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斯·贝克正坐在街角的老旧咖啡馆喝咖啡,他的兄第百般聊赖地抽着烟,喝着酒在一边打斗,这是他们午后的乐子之一、逞凶斗狠的样子将小咖啡馆里的老太太吓得够呛。
阿莫斯没兴致加入他们,将脚搁在桌子上,灌了一大口黑咖啡,苦得他差点吐了——咖啡就这味道?
阿莫斯扭曲着面目将一杯咖啡全灌进了肚子,继续虎视眈眈地盯着街口。
工夫不负有心人:一个身材高挑、衣着老气的美人抱着书缓缓走来了。
她黑发碧眼,却不似双亲一般容貌漂亮端庄,相反格外艳丽多情,不着粉黛也眼碧唇红,色彩鲜明。
“贝克,瞧,小安德莉亚过来了!”兄弟们都知道他的心思,一个个开始对他挤眉弄眼。
阿莫斯没空搭理他们,看见克丽丝·菲尔德的第一眼,他的双腿就控制不住地向她而去。
他嬉皮笑脸地凑了过去:“下午好,克丽丝,有空一起去兜风吗,我新弄到了一辆摩托车………”
话未说完,克丽丝已经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走了过去,仿佛他是一个透明人一样。
“等一下,克丽丝,如果你不想去兜风,那我们一起去喝杯咖啡,怎么样?我请客。”
说到咖啡时,阿莫斯的舌苔还苦得发涩,但他却还是露出了年轻男孩专属的灿烂笑容。
克丽丝却看都没有看他一眼,中规中矩地绕过了他。
在此期间,她连一个字都没有对他讲,仿佛是盲人,哑巴。
但阿莫斯知道她不是,菲尔德家的小姐克丽丝天生有一副玫瑰嗓音,当她压低嗓音,没有哪个男人不会为此脸红心跳。
她生来就是他难以染指的昂贵玫瑰,而他只是一个穷小子,在白日里痴心妄想。
当他重新回到兄弟们的行列中,毫无例外地听见了朋友们嬉笑声:“又失败了吧,我就说他成功不了了!”
“别难过了,阿莫斯,来喝酒呗!”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并不相配,他也那么想。
可阿莫斯却无法停止追逐玫瑰的步伐,当他看见她,无论有多远,有多少阻碍,他都会不顾一切地奔向她。
或许在克丽丝·菲尔德眼中,阿莫斯·贝克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丑。
她知道她看过的每一本书放在图书馆哪一个角落,却不知道那个每天追着她跑的男孩子叫什么。
在克丽丝的世界里,没有阿莫斯·贝克的立足之地,她都不会记得他。
阿莫斯·贝克不在乎这些,要是他那些滑稽的举动让克丽丝看他一眼,甚至是笑上一笑,被忽视,被当成小丑他都不在意。
只需克丽丝看他一眼,他就可以开心到一整晚不睡觉,一周都纵情高歌。他义无反顾地投入这段不仅仅可以用一厢情原来形容的爱恋中。
“她傲慢无礼,从来不拿正眼看你。贝克,她就不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她虽然长的漂亮,却穿的丑陋。她对美丽没有任何追求,冷硬得像个男人,没准儿菲尔德夫人就是把她当男的养,养的她都不像一个正常人。”一个女孩试图让他清醒。
“她没有任何的不正常!她喜欢美,会把路边的野花别在发间,她也追求美,你们根本不了解她。”
阿莫斯不解地皱起眉:“她为什么不能有一个男孩子的脾气?她不用依靠别人,有自己的力量,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吗?如果这就是不正常,不正常的是这个世界才对!至于傲慢无礼,她本来就不认识我不是吗?是我冒犯了她!”
女生被气跑了。
阿莫斯还在想自己说了什么过分的话时,克丽丝从街角走了出来,她的步子不紧不慢,和往常一样目不斜视。
阿莫斯嬉皮笑脸地凑了上去:“嗨,克丽丝,今天又要去图书馆吗?是……”
这一回,冰山美人终于有了回应。她微微侧过了脸,施舍般抬起了下巴,说话惜字如金:“名字?”
“啊?”
阿莫斯的脑子像是卡顿了的钟表,过了好久才反应了过来:“阿莫斯·贝克。”
“好的,我记住了。”
她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让他的脑子彻底停摆。
记住了?记住了什么?
他抬眼沉入了她浓碧的眼眸里,头一回他在她眼中看见了他的影子。
他的嘴角缓缓上翘,最后到了一个非常夸张的弧度。
直到克丽丝与他擦肩而过,他才反应过来,高兴得像是要跳起来似的,大跨步地追了上去:“克丽丝!克丽丝!你是要去图书馆吗?我陪你去好吗?”
“闭嘴,聒噪!”
“哦,我不说话了………”
阿莫斯闭上嘴,和她并肩而行。
他希望路永远没有尽头,希望他能陪她一直走下去。
阿莫斯永远喜欢克丽丝,但她不知道,也不会相信。
独白:
荆棘鸟高歌爱与自由,
义无反顾地奔向死亡,
在理想的怀抱中长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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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番·荆棘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