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是在饥饿中醒来的。
原来他还会饿,杰森有些迟钝地想。
泡拉萨路池的后遗症每个世界设定都不太一样,杰森本来以为这里的那个泡澡池在让人掉理智的同时顺带残忍地收走了他对辣热狗的**。
他自复活至今还未曾有过碳水摄入行动。
烟熏火燎的火辣灼烧着他的胃壁,holy **,怎么会这么饿。
杰森呻吟一声,艰难地把自己从沙发上拖起来。
刚睡醒的人合适吃辣热狗么?
几乎快消失不见的普通中国人常识提醒着他,他应该吃点温热的流食,而不是辛辣而富有刺激性的食物。
杰森站在辣热狗老板的摊子前,饥肠辘辘地等待着自己的热狗。
谁管他呢?
死人哪有这么多讲究。
泡了一个池子就可以增肌增高,把一个少年泡成肌肉壮汉,又不是韩国泡菜,这个能量来源绝对很是可疑吧。
杰森揉了揉自己的胃,接过老板递过来的那份珍贵的食物,开心地发现里面有双份的番茄酱和香肠。
“谢谢叔。”
杰森在其他时间里都是很有礼貌的小孩,他靠坐在摊子旁边的长椅上,幸福地咬了满满一大口阔别多年的最爱,再配着自己在来时路上买的可乐——芜湖,快乐到只有开蝙蝠车才能与之相比了。
这样的生活不比每天枪林里来弹雨里去好得多?
杰森一边吃一边和大叔在那侃家常。
“小伙子你看着很眼熟的咧,以前是不是常来我这买热狗的咯。”
“是啊,大叔你的热狗还是那么好吃。”杰森笑了笑,“是很多年不曾来了。”
“搬家去了别的城市?还是太忙了没空来了啊?”
“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我过不来。”
“那也没什么关系,叔叔我一直都在这里啊。来,叔再给你加根火腿。”
“谢谢叔。”杰森很乖巧地把自己的包装纸递过去。
“不是我吹哈,罗宾和蝙蝠侠都来我这里买过热狗的咧。”
“是现在的罗宾么?”
“害,那当然不是,是二代罗宾,我们最喜欢的那只小鸟咯。现在的那个孩子,怎么会来我这里吃这些他们看来不入流的东西呢?”
“······大叔,你们为什么会喜欢他呢?我听说他打人特别凶,很暴躁的。”
“年轻人你可别这样说话啊!要不是咱俩有眼缘我可是要揍你的。那个孩子,最是有同情心不过了,每次都太和我们受害者家属感同身受,下手就重了点儿。打那些人渣,打得重我还得给他叫声好呢!你问问,我们这里哪一个孩子不最喜欢他了?”
“······可是他已经死了,他不会回来了。”
“你这人怎么这么说话!”大叔挥舞着铲子作势要揍他,却看到杰森面无表情地在那里流泪,一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哭的茫然样,“傻孩子,罗宾他一直都在。”
大叔指了指自己胸前绣着的那只活灵活现的罗宾鸟,很贴心地还原了那个孩子制服区别于其他两人的特征:“喏,他一直都在这里。”
“如果他不想再回来了呢?”
大叔却只是叹了口气,看着他的眼光里有些他仍然不懂的东西:“不回来也好。他吃了这么多苦,小丑可把他害惨啦。离开这儿,过得开心点儿,我们都希望他能过得幸福。那个孩子,背着不属于他的责任苛责了自己那么久。就算其他人不理解他,他也是个神一样的好孩子啊。”
“谢谢你,叔。”杰森看了看手表,“耽误了你这么多时间,我该走了。有机会我一定会回来买你的辣热狗的。”
“哈哈,”大叔笑得很爽朗,“小伙子,期待下次见到你时,你可以真正开心起来。”
“我会的,大叔。”杰森想了想,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他当年用的罗宾镖,“也许你会因为它而开心。我可没有更多了,二代罗宾不是什么主流英雄,这个还是很稀有的。”
尽管不知道还有什么意义,杰森还是记得要隐藏自己的秘密身份。
最后给自己找补了几句,他挥手告别了笑逐颜开的大叔,感觉自己的心情也因为大叔富有感染力的笑容而轻快起来——哥谭好少有这样的正常人的说。
就是这样,今天下午我就离开。
杰森努力忽视自己心里的那一点沉闷,反正哥谭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我要去上大学啦。
他火速启用了自己很早就做好的假身份。
就在他踩上登机坪的一瞬间,他听见了那个许久不曾听见的声音。
要他说,祂最好永远别出现了。
“杰森,你真的确定你要在这个时候离开么?”
“是的,我确定。”
他已经足够厌烦现在的生活,他迫切地想要改变,他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想重新做回自己。
“唉,”那东西虚情假意地叹了一口气,“那你的那位小朋友大概就要死了。真是可怜啊,我记得她是叫爱丽丝吧?她可是一心一意地把救了她的红头罩当做大英雄呢!可是她的大英雄,却要做了逃兵,留下她遭受黑面具的报复啦。”
它像是引诱亚当夏娃的那条色彩斑斓的毒蛇,吐着信子“嘶嘶”作响。它身上的花纹在杰森眼中愈发膨胀开来,化为一只只包含着戏谑的红色眼睛,始终带着虚伪的怜悯和同情,它们不住地在他耳边低语:我知道你会选择什么,我知道你会回来。
杰森感觉到自己可怜的胃不住地抽搐着,前不久刚刚摄入的食物在其中翻滚,想要呕吐的**几乎要把他整个人淹没,他强压下上泛的酸水,听见自己冰冷的不带一丝感情的声音,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它只存在于科幻电影里不通感情的仿生人身上。
也说不定呢?我这个二次封盖的罐头指不定还真是个仿生人一样的流水线产品,哪缺个杰森·托德,就可以把我粘贴复制过去二次利用,他自嘲地想。
我真他妈的希望我是随便他的什么人,而不是什么劳什子的杰森·托德。
但是——
“你赢了。”他深深吐出一口气,“不过你忘了一件事:红头罩不是英雄,我更不是。既然要做,就贯彻到底是不是?
“你给我听好了,我要不要回去与你无关,我的正义也无需他人置喙。
“我们会作为反英雄成为这座城市的阴影,直到我们生命的终焉。”
好咯,现在我他妈的不能走了。正准备踏上飞机的伊芙小姐硬生生停住脚步。
这操蛋的世界。
杰森·托德,呃,当然,你现在称呼他,或是她,为伊芙小姐也是没有问题的。
Shit。
杰森不是畏惧回到哥谭,他只是厌恶自己被逼着做出选择,被逼着走上那一条可悲的老路。
我他妈的到这个世界来,就必须成为杰森·托德?
我他妈的就必须要像个三流肥皂剧的苦情女主角一样在那里和蝙蝠侠歇斯底里地咆哮,乞求他爱我?
我他妈的,他妈的,操他妈的世界。
只有蝙蝠侠是你的真爱,我们全都该靠边站。
合着我就应该死去又活来,没人在拍全家福的时候叫我,在阿卡姆里和疯子为伴,被蝙蝠侠反复割喉,站在自己的墓地旁边痛苦回忆自己怎么复活,哦对,这还是为了达米安来着。
这么看来我确实是全家最多余的。
因为我他妈的连原装货都不是。
艹。
我真他妈的想干掉这个操蛋的世界。
伊芙小姐一连深呼吸了好几下,却还是无法心平气和,她直接对着天空恶狠狠地比了个中指,然后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踩着高跟鞋一跃而下,正好跳上赶过来的摩托。
伊芙小姐把速度加到最大,途径韦恩大厦时顺手又冲它比了个中指。
路上行人都蛮吃惊的。
因为开这种摩托的要么是义警,要么是反派,再要么是反英雄,都不是很喜欢在白天出门,好像这样就有失格调似的——是以在白天见到这种传说中的风景线不能不让人惊掉下巴。
好了,伊芙小姐风驰电掣地回到安全屋内,面无表情地扯掉自己的假发,对着镜子里黑发挑染,一看就像不良的自己扯扯嘴角,真好笑,我现在又他妈的是杰森·托德了。
他边前往车库边拿出手机,对下属发送信息。
“计划B。”
杰森停了车,回到客厅里,靠在沙发上发呆,那上面还带着昨晚没收拾的已经氧化的血迹。
Fuck。
他遮住眼睛自闭了一会儿,站起身,认命地去打扫卫生。
就算没有那个声音,杰森也会回来的。他不可能抛下那些人不管。他只是厌恶祂的指手画脚。
这章含“他妈的”量极高,先说好,我已经吐槽了,你们不能再吐了。
新年新刀子,请注意查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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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