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地奇是巫师们的一项运动,骑着扫帚进行,”我向辛维娅展示手里的扫帚——叔叔送我的生日礼物,一把光轮1998*,以及手里的球箱,“所以在体验之前,你要先学会骑扫帚。”
“箱子里的是什么?”
“魁地奇里用的三种球,分别是鬼飞球、游走球,金色飞贼。”我把红棕木箱子放在草地上,打开搭扣。
辛维娅奇妙地打量着这些彼此间毫无相似性的球类:“哦,三种球……那个大榛子一样的就是金色飞贼?”
“是,它会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担任找球手的球员负责发现并抓捕它,当金色飞贼被擒的时候,抓住它的那队将获得150分,一场魁地奇比赛也宣告结束。”
“得分高的获胜?”
“嗯。”
“那我想它一定不好找,否则一场体育比赛的胜负掌握在两个人手里,未免有些扫兴。”她反坐在上好了白漆的藤椅上,左手托腮。正午刚过,天气开始升温,鸡肉卷饼在胃袋里缓慢消化,源源不断发散出热量。辛维娅微微侧首,躲避不甚柔和的阳光。
“当然,有很多找球手一生中抓到过金色飞贼的比赛场次屈指可数。”我赞同道,又详细和她讲了击球手、守门员,追球手的分别。辛维娅问我习惯打什么位置。“守门员,他总能给人一种可靠的踏实感。”我笑着回答她,“怎么样,来试一下扫帚吗?”
辛维娅干脆地站起来,接过我手里的光轮1998。我把她带到原理花圃的空地:“嗯......我不太会教人——先把扫帚放在地上,然后在它正上方张开手掌,放轻松,接着说up,让扫帚听话。”
“UP.”
她说不定很有天赋,说出那短促单词的下一秒,扫帚就迫不及待地撞进她的掌心,随后驯服地安静下来。我忍不住夸赞她:“瞧,你显然会很擅长飞行。”辛维娅看了我一眼,按我说的步骤跨上扫帚,握好长柄。我不是狂热的魁地奇爱好者,但仍然尽职尽责地定期养护这把扫帚,所以虽然它工作了挺长时间,可完全不用担心它的性能。做工精良的柄部完美贴合上辛维娅略微前倾压的身体曲线,仿佛一件艺术品。
“接下来离开地面——蹬一下腿,对,轻轻地。不要紧张,可能会摇晃一会儿,那很正常。”考虑到初学者会遇到的问题,我特意让辛维娅把高度保持在不到半米,打算等她熟悉些再提升高度。
出人意料的,只短暂在今天具体地了解了飞天扫帚的辛维娅稳稳定在空中,甚至游刃有余地向前飞了一段距离。
......
梅林,我第一次看见初学者飞得这么顺畅......
“沙菲克小姐。”
“......啊!我在!”我猛地回神,“你飞得真的很好,辛维娅。”
她没什么表现:“啊,是么。”
“尝试飞一圈怎么样?”
她稍微调整了扫帚的朝向,开始慢慢前进,绕着我转了个不甚圆润的圈,下敛而细密的睫毛像歇下脚步的蝶。“不是很难。”辛维娅说。以动力充沛著称的光轮1998在她身下乖顺且驯服,载着她轻盈地停泊在我的右手边。辛维娅没用我帮忙,无师自通地让扫帚降到草地上:“该试试魁地奇了吧。”
我并不这样打算:“辛维娅学得很好是没错啦......但魁地奇对初学飞行的人来说,还是有风险的,万一受伤——”我正对上她的眼神。辛维娅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皱起了眉,神色间隐隐展示出烦躁,似乎马上就要发火。“辛、辛维娅?”
“......”辛维娅沉默了一小会儿,平静下来,露出她那种独特的笑容,出口却一点也不客气,“嗯,理解,但我们总不能一下午都在这儿婴儿学步吧?你的计划?”
我原本想带你去小书房转转——看见她的样子,我临时改了主意:“我让莫克去储物室把初学者用的扫帚拿来,我们可以在这里小小地玩一阵,不过不能飞太高。”
辛维娅斟酌着,有些勉强地答应了。
莫克非常不赞同我们冒失的决定,但还是拿来了扫帚和一架简易球筐,不过他要求必须由自己在旁监督,且我们飞行的高度不能超过一边的大理石小亭。至于速度,老旧的初学者扫把根本不可能快起来,比小孩子跑步快不上多少。
由于人手和场地的限制,最终决定我来做守门员,让辛维娅多少体验下追球手,试着把鬼飞球投进球筐——这样其实没什么意思,至少在我看来,魁地奇的乐趣在于其精妙的团队协作。
和我猜测的一样,辛维娅在简单投了几个还算成功但被拦下去的球后,逐渐失去了冲劲儿。如果说先前她的攻势轻捷而迅猛,以一种对初学者来说极危险的速度引得莫克和我心惊胆战,那么现在她的样子,就像飘在风里随波逐流,偶尔抬起手划划水。
于是我又一次认识到了辛维娅·威斯玛的性格——热衷于尝试新事物,但三分钟热度。
“魁地奇要几个人一起才有意思的。”再次拦下一个软绵绵的鬼飞球后,我对她说,“而且我们玩了很久了,要不要去休息?”
辛维娅看起来并不疲倦,不过仍然顺从地点头,落到草地上。我把鬼飞球重新装进箱子里,把练习用扫把和我的光轮2000一起交给莫克,随即收获了他气冲冲的数落,责备我们的速度早就超过练习扫把的极限,幸好没出问题。
我应下来,说不会有下次了。
“去小书房吧,”我说,“你可以看看巫师们的读物。”
辛维娅在了解巫师界的事上似乎一直很有兴趣,我想这或许能让她振作一些。
家里有大小两间书房,大的那间是叔叔办公用的,小的则由我支配。虽然空间上差了不少,但书的数量相差无几。与之相对的,尽管我努力使书规整地待在书架上,小书房仍显得拥挤不少,毕竟空间问题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
小书房的四周都打上了木制书架,中间偏向百叶窗的空位摆了张书桌,上面用作装饰的插花是朋友来家里时,她用花园里的花做的——那时正值盛夏。我记得抽屉里还有一盘限量版的黑陶瓷巫师棋,是叔叔去东方出差时带回来的。不过现在的重点并不是这个,我从书架上取下一本装订精美的小说——和它的字数比,它显得过于厚重了。这要归功于它远厚实繁琐于其他书籍的封皮。
“《与食尸鬼同游》,吉德罗·洛哈特的书,”我打开扉页,指给辛维娅看上面的巫师生平,照片上男人的金发被头油擦拭得能反射阳光,“据作者本人说这是他最满意的作品,也的确是这样,无论是情节还是语言都无可挑剔。”
她皱着眉看着照片上的男人散发魅力,在迷你版洛哈特搔首弄姿地送了她一个飞吻后忍无可忍地说道:“你……很喜欢他?”
我回答她说:“我倒并不是他的粉丝啦,实话实说,他的为人对我来说并不讨喜……嗯,有一点点自以为是?但他的文章真的很不错。”
“……弗朗索瓦·维庸?”
“嗯?”
“法国的一个挺有名诗人,市民抒情诗的代表,很有才华,不过酗酒斗殴、闹事偷盗什么都干。”
“是吗……”
她自己想了想,又转头否决:“不,还是很不一样,从哪种方面来讲,维庸都远比洛哈特崇高也远比洛哈特卑劣。”
“你这样说,我有点想看看他写的诗了。”
“你可以让沙菲克先生帮你带,他的诗集很好找,流传的还算广。建议你把他的诗和当时宫廷诗人的放在一起读。”
“我会试试的。不过我得告诉你,洛哈特在巫师界很受欢迎,他签售会的门票都是瞬间售空。”
她面色奇怪道:“巫师的审美……很精妙。”
我终于忍不住笑出声。
尽职尽责的莫克又送来了下午茶,虽然我和辛维娅谁也不觉得饥饿。我被百叶窗泄进来的温度烘烤得整个人都酥软下来,开始昏昏欲睡。原本对洛哈特甚至生理性不适的辛维娅在读了《与食尸鬼同游》后,产生了旺盛的兴致去了解洛哈特的其他小说。
我不得不提醒她:“洛哈特的文笔足够华丽和成熟,但故事的情节设计总是不稳定,早期作品甚至会出现逻辑错误,建议你从后面看哦。”她点点头。
看出她不打算再交流,我也趴到书桌上,打算小憩一会儿。
嗯,阳光很好的午后,最适合睡觉。
捉虫,2023.5.10
*这里是我打错了,打成了光轮2000,一直没发现,应该和后面一样是光轮1998。
设定这一年应该是1989年夏天,阿莎4月生日,辛维娅3月生日,都是10周岁满,哈利要比阿莎小一岁。
光轮2000是1991年出产的,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修改后会进网审,章节会被锁,怕不能及时回复评论,先在作话里谢谢面面老婆的指正MVM?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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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Chapter3 遗落之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