他。】
【不过没关系,也许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情,他们都不知道,我的老威廉要回家了,也许他会亲切地称呼我一声“小伍德”,我喜欢这个称呼,“little wood”,听起来像是林子里掉落的松木。】
【明天我们就要见面了,他见到我一定很高兴吧?】
日记到这里结束,显而易见那个叫伍德的管家对他们并没有恶意,甚至可能站在他们这边。
方恪忽然觉得有点不自在,他关上日记,一抬头,猝不及防对上沈辞年目光的一瞬间,竟然有那么一点心虚。
他意识到这一点后,立刻像个刺猬一样炸起刺来:“怎么?打坏了你的小伍德,你要指责我?”
沈辞年忽然抬手,在方恪防备的目光中摸了摸他的头——顺毛。
“没有”,他不明意味笑着,“只是觉得你会比较辛苦。”
“什么?”方恪还是很警惕,拳头攥得紧紧的,随时可能给沈辞年的鼻子来一拳。
“你这性格……演好老威廉的小伍德很不容易,辛苦你了。”
“谁说我要——”“好了,快去换总管衣服,别让你的主人等急了。”
方恪抿紧嘴巴,掩饰住心慌,左脚绊右脚地走到床边开始脱衣服。
沈辞年看了他一会,很轻声地笑。
他知道方恪慌了,而且是因为这一声“主人”。
他那凶巴巴的班长原来真的是一只小狗啊。
沈辞年有那么一瞬间动了一丝丝想让方恪做他新信徒的念头。
但也仅仅只是一丝丝罢了。做方恪的神主应该很有趣。
他有一点感兴趣。
“你信神吗?”沈辞年忽然眯着眼睛问。
“不信。”方恪低着头很干脆地答,他正忙着把自己扒光,然后又飞快换上干净的新衣服——很贴身,应该是系统准备的道具。
看着壁窗上闪烁的烛阴,他顿了顿,“我只信自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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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死去的庄园主(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