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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哥谭市家庭喜剧指南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作者:问鹤听竹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2-26 21:56:41 来源:文学城

戈登沉默。为了摆平一个无名小卒而释放小丑,等于为了抓一匹年轻的野狼,把一头吃人为乐又得了狂犬病的壮年雄狮放出去。

半晌他答:“抱歉,做不到,换一个要求吧。”

“你们当然可以不答应,你们什么时候答应,我就什么时候把炸·弹的位置告诉你们。越晚,你们疏散的时间就越少。”席格说,“不用害怕,这一个十五分钟你不想说,还有下一个十五分钟供你思考,但是会死多少人,我不保证。”

戈登头上冷汗直冒,伯劳没说笑话,他玩真的。蒂安萨歌剧院是哥谭最著名的四大歌剧院之一,案发时正在上演著名剧目《奥赛罗》,在场观众人数超过一千五百人。

现在哥谭的四大剧院已经变成三大了,因为蒂安萨歌剧院在剧烈的爆炸中化为一片火海。如果没有及时疏散,观众将全部变成伤亡数字,其恶劣程度足够让州长下台,伯劳明显是故意把炸·弹放在人多的地方。

他飞快地拨通了市长电话,短暂地交谈之后,他又对席格说:“我可以让他出来,但是我们不能把他放到街上,你应该明白他的危害。”

“我知道,我只希望你们打开牢门,将他带到诊疗室来。我要跟他单独谈一谈。而且你们不能监听我们的对话。”席格说,“情况顺利的话,我会每隔十五分钟报一个地址。但是如果情况不顺利——”

“别说了。”戈登打断他,“先告诉我们这个炸弹的位置,听你威胁我也要时间。”

席格飞快地吐出两个单词:“米勒港,温莎公墓。”

蝙蝠侠愣住了。不是因为温莎公墓今天正在举行一个著名人物的葬礼,在场宾客众多,而是埋葬在温莎公墓的人,有一个是他熟悉的。

席格完全不隐藏他的目的与恶意,他又点了根烟,低声说:“我的飞天耗子朋友,你在听吗?”

在阿卡姆疯人院地下一百米处,提姆盯着屏幕上的红点,沉默不语。

蝙蝠电脑当然监听了从阿卡姆疯人院呼出的信号,但因为日蚀对信号的干扰,席格的话语间夹杂着滋滋作响的电流声,听上去鬼气森森且分外扭曲:

“世界上最棒的侦探,我相信以你完全病·态的掌控欲,肯定会在你的老朋友的手机里安装监听设备,刚才的话你应该听见了。你是个好父亲,现在就去温莎公墓,拆掉那枚炸·弹吧,你生前没能保护好你的孩子,死后不能让他不得安息。”

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蝙蝠侠陷入沉默。片刻后,提姆才艰难地开口,打破了通讯频道中的寂静:“蝙蝠侠,你要去温莎公墓吗?”

“让夜翼和蝙蝠女侠去一趟,我盯着这。”蝙蝠侠停了一下,似乎是为了说服自己似的,“他不害怕其他人,唯独害怕我,他千方百计想把我引开了。所以我必须在这。”

“你不用对我们解释,布鲁斯少爷。让他把小丑放出去会死更多人,活人总比死人重要。”阿尔弗雷德说。

蝙蝠侠没回答。

席格的计划详尽却算不上周密,有赌的成分。入狱前他赌蝙蝠侠来不及检查他的遗传信息样本,这一次他赌蝙蝠侠曾经历过杰森的悲剧,后者的心没有硬到对此无动于衷。

事实上,若不是真正的“约瑟夫·威廉姆斯”提前暴露,蝙蝠侠很大概率会把伯劳交给夜翼等人处理,而自己要么驱车前往温莎公墓,要么到哥谭市中心排查五枚炸/弹安放的位置。但席格千算万算,唯一算漏的就是他的血缘。

血缘。

真是诅咒一样的词语。

席格独自一人站在办公桌旁吞云吐雾,他背对屏幕,蝙蝠侠也看不清他是什么表情。紧张?期待?憎恨?愤怒?或许都有。直到诊疗室外侧的长廊上响起了由远及近的脚步声,他才把烟熄灭在烟灰缸里,又整理了一下衣着,才说道:“请进。”

阿卡姆疯人院生怕刺激这位身在腹地又精神不太正常的炸·弹·狂,没有让荷枪实弹的士兵来,转而选了个看上去文文弱弱的普通医生。

作为哥谭市有史以来最可怕的罪犯,小丑的待遇是阿卡姆疯人院最优厚的。除了头发和眉毛之外,他全身的毛发都被剃光,指甲也被剪得极短,没有内衣可穿,也没有鞋。他脖子上戴着高压项圈,下半张脸戴着预防撕咬的铁面具,手腕和脚踝上铐着沉重的手铐和石制脚镣,穿着雪白的拘束衣。

席格直勾勾地盯着他,不言不语,片刻后他做了一个在场所有人都想不到的举动——他举起双臂,越过对方的肩膀,紧紧地拥抱住了他。

-

席格第一次见到小丑时,他刚上小学二年级。

时隔二十年,对小时候发生过的事,他的记忆已经不算清晰。他的家乡从来没有发生过命案,所以他从来没有问过,养母之前亲自孕育的几个孩子是怎么死的。

直到那个诡诈狡猾的外乡男人,把两颗子弹打进了一对男女体内,也把疯狂和谋杀注入了这个永远被迷雾环绕着的小镇。那对不幸丧命的男女,就是席格的养父母。

他的养父母那时还很爱他——哦对,那时不是“养父”和“养母”,而是“父亲”和“母亲”。他也不是“席格”,而是“克劳德”。

席格——克劳德,是他们从坟墓里捡回来的孩子。

当年养父母偶然经过,忽然听到孩子隐隐约约的哭声,来自路边一个崭新的无名坟包。坟墓前没有鲜花,没有墓碑。连棺材都埋得很浅,只盖了一层薄土。

棺材漆成朱红色,镶着金边。克劳德就蜷缩在小棺材里,裹着一床紫茄子色的毛毯。因为窒息,他的嘴唇发绀,指甲青紫,一条腿伸不直。所以养父母给他取名“克劳德”,这个词源于法语,原意为“跛足”。

“我们救了你。”母亲经常这么对他说。

克劳德用力地点头,他的一生都在被人拯救。

虽然家境贫寒,但家中三人每年会在特定时间去拍一张合影,摄影师都记得他们的固定模板:父亲穿着西装坐在沙发上,孩子捧着一束花,坐在父亲的怀里,而母亲倚着椅背站在一旁,提着一只小小的女士包。

合影时,父亲会用手揽着克劳德的腰,逐年往上,克劳德六岁时他摸着他的臀部,七岁时是腰,八岁时正正好是肋骨。力气太大,他被勒得很难受,小声叫父亲放开,父亲没有放手。

后来在床上,他也没有放手。

“爸爸是爱你的,很爱你。”他说,“所以你要忍耐,爱是不能辜负的。”

该怎么形容父亲的动作和行为?他不清楚,学校不教这个。父亲告诉了他答案:爱。这个他在学校里学过,爱,模糊的,神圣的,伟大的,现在又加了一个定语:不能辜负的。

克劳德早就忘了那段日子持续了多久,从一年级到二年级,是一年还是半年。就像他不清楚儿子不能睡在父亲床上。那时他年龄太小,也不聪慧,性又不是具体的概念,没人教导,他难以理解,自然就说不出口。

在一团混乱交错的碎片中,他唯一能记得的就是疼痛。

上时老师给他们讲奇闻异事,说在十五世纪的欧洲,有一位迷恋鲜血和穿刺的暴君,名字叫做“弗拉德三世”。他喜欢用削尖的木桩刺进人的尾椎,然后把木桩立起来,受害者会在重力的作用下缓慢地滑下去,直到木桩的尖端从肩膀或颅骨透出来。

克劳德看着教科书,尾椎,穿刺,非常精准的用词。于是他举手提问了:“那我爸爸会刺我的尾椎是什么意思?”没有人把他的话当真,老师和同学哄堂大笑。

他不死心,又问了一次,老师照例用教鞭把他赶下去:“你惹你爸爸生气,他当然会打你的屁股,不要再问这种问题了!”

克劳德没再开口,他的英文又得了个“E”。英语课成绩占比很大的是上台演讲,他做不好这个,老师对他的评价是:用词不准确、用词太准确。没有过渡,过渡太快,怎么还在过渡?比喻不形象,比喻太形象,你这是什么比喻?

他左右为难,演讲总是零分,教室里没人想听他说话。

最先发现不对劲的是他的数学老师,克劳德去他的办公室交作业,天太热了,他就把长袖衣服撩了上去。老师看见他身上一块块淤青,旧的是茄子的紫色,新的是煮熟的虾一样的红色,色彩斑斓。老师抓住他的手,忧心忡忡地说:“家里发生什么事了吗?”

克劳德想了一会儿——父亲因为他不让他爱他而打他,前因后果太累赘,实在不好描述,于是他尽量准确地说:“爸爸很爱我,可我不喜欢。他有点生气。”

“如果你爸爸打你的话,你千万要告诉我,告诉警察。警察会把他抓到监狱里。”老师显然没有理解他的意思,“即使是你的父母,也不能用暴力强迫你做不喜欢的事,记住了吗?”

克劳德点了点头,他回家把这句话告诉妈妈,但是妈妈说:“警察把爸爸抓走的话,你和妈妈吃什么?”

克劳德无言以对,饥饿是比爱更难受的事。

这家里除了他,只有妈妈有一双澄澈透明的蓝色眼瞳,像婴儿一样纯洁无暇,克劳德经常看到它,有时在厨房里,有时在客厅中,有时他躺在父亲的床上,透过成年男人的手臂组成的缝隙,他看到了藏在门后的蓝色的眼睛。

妈妈,你为什么要哭?

你是这里唯一无辜的人。

他没有报警,照例上学回家,某一天,客厅放了一大堆杂物。父亲他正抱着多年未动的摄像机,而母亲坐在一旁,擦拭着已经沾满灰尘的底片,父亲不仅提早回家了,两人也没有吵架。实在稀奇。

父亲见他回来,招招手叫他过去。席格以为他又要来,不禁后退了几步,说:“你不能这么做,老师跟我说的,你不能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

他以为这么说父亲会勃然大怒,然而后者今天心情很好,并不在乎他的冒犯,而是说:“那今天可以不做,作为补偿,帮爸爸拍摄些照片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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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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