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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纽约律师在哥谭 第9章 第 9 章

作者:海伦2814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14 19:57:30 来源:文学城

马特把刻着“默多克律师事务所”的铭牌挂在门上,“它看上去怎么样?”

“实际还挺不错的,色调看上去很高雅,字体大小能让人一眼就看到。”提姆顿了顿,“不过,你租的这个地方就有点一般了,上东区和下东区的交界处,人口流动性很大,治安不怎么样。我猜房东没告诉你窗外是一个巨大的广告灯牌,非常分心,如果你要招募新员工,他们会抱怨的。”

“她说了,还给了我很大的折扣。我不打算招新律师,可能需要一个兼职的招待员,不过那也是等我有了客源以后,早着呢。”

“为什么?大的律所能有上百号律师一起工作,你不想把公司做大做强吗?”

“我能维持现在的生活就很满足了,靠我的辩护技巧谋生,有足够的钱付房租,我没有那么大的雄心壮志,赚大钱从来不是我的追求。”

“如果你只是缺少前期累积的资本,我可以借你一些钱,德雷克企业还在盈利。”

“我也有自己的理财基金,你的外祖是一个比我强得多的投资精英。你只是个孩子,我很感激你的关心,但钱的事情就让大人来操心,好吗?探索世界和人生才是你这个年纪应该做的头等大事。”

提姆理智上知道马特说的没错,但情感上还是被认为是小孩子所伤害。成年人总是低估孩子的能力,并把孩子做选择的权利打着“为你好”的名号夺走。

“好吧。”

马特能够嗅出提姆身上的气味变得酸涩,“虽然这么说,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听话的孩子。”

“噢?”

“学校里的校霸喜欢挑选弱小的孩子欺负,我的失明让我很容易成为霸凌的目标,老师告诉我如果被欺负了就去找大人,我从来没有。”

提姆迫不及待地追问:“你做了什么?”

“第一次被挑衅的时候,是在事故发生后重返校园,我的内心充斥着怒火,为什么上天要夺走我的视力,所以当有人想要挑起一场战斗时,我很乐意把怒火宣泄到他身上。他又高又壮,校长描述我们的争斗像吉娃娃挂在藏獒身上一样可笑可悲,但我一直坚持着,一直对着同一个地方出拳,直到他松手。

他虽然是挑事的人,但我们都被停课1周,因为他的肋骨被我打骨裂了,而我只是皮肉伤。等他康复回来之后,发现他的霸凌小团体也抛弃了他,因为我把小团体里的每一个人都揍了一遍,当然,是在他们烦我之后,我从来不挑事。”

“哇哦,真是难以想象。”

“我,一个盲人,这么暴力?”

“你,一个盲人,怎么打得过那么多人的?”

“在变盲之前,我会一点拳击,出拳的力道不会因为眼盲而减弱。”

“酷。”

“在我们回家之前,泰国菜还是墨西哥菜?”

“泰国菜,我想试试菠萝炒饭很久了……”

**

哥谭对律师的高需求可真不是胡吹的,马特的开业广告打出去没多久,就接到了第一个案子。

“马特·默多克,法庭指派的公益律师。蒂夫南先生,你想告诉我事情的真相吗?”

“你听起来已经知道真相了,干嘛还要我告诉你?反正你的工作就是让我脱罪,你最好相信我是无辜的。”

“无辜是和你最不搭的形容词。我要从你的口中听见,在这起案件里,你是无辜的吗?”

咚——咚——咚——

“我是无辜的,默多克先生。”

蒂夫南的心跳在回答前略有提速,但一直保持平稳,他说的是真话。

“OK。现在从头开始,告诉我你都做了什么。”

速记不是他的强项,眼盲带来的不便之一,所以马特使用录音笔,“你在车库里干什么?”

“抽抽大烟,搞点乐子,然后我就听到了枪响,砰——砰砰!我还以为是帮派干架,吓得连烟枪掉了都没捡,我从来没有跑那么快过。”

“不知道你是这样的怂货,蒂夫南,你不是个抢劫惯犯吗?现在已经有8个受害者出来指认你了,这起案件的幸存者也认出了你。”

“我才不管,我是在生活有点困难的时候不太礼貌地和好心的路人借过一些东西,但我从来没有用过枪,我去,枪的威力太大了,一不小心走火就不知道死的是谁了。”

“不,你没有用枪,你用的是弹簧刀。那叫拦路抢劫,有借有还才叫借,借了不还那叫抢。你劣迹斑斑,法官是不会相信你的,我需要更加强有力的证据,蒂夫南,仔细回忆,任何细节都很重要。”

“我已经告诉你所有事了,默多克,拜托,那8起抢劫案是我做的,我承认,但是持枪杀人?没有,从来没有!”

“好吧,既然你诚实地告诉了我真相,我也要诚实地告诉你,市民不喜欢在回家的路上遭遇抢劫。仅凭现在的证据,我实在帮不了你。现在开始,你独处的每一分钟,回忆你进入车库大门以后的遭遇,在梦里也要继续想,不管多小的细节,你想起来就立刻告诉我,明白吗?”

“明白,请帮帮我吧,我不是冷酷的杀人凶手。”

“我会的,现在开始回忆!”

**

马特在回家的路上买了熏火腿。圣诞假期即将结束,提姆就要回到寄宿学校,马特试着和他商量转回普通学校,但提姆坚持要上完这个学年。这个年纪的青少年总是饥肠辘辘,马特想为他准备一些三明治在路上填填肚子。

凭借着出色的嗅觉,马特总能挑到最新鲜的水果和生肉,调味最和谐的成品和半成品。他把火腿切成薄片,略微煎炙,搭配法式煎蛋和生菜条,裹上保鲜膜切开。留下一个当午餐,其他的放进冰箱。

马特审查检方提供的证词,被害者艾伦·罗斯顿的遗孀珍妮·罗斯顿描述了非常详细的案发过程,“案发当晚,艾伦当时从车头转过来给我开门,我下车,吻了他一下,看到后座上有花,我让他拿花,他打开车门,然后不知道在口袋里找什么,他说你锁上了吗,我转身看,他朝楼梯间方向走去,一个人走了出来,他是个黑人,我没看见枪,只听见一声枪响,我看见艾伦脸上的表情,他好像被谁打了一拳一样。”

就像三流写手写的三流侦探小说,全部都按照事发顺序,糟糕的比喻和发生得猝不及防的案件。她被打伤,她丈夫遇害,而她没有被吓得记忆模糊——正相反,她记得过于清晰了。

蒂夫南是个惯犯,他熟知街头混混的生存法则,也应当知道抢劫和谋杀的区别。这次案件里有说不通的地方,假设蒂夫南为了抽大烟射击了两个人,清空了他们的钱包,下一步正常就应该是销赃,刷信用卡和卖值钱的东西,已经好几天了,马特没有在警方提交的证据里看到赃物,这是一个突破口。

**

马特去见嫌犯蒂夫南,“你拿到了戒指吗?”

“什么戒指?”

“钱包呢?”

“见都没见过。”

“你把信用卡销赃到哪里去了?”

“我不是说了我没有干这事儿吗?!我根本就没看见这对儿被枪击的傻逼夫妻,好吗?当时灯一黑我就跑了,我还以为是蝙蝠侠出没了呢!”

“等等,什么灯?”

“楼梯间的灯,黑得什么都看不见,所以我才没能找到我的烟杆,它很宝贵的。”

“加入这个细节,然后再重说一遍你的经历。”

“我刚点上大烟,正要逍遥一会儿,然后我就听到了两声枪响,吓得我把烟杆掉地上了,正打算捡,结果楼梯间的灯黑了,我害怕是蝙蝠侠就撒丫子跑了。”

“很好,这就是我一直说的细节。我要联系检方和警方重新勘察现场,你在监狱好好表现,不要惹麻烦。”

**

负责案件的是一对爱尔兰人搭档,脾气直率火爆,讨厌拐弯抹角,对律师没什么好态度。于是马特省去套近乎的客套话和试探,直截了当地告诉了他们自己的发现,年长一些的格利维警探立即非常行动派地带着罗根警探就去案发地了。

马特估计很快蒂夫南就能被无罪释放了,不过他身上的8起抢劫案,蒂夫南很有可能继续雇佣他作为被告律师。

有趣的是,在蒂夫南和他的交谈里,蒂夫南害怕蝙蝠侠甚于坐牢。蝙蝠侠在他们这些街头混混里的流言里是开着酷炫改造车,整晚神出鬼没揍人很疼的神经病,不确定是灵异生物还是一般的怪物。

蝙蝠侠的义警事业做得很成功,不仅在罪犯里树立了威信,还保护了弱者,鼓舞普通市民有勇气对抗邪恶。

马特对蝙蝠侠唯一的不满是罗宾。罗宾出道时还是青少年的年纪,马特理解那个年纪的孩子内心充满混乱纷杂的情绪,容易上头做出不理智的行为,蝙蝠侠作为成年人能够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

马特不会妄加推测,但他也不会盲目相信义警的所有行为都是正确的。

事实上,马特本人的义警生涯就充满了错误,他也从未对棍叟的抛弃释怀,并对所有鼓励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进行夜间活动的行为持怀疑态度。罗宾也会是个失去亲人,被裹挟着推进正义的战争里的一员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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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 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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