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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天堂之声已退出群聊 第3章 塔德菲尔德

作者:一只白空空 分类:青春校园 更新时间:2020-08-02 21:43:17 来源:文学城

塔德菲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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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塔德菲尔德*。

这只是个普通的镇子,哪怕离伦敦市只有不到两个小时的车程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就跟分布在整个英格兰群岛的镇子一样,介乎乡下和城市之间,再偏远些的地方有田地,也有人养些家畜,同时也有剧院、咖啡厅、画廊和法院。

偶尔会有从伦敦来的游客,女孩都穿着超短裙,这在60年代可是个稀罕事物,除了伦敦旁处都不得见,去伦敦旅游的人一定要看看街上穿超短裙的女孩儿们,要不就是白去一趟*。更时髦点的人会去Biba逛逛,但他们什么都不敢买,里面的东西对于非伦敦人来说,实在是过于标新立异,其实别说是他们这些外地人,就算是在伦敦老老实实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们也不得不承认,就连德军轰炸伦敦都比这些短到不合礼法的裙子更容易理解些。

但是年轻人就是喜欢这样的潮流,这个年代生长起来的年轻人比以往都多,战后婴儿潮初生的那些孩子们在六十年代已经成了青年人,他们想的东西,老一辈完全不明白,因为不明白、不理解,一部分人开始疯狂的打压年轻人的疯狂念头,而越是打压,那些念头、那些渴望,就越是像杂草一样,蓬勃肆意地生长起来,他们是全新的东西,某种渴望和理念,在不久之后,将会真正的改变世界,而那些所谓的大人们,再也没有打压的力气,只能看着他们熟悉的世界一步步远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时代。

但塔德菲尔德也没有那么普通,是的,在大部分人的眼中,它确实没有什么特别亮眼的地方,就连在本地居民的眼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实际上,这个地方对神秘势力的吸引要更大一些。

1956年,乔安娜·康斯坦丁*,国际上久负盛名的猎魔人、女巫和嬉皮士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他们分别是姐姐安娜丝玛·穆恩莱特*和弟弟格伦·格伦伍德*,来到了这个镇子,喜好流浪的女巫一眼就看中了那个建在树林中的小屋,决定在这里多住些时日。值得一提的是,安娜丝玛后来成为了她那个时代最不能言其姓名的、最厉害的神秘学学者和女巫,至于格伦,well,你们都知道的,每个英国人都听过他的歌,他的影响力看起来似乎更直观一些。

2006年,敌基|督亚当·扬在汽车的后座上的摇篮里,距离他来到这个世界大概过去了三个小时,世界还没有什么大的变化,敌基|督睡着了,看起来跟其他婴儿一样,没有任何区别,此时距离世界末日还有10年364天又21个小时。

我们先不谈那么遥远的未来,在敌基|督降临41年前,这里还被其他的超自然体拜访过。

1965年,佩恩·普罗克特,未来英国最伟大的吉他手之一,现在还挣扎在自己待的第一支乐队里——一只节奏布鲁斯乐队而非现在真正意义上的摇滚乐队,每天都在弄死贝斯手还是弄死鼓手还是弄死主唱或者直接干掉经纪人里纠结得要死,在决定英国巡演路线的时候,随手一指点到了塔德菲尔德这个地方。

直到上了车,黑头发的吉他手还是气闷得要死,把帽子盖到脸上在房车里装睡,不想理会其他人,其他人则完全不明白别扭傲娇的吉他手又在抽什么疯,于是一致决定把问题无视,至于经纪人,come on,克劳利才不会跟他们一起挤在房车里两个多小时,他当然也不会把自己那辆1926年出产的宝贝宾利车*开到这个穷乡僻壤来,但恶魔总是有些门道的,不用交通工具他也能从伦敦市区赶到塔德菲尔德,或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

这点佩恩也能做到,虽然他只有一半来源于异时空恶魔的血统,但是他都能穿越时空之间的屏障和大半个宇宙来到这个宇宙的这颗星球,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对他来说也只不过是多走一步的问题,远些近些细化到这个问题上,就成了一大步还是一小步的问题。

但克劳利没带上他,留下他跟乐队里其他人一起坐车,吉他手生气的原因究竟有多少是因为必须要闷在车里两个小时听三个傻瓜谈论自己睡过多少个小妞,没人知道,也许克劳利知道,但他是个恶魔,他从不关心这些事情,就算佩恩是他花了大代价挖来的伦敦最好的吉他手之一和唯二跟他一起在地球上行走的恶魔以及地球上唯三强大的超自然体(加上在人间的亚兹拉斐尔的话)也一样。

佩恩·普罗克特是个成熟的恶魔崽崽了,克劳利没什么心理负担地一把把他推到了乐队成员那边,就算有什么麻烦,倒霉的也只会是他身边的人类,要知道,恶魔们从不吃亏。

或者退一万步讲,就算佩恩不高兴,克劳利也绝不会产生同情或是什么其他乱七八糟的情绪,他只会幸灾乐祸,然后提高警惕,以防自己被整到——恶魔们可不流行团体精神和同伴爱,要知道克劳利招募佩恩·普罗克特唯一的原因,只是因为他是克劳利在伦敦能找到的最合适、吉他弹得最好的乐手,跟他水平相当的人要么已经在别的乐队闯出了名堂,要么就是不愿意放弃录音室乐手的安稳和丰厚工资,虽然肯定不如摇滚明星们挣得多,但起码他们不用全世界巡演,每天只是流转在不同的录音室里录歌,还能拿好多钱。

至少吉米·佩奇*就是拿这个理由拒绝了好几次前来的克劳利,克劳利当时刚好听说新兵乐队*也在争取这个年轻人成为自己的吉他手,但最后吉米一个乐队也没加入,取代了新兵乐队原来的吉他手埃里克·克莱普顿*的是另一个年轻人,也是当时伦敦很厉害的乐手杰夫·贝克*。

克劳利在美国看过披头士的演出之后就对摇滚乐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他认为摇滚在未来的潜力无穷,1965年年初,他准备组建一支乐队,他还把这个计划报给了地狱,说服那群老古董费了些功夫,但是克劳利对这计划热情高涨,他不怕会遇见困难,再说,在糊弄地狱这件事,他还是有些心得的。

现在这时日,还有比摇滚乐队更邪恶的东西存在吗?克劳利在上次的地狱例会上振振有词地发言,他留着时髦的长发,穿衬衣从来不打领带,即便在煤油灯坏了一半的地狱也不肯摘下自己的墨镜。

他那些守旧的邪恶同事狐疑地看着他,哈斯塔看起来很想用什么话来反驳他,但是别西卜实在不想再在这该死的会议上多浪费时间,因为克劳利准备的影片,他们不得不浪费了很长时间看那些人类对着舞台上几个拿着奇怪乐器的家伙尖叫不止,这简直是疯狂的真实写照,克劳利也疯了。

第一个小时的时候,别西卜目光无神地盯着影片想,克劳利这家伙在人间待得太久了,心都野了,是时候该敲打敲打了。

第二个小时的时候,别西卜已经开始盘算等会议结束之后把克劳利扔进第几层地狱了,第八狱是个不错的地方,尤其是其中的第三囊,尼古拉三世相比跟他会有不少可谈的东西*,想到这件事他就忍不住邪恶的微笑起来。大衮阴沉沉地瞪着屏幕上胡乱改歌词的约翰·列侬*——比起人类来,恶魔的听力显然要好上许多,虽然他也根本不知道原版歌词是什么。

……

到了第数不清多少个小时的时候,别西卜看着终于放完的演唱会录像合集,狠狠吐出一口气,在克劳利找到机会跳起来继续说些有关石头和虫子之前就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一起跳起来的恶魔有不少,大衮、哈斯塔都在其列。

“散会!”

“那我的计划……”克劳利的话还没说完。

“批准了!”一边飞快地往外走,别西卜再也不想看见那只狡猾的伊甸之蛇的脸了,急匆匆挥了挥手,算是批准了克劳利的行动。

其实这意思就是:赶紧滚,越远越好,爱干什么干什么。

克劳利满意地将自己的珍藏从放映机上取下来,旁边过来几个小恶魔,舔着脸想借去再观赏观赏,虽然那只是几个人类,但是地狱还从没见过这样的音乐,上一个来地狱的音乐家还是个弹钢琴的家伙呢,这可要比钢琴曲刺激多了。

虽然克劳利对这几个有品位的小恶魔很是欣赏,但他怎么可能把自己雇人和亲自搬着摄像机录下来的现场合集给别人,但作为一个好心的恶魔,他还是给几个比较上进的小恶魔指明了路,想听歌去买唱片,并且表示自己可以帮忙代购。

就是因为这么一句话,克劳利成了地狱最大的唱片代理商,成功在地狱打开了摇滚市场,顺便还让大老板也因此对人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仅挑了个摇滚歌手作为发言人,还跑去洛杉矶开起了酒吧。*

不过这都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了,虽然天使和恶魔都是超乎时间维度存在的生物,但大多数时候,他们还是更习惯按照时间的顺序过日子,而且克劳利也挺喜欢时间这个东西,时间最大的好处之一就是能带着克劳利远离一路14世纪,那是人类历史上最无聊的一百年,也是克劳利最讨厌的一段时间。*

克劳利对他现如今这个小小地行动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一无所知,但他也不需要知道,例会一结束,克劳利就心急难耐地奔回地球,准备去实施自己的小计划了。

首要任务,他得给自己的乐队找到一个足够好的吉他手。

埃里克·克莱普顿、杰夫·贝克和吉米·佩奇这三个人克劳利都挺喜欢,但是埃里克立即加入了另一个布鲁斯乐队破坏者,杰夫·贝克在新兵乐队的发展看起来也不错,吉米·佩奇则是干脆油盐不进,最后被磨得没办法,吉米说,那我把我认识的一个朋友推荐给你,他也是很厉害的吉他手,不比杰夫差。

克劳利跟佩恩见面那天,吉米·佩奇没露面,是埃里克·克莱普顿牵的线,后来克劳利才知道,这俩人压根不是朋友,而是死对头,有几个共同的吉他手朋友的那种死对头。

以及,哦,对了,这位吉他手不是人。

至少不是纯种的人类,刚见面克劳利就闻出了猫腻,他当时吓了一跳,按道理说,半恶魔不常见,毕竟恶魔们都鄙视人类鄙视得要死,有那么一瞬间,克劳利还以为是因为自己上班摸鱼太久以至于遗漏了什么剧情,现在已经到了天启时代。

但很快他就转过弯来了,首先,他们地狱的大Boss,地位最高的那位大老板,本质上还是只天使,他在地狱的行宫至今笼罩着能吓退大半个地狱的灿烂圣光,就算是撒旦之子出生,也应该是个拿非利人,而这家伙却是个半恶魔,而且看起来跟大部分恶魔都不太一样,很有可能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另一个黑暗维度。

反应过来眼前这人不是敌基|督,而且地球还不到灭亡的时候,克劳利暂时算是放下了心。

两个非人类生物第一次见面相处也不咋的,不为别的,就说佩恩·普罗克特这个恶魔,绝对是克劳利此生见过最斤斤计较、最小心眼、最记仇的家伙,但这些放在恶魔身上是好的品质,再加上克劳利毕竟是年长的那个——他可是曾经诱惑了夏娃吃果子的伊甸之蛇,他没跟小恶魔崽子计较。在好友埃里克好说歹说之下,吉他手总算是屈尊弹了段riff,能力也不错,克劳利边听边想,最后他决定了,这个人正是他们乐队需要的,事实上,这个人比他们乐队的标准高出太多了,在他的衬托下,其他几个(纯人类)小伙子都显得只是几个庸才。

但他想把人骗过来没那个容易,首先那些蛊惑人类的手段都不适用了——见鬼的,其实它们在这群人身上从来都不够用的,你看吉米·佩奇居然那么容易就拒绝了他,还不止一次!强硬些的手段克劳利也不能用,其实自从他睡过了整个十九世纪*,在二十世纪醒过来之后就很少用那些小法术了,毕竟现在的时代也变了,除非是因为收到了地狱的明确指令。还有一个更现实的理由,那就是克劳利觉得自己很有可能打不过这只恶魔崽子,到时候要是把亚兹拉斐尔引来了,一个不小心再伤着比他更缺乏锻炼的天使,克劳利觉得自己可受不住这种打击。

愿撒旦保佑天才的埃里克·克莱普顿,常年夹在两位针锋相对的好友中间,吉他手显然已经练就了一身本领,三两句就让佩恩加入了克劳利组建的乐队,甚至没用克劳利自己张嘴。

“你知道新兵乐队邀请过吉米吧?”

“他又没去。”

“他会去的,也许过段时间……你知道杰夫不会让他就那么一直待在录音室浪费才华的。”

佩恩开始考虑了。

“还有我也不会让你一直待在录音室浪费自己的才华的,如果不是这只乐队,那就是下一只乐队,或者你也可以自己组一个,我都可以。”

“……如果我不答应的话,你不会让我走的,是吧?”

埃里克冲他别有深意地微笑。

“或者——你知道我也在考虑组一个乐队。”

“你可以自己弹吉他。”

“那你可以弹贝斯。”

埃里克继续友善的微笑。

佩恩显然被噎了一下,他不敢置信地指了指自己,眼里写满了心痛。

“你怎么敢说出这种话来,埃里克·克莱普顿?”他悲伤的指责好友,头顶的黑色卷毛也感应到主人的心情,似乎都没有那么蓬松了,而是软乎乎的垂下来,吉他手眨眨眼,棕色眼睛里似乎闪现了一丝水汽。

埃里克几乎要感到那么一丝内疚了,但这感觉倏忽即逝,因为他很快想起了自己在面对的这个家伙绝对不值得他的内疚。

果然,他的下一句话出口之后,埃里克心里那一丁点的内疚立马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想弄死他的强烈愿望。

“你怎么能让我——伦敦最天才的吉他手去弹贝斯?”

这下埃里克也被噎住了,他知道佩恩有多无耻,但他显然低估了对方的厚脸皮,从没见过能这么夸自己还不脸红的——就连吉米也只是偶尔拐着弯夸一下自己,绝不会这么直白地翘起尾巴大大咧咧地宣布自己是伦敦最厉害的吉他手。

在脸皮厚这点上,佩恩·普罗克特完胜地球上大部分人。

埃里克眼神死。

他没招了。

“……那你究竟去不去乐队?”

“去!为什么不去?佩奇愿意继续待在录音室就让他待着吧,我反正觉得那实在是有够无聊的,正好想找点刺激的事情呢!嘿,你,”黑头发的年轻吉他手转身,一指恶魔,“我们的乐队一定得比新兵乐队好,你听见没有,不管是音乐上还是商业上都要超过他们,让吉米·佩奇嫉妒去吧,反正我们不需要第二个吉他手了。”

克劳利什么都没干,甚至那些邪恶的小计划都没来得及进到他脑子里,就收获了一只半恶魔吉他手。

他对此接受良好,当下决定昨天来面试的那个贝斯手还是不行,他得找点儿更好的人选才能跟他新到手的吉他手配合,或者找个胆子大点的,不会被吉他手吓哭的那种也凑合。

而在凑齐一只乐队之后,他们踏上了巡演的道路,就在1965年,在某种不可言说的神秘力量的驱使之下,佩恩在地图上和名单里选中了这个位于塔德菲尔德的剧院,很多年里他都以为这是个偶然的选择,直到天启之后很多年,有一天被格伦,他漂亮的金色玫瑰,拉来一起聚会的、即将退休的上任上帝说漏了嘴——顺便,他们为什么一起聚会?

——这其实是早就注定的命运的初遇。

再旁边第一次接触酒精饮料,也是刚上任的命运本人*脸蛋红扑扑,大声宣布这一部分是她亲手写在命运之书上的。

……要不是他的玫瑰死死按住了他,佩恩真的能当场表演宇宙大爆炸是怎么来的。

*塔德菲尔德,故事《好兆头》里天启发生的地点,□□亚当·扬生长的地方。

*Mary Quant被广泛认为是超短裙之母(有些争议,但我们这里不做太多阐述),五十年代,超短裙被设计出来,六十年代,超短裙流行起来,起初只是在美国一些地方和伦敦,反叛的年轻人特立独行,穿着时尚而大胆的服饰,给传统观念造成了极大冲击。在纪录片《My Generation》中提到,那个时候伦敦街头穿着超短裙的年轻都市女性是当时伦敦一景,游客们站在街上看到超短裙才算是到了伦敦一趟,一部分年轻的品牌在这个时候兴起,同样成了景点,比如下面提到的高街品牌Biba。60年代(1966年)还诞生了第一位超模崔姬 (Twiggy) ,她是第一位按小时收取高额费用的模特,60年代地球上最知名的模特,她改变了人们对美的定义,将一种雌雄莫辩的,接近中性的美介绍给世界,改变了人们对女性曲线美的单一追求,展现出多样性的美。尽管她只做了四年模特,但对时尚界的影响至今依旧深远,凯特·莫斯在出道时被认为是崔姬 (Twiggy) 的翻版,除了是模特,她还是一位歌手和演员。

*Biba是60年代的标志性品牌,或者说是精品店,如果你有看过电影《波西米亚狂想曲》的话你会注意到玛丽工作的地方就是Biba店。

*在DC的设定中,康斯坦丁家族向上追溯至亚瑟王时代就与魔法扯上了关联,在《睡魔》的其中一个故事里,睡魔墨菲斯找到了约翰·康斯坦丁的一位先祖,乔安娜·康斯坦丁,一位赏金猎人,在1794年的时候,他请乔安娜去法国帮自己做一件事,将他儿子俄耳甫斯的头颅带回来,那个时候正值法国的热月政变时期。俄耳甫斯是睡魔和卡利佩俄的儿子,因为一些原因,他以一颗头颅的形式活着。乔安娜在睡魔故事里出现过几次,但这里的乔安娜并不是这位18世纪的乔安娜,而是她的一位后人,地狱神探约翰·康斯坦丁的一位长辈,安娜丝玛和格伦的母亲。

*安娜丝玛的姓氏其实是Moonlight,意为月光,因为她是在月光之下出生的,格伦的姓氏Greenwood意为绿林,或是绿森林之谷。这样写主要是为了展现一下乔安娜的嬉皮士行径。在摇滚乐圈里,Radiohead的主音吉他手的名字就叫做Jonny greenwood

*出自尼尔·盖曼和特里·普拉切特的《好兆头》,书中克劳利开着一辆1926年的宾利车,只在1967年加过一次油,因为加油送詹姆斯·邦德的子弹孔挡风玻璃贴纸,而他很想要。

*吉米·佩奇,又称吉米·页、页老师,他最为人所熟知的身份显然是齐柏林飞艇的吉他手、创建者和领导者,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闭幕仪式的伦敦八分钟环节里,页老师曾来到现场作为英国奥运代表演奏了齐柏林的经典曲目《Whole Lotta Love》。

*新兵乐队(The Yardbirds),也译作庭鸟乐队、雏鸟乐队,是一只活跃在六十年代中期的英国乐队(节奏布鲁斯乐队),这个乐队出名的地方在于它有着三名闻名世界的超级吉他手,分别是埃里克·克莱普顿、吉米·佩奇和杰夫·贝克,这三人共同入选了《滚石杂志》‘最伟大的100位吉他手’榜单中的前5位(克莱普顿、佩奇和贝克分列第2、3和第5位)。庭鸟乐队于1992年入选摇滚名人堂。

1965年左右,新兵乐队曾联系过还在担任录音室乐手的吉米·佩奇(据称在那段时间里,页老师参与了全英国60%左右的唱片录制,甚至连他自己也记不清究竟录过多少首歌。奇想乐队和谁人乐队的经纪人很欣赏他的才华,页老师在奇想乐队的第一张专辑曾弹奏12弦吉他,谁人乐队的《I can't explain》,页老师也参与了吉他的录制),询问他替代埃里克·克莱普顿的可能性,但出于对朋友的忠诚,页老师拒绝了,在埃里克·克莱普顿正式离队后,页老师又收到了正式邀请,但他当时并不愿意放弃独立音乐人的职业,因此拒绝了新兵乐队并向他们举荐了杰夫·贝克,后来因为机缘巧合,页老师还是成为了新兵的一任主音吉他手。

1968年,乐队其他人都退出后,为了完成合约,吉米·佩奇招募了罗伯特·普兰特、JPJ和约翰·伯纳姆成立新庭鸟乐队,后来这支乐队改名后就成为了大家都熟知的齐柏林飞艇。由于齐柏林飞艇在七十年代的巨大成功和不为外人知晓的神秘性,使得媒体经常会把他们跟神秘学、恶魔召唤等联系起来,吉米·佩奇还购买了英国著名神秘学人士阿莱斯特·克劳利的旧宅。(合理怀疑这位克劳利其实就是好兆头里克劳利和邪恶力量里克劳利的名字来源,阿莱斯特·克劳利被人称为世上最邪恶的男人)

咱也不知道叶老师是不是真的有魔法(绝对有!),反正这篇文里他是个大黑魔法师,要不然怎么能和佩恩不对头还没有被干掉呢(黑魔法警告)

*埃里克·克莱普顿,英国音乐人、歌手,作曲家、吉他手,曾获得18座格莱美奖,是20世纪最成功的音乐家之一,在摇滚名人堂里有三项成就,被认为是最伟大的电吉他手之一,他在1963年加入新兵乐队,1965年退出,加入了另一支布鲁斯乐队破坏者乐队,成为举世闻名的布鲁斯吉他手。埃里克组建了许多只超级乐团,比如1966年创建的奶油乐队,但奶油乐队并没有维持太久的时间,埃里克后来又接连组建了盲目信仰乐队(Blind Faith)、德雷克和多米诺乐队(Del and the Dominos)。埃里克·克莱普顿被认为是伦敦最出色的吉他演奏家,直到吉米·亨德里克斯的到来影响到了他的地位,但尽管如此,人们依旧认为他是伦敦最好的吉他演奏家,亨德里克斯对埃里克的演奏产生了一些影响,两人有过合作,并且成为了朋友,直到1970年亨德里克斯逝世(27岁俱乐部的一员)。他与披头士的吉他手乔治·哈里森也是好朋友,埃里克甚至爱上了乔治的妻子,贝蒂·伯伊德,一开始他遭到了拒绝,但是后来乔治退出,贝蒂和埃里克在一起了,1979年两人甚至结婚了,埃里克和乔治一直保持了亲密的友谊。埃里克·克莱普顿的好友还有谁人乐队的吉他手皮特·汤申德、鲍勃·迪伦等等。(老克跟迪伦经常合奏,其中有一个现场,弹得是Crossroads,不知道是因为迪伦唱慢了一拍还是因为老克唱快了一拍,两人一直保持着一拍错过,边唱边弹,直到迪伦忍不住开始笑,老克躲一边笑,其他人低着头不敢笑,我在屏幕前使劲笑)

*杰夫·贝克,在吉米·佩奇的引荐下,他在1965年成为新兵乐队的主音吉他手,后来因为新兵乐队的贝斯手离队,他邀请佩奇来新兵乐队担任贝斯手,没过多长时间,因为高超的琴技,佩奇就把新兵乐队原来的节奏吉他手顶了下去弹贝斯,在杰夫·贝克离队后佩奇成为主音吉他手。相比埃里克·克莱普顿和吉米·佩奇,杰夫的音乐路更曲折一些,虽然他一直被认为是最杰出的吉他手之一,但是他所在的组合并不亮眼。除了在杰夫·贝克组合中演奏,杰夫还作为吉他手参与了滚石的米克·贾格尔的单飞作品,并且在90年代与平克·弗洛伊德的罗杰·沃特斯(水爷)合作。可以说,虽然他所在的乐队没有非常亮眼的表现,但是杰夫·贝克在摇滚乐迷心中的地位却很高。

*出自但丁《神曲·地狱篇》。

*在现场演唱《twist and shout》的时候,列侬曾经将歌词胡编乱改,但是全场没有一个人发现不对劲,因为大家都在尖叫,根本听不到乐队在唱什么。

*路西法的故事讲了啥,应该都清楚吧,路西法在漫画中最早的原型其实是参照大卫·鲍伊,当然剧版的形象就完全不同了。

盖曼大大作为一个英国人,真的%蛮热爱摇滚的,《好兆头》简直就是皇后乐队安利合集,他的成名作,DC旗下眩晕漫画公司的招牌之作《睡魔》中主人公睡魔墨菲斯的参照原型据说是大门乐队(The Door)的主唱吉姆·莫里森,百度还告诉我说睡魔在外表上与治愈乐队(The Cure)的主唱Robert Smith也很相似,我没看出来,我觉得死亡小姐姐的造型跟他更像一点。(PS:The Cure一点都不治愈,而是真·致郁)

*克劳利讨厌十四世纪和睡过了一整个十九世纪都是出自《好兆头》原著的梗。

*这里的命运不是眩晕漫画里那位命运,作者君另一本存稿文的角色,在那篇灯团文里也出现过几次。以及这个宇宙的上帝取DC漫画里的设定,是那位至高上帝(的化身之一),邪恶力量里的查克也会作为化身之一在后面出现,以及这个上帝有隐藏身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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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塔德菲尔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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