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珩回来的时候,姜嫖已经与燕十四两两执手相见恨晚相谈甚欢晕天黑地不知天地为何物了。
姜嫖:“既然纺织大多数都是机械劳动,那就定然可以被机器替代,虽然我不会,但我总有一天会琢磨出一个解放劳动力的纺织机!这个绝对可行!”
燕十四:“对呀对呀!”
姜嫖:“目前我计划做一个改良版的弩箭,争取射程更远、准头更好!到时候第一个给你看!”
燕十四:“好呀好呀!”
姜嫖泪目:“燕小哥哥!”
燕十四动容:“三娘妹妹!”
姜珩:“……”
姜珩:“等会。”
姜珩:“你俩谁啊?”
上一秒还在一口一个三妹妹的燕十四燕暮归被亲娘郑秀兰提着耳朵拖走了。
没了燕暮归,姜嫖将目光转向姜珩,泪眼汪汪:“好弟弟!”
姜珩:“……”
姜珩:“我没做什么值得你痛哭的事情吧?”
姜嫖:“一直以来暖床真是辛苦你了!”
姜珩:“嗯……”
姜珩忽然有些扭捏:“其实只要阿姊愿意,让我一直暖床我也不是不……”
姜嫖一个转身,握住了另一个人:“好青杳!”
“是?”青杳歪了歪头,有些不明所以。
“一直以来让你帮我干见不得人的脏活真是辛苦你了!”
青杳:“婢子不敢,只是皇女殿下,咱们低声些,这难道光彩吗?”
姜嫖不管不顾地抱了抱青杳,又在姜珩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大口,完全不顾两人一个呆愣一个脸红,整个人跳飞了出去。
“噫!好!我成了!”
“殿下这是怎么了?”青杳端起托盘,奇怪道,“居然连平日里喜欢的点心都没吃几口。”
姜珩注意到桌子上那一堆作废的算盘,瞬间理解了一切。
他背过手叹气:“算了,如果你憋在屋里几个月一直不停雕雕画画,你也会疯的。”
郑秀兰怀胎十月,艰难产下幺子。她从未奢求过小儿子能有什么出息,只要在父兄的荫庇下健康成长就好。
收到丈夫家书的时候,距离听闻边疆粮草告急已经过去了半月有余。
同大多数将士一样,信很简短,就算是大将军也没什么不同。
大概意思就说打了胜仗,归期将近了,希望你能保重身体。
总共就那么几行字,郑秀兰坐在床上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升起火,一下子给点燃了。
“孙管家!”她高声道,“随我去库房,再清点一下铺子,能卖的全换成粮食,再雇两队壮实的汉子,送去边疆。”
“这这……”孙管家擦了擦汗,“郑老爷恐怕不会同意。”
郑老爷,也就是郑秀兰的父亲,一个十足的草包。
当年若不是靠她娘家里的财产,又把手里的生意过继给了他,恐怕现在他还是个靠脸吃饭的小白脸。
郑秀兰的起点在父亲那里,如今这些家产也有一部分进了父亲的嘴里。
郑秀兰知道,她爹肯定不会同意。那个扣扣搜搜目光短浅的家伙,就连自己家里落难都要急着撇清关系,哪里会管女婿的死活。
姊妹、兄弟、长辈……但凡能被他出卖的,全都卖了。
行商最忌贪,因而郑老爷没了办法,要卖儿卖妻。
郑秀兰的娘是个软弱的女人,人生第一次反抗是割断了郑秀兰手上的绳子,伸出手血抹了她一脸。
所以郑秀兰跑了。耳边风呼啸而过,她没有目标,赤着脚跑在街道上,跑在这片土地上,一如生命本身的模样。
她割断了自己的头发,换了些铜板,买了个肉包子。
那天她吃得很饱,那不是她第一次将自己割下,却是第一次吃进了自己的肚子里。
剩下的故事掰开讲也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她在躲藏的时候撞倒在了少年马下。
少年将军勒住缰绳,控制住了马。随后她听到一声轻笑。
“姑娘,你怎么是短头发?”
就这样,短头发的郑秀兰嫁给了燕家最备受瞩目的小将军。
而她那人渣父亲竟然真的起复,为了攀附燕家跑来认亲。
那时候郑秀兰的头发已经养了回来。她梳着妇人发髻,冷漠地看着面前这个满脸堆笑,一脸褶子的谄媚男人。
“好啊,爹。”
有时候郑秀兰真心实意地想,她是感激她的丈夫燕将军的。
虽然她对他并无太多情爱,甚至初遇都可以说是处心积虑,但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好事,能与一个不错的人成为家人,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
郑老爷带了许多金银细软,郑秀兰统统没要,在燕将军的同意后,她管郑老爷要了他在京城最好的五家铺子。
就这样一步步的,郑秀兰开始蚕食郑老爷的资产。
她不是没有想过一刀了结了他,可是她丈夫不让。
给的理由是留着他逼问出母亲的下落。
郑秀兰沉默了很久,说,好。
坐在床上盯着火苗攒动,吞噬木牍,火焰的热浪灼烧着郑秀兰的心。
郑秀兰很感激她的丈夫。他是个还算开明的人,同意府中一切交给管家,自己的妻子在外边有自己的事业。
十三岁那年的奔走出逃,开头太过热烈,结局又过于平庸,以至于泯然众人,观看她这一生的看客唇腔舌齿之间免不了诋毁与不满。
郑秀兰同这些看客一样不满。
也许她是忘恩负义狼心狗肺的,听到边疆的消息后,第一反应不是想办法,而是如果丈夫真的死了呢?
那时候她会怎么办么?
可很快她就反应过来,这不是她一个人的事,这场仗关乎着数以万计人民的性命,关乎家国与民族。
她不能祈祷。
她不能祈祷独属于自己的自由。尽管有些人再怎么早死也不会失去什么,她再怎么活着也不会拥有什么。
郑秀兰进了宫,拜见同宗的郑婕妤无果,燕八子也躲着她。
就在这时,就在那一片桃林的春色深处,一袭红衣的,下巴高昂着的小姑娘来到了她面前。
她问,郑秀兰,你可愿意与我做笔交易?
郑秀兰跪在殿下,殿上坐着一位美妇人。美妇人并没有出声,站在旁边的那个小姑娘说道。
郑秀兰,你愿意出卖自己的孩子,出卖自己,去换取一线生机吗?
郑秀兰,你愿意再次割下自己,喂养黎明百姓吗?
“我没有您说的那么伟大。”郑秀兰站了起来,她从怀里摸出一把铜金色的剪刀。
她一直藏着,曾经这把剪刀剪去过将军华袍上的金线,如今剪断了郑秀兰的头发。
“臣妇愿以发代首,求皇女垂怜。”
时隔二十多年第一次回到曾经的居所,已经大变样了。
印象里总是困着她的一方小小天地已经破败得看不出模样,前院被扩建了好几轮,昔日染着郑秀兰血液的石板被更华贵的装潢取代掩埋。
郑秀兰身边没有一个人,她静静地走在青石路上,风吹起她凌乱的碎发,空气中弥漫着**的气息。
花香带着丝丝腥臭的血味,涌入她的鼻腔。
忽然的,郑秀兰感觉到了轻快。她踮起脚尖,步伐轻盈地蹦跳在花园小径间,好像那尚不经事懵懂无知的小姑娘。
而在她走过的地方,在她拖行过的地方,留下了一道道血痕。
郑秀兰将土垒的高高的,又踩了几脚,把松土踩实了。
这一块的土地很实,周边全是草,只有这里秃了一条路出来。郑秀兰知道这里有很多人走,算是条土路。
做完这一切后,她才松下了一直吊着自己的一口气,瘫倒在地。
温热的液体从额头滚下,腥锈的、粘稠的血再次糊住了她的眼睛。
很疼,很晕。郑秀兰呆呆地坐在地上,她应当去怀念什么,但回忆中全是母亲。温柔的母亲、怯懦的母亲、迂腐的母亲、疯狂的母亲、勇敢的母亲。
于是她不再纠结,将仅存在衣角上的灰土掸干净了。
花费了几日将资产全部清点,留下了几个好铺子托底,除了粮食,还有衣服、饲料、甲械、铁、盐……真算起来没完没了。
郑秀兰挑着几样要紧的买了。时间很紧,她准备的人马得和朝廷的一起走。而朝廷虽然松了口,拨下来的人手物资却不多,很快就清点完成了。
她几乎从早忙到晚,无暇顾及旁人看见她的断发时异样的目光,只推脱说为了筹粮,头发都卖了。
忙到最后她才发现一件事——坏了,把儿子忘了。
郑秀兰匆匆整理了一下自己就入宫了。幸运的是,燕十四被关在宫里以后,皇帝允许她月探一次。
燕朝对嫔妃近亲管控还不算太严,她只要给郑婕妤写一封求见信,郑婕妤再去跟皇后说一声,皇后批准了还得知会皇帝一声,最后经过搜身就可以入内了。
被皇帝恩准入内的,列如郑秀兰、谢子期,都不太一样。
谢子期这样的没有先例,怎么办是皇帝说了算。她每日早晨只需要经过搜身,就可以进入。有宫娥侍立接应,另配了两名侍卫,等到了崇文馆或者是天禄阁,侍卫就在外边等着,宫娥近身伺候。
说是伺候,其实也是监视。皇帝有些后悔当时酒劲上头,又拉不下脸来为难一个小姑娘,兜兜转转成了这样四不像的样子。
郑秀兰每次来,需要先递申请给掖廷,还要获得皇后皇帝的首肯,由太监领着她去找燕十四。
会面时间也有规定,再加上有宫里人盯着,郑秀兰只好摸了摸燕十四的脑袋,嘱咐他要听话,不要调皮,不要冲撞了贵人,不要落下功课……
……不要得罪姜皇女。
郑秀兰悄悄附耳道。
小儿子澄澈的眼里露出了惊讶之色,郑秀兰心中苦涩,可是不能言语再多。
她转身欲走,小儿子却拽住了她的衣角。
“……娘。”燕十四的声音有些哽咽,“我还能再见到你吗?”
“……”
真的要这样吗,郑秀兰?
真的要抛弃他吗,郑秀兰?
倘若苍天准许,她当然愿意带着自己的小儿子。凭她郑秀兰的本事,即便是从头开始,也能有一番作为。
可是她已经准备了太久,也困了太久。她将要舒展羽翼,跳出这牢笼了。
她等不了任何人。
“娘。”
燕十四学着她的模样,也悄声附在她耳边。
“你去吧。”
燕十四短促地说完,喉咙里像塞了两团棉花,哭声几乎要溢出来。
郑秀兰没有惊讶。她这个儿子是什么样她最清楚。
在那样被算珠填满的屋里,抬头去瞧四方的高墙。燕十四窝在郑秀兰的怀里,问母亲在看什么。
“在看星星呀。”郑秀兰如此答道。
京城最近的舆论中心,第一次来到燕家身上。
但凡家里有点势力,对局势稍微敏感的,都知道燕家这次遭逢大难了。
边疆粮草告急,可朝廷却不愿意拨粮。
皇帝的态度很明确。他要燕家死。
原因也很简单。燕家是陪祖皇帝打过天下的,威信自不必多说,祖皇帝当年就动了杯酒释兵权的念头,可燕家向来不站队,在京城也低调,因而才能一直延续到现在。
现在皇帝重文轻武,正所谓“重商重农不重军,言文言巫不言武。宁为秀才鞋头线,不做圣人殿前兵。”这是就连三岁小儿都知道的顺口溜。
再加上太子也和燕家穿不到一个□□里去。其他中立的老狐狸基本上都是左右逢源,或者表现出一些倾向,只有燕家跟一块撬不动的铁板一样。
太子想安插自己人,皇帝想扶持新人,这父子俩想一块去了。
说白了,燕家太中立了,反而给自己招来祸端。
就像这次,本来只是一些匈奴残部骚扰,根本不至于搭上两员大将。边关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皇帝知道。
多亏了燕家,边境才能迎来不多得和平。也正是多亏了这和平,皇帝才敢动除燕家的念头。
京城人人皆知,皇帝要了燕家小儿子来宫里,摆明要养废他。
京城人人皆知,燕大将军的夫人把头发都卖了,就为了多筹些粮食出来。
京城人人皆知,短头发的郑夫人一勒缰绳,随着运粮人马一起去了。
京城人人皆知,运粮队路遇劫匪,郑夫人香消玉殒了。
京城人人皆知,燕将军与夫人情深不寿。
可京城无人知晓郑夫人叫什么,长什么样。
京城无人知晓郑夫人是个怎样的女子,他们只会记得她是个短头发的、痴情的、可怜的、薄命的女人。
所以郑秀兰想,她没有必要隐姓埋名了。
她回头望,那朱门与瓦墙,只要隔的够远,站的够高,竟然也有几分矮小与可爱。
“可是夫君,她已经死了。”
这句话跨越时空,时隔多年第一次从她的嘴里说出口。
“她已经被掐死了……也许是打死的……捂死的……我不知道……”
她说完这句话,才觉得真正解脱,好生畅快。
郑秀兰才发现,她似乎从来没有与人讲起过自己的野心与志向,讲起她的年少轻狂。可人们还是看完了她完整的一生,不算哀戚,也不算幸福。
如今那已经无所谓了,她不必与人诉诸苦难,不必经历遗憾的曾经,也本该拥有信马由缰的一生。
重商重农不重军——不是说重商,是对比出来的,类似于“本来商业就很低微了,军队沦落到还不如商人的地步”的意思。
言文言巫不言武——在燕朝还保留着一些夏商的巫祝习俗影响,但也已经没落了,这里同样是起到对比作用。
宁为秀才鞋头线——燕朝还没有秀才,我在写的时候更多考虑了顺口和工整。
这几段是对“做人莫做军,做铁莫做针”的仿写,出于对燕朝代特点的建构目的没有直接应用。[可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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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短头发的郑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