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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哥谭市家庭喜剧指南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作者:问鹤听竹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2-26 21:56:41 来源:文学城

第三次检测结果出现在蝙蝠电脑的大屏幕上。

蝙蝠侠从来没有抽烟的坏习惯,但是这一次,看着屏幕上鲜红刺眼的“匹配”一词,他真的很想点根烟。

他没忍不住,回头瞥了一眼阿尔弗雷德,后者穿着漆黑的燕尾服,端着新的银盘子站在一边,盘子里是几杯暖胃的热柠檬茶。

见他略带鬼祟地望过来,阿尔弗雷德鼻子下面的两撇八字胡抖了抖,用一种冷淡中带着诙谐的特殊口吻说道:“我不会问您和那个疯子之间发生过什么的,布鲁斯少爷。”

“这根本就不可能。”

迎着老管家好像要把他看出个洞来似的目光,蝙蝠侠半晌他才爆豆似的吐出这么一句:“年龄根本对不上,一定是哪里出错了。”

阿尔弗雷德不说话,目光中好像藏着个鱼钩。蝙蝠侠垂死挣扎:“而且他长得完全不像我!”

比起母亲玛莎,布鲁斯确实更像父亲托马斯。韦恩家的男士一向都是挺拔的、英武的、俊美的、优雅的,宛如太阳神阿波罗一般丰神俊秀,光辉灿烂。布鲁斯本人更是品貌出众,被誉为“哥谭一百年来最性感的男人”,结果好不容易有了个孩子,就是伯劳这种阴沉苍白到鬼气森森的家伙,确实让他难以接受。

一刹那,蝙蝠侠脑海中闪过的,是年轻的伯劳躺在蝙蝠车的引擎盖上。他长发散乱,全身**的,衣物上弥漫着一股冷淡的木质香水味,像冬天凛冽的寒风吹过松林。

从伯劳来到哥谭后明里暗里针对蝙蝠家族的各种动作来看,他的最终目的就是混入阿卡姆疯人院跟小丑来一场亲子聚会,但他究竟知不知道自己跟蝙蝠侠有血缘关系这一点存疑。蝙蝠侠更偏向于他不知道,否则世界上最棒的侦探曾经跟自己的亲生儿子面对面,却没发现两个人有血缘关系,属实是件摧毁自信的事。

他终于在心里评估完毕,理清思路:“得找到他,不止是口腔上皮细胞,得用他的毛发、皮屑再做几次测定。让夜翼,算了——我亲自去问他,他现在在哪?”

蝙蝠电脑上显示出椭圆形的俯瞰图,右侧红点闪烁,阿尔弗雷德看了看地图:“看来我们未来的韦恩小少爷在阿卡姆东侧c-16区。”

“c-16区。”蝙蝠侠又重复了一遍“16区?”

自从伯劳以半自首的方式被缉拿归案,两人在蝙蝠车上聊了几句后,蝙蝠侠就没再关注他的消息,只听说他因为严重的强迫症、分裂情感障碍和认知障碍被恭送阿卡姆,今天他才知道伯劳被送进了16区。

看来伯劳的行径惹恼了一些人,他们故意把他丢进这种地方,就是希望以姐妹罗宾汉为首的变·态能让他吃点苦头。

“是的,16区。狱警说他刚刚可能经历了一场强·暴。”阿尔弗雷德幽幽地说,“幸好您发现得很早,要是再晚一些,您给您孩子的见面礼就是一场肛·肠·手术了。”

蝙蝠侠:“……”

不是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最近老管家那标志性的冷幽默有点转变成地狱笑话的潜质。

“他把石头磨得像刀子一样锋利,然后把意图强·暴他的混蛋割·喉,勇敢地捍卫了自己的贞操。然后他被塞进了禁闭室,罪名是袭击狱友。”阿尔弗雷德觉察到蝙蝠侠的目光,耸了耸肩,“看我干什么,少爷,亲手把他送进去的是您。”

蝙蝠侠叹了口气,拉下面罩:“我去阿卡姆走一趟,你们看住蝙蝠洞。”

阿尔弗雷德耸了耸肩:“我会好好利用这段时间,虔诚地为小少爷的贞洁祈祷的。”

就在蝙蝠侠拉下面罩,跳上蝙蝠车的同时,天上高悬的太阳逐渐暗了下来,像一炉慢慢冷凝的钢水。

天穹的颜色随着太阳的熄灭而变深,靠近地平线的部分却逐渐亮起橙色的弧光,就在今天下午,哥谭市将跟一次惊人的天体现象连接起来——那是自新世纪,哥谭市的人们第一次见到日全食。

日全食开始于下午3点34分,在4点56分至5点57分天色全黑,不见阳光,历时66秒。

日全食的前半段到食甚,月球遮挡住太阳辐射,会造成电力层的电波路径发生改变,随着电子浓度不断下降,短波通讯最大可用频率也随之下降。信号需经过电离层反射的无线电中波、短波通信会被干扰,通讯、导航、无线电、GPS导航定位系统的精度也会受到影响。

日蚀的余波刚刚触及这片大地,席格正躺在禁闭室的床上。

倒霉的帕特里克先生被石片割喉,却没有当场死亡,而是因为大出血被送进急救室。刚入狱就把狱友打成这样,席格自然没能逃脱责罚,他被火大的狱警套上手铐脚镣,丢进禁闭室反省。

禁闭室呈长方形,高四米,像一口深井。井底只够放得下马桶和一张单人床。

大多数囚犯被关进这个没有灯光没有声音的狭窄空间,才会发现纯粹的黑暗和寂静是多么最折磨人的东西,他们只能掰着手指头通过狱警通过铁门下方的栅栏送饭的次数还计算时间,再狂躁的狮子被关上一个星期,放出去时都会乖得像条小猎狗。

席格静静地躺在黑暗中,背对着大门,午饭一口都没吃,狱警嘀咕着把完好无损的餐盘收走。他仍然躺着。

到了下午,铁门外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是赛西尔神父。经历了伯劳一事的重大打击,他对神的虔诚和信心并未受挫,反而越发坚信阿卡姆的迷途羔羊们可以被指引,而伯劳将是他万里长征的第一个脚印。

现在他在门外大声喊叫:“放他出来,你们不能这样对他!这是迫害,他是个虔诚的教徒。他对神的忠诚无可比拟!鸡·奸是错误,上帝会惩罚你们的!”

狱警大声叱骂了他几句,又作势要打他。赛西尔神父怕了,呐呐道:“至少让他读读《圣经》。”

狱警同意了。赛西尔神父贴到禁闭室的铁门前,一手按在门上,另一手在胸前划着十字:“孩子,孩子,我知道你心里的苦楚。不要害怕,祈祷吧!凡将自己交在主手里的人,主都不会放松*。”

他打开送饭用的长方形小窗户,将一本硬皮包装的《圣经》塞了进来,然后铁窗又关闭,赛西尔神父低声说:“你必坚固,无所惧怕。你必忘记你的苦楚,就是想起也如流过去的水一样。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虽有黑暗,仍像早晨*。”

席格没说话,他接过那本《圣经》,翻开它。书的内部被挖开了个长方形的空槽,里面放着一支幽绿色的针剂。

毒液。

赛西尔神父表面上是个虔笃到愚蠢的神职人员,但他实际上是企鹅人的暗桩。他确实无薪,但他刚进疯人院的大门时,企鹅人就开始供养他,他在瑞士银行下的离岸账户每年被汇入超过80万美元的巨款。

线人是一次性的,一旦暴露就会被拔除。企鹅人这一次也是下了血本。

席格从床垫上坐起,确信禁闭室没有监控设备后,他深吸了一口气,将毒液推进自己的静脉。企鹅人想错了,席格并非需要能撕开墙壁的力量,毒液的真正作用,是让他像个健康的人一样行动自如。

阿卡姆疯人院内部的压力比他想象得更重。

他静静地等了一会儿,毒液流过脉管,涌入他的身体,带来全新的力量。

他的手腕如蛇一般从手铐中滑了出来,如果此时有别人在旁边,一定会被他肢体的柔软程度所震撼。他的脚踝也故技重施,仅仅几分钟便重获自由。

被送进禁闭室是他计划的一环,阿卡姆疯人院的单人囚室没有遮挡视线的铁门,只有铁质的栅栏和词典厚的钢化玻璃,狱警扫一眼就能看见囚犯在干嘛,连洗澡上厕所这种**事都尽收眼底。能够避开狱警监视的只有禁闭室,在这搞小动作也不会很快被发现。

席格把手铐脚镣踢到一边,坐在床垫上,闭眼,张嘴,手指在下颚和舌头之间摸了摸,摸到一根细线。

那根长长的钢琴线十分结实,一头拴在切牙上,另一头延伸到喉咙深处。他提着那根线往外拽,另一头的东西很快穿过喉咙,是一张折叠刀片。

他用食指和中指夹紧刀片,划开自己的腹部,撕开一个手掌长度的伤口。鲜血喷涌而出,他把手伸进那个创口,在腹腔中掏了掏,拿出一个沾满鲜血的密封袋。

阿卡姆疯人院禁止囚犯和病人携带任何东西,每个人入院时都要搜身,但规定永远跟不上那群思路广阔的精神病。

小丑曾经跟席格详细描述过,他是怎么用牙膏和墙皮制作钥匙,怎么把各种工具藏在消化道的首端和末端,又怎么把一叠刀片藏在舌头下面还能毫无破绽地讲饶舌笑话。他曾经用细不可见的钢琴线成功地把一把折叠钢锯带进了阿卡姆,具体操作是将钢琴线一头拴在他的牙齿上,另一头绑在锯子上,再把锯子吃下去,那叠钢锯让他得了“谁带进阿卡姆的东西体积最大”大赛第一名。

小丑玩过的把戏不止这些,以前阿卡姆疯人院为了舒缓病人的情绪,曾提供过画纸和蜡笔,他把这些蜡笔收集起来,加水团成团,再塞上一个布条。

那一年是哥谭市五十年来最冷的冬天,他把湿哒哒的蜡笔团放在窗台上,第二天那团蜡笔冻得比铁还硬,他就拿着这个“蜡笔流星锤”袭击警卫,没有造成多少伤亡,但是非常有笑果。

院方把蜡笔换成了无法冻住的酒精蜡,正中小丑下怀,他把酒精蜡涂在电线上,成功引发剧烈燃烧和设备短路。他趁机逃跑,在路上杀了十三个人。后来阿卡姆疯人院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蜡笔了,囚犯们也失去了绘画这项娱乐。

小丑可怕并不仅仅因为他的疯狂,大多数人会把他视为只会撒泼的神经病而轻视他,可实际上他像狐狸一样狡猾,又有比魔鬼更恶毒的智慧,否则可没法在遍地仇人的哥谭安然无恙地活这么多年。

席格被小丑伤害过,这是事实。

他在小丑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乃至他本人都由小丑一手塑造,这也是事实。

这个厚塑料袋只有巴掌大小,包裹着刀片、铁丝、钉子、万能开锁片、一张磁卡、一小股550绳、超小型指南针、几个金属片和一包乱糟糟的电子零件。都是他在被捕前一天藏在腹腔中的。

正常人把异物藏在肚子里这么久,早就因为感染、炎症和脏器损伤而休克,但是席格不会。他只是会疼。

难怪警察在他的血液中检测出了超量止痛剂成分,这么大的东西在体内时时滑动,不吃止痛药的话他早就活活痛死了。

席格喘了口气,从密封袋里掏出缝合线与鱼钩形的缝合针,摸黑把肚子上的伤口一针一针缝上,然后把拘束服的末端撕成布条来包扎。在完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清创缝合,剧痛让他的额头上挂满了细密的冷汗。

这个身体已经不会再经历死亡,可还是能感受到疼痛。

密封袋里的东西不多,但足够他卸下审讯室上方通风管道的铁栅栏,那通风口呈长方形,长宽仅有30和35厘米,根本不是一个成年男人能钻进去的尺寸。但这难不倒他。

只是最后,还有一件事。

席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举起双手,抚过脸上那狰狞如蜈蚣的三道伤疤,只见皮肉的深处涌动,豁开的皮瓣像花朵一样合拢,变成一条粉红色的线。线的颜色越来越淡,最后彻底消失。

当他的手放下时,那张脸已然光洁如新,连带着还未愈合的烧伤也消失不见。布鲁斯的判断没有错,他确实是个好看,且耐看的人。

*都出自《圣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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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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